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象篇第七
属性:六节脏象篇黄帝问曰∶脏象何如?岐伯对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处也。其华在面,
其充在血脉,为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
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其华在毛,其充在皮,为阳中之太阴,通于秋气。
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其华在发,其充在骨,为阴中之少阴,通于冬气。
肝者,罢极之本,魂之居也。其华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气,其味酸,其色苍。此阳中之
少阳,通于春气。
脾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者,仓廪之本,营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转味而出入者也。其
华在唇四白,其充在肌,此至阴之类,通于土气。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也。
后当云∶脾者仓廪之本,营之居也。支氏曰∶自脾及胃大小肠膀胱云者,乃兼统论也。
金匮真言论帝曰∶五脏应四时,各有收受乎?岐伯对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开
窍于目,藏精于肝,其病发惊骇。其味酸,其类草木,其畜鸡,(巽方鸡。)其谷麦,(五谷
之长。)其应四时,上为岁星,(木之精气上为岁星,十二年一周天。)是以春气在头也。(万
物发荣上,故在头也。)其音角,其数八,(成数八也。)其臭臊,是以知病之在筋也。其在声
为呼,其变动为握。在志为怒,怒伤肝,悲胜怒。风伤筋,燥胜风,酸伤筋,辛胜酸。
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手少阴之络会于耳。)藏精于心,其病在五脏。其味苦,
其类火,其畜羊,其谷黍,(黍赤色。)其应四时,上为荧惑星,(火之精气上为荧惑,七百四
十日一周天。)是以知病之在脉也。其音征,其数
七,(成数七也。)其臭焦。其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在志为喜,喜伤心,恐胜喜。热伤气,
寒胜热,苦伤气,咸胜苦。
中央黄色,入通于脾,开窍于口,藏精于脾,故病在舌本。其味甘,其类土,其畜牛,其谷
稷,(色黄味甘。)其应四时,上为镇星,(土之精气上为镇星,二十八年一周天。)是以知病
之在肉也。其音宫,其数五,其臭香。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在志为思,思伤脾,怒胜思,思
伤肉,风胜湿,甘伤肉,酸胜甘。
西方白色,入通于肺,开窍于鼻,藏精于肺,故病在背。其味辛,其类金,其畜马,(干为
马。)其谷稻,(色白。)其应四时,上为太白星,(金之精气,上为太白星,三百六十五日一
周天。)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其音商,其数九,(成数九。)其臭腥。其在声为哭,在变动为
咳,在志为忧,忧伤肺,喜胜忧。热伤皮毛,寒胜热,辛伤皮毛,苦胜辛。
北方黑色,入通于肾,开窍于二阴,藏精于肾,故病在溪,其味咸,其类水,其畜彘,(亥
为豕。)其谷豆,(黑色。)其应四时,上为辰星,(水之精气上为辰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骨也。其音羽,其数六,(成数六,)其臭腐。其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在志为
恐。恐伤肾,思胜恐。寒伤血,燥胜寒,咸伤血,甘胜咸。
灵兰秘典篇帝曰∶愿闻十二藏相使,贵贱何如?岐伯对曰∶心者,君主之官也,神
明出焉。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脾胃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大肠者,传导之官,变化出焉。
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肾者,
作强之官,伎巧出焉。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
出矣。凡此十二官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则下安,以此养生则寿,殁世不殆,以为天下则大昌。主
不明则十二官危,使道闭塞而不通,形乃大伤,以此养生则殃,以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经度篇第八
属性:血气形志篇曰∶夫人之常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阳明常多血多气,
少阴常少血多气,厥阴常多血少气,太阴常多气少血,此天之常数。
人身之经络气血多少,与天道寒热盛衰相应。气为阳,而配乎热;血为阴,而配乎寒。夫
太阳为天之六气,斯时天气寒盛而热衰,应人手足太阳二经,多血而少气;少阳为天之三气,斯
时天气热盛而寒衰,应人手足少阳二经,少血而多气;阳明为天之五气,斯时天气先热而后寒,
应人手足阳明二经,多气而多血;少阴为天之二气,斯时天气寒少而热多,应人手足少阴二经,
少血而多气;厥阴为天之初气,斯时天气寒盛而热衰,应人手足厥阴二经,多血而少气;太阴为
天之四气,斯时天气热盛而寒衰,应人手足太阴二经,多气而少血,故曰∶天道之常数云尔。
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足之阴阳也。
手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心主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手之阴阳也。
阴阳离合篇帝曰∶愿闻三阴三阳之离合也。岐伯曰∶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
南方丙丁火位,阳气盛明,故曰广明。广,大也,向明而治,故圣人南面而立。然在人身
中则心脏在南,故谓前曰广明。冲脉在北,故后谓太冲。然太冲者,肾脉与冲脉合而盛大,故曰太冲。
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肾脏为阴,膀胱腑为阳。阴气在下,阳气在上,此为表里合一之经气。
太阳根起于至阴,结于命门,名曰阴中之阳。
太阳居少阴之地,故曰阴中之阳。
中身而上,名曰广明,广明之下,名曰太阴。
身之上曰广明,身之下曰太阴。又曰心脏下则太阴脾脏是也。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
阳明胃脉行脾脉之前,太阴脾脉行胃脉之后。
阳明根起于厉兑,名曰阴中之阳。
阳明居太阴之前,故曰阴中之阳。
厥阴之表,名曰少阳。
少阳居厥阴之表,为阴中之少阳。
少阳根起于窍阴,名曰阴中之少阳。是故三阳之离合也。
离,谓别离应用。合,为配合于阴。别离则正位于三阳,配合则表里为脏腑。
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
太阳司动静之机,故为开。阳明执禁固之权,故为阖。少阳司动静之微,故为枢。
三经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命曰一阳。
搏而勿浮,为有胃气之脉也。既有胃气则三阳齐一而不相失也,故命曰一阳。
愿闻三阴何如?岐伯曰∶外者为阳,内者为阴,然则中为阴,(中则内也。)其冲在下,
名曰太阴。
冲脉在脾之下,故言在下,皆言脏位及经脉之次也。
太阴根起于隐白,名曰阴中之阴。太阴之后,名曰少阴。
脾脏之下近后,则肾之位。太阴脉起于大指端,少阴脉起于小指下。
少阴根起于涌泉,名曰阴中之少阴,少阴之前,名曰厥阴。
厥阴根起于大敦,名曰阴中之绝阴。是故三阴之离合也,太阴为开,厥阴为阖,少阴为枢。
三经者,不得相失,博而勿沉,名曰一阴。
厥者尽也,阴至此而尽,故曰阴中之绝阴。胃脏之前,近肝之位,厥阴脉交出太阴之后。
搏而勿沉,不至于弱伏,是亦胃气之脉者也。
经脉篇手太阴肺经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鬲属肺,从肺系横出
腋下,循内,行少阴心主之前,循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鱼际,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
支者,从腕后出次指内廉,出其端。
手阳明大肠经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两骨之间,上入两筋之中,循臂
上廉,入肘外廉,循外前廉,上肩,出骨之前廉,上出柱骨之会于大椎,下入缺盆,络肺下
鬲属大肠;其支别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缝中,还出侠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侠鼻孔。
足阳明胃之脉,起于鼻交中,旁约大肠之脉,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
承浆,却循颐下后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至额颅;其支别者,从大
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鬲属胃络脾;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侠脐,入气冲;其
支者,起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冲而合,以
下髀关,抵伏免,下入膝膑中,下循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内间;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别,以
下入中指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
足太阴脾经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前廉,上内,循骨
后,交出厥阴之前,上循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鬲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别者,
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
手少阴心经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鬲络小肠;其支者,从心系侠咽,系目;其直者,
复从心系却上肺,出腋下,下循肉后廉,行太阴心主之后,下肘内廉,循臂内后廉,抵掌后兑
骨之端,入掌内后廉,循小指之内出其端。
手太阳小肠经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内侧两
筋之间,上循外廉,出肩解,绕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络心,循咽下鬲,抵胃属小肠;其支别
者,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锐,却入耳中,其支者,别循颊上抵鼻,至目内。
足太阳膀胱经之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上;其支别者,从巅至耳上角;其直行者,从巅
入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后,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支别者,从腰中下贯臀,
入中;其支别,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胛,侠脊内,过髀枢,循髀外从后廉下合中,以下贯
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
至小指外侧端。
足少阴肾经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趋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上
内,出内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挟舌
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鬲历络三焦;其支者,循胸出胁,下腋三寸,
上抵腋下,下循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入肘中,下臂行两筋之间,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
支别者,从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手少阳三焦经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之间,循手表腕,出臂两骨之间,上贯肘,
循外上肩,交出足少阳之后,入缺盆,布膻中,散络心包,下鬲循属三焦;其支者,从膻中上
出缺盆,上项,挟耳后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颊至;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却出至目锐。
足少阳胆经之脉,起于目锐,上抵头角,下耳后,循颈行手少阳之前,至肩上,却交出少
阳之后,入缺盆;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锐后,下大迎,合手少阳于,下
临颊车,下颈合缺盆,下胸中,贯鬲络肝属胆,循胁里,出气冲,下毛际,横入髀厌中;其直者,
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
下合髀厌中,以下循髀外,出膝外廉,下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
之上,入小指次指之间;其支别者,别跗上入大指,循歧骨内出其端,还贯入爪甲,出三毛。
足厥阴肝经之脉,起于大指聚毛之上,循足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三寸,交出太阴之后,
上内廉,循股入阴中,环阴器,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上贯鬲,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
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
鬲,上注肺。
督脉起于下极之余,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脑,上巅循额,至鼻柱,属阳脉之海。
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喉咙,属阴脉之海。
运气篇第九
属性:六节藏象篇黄帝问曰∶余闻天以六六之节,以成一岁,人以九九制会,计人有三百
六十五节以为天地,久矣。不知其谓也。
六六谓六甲之日,以成一岁之节限;九九制会,谓九同于九野之数,以制人形之会通也。
岐伯对曰∶昭乎哉问也,请遂言之。夫六六之节,九九制会者,所以正天之度,气之数也。
六六之节,天之度也。九九之制会,天之数也。所谓气数者,生成之气也。周天之分,
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十二节气均之,则气有三百六十日而终,兼之小月,日又不足其
数矣。是以六十四气而常置闰焉,何者?以其积差分故也。天地之生育,本祖于阴阳,人神之运
用为始,终于九气。《律书》曰;黄钟之律,管长九寸,冬至之日,气应灰飞,由此则万物之生,
咸因于九气矣。
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气数者,所以纪生化之用也。
制,谓准度。纪,谓纪纲。准日月之行度者,所以明日月之行迟速世;纪化生之为用者,
所以彰气至而斯应也。气应无差,则生成之理不替;迟速以度,大小之月生焉。故日异长短,月
移寒暑,收藏生长无失时宜也。
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夜为阴。行有分纪,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
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岁,积气余而盈闰矣。
日行迟,故昼夜行天之一度,而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而犹有度之奇分矣。月行速,故昼
夜行天之十三度余,而二十九日一周天也。言有奇者,谓十三度外,复行十九分度之七,故云月
行十三度而有奇也。《书》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则其义也。积余盈闰
者,盖以月之大小,不尽天度故也。
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终,而天度毕矣。
端,首也。始,初也。表,彰示也,正,斗建也。中,月半也。推,退位也。言立首气于初
节之日,示斗建于月半之辰,退余闰于相望之后。是以闰之前,则气不及月;闰之后,则月不及气。
故常月之制,建初立中;闰月之纪,无初无中。纵历有之,皆他节气也。故历无云其候闰某月节
闰某月中也,推终之义断可知乎!故曰∶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络也。由斯推日成闰,故
能令天度毕焉。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
十日,谓甲乙内丁戊己庚辛壬癸之日也。十者,天地之至数也。《易》曰天九地十,是也。
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数,甲子六周而复始,则终一岁之日,是
三百六十日之岁法,非天度之数也。此盖十二月各三十日者,若除小月,其日又差之也。
帝曰∶夫子言积气盈闰,愿闻何谓气?岐伯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
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
各从其主治,谓一岁之日,各归从五行之一气,而为之主以旺也。故下文曰云云。
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时立气布,如环无端,候以同法。故曰∶不知
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曰∶五运之始,如环无端,其太过不及何如?
曰∶五运更立,各有所胜,盛虚之变,此其常也。曰∶平气何如?曰∶无过者也。曰∶太过不及
奈何?曰∶在经有也。曰∶何谓所胜?曰∶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所
谓得五行时之胜,各以气命其脏。曰∶何以知其胜?曰∶求其至也,皆归始春。未至而至,此谓
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也,命曰气淫,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禁。至而不至,此谓不及,
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命曰气迫。所谓求其至者,气至之时也。
凡气之至,皆谓立春前十五日,乃候之初也。未至而至,谓所直之气未应至而先期至也。
先期而至,是气有余,故曰太过。至而不至,谓所直之气应至不至而后期至,后期而至,是气不
足,故曰不及。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凡
五行之气,我克者为所胜,克我者为所不胜,生我者为所生。假令肝木有余,是肺金不足,金不
制木,故木太过。木气既余,则反薄肺金,而乘于脾土矣。此皆五脏之气内相淫并为疾,故命曰
气淫也。余太过例同。又如肝木气少,不能制土,土气无畏,而遂妄行,水被土凌,故云∶所胜
妄行而所生受病也。肝木之气不平,肺金之气自薄,故曰∶所不胜薄之。然木气不平,土金交薄,
相迫为疾,故曰气迫也。余不及皆同例。
谨候其时,气可与期,失时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禁。曰∶有不袭乎?岐伯曰∶
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曰∶非常而变奈何?曰∶变至则病,
所胜则微,所不胜则甚。
汪氏曰∶变者,非常也。至,气至也。所胜,我克彼也。所不胜,彼克我也。重,复也。
时,六气之时也。此言六气失序,而邪有微甚之殊。夫六气者,主气是也。初气厥阴风木,二君
火,三相火,四湿土,五燥金,六寒水,由初逮终,以应六六之气,是气相袭而顺,否为逆而且
病焉。如初病厥阴风木司令,若风气
弗应,而变湿气大行者,邪属太阴土也,木能克土,乃所不胜者,故邪为微。若风木之气弗应,
而变燥气大行者,邪属阳明金也,金来克木,乃所不胜者,故邪为甚。是在丁年谓之重感。经曰∶
乘年之虚,则邪甚也;失守之和,亦邪甚也。因而重感于邪,则病危矣。夫丁属阴干,从化为不
及,木运不及,则不胜之燥金凌之。然木内应于肝,而肝以感年运所不胜之邪,于时重感之矣,
是一岁而受二伤,故曰∶重感于邪则死矣。若丁木不及之年,燥金之变不当风木之时者,亦为微
邪,故曰∶非时则微,当时则甚,余仿此。王注谓直年至后,二三四五岁病,岂理也哉?
天元纪论篇帝曰∶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夏始,余已知之矣。愿闻其
与三阴三阳之候奈何合之?鬼臾区曰∶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纪纲,变化之父母,
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故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
谓之圣。夫变化之为用也,在天为玄,在人为道,在地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神在
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天为
寒,在地为水。
此五行变化,以应天地运气之理,与阴阳应象颇同。
故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然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左右者,阴阳
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金木者,生成之始终也。气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
损益彰矣。曰∶何谓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气谓风热燥湿寒。形谓木火土金水。)曰∶阴阳之
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形有盛衰,谓五行之治,各有太过不及也。故其始也,有余而往,
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迎知随,气可与期。应天为天符,承岁为岁直,三合为治。
〔应天〕为木运之岁,上见厥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土运之岁,上见太阴;金
运之岁,上见阳明;水运之岁,上见太阳。此五者天气下降,如合符运,故曰应天,为天符也。
〔承岁〕谓木运之岁,岁当亥卯;火运之岁,岁当寅午;土运之岁,岁当辰戌丑未;金运之岁,
岁当巳酉,水运之岁,岁当申子。此五者岁之所宜,故曰承岁,为岁直也。〔三合〕谓火运之岁,
上见少阴,年辰临午;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年辰临丑未;金运之岁,上见阳明,年辰临酉。此
三者,天气运气与年辰俱会,故云三合为治也。〔岁治〕亦曰岁位,三合亦为天符。六微旨论曰∶
天符岁会曰太乙天符,谓天运与岁相会。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鬼臾区曰∶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木火土金
水火,(相火。)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天有阴阳,
地亦有阴阳,故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所以欲知天地之阴阳者,应天之气,动而不息,故五岁而
右迁。应地之气,静而守位,故六期而环会。
天有六气,地有五位。天以六气临地,地以五位承天,盖以天气不加君火故也。以六加五,
即五岁而余一气,故迁一位。若以五承六,则常六岁乃备尽天元之气,故六岁而环会,所谓周而
复始也。地气左行,往而不返;天气东转,常自火运数五岁已。其次气正当君火之上,法不加临,
则右迁君火气上,以临相火之上,故曰五岁而右迁也。由斯动静上下相临,而天地万物之情、变
化之机可见矣。
动静相召,上下相临,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曰∶上下周纪,其有数乎?曰∶天以六为节,
地以五为制。周天气者,六期为一备;终地纪者,五岁为一周。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五六相合
而七百二十气,为一纪,凡三十岁;千四百四十气,凡六十岁,而为一周,不及太过斯皆见矣。
君火在相火之右,但立名于君位,不立岁气,故天之六气不偶其气以行君火之正,守位而
奉天之命,以宣行火令耳。以名奉天,故曰君火以名;守位禀命,故曰相火以位也。
鬼臾区曰∶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乙庚之岁,金运统之;丙辛之岁,水运统之;丁壬之岁,
木运统之;戊癸之岁,火运统之。帝曰∶其于三阴三阳,合之奈何?曰∶子午之岁,上见少阴;
丑未之岁,上见太阴;寅申之岁,上见少阳;卯酉之岁,上见阳明;辰戌之岁,上见太阳;巳亥
之岁,上见厥阴。少阴所谓标也,
厥阴所谓终也。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
相火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所谓本也,是谓六元。
五营运论曰∶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苍天三气经于危
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昴毕,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璧角轸,则天地之门户也。
戊土属干,己土属巽。《遁甲经》曰∶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晨暮占雨以西北东南,
义取此也。雨为土用,湿气主之,故曰占焉。
帝曰∶论言天地者,万物之上下;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未知其所谓也。岐伯对曰∶所谓上
下者,岁上下见阴阳之所在也。左右者,诸上见厥阴,左少阴右太阳;见少阴,左太阴右厥阴;
见太阴,左少阳右少阴;见少阳,左阳明右太阴;见阳明,左太阳右少阳;见太阳,左厥阴右阳
明。所谓面北而命其位,言其见也。
面向北而言之也,上,南也。下,北也。左,西也。右,东也。
帝曰∶何谓下?岐伯曰∶厥阴在上,则少阳在下,左阳明右太阴;少阴在上,则阳明在下,
左太阳右少阳;太阴在上,则太阳在下,左厥阴右阳明;少阳在上,则厥阴在下,左少阴右太阳;
阳明在上,则少阴在下,左太阴右厥阴;太阳在上,则太阴在下,左少阳右少阴。所谓面南而命
其位,言其见也。
主岁者,位在南,故面北而言其左右;在下者,位在北,故面南而言其左右也。上,天位
也。下,地位也。面南,左东也,右西也,上下异而左右殊也。
上下相遘,寒暑相临,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曰∶相得而病者何也?曰∶以下临上,不
当位也。间气何如?岐伯曰∶随气所在,期于左右。
于左右尺寸四部,分位承之,以知应与不应,过与不过也。
曰∶期之奈何?曰∶从其气则和,逆其气则病。
逆谓当浮不浮,当沉不沉。至真要论曰∶厥阴之至其脉弦,少阴之至其脉钩,太阴之至其脉
沉,太阳之至大而浮,阳明之至短而涩,少阳之至大而长。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则
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阴阳易者危。
不当其位者病。
见于他位也。
迭移其位者病。
谓左见右脉,右见左脉,气差错故耳。
失守其位者危。
已见于他乡,本宫见贼杀之气。
尺寸反者死。
子午卯酉四岁有之,反,谓岁当阴在寸,而反见于尺;岁当阳在尺,而反见于寸。尺寸俱反,
乃谓反也。若尺独然,或寸独然,是不应气,非反也。
阴阳交者死。先立其年,以知其气,左右应见,然后乃可以言生死之逆顺。
阴阳交,寅申巳亥辰戌丑未八年有之。交,谓岁当阴,在右脉反见左;岁当阳,在左脉反见
右。左右交见是谓交。若左独然,或右独然,是不应之气,非交也。
至真要论篇曰∶夫子言察阴阳所在而调之,论言人迎与寸口相应,若引绳大小齐等,
命曰平,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对曰∶视岁南北,可知之矣。曰∶愿卒闻之。曰∶北政之岁,
少阴在泉,则寸口不应;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
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诸不应,反其诊则见矣。曰∶尺候何如?
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三阴在上,则尺不应。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
三阴在泉,则尺不应。左右同。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
帝曰∶主岁何如?岐伯对曰∶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
之,己所胜轻而侮之,侮反受邪,寡于畏也。
六微旨篇帝曰∶愿闻天道六六之节盛衰何也?岐伯对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纪。
故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右,少阴治之;少
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此所谓气之标,盖南面而待之也。少阳之上,火气治
之,中见厥阴;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太阳之上,寒气治之,中见少阴;厥阴之上,
风气治之,中见少阳;少阴之上,火气治之,中见太阳;太阴之上,湿气治之,中见阳明。所谓
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标本不同,气应异象。
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过何也?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来气不及也;
未至而至,来气有余也。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何如?曰∶应则顺,否则逆,逆则变生,变生则病。
至真要论帝曰∶胜复之动,时有常乎?气有必乎?岐伯曰∶时有常位,而气无必
也。曰∶愿闻其道。曰∶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
有胜则复,无胜则否。帝曰∶复已而胜何如?曰∶胜至则复,无常数也,衰乃止耳。复已而胜,
不复则害,此伤生也。曰∶复而反病何也?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
病也,所谓火燥热也。帝曰∶治之奈何?曰∶夫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气之复也,和
者平之,暴者夺之。皆随胜气,安其屈伏,无问其数,以平为期,此其道也。
帝曰∶气之上下何谓也?曰∶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其气
三矣,地之分也,地气主之。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半则所谓天枢也。
身半,谓脐中也,所谓天枢也。天枢穴当脐两旁同身寸之二寸。其气三者,假如少阴司天,
则上有热,中有太阳,兼之三也。六气皆然。司天者其气三,
司地者其气三,故身半以上三气,身半以下三气也。以名言其气,以气言其处,以气处寒热而言
其病之形证也。
故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
上胜下病,地气郁也,故从地郁以名地病;下胜上病,天气塞也,故从天塞以名天病。夫以
天名者,方顺天气为制,逆地气而攻之,以地名者,方从天气为制则可。假如阳明司天,少阴在
泉,上胜而下俱病者,是拂于下而生也。天气正胜天可逆之,故顺天之气方同清也。少阴等司天
上下胜,同法。
所谓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也。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皆如复气为法。
胜至未复而病生,以天地异名为式,复气以发,则所生无问上胜下胜,悉皆根据复气为病,
寒热之主也。
标本篇第十
属性:标本病传论篇帝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岐伯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
前后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标而
求之于本,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
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夫阴阳逆从标本之
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
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
标本之道包括虽大,若有志于此,则亦易而可知矣。世人自尽莫有能及之者。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
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
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
气。(客气为标本不同,同气为标本相同。)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利治其本。病发而有余,本
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至真要大论篇帝曰∶病生于本,余知之矣。生于标者,治之奈何?岐伯曰∶病反
其本,中标之病;治反其本,中标之方。
六气标本,所从不同奈何?岐伯曰∶气有从本者,有从标本者,有不从标本者。少阳太阴从
本,少阴太阳从本从标,阳明厥阴不从标本,从乎中也。故从本者化生于本,从标本者有标本之
化,从中者以中气为化也。
少阳之本火,太阴之本湿,本末同,故从本也。少阴之本热,其标阴,太阳之本寒,其
标阳,本末异,故从本从标。阳明之中太阴,厥阴之中少阳,本末与中不同,故不从标本,从乎
中也。从本从标从中皆以其化生之用也。汪注∶阳明本燥标阳中湿,厥阴本风标阴,惟此二经,
本末与中不同,故治从乎中也。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标而得者,
有取中气而得者,有取标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逆,正顺也。若顺,逆也。
故曰知标与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顺,正行无问,此之谓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诊,足以乱经。
针刺篇第十一
属性:阴阳应象篇岐伯曰∶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
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得过,用之不殆。
从阴引阳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体察也。以表知里,达内外也。
过与不及,总结上文,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善针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过与不及,
若微见征兆便知其过,其明如此,用针岂有至危殆哉?
八正神明篇岐伯曰∶天温日明,则人血淖(多也)液而卫气浮,故血易泻而气易行;
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
而卫气沉。月始生,则气血始精,卫气始行;月郭满,则血气实,肌肉坚;月郭空,则肌肉减,
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是以因天时而调血气也。是以天寒无刺,天温无凝。月生无泻,月满
无补,月郭空无治,(攻也)。是谓得时而调之。因天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故
月生而泻,是谓脏虚;月满而补,血气扬溢,络有留血,命名重实;月郭空而治,是谓乱经。阴
阳相错,真邪不辨,沉以留止,外虚内乱,淫邪乃起。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
时至者也。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以时调之也。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以身
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入则伤五脏,工候救之,弗能伤也,故曰∶天忌不可
不知也。(人忌于天,故云天忌。)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闻之矣。愿闻法往古者。岐伯曰∶
法往古者,先知《针经》也。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调之于
身,观其立有验也。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荣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
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荣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四时气之浮
沉,参伍相合,而调之至常,先见之,然而不形于外,故曰∶观于冥冥。
帝曰∶余闻补泻,未得其意。岐伯对曰∶泻必用方,方者,以气方盛也,以月方满也,以日
方温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内针,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故曰泻
必用方,其气而行焉。补必用员,员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荣,复以吸排针也。吸则内针,
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针,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故
命曰泻。
补则久留,今泻而曰静以久留而先补者,若真气不足,针乃泻之,则经脉不满,邪气无所
排遣,故先补真气令足,后乃泻出其邪矣。引,谓引出。去,谓离穴,候呼而引至其门,呼尽乃
离穴户,则经气审以平定,邪气无所拘留,故大邪之气随针而出也。呼,谓气出。吸,谓气入。
转,谓转动大气。大邪之气,谓错乱阴阳者。
宝命全角篇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脏已定,九候已备,后乃存针,众脉
不见,众凶弗闻,内外相得,无以形先,可玩往来,乃施于人。人有虚实,五虚勿近,五实勿远,
至其当发,间不容。(瞬也。)手动若务,针耀而匀,静意视义,观适之变,是谓冥冥,莫知其形。
见其乌乌,见其稷稷,从见其飞,不知其谁。
乌乌,叹其气至。稷稷嗟其已应,言所针得失,如从空中见飞鸟之往来,岂复知其所使之
元主耶?是但见脉经盈虚而为信,亦不知其谁之所召遣尔。
伏如横弩,起如发机。
血气之未应针,伏如横弩之安静,其应针也,则起如机发之迅速。
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实?岐伯曰∶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经气已至,慎守勿失。
浅深在志,远近若一。如临深渊,手如握虎,无营于众物。
离合真邪篇岐伯曰∶天地温和,则经水安静;天寒地冻,则经水凝泣;天暑地热,
则经水沸溢;卒风暴起,则经水波涌而陇起。夫邪之入于脉也,寒则血凝泣,暑则气淖泽,虚邪
因而入客,亦如经水之得风也,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其行于脉中循循然。其至寸口中手
也,时大时小,大则邪至,小则平。其行无常处,在阴与阳,不可为度。从而察之,三部九候,
卒然逢之,早遏其路。曰∶候气奈何?曰∶夫邪去络入经也,舍于血脉之中,其寒温未相得,如
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故不常在。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泻之。
冲,谓应水刻数之平气也。《灵枢经》曰∶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
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然气在太阳,则太阳独盛;气在少阳,则
少阳独盛。夫见独盛者,便谓邪来,以针泻之,则反伤其真气,故下文云云。
真气者,经气也,经气太虚,故曰其来不可逢,此之谓也。故曰候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
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不可挂以发者,待邪
之至时而发针泻矣。若先若后者,血气已尽,其病不可下,故曰知其可取如发机,知其不可取如
扣椎,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不发,此之谓也。
帝曰∶不足者补之奈何?岐伯曰∶必先扪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弹而怒之,抓而下
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内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
其气以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候吸引针,大气不泄,补之为义,断可知矣。推阖其门以下,乃解上文三句义也。大气谓
大经之气,流行营卫者也。
调经篇岐伯曰∶泻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而利其户。针与气俱出,
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而利其路,是谓大泻。必切而出,大气
乃屈。补虚者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孔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
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
离合真邪篇帝曰∶补泻奈何?岐伯对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复其真气。
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处也,推之则前,引之则止。逆而刺之,刺出其血,其病立已。
去血,须视血盛而邪拥甚,故刺去其血而立已。
针解篇岐伯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
气虚乃寒也。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邪盛则虚之者,出针勿按。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
按之。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
按之。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乃去针也。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经气已至,慎守勿失者,勿更改也。浅深在志者,知病之内外也。远近如一者,浅深其候等也。
刺志论篇曰∶夫实者,气入也。虚者,气出也。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也。
入实者,右手开针空也。入虚者,左手闭针空也。
右手持针,左手捻穴,故实者右手开针空以泻之;虚者左手开针空以补之。
三部九候篇曰∶经病者治其经,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有血留正,剌而去之。《灵枢》曰∶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是以知
孙络则络之别支而横者也。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则缪刺之。
奇谓奇缪不偶之气,而与脉经缪处也,故缪刺。缪剌者剌络脉,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节而刺之,上实下虚,切而从之,索其结络脉,刺出其血,以见通之。
通评虚实篇帝曰∶春亟治经络,夏亟治经俞,秋亟治六腑,冬则闭塞。闭塞者,用
药而少针石也。所谓少针石者,非痈疽之谓也,痈疽不得顷时回。
诊要经终篇曰∶凡刺胸腹,必避五脏,中心者环死,其动为噫。中肝者五日死,其
动为语。中脾者十日死,其动为吞。中肾者二日死,其动为嚏。中肺者三日死,其动为咳。中胆
者一日半死,其动为呕。中鬲者皆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刺避五脏者,知逆从也。
所谓从者,鬲与脾肾之处,不知者反之。刺胸腹者,必以布HT着之,乃从单布上刺,刺之不愈,
复刺必肃,刺肿摇针,经刺勿摇,此刺之道也。
刺禁论岐伯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
脾谓之使,胃为之
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父母,心肺阴阳是也。)七节之傍,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刺上中大脉,血出不止者死。(跗为足跗,大脉动而不止者,乃胃之大经。)刺面中溜脉,
不幸为盲。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舌下中脉太过,出血不止为喑。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
为肿。刺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伏。(如伏鼠也。)刺脊间中髓,
为伛。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逆咳。刺手鱼腹内陷,为肿。无
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
无刺大惊人。
《灵枢经》云∶新内无刺,已剌无内;大怒无剌,已刺无怒;大劳无剌,已剌勿劳;大醉无
刺,已刺勿醉;大饱无刺,已刺勿饱;大饥无剌,已剌勿饥;大渴无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
必定其气,乃刺之也。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刺膝髓出液,为跛。刺臂大
阴脉,出血多立死。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刺肘中
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刺肠内陷,为肿。刺匡目眶。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调经论篇帝曰∶夫子言虚实者有十,生于五脏五脉耳。夫十二经脉皆生其病,今
夫子独言五脏。夫十二经脉者,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经脉之病皆有虚实,何以
合之?岐伯曰∶五脏者,故得六腑与为表里,经络支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病在
脉,调之血;病在血,调之络;病在气,调之卫;病在肉,调之分肉;病在筋,调之筋;病在骨,
调之骨。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病在骨,针药熨;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身形有痛,九候
莫病,则缪刺之;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必谨察
其九候,针道备矣。
离合真邪篇帝曰∶真邪以合,波陇不起,候之奈何?岐伯对曰∶审扪循三部九候之
盛虚而调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审其病脏以期之。不知三部者,阴阳不别,天地不分。
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调之中府,以定三部。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虽有太
过且至,工不能禁也。
禁,禁止也。然候邪之处,尚未能知,复能禁止其候气耶?虽有太过之邪,至于其经,
工亦不能用针以禁绝也。
诛伐无过,命曰大惑。反乱大经,真不可复。用实为虚,以邪为真,用针无义,反为气贼,
夺人正气。以从为逆,荣卫散乱,真气已失,邪独内着。绝人长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
故不能久长。
三部,言人身中之有上中下三部,经队由之,故察候存亡,悉由于是。部各有三候,如上
部天,两额之动脉以应手也,足少阳脉气所行。上部地,两颊之动脉,在鼻孔下两旁动脉应手,
近巨之分,足阳明脉气所行。上部人,在前耳动脉应手少阳脉气所行。中部天,在掌后寸口经
渠动脉。中部地,在阳明合谷之分动脉。中部人,在少阳神门之分动脉。下部天,足厥阴羊矢下
一寸半五里之分,卧而取之,动脉应手;女子取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二寸。下部地,足少阴太
溪之分动脉。下部人,足太阴在鱼腹上,起筋间,直五里下箕门之分动脉。下部巩足单衣沉取乃
得至。如候胃气者,当取足上冲阳之分动脉应手。此二部中之三部也。
骨空篇第十二
属性:骨空论髓空在脑后五分,颅际锐骨之下。(即风府穴是也。)一在断基下,一在项
下中复骨下,一在脊骨上空在风府上。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数髓空在面侠鼻,或骨空在口下
当两肩。两膊骨空,在膊中之阳。臂骨空在
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间,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骨空在辅骨之上端。股际骨空在
毛中动下。尻骨空在髀骨之后,相去四寸。扁骨有渗理凑,无髓孔,易骨无空。
此言人身骨节有空,则髓有孔。若骨无空,体亦无孔,何以渗凑精微而相滋养者也?凡灸
关节,多用此空。
大明会典医政官制
属性:国初置医学提举司,后改太医监,又改太医院,设院使、同知及典簿等官职,专诊视疾病、
修合药饵等事。洪武十四年定为五品等衙门,更设太医院令、丞、吏目及御医,始根据文职授散官。
二十二年复改院令为院使,丞为院判。其属置惠民药局,又于本衙门置生药库,各设大使副使。
大明会典医政官制
属性:凡本院习业分十三科,自御医以下,与医土医生各专一科。
凡本院院使、院判、御医,日于内府御药局分两班轮直供事。
凡医士俱以父祖世业代补,或令在外访保医官、医士以充,其精通医术者,本院奏进御药局供事。
凡收受四方进贡及诸蓄上用药品,俱于内府收掌供用。药饵国初令医官就内局修制。本院官
诊视御脉,御医参看校同,会内臣就内局合药,将药贴连名封记,具本开泻本方药性、治证之法
于日用之下,医官、内臣书名以进,置簿历,用中书省印合缝进药。奏本既具,随即附簿,年月
下书名,内臣收掌,以凭稽考。烹调御药,本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服合为一服,候熟分为二器,
其一器御医先尝,次院判,次内臣,其一器进御。
凡各王府差人请医视疾,本院奉旨差官或医士往视。若文武大臣及外夷酋长有疾,亦奉旨往
视,其治疗可否,皆具本覆奏。或军中缺医,亦凭总兵巡抚官奏请拨用。
凡医家子弟,旧例选入本院教习医术,弘治五年奏复行之,推堪任教师者二三人教习。每季
考试,三年或五年堂上官一员同医官二员考试,通晓本科者收充医士,食粮当差;未通晓者听令
习学一年再试,三试不中者黜之。若五年考试成材多,其教师奏请量加升授。
凡医士医生,洪武间各有额数,其后增减不一,俱于本院修合药饵。若医官医士仍差委各处用药。
东直房(医士三十六名)安乐堂(医官三员医士三十六名)司礼监(医士二名)书堂(医士六
名)干明门(医士三名)浣衣局(医士二名)天寿山(医士二名)松林灵台(医士三名)团营(医
官一员医士十二名)五军营(医士三名)三千营(医士四名)锦衣卫(医士三名)神机营(医官一
员,医士四名)府军前卫(医士三名)惠民局(医士三名)会同馆(医士三名)大慈恩寺(医士
三名)宣府(医士一名)紫荆关(医士二名)居庸关(医士一名)龙门千户所(医士一名)万全
右卫(医士一名)怀来卫(医士一名)山海关(医士一名)广宁卫(医士二名)寺子峪(医士一
名)开原(医士一名)永宁卫(医士一名)独石(医士一名)倒马关(医士一名)白羊口(医士一名)
凡医士食粮月支七斗,医生月支四斗,医官先年月支二石,弘治间照医士例止支七斗。
凡各王府缺良医,从本院推举医士,送吏部选用。
凡本院取充医役者,洪武以来例免原籍民差。弘治二年令御药局供事者免二丁,本院应役者免一丁。
凡医官生理残障,及年七十以上不堪应役者放免。
凡天下岁办药材,俱于出产地方派纳,永乐以后,例共五万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以来,
其数渐增,今共计一十六万三千五百五十七斤有零,蜈蚣、蛇六十四条,蛤蚧、天雄二十一对,
虫蛀木瓜二十个。
【浙江布政司】三万一千八百五十一斤七两,金箔一百八贴,银箔七十二贴。
【江西布政司】七千五百五十六斤一十二两。
【湖广布政司】四千八百四十九斤七两七钱二分六厘,白花蛇九条,乌蛇十条。
【福建布政司】二千七百六十五斤一两九钱一分。
【四川布政司】一万六千四百二十斤八两,天雄四对。
【广东布政司】九千九百二十九斤三两四钱,蛤蚧一十七对。
【广西布政司】九千七百二十三斤一十两。
【山西布政司】八千九百五十五斤四钱五分。
【山东布政司】八千七百三十八斤六两。
【河南布政司】八千六百四十九斤四两。
【陕西布政司】一万一千七百四十四斤七两。
【辽东都司】八百斤。
【应天府】三千六百五十八斤八两。
【镇江府】三千七百一十七斤六两六钱,赤头蜈蚣四十五条。
【苏州府】一万八千七十九斤三两。
【松江府】一千四百四十斤。
【徽州府】九百四十九斤八两。
【宁国府】四千九百九十四斤一十两二钱,乌烂虫蛀下木瓜二十个。
【太平府】一百八十一斤七两六钱。
【池州府】六百一十三斤。
【凤阳府】二千七斤。
【扬州府】七百四十五斤三两二钱。
【淮安府】三千一百二十七斤八两。
【庐州府】八十五斤一十二两五钱九分。
【安庆府】四百五十八斤。
【广德州】六百三十斤。
【滁州】一千五百九十二斤一十一两二钱五分。
【徐州】六十三斤。
【和州】二百二十三斤一十四两。
【永平府】二百一十五斤。
【庆州】七百斤。
【保安州】七百斤。
【大名府】一千五十斤。
【河间府】二千一百七十七斤。
【保定府】五十斤。
【真定府】七百六十五斤。
凡天下解纳药材,俱贮本院生药库,以御医二员与大使一员辨验收放,礼部仍委官一员监收。
至年终照例造册二本,一留本院备照,一送礼部查考。
凡药材如丹砂、鹿茸等项,先因在外镇守等官额外进贡,沿途害人,成化二十三年诏禁止勿进。
凡军中马病,本院给与药饵。
凡天下府州县举到医士,堪任医官者,俱从礼部送本院考试,仍委该司官一员会考。中者送
吏部选用;不中者发回原籍为民,原保官吏治罪。
凡本院合用纸札,俱令府州县举到医士考中者量纳应用,后不行,成化十八年奏准仍照旧例。
大明会典医政官制
属性:凡本院药饵,俱南京礼部收到湖广等布政司解来药制造。
凡南京各营该用药饵,俱拨医士随病供应。
凡医士、医生,俱以世业子弟习学,考选分拨各科。
凡医士、医生月粮,照北太医院例。
神农尝百草论
属性:《淮南子》云∶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予尝诵其书,每至于此,未始不叹夫孟子所谓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夫神农,立极之大圣也,悯生民之不能以无疾,故察夫物性之可以愈疾者
以贻后人,固不待乎物物必尝而始知。如待必尝而始知,则不足谓之生知之圣也;以生知之圣言
之,则虽不尝亦可知矣。设使其所知果有待乎必尝,则愈疾之功,非疾不能以知之,其神农众疾
俱备而历试之乎?况秽污之药不可尝者,其亦尝乎?且味固可以尝而知,其气、其性、其分经主
治,及畏恶反忌之类,亦可以尝而知乎?苟尝其所可尝,而不尝其所不可尝,不可尝者既可知,
而可尝者亦不必待乎尝之而后知矣。谓其不尝不可也,谓其悉尝亦不可也。然经于诸药名下,不
着气性等字,独以味字冠之者,由药入口唯味为先故也。又药中虽有玉石
虫兽之类,其至众者惟草为然,故遂曰尝百草耳,岂独尝草哉!夫物之有毒,尝而毒焉有矣,其
中毒者日必七十乎!设以其七十毒偶见于一日而记之,则毒之小也,固不死而可解;毒之大也,
则死矣,孰能解之?亦孰能复生之乎?先正谓淮南子之书多寓言,夫岂不信!(《溯洄集》)
亢则害承乃制论
属性:予读《内经·六微旨论》,至于亢则害,承乃制,喟然叹曰∶至矣哉,其造化之枢纽乎!
王太仆发之于前,刘河间阐之于后,圣人之蕴殆靡遗矣。然学人尚不能释然,得不犹有未悉之旨也欤?
谨按《内经》,帝曰∶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
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
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复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
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帝曰∶何
也?岐伯曰∶亢则害,承乃制,制生则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尝观夫阴阳五行之
在天地间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强者折之,弱者济之。盖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不如
是,则高者愈高,下者愈下;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乖乱之政日以极矣,天地岂能位乎!虽然,
高也,下也,弱与强也,亦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故易也者,造化之不可常也。惟其不可常,
故神化莫能以测。莫测,故不息也;可常,则息矣。亢则害,承乃制者,其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
然者欤?
夫太仆、河间已发挥者,兹不赘及。其未悉之旨,请推而陈之。夫自显明之右,止君火治之
十五句,言六节所治之位也。自相火之下,止阴精承之十二句,言地理之应乎岁气也。亢则害,
承乃制二句,言抑其过也。制生则化,止生化大病四句。言有制之常与无制之变也。承,犹随也。
然不言随而曰承者,以下言之,则有承奉之象,故曰承。虽谓之承,而有防之之义存焉。亢者,
过极也。害者,害物也。制者,克胜之也。然所承也,
其不亢,则随之而己,故虽承而不见;既亢,则克胜以平之,承斯见矣。然而迎之不知其所来,
迹之不知其所止,固若有不可必者。然可必者,常存杳冥恍惚之中,而莫之或欺也。
河间曰∶己亢过极,则反似胜己之化。似也者,其可以形质求哉?故后篇厥阴所至为风生,
终为湿;少阴所至为热生,终为寒之类,其为风生为热生者,亢也;其为湿为寒者,制也。又水
发而为雹雪,土发而为飘骤之类,其水发土发者,亢也;其雹雪飘骤者,制也。若然者,盖造化
之常,不能以无亢,亦不能以无制焉耳。
夫前后二篇,所主虽有岁气、运气之殊,然亢则害,承乃制之道,盖无往而不然也。惟其无
往而不然,故求之于人,则五脏更相平也,一脏不平,所不胜平之。五脏更相平,非不亢而防之
乎?一脏不平,所不胜平之,非既亢而克胜之乎?姑以心火而言,其不亢,则肾水虽心火之所畏,
亦不过防之而已;一或有亢,则起而克胜之,余脏皆然。
制生则化,当作制则生化,盖传泻之误,而释之读之者不觉,求之不通,遂并遗四句而弗取。
殊不知上二句言亢而害,害而制耳,此四句乃害与制之外之余意也。苟或遗之,则无以见经旨之
周悉矣。制则生化,正与下文害则败乱相对,辞理俱顺,不劳曲说而自通。制则生化者,言有所
制,则六气不至于亢而为平,平则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矣。化为生之盛,故生先于化也。外列盛
衰者,言六气分布主治,迭为盛衰,昭然可见,故曰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者,言既亢
为害而无所制,则败坏乖乱之政作矣,败坏乖乱之政行,则其变极矣,其灾甚矣,万物其有不病
乎?生化,指所生所化言,谓万物也。以变极而灾甚,故曰大病。上生化,
以造化之用言;下生化,以万物言。以人论之,制则生化,犹元气周流,滋荣一身,凡五脏六腑
四肢百骸九窍,皆藉焉以为动静云为之主。生化大病,犹邪气恣横,正气耗散,凡五脏六腑四肢
百骸九窍,举不能遂其运用之常也。
或以害为自害,或以承为承袭,或以生为自无而有,化为自有而无,或以二生化为一意,或
以大病为喻或者造化之机息。此数者,皆非也。且夫人之气也,固亦有亢而自制者,苟亢而不能自制,
则汤液针石导引之法以为之助。若天地之气,其亢而自制者,固复于平;亢而不制者,其孰助哉?
虽然,造化之道,苟变至于极,则亦终必自反而复其常矣。学人能本之太仆、河间,而参之此论,
则造化枢纽之详亦庶矣乎。
然张戴人《治法心要》曰∶假令水为母,木为子,当春旺之时,冬令犹在,即水亢也。水亢
极则木令不至矣。木者,继冬而承水也。水既亢则害其所承矣,所以木无权也。木无权则无以制
土,土既旺则水乃受制也。土者,继长夏之令也。水受土制,热克其寒也。变而为湿,此其权也。
又如火为母,土为子,当长夏之时,暄令犹在,即火亢也。火既亢极,则湿令不至矣。湿者,继
夏而承火也。火既亢则害其所承矣,所以湿无权也。湿无权则无以制水,水既旺则火乃受制也。
水者,严冬之令也,火受水制,寒克其热也,变而为土湿,土斯得其权也。斯言也,推之愈详而
违经愈远矣。或曰∶《心要》者,他人成之,盖得于所闻之讹耳。(《溯洄集》)
支秉中曰∶昔孔子谓诗三百,以思无邪一言足以蔽之。愚读亢则害承乃制之论,亦欲以一
平字蔽之。夫天之六气以平为主。平则生生化化将无穷矣。故岐伯曰∶制则生化,害则败乱。其
意谓亢则过而至于害,必承之乃可以制之。盖承之一字,如承继相承,又承上之意。谓以所可胜
者承之于后,乃能制之,使归于平也。以下文相火之下水气承之一语推之,则其义自明矣。
四气所伤论
属性:《素问·生气通天论篇》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泻;夏伤于暑,秋为疟;秋伤
于湿,上逆而咳,
发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阴阳应象论篇曰∶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疟;
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王启玄注云∶风中于表,则内应于肝。肝气乘脾,
故洞泄或飧泄。夏暑已甚,秋热复收,两热相攻则为疟。秋湿既胜,冬水复旺,水湿相得,肺
气又衰,故乘肺而为咳嗽。其发为痿厥者,盖湿气内攻于脏腑则咳逆,外散于筋脉故痿弱也。厥
谓逆气也。冬寒且凝,春阳气发,寒不为释,阳怫于中,寒怫相持,故为温病。《伤寒》引《素
问》后篇八句,成无己注云∶当春之时,风气大行。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以春适旺,风虽
入之,不能即发。至夏肝衰,然后始动。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夏以阳气外盛,风不能外发,
故攻内而为飧泄。当秋之时,湿气大行。秋伤于湿,湿则干于肺。肺以秋适旺,湿虽入之,不能
即发。至冬肺衰,然后湿始动也。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痢。冬以阳气内固,湿气不能下行,故
上逆而为咳嗽。当夏之时,暑气大行,夏伤于暑。夏以阴为主内,暑虽入之,势未能动,及秋阴
出而阳为内主,然后暑动搏阴而为疟。当冬之时,寒气大行,冬伤于寒。冬以阳为主内,寒虽
入之,势未能动,及春阳出而阴为内主,然后寒动搏阳而为温病。
王海藏曰∶木在时为春,在人为肝,在天为风。当春之时,发为温令,反为寒折,是三春之
月,行三冬之令也。以是知水太过矣。水既太过,金肃愈严,是所胜者乘之而妄行也。所胜者乘
之,则木虚明矣。木气既虚,火令不及,是所生者受病也,故所不胜者侮之。是以土乘木之分,
变而为飧泄也。所以病发于夏者,以木绝于夏,而土旺于夏,湿本有下行之体故也。不病于春者,
以春时风虽有伤,木实当权故也。暑,季夏也。季夏者,湿土也。君火持权,不与之子,暑湿之
令不行也,湿令不行则土亏矣。所胜妄行,木气太过,少阳旺也。所生者受病,则肺金不足。所
不胜者侮之,故水得以乘土之分。土者,坤也,坤在申之分,申为相火。水入
于土,则水火相干;水火相干则阴阳交急,故为寒热。兼木气终见三焦,是少阳相火合也。少阳
在湿土之分,故为寒热。肺金不足,洒淅寒热,此皆往来未定之气也,故为疟。不发于夏而发
于秋者,以湿热在酉之分,方得其权故也。秋者,清肃之气,收敛下行之体也。为湿所伤,是长
夏之气不与秋令也。秋令不及,所胜妄行,故火得以炎上而克金。心火既刑于肺,故肺气逆而为
咳。所不胜者侮之,木气上行,与火同德,动而不息者也。所生者受病,故肾水亏也。长夏已亢,
三焦之气盛也。命门者,三焦之合也,故迫肾水上行,与脾土湿热相合为疾,因咳而动于脾之湿,
是以咳嗽有声有涎。不发于秋而发于冬者,以其六阴之极肃杀始得其气故也。冬伤于寒者,是冬
行春令也,当寒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已亏,则所胜妄行,土有余也;所生受病,水不足也;
所不胜者侮之,火太过也。火土合德,湿热相助,故为温病。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其寒水居
卯之分,方得其权,大寒之令复行于春,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房室劳伤,辛苦之人阳气泄于外,
肾水亏于内。当春之月,时强木长,无以滋生化之源,故为温病耳。夫春伤于风,夏伤于暑,冬
伤于寒,辞理皆顺,时字伤令字也。独秋伤于湿,说作令字伤时字,读者不可疑也。此四说皆母
所亢而害其所承之子也。若说秋字伤湿字,其文与上三句相通,其理与法不得相通矣。大抵理与
法通,不必拘于文也。或谓春伤于风是人为风所伤,非也。若是,则止当头痛、恶风、自汗,何
以言夏为飧泄哉?今言春伤于风,即是时伤令也明矣。
愚按∶此四伤诸家注释皆不得经旨者,盖由推求太过故也。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
易而求诸难,此之谓欤?但在轻轻平易说去,则经旨自明,而无穿凿之患矣。何以言之?夫风暑
湿寒者,天地之四气也。其伤于人,岂能于未发之前须知其客于何经络、何脏腑、何部分而成何
病乎?及其既发病,然后可以诊候,始知其客于某经络、某脏腑、某部分,成某病耳。注释者苟
悟因病始知其原之理,则于此四伤,不劳余力自迎刃而解矣。
夫洞泄也、疟也、咳与痿厥也、温病也,皆是因其发动之时,形诊昭着,乃逆推之而知其
昔日致病之原
为伤风、伤暑、伤湿、伤寒耳,非是初受伤之时能预定其今日必为此病也。且夫伤于四气,有当
时发病者,有过时发病者,有久而后发病者,有过时之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何哉?盖由邪气之
传变聚散不常,及正气之虚实不等故也。且以伤风言之,其当时而发,则为恶风、发热、头痛、
自汗、咳嗽、喘促等病;其过时与久而发,则为疠风、热中、寒中、偏枯、五脏之风等病。是则
洞泄、飧泄者,乃过时而发之中之一病耳。因洞泄、飧泄之病生,以形诊推之,则知其为春伤风,
藏蓄不散而致此也。苟洞泄、飧泄之病未生,孰能知其已伤风于前,将发病于后耶?假如过时之
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人亦能知乎?世有太素脉法,虽或预知死亡之期,然亦是因诊之昭着而
始能知耳。夏伤暑为疟,冬伤寒为温病,意亦类此。但秋伤湿上逆为咳嗽,为痿厥,其因病知
原,则与三者同;其令行于时,则与三者异。夫春之风、夏之暑、冬之寒,皆是本时之令也。湿
乃长夏之令,何于秋言之?盖春夏冬每一时各有三月,故其令亦各就其本时而行也,若长夏则寄
旺于六月之一月耳。秋虽亦有三月,然长夏之湿令每侵过于秋而行,故曰秋伤于湿。
请陈四气所伤所病之义。夫风者,春之令也。春感之,偶不即病而至夏,邪既不散,则必为
疾。其所以为洞泄者,风盖天地浩荡之气,飞扬鼓舞,神速不恒。人身有此,肠胃之职岂能从容
传化泌别而得其常乎?故水谷不及分别而并趋下以泄出也。其为飧泄亦类此义。暑者,夏之令也。
夏感之,偶不即发而至秋,又伤于风与寒,故为疟也。寒者,冬之令也。冬感之,偶不即发而
至春,其身中之阳,虽始为寒邪所郁,不得顺其渐升之性,然亦必欲应时而出,故发为温病也。
若夫秋伤湿,其令行于时之义,上文已论之矣。前篇所谓上逆而咳,发为痿厥,不言过时,似是
当时即发者,但既与风暑寒三者并言,则此岂得独为即发者乎?然经无明文,终亦不敢比同后篇,
便断然以为冬发病也。虽然,湿本长夏之令,侵过于秋耳。纵使即发,亦近于过时而发者矣。此
当只以秋发病为论。湿从下受,故干肺为咳,谓之上逆。夫肺为诸气之主,今既有病,则气不外
运,又湿滞经络,故四肢痿弱无力,而或厥冷也。后篇所谓冬生咳嗽,既言过时,则与前篇之义
颇不同矣。夫湿气久客不
散,至冬而寒气大行,肺恶寒而或受伤,故湿气得以乘虚上侵于肺,发为咳嗽也。观者以此意求
之,经旨其或着乎?
或者见《素问》于病温、疟等,间以必言之,遂视为一定不易之辞,而曰∶此必然之道。
嗟乎!果可必耶?果不可必耶?《素问》之或言必,或不言必者,盖不可胶为一定故也。经中每
有似乎一定不易之论,而却不可以为一定不易者。如曰热厥因醉饱入房而得,热中、消中者,皆
富贵人也,新沐中风则为首风。如此之类,岂一一皆然哉?读者当活法,勿拘执也。
夫王启玄之注,虽未免泥于必字及未得经旨,然却不至太远也。若成无己之说,则似太远矣,
然犹未至于甚也。至王海藏立论,则推求过极,欲异于人,殊不知反穿凿缀缉,乖悖经旨,有不
可胜言者。此先儒所谓如大军游骑,出太远而无所归矣。姑摭成无己、王海藏之说,辨其甚者一二。
夫无已谓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痢。窃谓则当二字,决然之辞也。春
伤风,遇夏之阳气外盛,而不能外发,故攻内为飧泄。此或若可通矣。经曰∶木发无时。倘风不
伤于春而伤于他时,不遇夏之阳气外盛,将外发乎?将内攻乎?况风属阳,与夏同气,果欲外出,
则当随其散越之势而出,安有不能之理乎?且风善行数变,其为病非一,岂独能为四肢之疾乎?
所谓雨淫腹疾之义,其不通亦如此。至若夏伤暑,秋为疟者,盖因暑疾藏于皮肤之内,肠胃之
外,复秋感风,故疾作耳。观《素问·疟论》可见。其与夏阴主内、秋阳内主、暑动搏阴何相干
哉?冬伤寒,春为温病者,盖因寒毒中人肌肤,阳受其郁,至春,天地之阳气外发,其人身受郁
之阳亦不能不出,故病作也。观《伤寒论》可见。其与冬阳主内、春阴内主、寒动搏阳何相干哉?
乃若海藏则又以春伤风、夏伤暑、冬伤寒为时伤令,秋伤湿为令伤时。故于春伤风,谓春行
冬令,而温为寒折。于夏伤暑,谓暑者季夏,季夏者湿土,君火持权不与子,而暑湿令不行。于
秋伤湿,谓秋为湿所伤,是
长夏之气不与秋令。于冬伤寒,谓冬行春令,火胜水亏,大寒之令复行于春,阳气外泄,肾水内
亏者病。又谓温病为湿热相助而成,又谓四时伤皆母亢而害所承之子。吁!何支离破碎,徒费辞
如此乎?夫经中所言伤风、伤暑之类甚多,皆是以人受风暑等所伤为义,未尝有时伤令、令伤时
之意也。若如海藏所言,则疟论所谓夏伤于暑、秋伤于风,与先伤于风、后伤于寒等语,其时伤
令欤?令伤时欤?吾固知其不能不屈于此也。且暑为夏令,孰不知之?今以暑为季夏,为湿土,
得不怪哉?夫冬果行春令,人若感此,则成冬温病矣,安得为春温病欤?其谓大寒之令复行于春,
温病方作,杀是大寒之令不复行于春,其温病当作者遂不作乎?况今之春为温病者比比皆是,未
尝见其必由大寒复行于春而后成也。经曰∶亢则害,承乃制,其义谓己亢极,则胜己者来制,如
火亢,则水来制之。经所谓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之类,皆是胜己者为承。
今以亢为母,承为子,将求胜于经欤?抑未达欤?又如制物者为所胜,受制者为所不胜,与经所
谓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及传之于其所胜,死于其所不胜之旨全反矣。余如因时伤令、
令伤时之说委曲衍说者,固不暇悉辨也。
呜呼!予非好斥前人之非,盖为其有害大义,晦蚀经旨以误后人,故不敢谀顺而嘿嘿耳。然
而僭逾之罪,固已自知其不得辞矣,但未知观者以为何如。(《溯洄集》)
支秉中曰∶春伤风,夏伤暑,秋伤湿,冬伤寒,此感疾之由也。曰飧泄,曰疟,曰咳嗽,
曰病温,此已形之症也。盖人感四时之气,待时传变推迁,则所胜侮其所不胜,遂发为前症。如
人之元气本实,亦有过时而不发者矣。辩论已悉,愚不敢赘,但其所谓时伤令、令伤时之说,则
有间然矣。夫春夏秋冬,时也;温热凉寒,令也。如春宜温而寒,夏宜热而凉,秋宜凉而热,冬
宜寒而温,皆反其令之常为气之变也。人,触之,遂能成疾,岂时令有心于伤人哉?若谓时能伤
令,又谓令能伤时,则气相伤而天下之人将同日而俱病矣,有是理乎?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论
属性:帝曰∶夫百病之所始生者,必起于燥湿、寒暑、风雨、阴阳、喜怒、饮食、居处,气合而有形,得藏而有
名,余知其然也。夫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何也?岐伯曰∶四时之气使然。曰∶愿
闻四时之气。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气之常也。人亦应之,以一日分为四时,朝则为春,日
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朝则人气始生,病气衰,故旦慧;日中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
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曰∶其时有反者何也?
曰∶是不应四时之气,脏独主其病者,是必以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曰∶治
之奈何?曰∶顺天之时,而病可与期。顺者为工,逆者为粗。帝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