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痛得浑身发抖。
那天晚上,他用一夜时间证明了他是不是男人,也证明了行不行。
除了那一瞬的疼得发抖外,后面的过程,我几乎是无感。
我不知道人们为何热衷于做这档子事,但我不敢问。
不但不敢问,我还要装作很喜欢。
那啥片子我看过,也听舍友讲过她们跟男朋友的经历,知道男人不喜欢女人那时候像哑巴,像死鱼。
我学着那啥片子里的女主角,先是拖长声线“恩”了一声,假装很享受的样子,再紧接着,便是配合他的节奏叫。
也不知是我脸上表情太不到位,还是其他地方的露了馅儿,总之,被他看出来了。
“不会叫就别叫,假。”他说。
我果然就不叫了。
我的手抱着他的后背,他的腰。
他的身材可真好啊,富有弹性的皮肤,紧致的肌肉。
我多摸了他几把,他的兴致倒是更好。
再后来,我有没有享受到我已经不记得了,就记得天蒙蒙亮时,有人拍打我们的车……
后来,他从他车子的中央扶手箱取出一个手提袋递给我,他说:“这个给你。”
“这是?”我打开手提袋,吓了一跳。
好几叠钱!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满脑热血涌上,把手提袋拉好,丢在他的身上。
“你以为我是那种人?”心突然有种撕裂的痛。
如果,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呵呵。
他愕然。
“对不起。”听到这声对不起,我竟有些窃喜。
我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回头再看过他车上的血迹:“抱歉,把你车弄脏了。”
他笑着摇了下头。
“你下次来喝酒,还找我吗?”我问,这种只有一晚上的感情,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留念。
他愣了下,摸了摸他的唇,意犹未尽的样子,一边点头一边点评:“技术太差,接个吻像狗啃骨头一样。”
“哼!”我冷哼,但是心里却在想,要怎么学技术才会好。
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再次回忆那时,我想我当时的模样,肯定像极听话的学生。
他笑着点头,我心满意足的离开。
下车后,我发现我的腿一片酸软,果真和小说里写的一样。
亏得天色还早,路上行人也很少,我扶着墙,穿过一条街,这才到了我居住的出租屋路上。
幸好我没拿他的钱,后来,我住的那一片发生了一连串大案。
全是入室抢劫杀人,死的全是干陪酒的、桑拿的,酒吧的姑娘们。
那天之后,我休息了好几天,那几千块钱足够我交房租吃饭了。
最重要的是,开学了,我回学校上课了。
那一年,我大三。
很多人知道我在外面住,但他们不知我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我家里如何。我很少与他们交往,在我看来,我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们或出生在优渥的家庭,也或者家庭情况不好,但总算有人管他们,努力赚钱给他们交学费,还给他们生活费。
我不同,没有人管我。
我有爹妈。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人管我了,也或者说,没有人要我了。
我爹妈在我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
我爸喜欢喝酒,喝醉了就揍人,酒醒了就哭着跪着求原谅。
他揍我妈,也揍我,我妈为了保护我,经常被揍得鼻青脸肿。
我妈是爱我的。
我深信她是爱我的,否则,她怎么会用她的身体替我挡住我爸的拳头。
也正因我深信她是爱我的,所以,我至今不明白,在我六年级那年,当她和我爸离婚时。
她为何不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