第47章 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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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四曰:

  古之人非无宝也,其所宝者异也。

  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①:“王数封我矣②,吾不受也。为我死③,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④。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⑤,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⑥。荆人畏鬼,而越人信⑦。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孙叔敖之知⑧,知不以利为利矣。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

  五员亡⑨,荆急求之,登太行而望郑曰⑩:“盖是国也,地险而民多知;其主,俗主也,不足与举。”去郑而之许,见许公而问所之。许公不应,东南向而唾。五员载拜受赐,曰:“知所之矣。”因如吴。过于荆,至江上,欲涉,见一丈人,刺小船,方将渔,从而请焉”。丈人度之,绝江。问其名族,则不肯告,解其剑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剑也,愿献之丈人。”丈人不肯受,曰:“荆国之法,得五员者,爵执圭,禄万檐,金千镒。昔者子胥过,吾犹不取,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五员过于吴,使人求之江上,则不能得也。每食必祭之,祝曰:“江上之丈人!天地至大矣,至众矣,将奚不有为也?而无以为。为矣,而无以为之。名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其惟江上之丈人乎!”

  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献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野人请曰:“此野人之宝也,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子罕曰:“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故宋国之长者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

  今以百金与搏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搏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解说】

  本篇摒弃了世俗关于“宝”的概念,主张以道德为宝。文章一开始就提出:“古之人非无宝也,其所宝者异也。”接着列举了三个例子加以论证:其一是孙叔敖“知不以利为利”,告诫其子“必无受利地”;其二是江上之丈人拒不接受伍员赠与的千金之剑;其三是宋子罕“以不受为宝”,拒不接受“野人”献上的宝玉。这三位古人“所宝者”与世人“异”,其原因何在?文章认为这是由于他们的智慧“异乎俗”的缘故。人的智力高低决定了人们对宝物价值的认识,正如本篇结尾所说:“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注释】

  ①戒:告诫。这个意义后来写作“诫”。

  ②数(shuò):多次。

  ③为:等于说“如”。

  ④利地:肥沃富饶的土地。

  ⑤寝之丘:春秋楚邑,在今河南固始、沈丘两县之间。他书或作“寝丘”。

  ⑥名:指地名。恶:凶险。“寝丘”含有陵墓之义,所以说“其名甚恶”。

  ⑦(jī):迷信鬼神和灾祥。

  ⑧知:智慧。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智”。

  ⑨五员(yún):即伍员。

  ⑩太行:即今之太行山。伍员自楚出亡,历经宋、郑、晋、许四国,然后入吴。故有“登太行”之举(依洪亮吉说)。

  之:往。许:春秋时的小国,后被楚所灭。

  许公不应,东南向而唾:许公想让伍员投奔吴国,但又不敢得罪楚国这个强大的近邻,所以“不应”,而以向吴国所在的东南方而唾示意。

  载:通“再”。

  因:于是。如:往。

  江上:长江岸边。

  丈人:老者。

  刺:撑。

  渔:捕鱼。

  从:就,走近。

  度:渡。

  绝:横渡,渡过。

  族:姓。

  爵:用如动词,赐予爵位。执圭(ɡuī):春秋时诸侯国爵位名称。圭,玉制礼器,上尖下方。也作“珪”。形制大小因爵位及用途不同而异。天子(或诸侯)把圭赐给功臣,让他们执圭朝见,故名“执圭”。

  檐(dān):通“儋”,今作“担”,容积为一石。

  镒:古代重量单位,二十两为一镒。一说二十四两为一镒。

  子胥:伍员的字。老人揣度渡江人是伍员,故这样说作为拒绝接受赠剑的托词,并非一定真有此事。

  何以……为:用……做什么。动词“为”的宾语“何”前置于作状语的介词结构之前,这是古汉语表示反问的一种格式。

  过:等于说“至”。

  奚不有为:大意是无不为。奚,何。

  无以为:等于说“无所以为”,即无所求的意思。

  野人:指农夫。

  司城子罕:春秋时宋国的执政大臣。司城,官名,即司空,相当于相国,执掌国政,为春秋时宋国所设置。

  搏(tuán)黍:捏成团的黄米饭。儿子:小儿。

  和氏之璧:春秋时楚人和氏(卞和)所得的宝玉。鄙人:鄙陋无知的人。

  至言:至理名言。

  弥:更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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