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谨防房地产市场的种种花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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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置业是件大事,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能例外。有人说买房是一场冒险的赌博,其过程颇有些惊心动魄;也有人说买房是一种痛苦的经历,各种各样的陷阱总叫人防不胜防。这两种说法都很有道理,买房毕竟是人生之中的一件大事。马虎不得,疏忽不得呀!

  买完房之后,又一大问题会立即摆在面前,那就是装修。说起装修来,可算得上是又一个“老大难”了:找装修“游击队”吧,价钱是便宜了,但质量自然没有保障;可即便找了正规的装修公司,一样不能保证不发生问题,一样有陷阱的存在。

  另外,租房也是时下许多人面临的问题,无论通过哪种途径,能够租到自己理想的安身之所才是最重要的。然而,在如今的房屋租赁市场上,某些不法中介和个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为消费者“布局”、“设套”,使得很多租房者蒙受了经济损失。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本章中将做详细地剖析,以便大家在购房、装修、租房时做到得心应手。

  ◎遭遇“房托”,多个“谨慎掏钱”的心眼

  “房托”是购房潮中一股神秘而不可忽视的暗流。所谓“房托”,就是为了制造楼盘人气,哄托购房热闹气氛,诱导购房者抢下订单的人。不了解其中内情的人很可能一不留神,就被忽悠了。

  刚到而立之年的刘强被人介绍到一房地产公司工作。上班第一天,公司的一位高层对刘强和其他几个人进行了培训,内容主要是讲怎样与顾客搭话、怎样引导顾客购房、怎样在与顾客的交谈中制造紧张的气氛,并拉拢大部分人形成一种对开发公司有利的导向。最后这位高层还特别声明“注意,你们不要怀疑自己是房托,这只是公司的一种特殊营销手法。”

  为期一天的培训结束后,刘强便上岗了。按照公司的安排,首先要从最基层的做起。刚好公司有新项目开盘,刘强便和其他的同事被安排插到排队买房的人中,据说是为了给楼盘增“人气”。没多久,刘强就从最初排队烘托气氛的基层工作转上了“正轨”。

  在楼盘销售现场,刘强经常和其他几个同事挤在楼盘的模型旁装模作样的说:“这个楼盘好啊,住在这里好,有小学,环境又像公园”。有时在看房巴士上,刘强也会混在其中和买家们交流,鼓惑他们更快的做出决定。

  有一次,一位女士在售楼处徘徊,刘强便故意在她附近打电话,在电话中又发挥他三寸不烂之舌的功力,说楼盘是如何“紧俏”,再不买就来不及了。打完电话后,那位女士便走过来和刘强探讨这楼盘的情况,而刘强在全面分析了楼盘情况后,当着她的面签下合约并当场支付了定金。不出所料,第二天这位女士果然带了首付款直奔了售楼处。可她不知道,刘强支付的定金本来就是公司为“忽悠”买家准备的道具。而合约当然也是假的,她一走,就被工作人员当成废纸了。

  做“房托”的这段时间,刘强的演技也是突飞猛进,因为不同楼盘的推出需要刘强扮演成不同的角色,比如小户型、中档价位的楼盘,刘强就会扮演成白领阶层或者公务员。而销售某个高档楼盘时,又会扮演成生意人或者经理那种一看就是有钱人的形象。就这样,刘强从一个“门外汉”成了一个专业“房托”。

  心眼提示

  一些消费者之所以上“房托”的当,主要原因还是在思想上存在认识的误区。他们觉得,哪个楼盘排队的人多,哪个楼盘必定卖得好。某些商家正是看透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而投其所好。比如,开发商会根据项目的不同,花钱雇一些不同的人来现场“造势”,以达到销售“火爆”的假相。因此,消费者在看房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免得被“房托”带进“沟里”。防止被“房托忽悠”,最好的方法是“理智看房”,“谨慎掏钱”。

  ◎面对广告诱惑,多个实地考察的心眼

  不少消费者由于经验不足在选购商品房时,往往容易被包装精美的售楼书、制作精细的户型模型以及售楼人员的甜言蜜语所蒙蔽,一不小心就落入开发商设下的销售陷阱。那么,在售楼过程中,售楼人员设置了什么陷阱呢?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售楼广告又该如何辨其真伪呢?

  在这些售楼广告中,有的是拿便利的交通吸引消费者。

  丁小姐买房已经9年。她说:她那时买房子不像现在有这么多媒体和专家给当参谋,只能靠售楼广告。丁小姐买的房子是在距离亚运村北12公里处,当时广告说从亚运村开车十几分钟就能到。估计是开发商照地图上的距离,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算出来的。因为从入住到现在,丁小姐住那儿8年了,只有一次夜里3点开车十几分钟到过一次家。平时运气好40分钟到,运气不好一堵就是几个小时。没办法,丁小姐只好绕高速走,每天往返都得掏高速费。

  还有的广告,打出的是“亲水”的“王牌”。

  李先生在水景住宅热销一时之际,选择购买了“清河”某项目。由于项目强调了“亲水”的卖点,房子的价格也因此比周边贵了不少,但是,李先生想到临水而居的生活质量,理所当然地“欣然接受”了。

  但居住几年之后,特别是夏天将近,李先生反而忧心忡忡,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亲水”。原来,当初开发商所宣传的“清河”不“清”。由于河水污浊,从春末夏初直到秋天,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李先生以及周围的居民都要忍受着令人作呕的恶臭气味,特别是炎夏。沿着河岸散步的时候,除了眼睛和鼻子比较痛苦之外,蚊蝇活动也异常猖獗。现在的李先生由原来的“亲水情结”转变成“恶水情结”,加之属“自然水系”,不能做地理位移,所以,花不菲的房价的他只能“无奈”地生活在“亲水人家”中。

  心眼提示

  通常售楼的各种宣传材料都非常精致,语言非常动人和诱人。但广告终归是广告,里边有些东西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它不等于真实的物体。消费者在挑选的时候一定不要轻信,最好多个“实地考察验证”的心眼,用亲身的经历和体验作决定。

  ◎防止住房面积“缩水”,多个“签字画押”的心眼

  买房是件大事,每一平方米的面积都牵扯着消费者的经济利益问题。然而,一些不法的开发商却在房屋面积上“做起了手脚”,另消费者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谢老伯一家两年前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按照买房时签定的购房预售合同,谢家这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01.8平方米,其中包括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20.49平方米。交房入住后,谢老伯按设计图上标注的各房间面积逐一累加,发现公摊面积达到了24平方米,比合同上写明的多一些。购房合同附带的《公摊部位说明》上,具体标明了公摊面积包含的楼梯、过道等共用场所。但这些公摊部分的面积各自是多少,具体是怎么测算出来的并没有明确标注。这一点,正是谢老伯对公摊面积有异议的地方。房屋买卖双方有争议,购房合同是直接的依据,但是目前通用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的测算方法和具体来源,也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式。开发商利用这一点,让谢家吃了“哑巴亏”。

  杜先生购买了广州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一套四室一厅的商品房。当时根据开发商提供的书面《付款参考》介绍:“该套总建筑面积为150.5301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为8946元”。杜先生在签合同时发现内文约定:“该套建筑面积150.5301平方米,其套内面积113.4948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37.0353平方米”;另外,房价“按套内面积计算,单价每平方米11733元,总金额133.1641万元”。购房单价多了2787元。当杜先生对合同上的面积提出疑问时,发展商解释说:“不用担心,面积最后以房产证上的数据为准,多退少补”。因此,杜先生放心签订了合同书。

  没想到,当杜先生拿到房产证时,发现房产证上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44.8285平方米,比《付款参考》、《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150.5301平方米减少5.7016平方米,也就是说在套内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他多交了5.7016平方米公摊面积的钱,面积误差比3.788%,房价变相上涨五万多元。杜先生多次与该公司交涉,要求退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遭到拒绝。

  由于合同示范文本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办法,一些开发商就是钻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按套内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条款的空子,套内面积误差少,建筑面积却大“缩水”。

  心眼提示

  住房面积缩水,是许多消费者都曾经遭遇过的事情。这种陷阱购房者一定要小心,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开发商最好多个“防备”的心眼,一定要耐心看完合同全文,适时对不合理的条款提出修改要求,并在空白处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划上横线,防止对方在空白处私自填上对其有利的内容。

  ◎拿不到房产证,多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心眼

  购房是人们难度最大的消费行为,其消费风险也令许多购房者望而生畏,因此购房者要学会识别开发商的陷阱,买房时,要做到小心谨慎,各个方面的相关事宜都要咨询清楚,避免“买房风险”。

  七十多岁的王大伯,两年前在某小区买的房,没入住先交暖气费,开发商设陷阱让他吃了不少亏。

  一般买房首先要考虑价钱,同时还要看环境状况好坏,老人也不例外,挑来选去还是觉得现在所住小区适合自己。根据其他人的买房经验,老人要求该小区的开发商出具五证,发现自己所选的板楼证件不全,且没有《预售房屋许可证》。开发商解释因楼房未完工,证件暂办不全,老人交完1000元定金,又四处咨询了一下,认为开发商的解释可以理解,便于11月份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3.8万余元。这份合同约定12月底可办入住。

  签完合同,老人觉得心里轻松很多,可是左等右等也没人通知他办入住,于是心又悬了起来,跑到工地一看,离完工还早哩!正想去交涉时,开发商找上门来与他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日期是第二年1月9日。

  直到第二年6月底,老人才办了入住手续,按约定开发商应给付6个月的万分之二的补偿款、3个月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结果开发商仅给了1至3月底的万分之二的补偿和4至6月份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而且扣除了当年一年的本该免收的暖气费。

  事实上当老人找开发商索要4至6月份的补偿款和被无理扣除的当年的暖气费时,开发商态度蛮横,强词夺理,拒不给付3个月的补偿款2400多元,并狡辩说扣除的1500元暖气费不是当年度的而是去年度的,令老人火冒三丈的是去年楼房还未完工,哪来的暖气?

  此后老人多次去消协、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得到的答复都是开发商违约。老伴因考虑到老王患有脑血栓,打起官司来既费财力又费精力,即使打赢了官司,开发商也不会痛快地拿出钱来,因此坚决不同意到法院起诉,直到买房的第三年,老人才费尽周折拿到产权证。

  心眼提示

  购房,最容易出问题的是房屋的产权,购房者买房往往很难及时拿到产权证,这是因为许多开发商在开发初期,只交了部分地价款,而办产权要将全部款项交足。因此,购房者如果在买房时没看到产权证,就不要交钱,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多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心眼。也就是说一定要看到“现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另外,购房者若遇到开发商找上门来签《补充合同》,应慎签。

  ◎购买精装修房子,多个防范开发商“偷龙转凤”的心眼

  精装修商品房博得了众多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装修的业主的青睐,因为“交了钱,带着自己的衣物就能入住”。但是随着这两年精装修房的不断交房,业主发现“精装修”可能成为又一个与开发商的矛盾,本来想省心省力的业主如果不想凑合,很可能还要二次装修。

  很多楼盘承诺厨房、卫生间和地面精装修。精装修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地板,许多精装修项目把重点放在橱柜、洁具、电梯的品牌上,动辄欧洲进口,纯法国设计。但对于装修中最关键的地板、涂料、电线等却未做详细说明。而地板和涂料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建材,往往是装修中最容易带来污染和造成问题的关键环节。其中最令消费者感到受骗的形式之一便是把原来承诺的进口地板换成国产货。

  某楼盘业主刘先生买的房提前入住,于是刘先生兴冲冲地去验房,当时装修工人正在做最后收尾工作。一个客厅地板的包装引起了刘先生的注意:买房时合同上明明写着地板是进口高级品牌,可是,这包装上写的却是地道的国产货。

  还有一种手段也是开发商经常玩的把戏,那就是用“假名牌替代真名牌”。王女士,她购买精装修房屋时约定,厨房安装“方太牌”燃气灶和油烟机。今年6月26日她家的油烟机出现故障,打电话要“方太”厂家上门维修。6月30日,厂家上门维修人员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家产品,维修人员同时还发现,燃气灶也是假冒“方太”的产品,当即告诉消费者使用这种假冒的灶具十分危险。

  “假方太”遇到“真方太”自然原形毕露,王女士这才如梦方醒。当天就那家小区售楼处“理论”,可是几次向对方投诉请求处理,结果被赶了出来。

  “方太”是假的,那么其他配套的“精装修”会不会也有“李鬼”隐藏其中?有关部门接到王女士投诉后当天就给她回信,第二天就约见了王女士。仔细了解情况后,果然又揪住了精装房里其他“李鬼”的狐狸尾巴。

  心眼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的精装修的房子时,在所用材料与器具方面,一定要多个心眼。为了避免开发商“偷龙转凤”,最好在验房过程中逐一检验,如果发现了不符合最初要求的证据,一定保存好,以便于向开发商讨说法。

  ◎面对装修报价,多个提防商家玩“花活儿”的心眼

  在家装价格管理上,因为受地区差异的影响,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报价标准,一些家装市场也仅仅列出指导价,供消费者参考。但由于装修项目和工程量的多少是影响整个装修造价的直接因素,同时装饰公司的规模、资质、等级、管理制度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说,装饰装修中的费用应该包括:设计费、主材费、辅助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和税金。但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不要单纯以价格来选择家装企业。因为到目前为止确实存在着装修公司在利用消费者不懂行,在报价上玩“花活儿”的现象。

  方女士的房子要进行装修了,为了把让自己的“爱巢”装修的更好更完美、也更加经济,方女士找到一个大型的家装市场,市场里面都是从事家装行业的公司,让方女士感到困惑不解的问题出现了,方女士咨询了这个家装市场内的所有装修公司,让方女士弄不明白的就是,在同一个家装市场里,同样是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新房,一家公司的报价是4.8万元,而旁边的另一家公司报价却只有3.2万元,几乎相同的装修内容,在价格上竟然相差上万元。装修报价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呢?

  后来,方女士专门咨询了有关装修方面的专家。专家提醒方女士,在装修报价的问题上,首先要注意核实装修报价中的“加法”。有些家装公司尽管在初期报价很低,但在与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后,往往会有很多增加的项目,有些甚至是设计师故意丢、漏的项目。比如,本来是和设计师谈好的内容,然而合同中没有注明,而消费者又没有注意到。这样尽管签订合同时价格并不高,但等到工程竣工时,增加了很多内容,花销随之增加。

  其次,要注意核实装修工程中的“减法”。消费者一般比较注意木工、瓦工、油工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常规工程项目,监督得也紧些,但对于隐蔽工程和一些细节问题却知之甚少。比如,有些公司规定内墙要刷三遍墙漆,但施工队员只刷了一遍,表面上看不出有任何区别,但实际上却降低了工艺标准,暂时是看不出问题,时间一长,毛病就会暴露出来。

  最后,专家提醒方女士,要注意核实装修报价中的“分项计算”。他说有些公司表面做的比较正规,将某一单项工程随意地分解成多个分项,按每一个分项分别报价。消费者通常会觉得选这样的公司是明白消费,却不知其中“猫腻”,如做门套,把门扇、门套、合页等五金件分别作为单独的项目计价,他们往往把一些分项价格各提高一小部分,消费者不易觉察,就在这不知不觉中总体价格提高了很多。使得大部分消费者被“宰”还不知道。

  心眼提示

  一些承接家庭装修服务的公司,是没有申请国家颁布的装修“资质等级”的中小型公司,这些公司很可能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目光,报出低价。但在这低报价的背后,往往另有阴谋。因此,消费者在装修时一定要仔细考察,多个防范被“事后增加项目二次收钱”的心眼。消费者看报价时,最好在同一标准的情况下进行比较,不要只看价格,不看细节,以免吃亏上当。

  ◎遭遇“免费设计”,多个“质疑”的心眼

  如今,好多家装修公司纷纷打出“免费设计”的宣传手段来招揽客户,而真正做到“免费设计”的公司恐怕是没有。所谓“免费设计”只是商家的一个幌子而已。生活中,有很多消费者吃过这方面的亏。

  魏女士去年年底购买了商品房,开春后她准备进行装修。经过对几家装修公司的反复的比较,她终于找了一家比较有影响力的公司。魏女士选择这家公司的主要原因还是冲着该公司打着“免费设计”的口号,以及设计师的名气还可以,才去的。经过设计师的一番设计,魏女士觉得设计方案比较满意。设计师告诉她,如果按这种设计方案轻装修的话需要14000元,魏女士对于这个设计方案、装修价位都能接受,于是就希望对方出个效果图,可对方说出效果图就得交1000元钱,说这钱可以算在她的装修费里面,如果不用他们装修,最后把钱还会退回来。

  经过设计师的一番劝说,魏女士交完1000元钱后,设计师就为其出了一套效果图。看过效果图后,魏女士提出了几处小改动,就与该公司签订了14000元的轻装修合同。可几天后,当魏女士拿着设计师再次设计出的效果图时,却发现设计图上的标价与当初报价不同,由原来的14000元一下变成27800元。

  这下可把魏女士气坏了,对于魏女士的质疑,设计师说对于她的小改动,他们又进行了“精耕细作”,如果不按他们的方案施工,最终会达不到签订合同时承诺的效果。此时,魏女士顿觉上当,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她提出退还1000元钱,终止装修合同。对于魏女士的态度,商家不仅未退还1000元押金,还振振有词地告诉她:“天底下哪有免费设计的,不用他们装修,这1000元钱就当设计费了。”现在魏女士不仅房子没装修成,反而要为这点押金预算与商家对簿公堂。

  据了解,目前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存在“家庭装潢要一步到位”的错误观念,而不少装修设计单位就利用消费者这种不成熟的消费心理,在室内设计方案上大做文章。比如,有的设计师在设计中故意增加装修项目,不需要做柜的地方加上个柜子,没必要吊顶的地方非要做上一圈吊顶,不应该凿墙挖洞的地方,硬生生地凿出一个洞来。这种纯粹为了装饰而装饰的设计做法,使得装修报价可以不断抬高,而设计师的提成也就水涨船高了。

  心眼提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设计质量上肯定得不到保障,而且“再次设计”后,商家可能向你索要更多的费用,消费者应该逐渐接受“设计收费”的理念,而对于装修公司开出的众多免费条件,消费者要说“不”。要避免商家玩“猫腻”,最好的办法是找个标价合理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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