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万物有灵皆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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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也曾经简单的认为除魔卫道就是把所有害人的东西全部灭掉,但是二叔直接就把我彻底“拍翻在了地上”。

  二叔给我这样的想法下的定义是“人本位”思想,这种思想的解释是因为我是人,所以我自然而然的就偏向于人类,而容不下除人以外的万物,所作所为自然就会以人的利益为主,而抛弃了这世上其他的生灵万物。

  而这种思想正是来源于中国人自古尊崇的儒学思想,以自我为价值中心来对待万物,这种以儒家的人类中心论为基础的观念在我们中国人的思想传统中已经根深蒂固。

  最突出地表现就在儒家的“人者天地之心”、“惟人万物之灵”和“天地之性人为贵”三个命题上,从而确立了人贵于万物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自从汉朝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这样的思想已经在中国流传了上千年。

  而我道家对此却有与众不同的看法。“道法自然”是道家基本原则,万物在“大道”面前都是平等的,“大道”对万物一视同仁。人并不优于万物,也是万物中的普通一员,并不比万物优越,因而人并不是天地万物的中心,人与万物之间也是平等的。

  道家学说以“自然”为最高价值,对“自然”价值的推崇可以称之为自然主义。作为道家最高范畴的“道”和最高价值的“自然”乃是二位一体,或者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对道与自然的关系最经典的概括,“道”为天和地所取法,在最高的存在“道”之上并没有一个需要“道”来取法的更高的存在,“道”所惟一需要做的事就是“法自然”,即取法自然的原则。

  而“道”自身又是惟一的、绝对的、永恒的、无条件的最高本体,是最自然的存在,因而“道法自然”就是取法“道”本身之自然。

  如果不考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地”、“天”、“道”这几个中间环节,而是把位于两端的“人”和“自然”连接起来,就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这其中所讲的正是,人的行为必须追求自然的价值,遵循自然的原则。

  落实在人与万物的关系上,那就是:人应该以自然的态度对待万物,尊重万物的自然状态而不妄加干预。

  《道德经》第五十一章说: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所谓“道生之”,是说“道”创生了万物。所谓“德畜之”,是说“德”养育了万物,这个“德”就是存在于万物之中的“道”,它是万物存在的内在根据。所谓“物形之”,是说万物依据各自从“道”那里所得到的本性而成为独立的存在。

  “道”创生万物之后,并不离开万物,而是存在于万物之中,存在于万物之中的“道”就是“德”。所谓“势成之”,是说周围环境的作用,使得万物生长成熟。这就是万物生长的过程。万物的生与长既然离不开“道”与“德”的作用,所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然而“道”之所以受万物尊崇,“德”之所以被万物珍贵,恰恰在于它对万物不加任何限制和干涉,完全顺其自然地任万物自我化育、自我完成。

  “道”虽然创生了万物,但却不对万物发号施令,而是甘为万物的影子和回声,顺遂万物之自然。“道”之尊贵不是外力附加的,因而能够永远根据自己的本性,以自然的态度对待万物。

  自然的便是最尊贵的,自然是最高的价值,也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最佳状态。“道”以自然的态度对待万物,这就是“道法自然”。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是天地无所偏爱,对万物一视同仁而任其自然。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天”是自然之天,天道之损有余而补不足,并不带有某种目的性,而是自然而然地、顺其自然地进行的,这是天地间的自然法则,在这一自然法则的作用下,万物的存在会自发地达到某种相互均衡的状态,既无有余者亦无不足者。

  我道家的这一思想中,蕴含~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那就是:人也是万物之一,在大道面前人与万物之间都是平等的。

  而儒家人类中心论的观念其实是人类的一种偏见,这种观念导致了人类对万物的剥夺和奴役,导致了人类为了自己的需要而肆意毁坏事物的自然状态和自然之性。

  世间万物以道观之,皆无贵贱,套句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保护自然资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类长远发展目标!

  而我修道之人红尘炼心,就像是在踩着钢丝绳在往前走。

  钢丝绳的两边,一边是跟自己一样的生人,另一边是鬼怪妖精生灵万物,有的以自己为万物之灵的人为傲,行~事偏激,除人以外皆可灭。

  但有的又心怀怜悯,看不尽的人类对这世上万物的不平,最终逃不过一个愤世嫉俗,总而言之偏向任何一方结果都只会是从那根钢丝绳上坠落,只落得个粉身碎骨而已!

  除魔卫道,除的是哪家的魔?什么才是魔?影响事物自然发展的就是魔,而我修道之人就相当于是这天地间万物的疏导者,既要确保万物的自然发展又不能有过多的干预。

  鬼怪妖精既然存于世间,就是这世间万物的一环,如果我修道之人将鬼怪妖精尽皆除之,那自身即已成魔,又何谈卫道?又要谁来除这“除魔”之魔?

  这就是二叔的道,现在也会是我的道,

  我既不能因为马小辫是阴魂,而偏私作为生人的老熊父子,也不能因为马小辫的身事悲苦,而过多的去偏向她,不然他们之间的纠葛是永远都解不开的,这个尺度必须得要拿得当才好。

  “没有关系吗?是啊······或许是吧,生在那样的环境里,发生那样的事,这确实是怪不得别人,可能这些只是我自己该受的苦罢了······”马小辫面带哭色,越说声音越是低沉,低到我都听不清楚她到底说的是什么,只是看到她的嘴巴一直不停的在念叨着。

  “你说什么,马小辫?”我忍不住靠近了一些想要听清楚她在说什么,可马小辫好像完全沉浸到了自己的世界里,对我说的话充耳不闻,我越靠越近······越靠越近······

  隐约好像听到:“·······毁了我,你们······我的人生·····”

  “马小辫!马小辫?”我又叫了两声,却依旧是毫无反应,

  抬头瞅了瞅老熊他爸,这家伙耸了耸肩膀:“你别看我,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有病啊?”

  老熊他爸这话让我又有些恼火不禁皱起了眉头,人家已经这么可怜了,干嘛还是说人家有病呢!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不悦,老熊他爸赶紧又解释道:“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她这个样子挺像是有精神病的,鬼也会有精神病吗?”

  “是啊,鬼也会有精神病吗?”我也反问了一句,只是不知道这句是在问我自己,还是在问老熊他爸。

  这样的情况我也是束手无策,蒙冤而死的人本身就带有一种执念,如果沉冤不能昭雪,这种执念就会越来越深重,对阴魂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久而久之心里也就只剩下向害自己的人索命报仇这一种想法了。

  因为如果不报仇内心就得不到平静,再投胎转世就更加的遥遥无期,所以往往像马小辫这样沉冤多年的阴魂,多少都会有些神志不清,一旦陷入到有关自己死亡的思考中就会······

  嗬·····嗬······”不知道什么时候马小辫沉重的喘息声已经充斥了整间屋子。

  “不好······你快出去,别进来······”我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赶紧伸腿踢在老熊他爸身上,让他快点离开!

  可是老熊他爸还一脸迷茫的看着我,移动也没有动。“熊主任啊!你听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偏偏这个时候犯起了迷糊”我不禁在心里抱怨了起来。

  “啊!我要杀了你······杀了你!”原本靠在墙边的马小辫突然就地上弹了起来,伸手就去抓老熊他爸的脖子。

  “坏啦!”我大吼一声,也顾不上受了伤的脚脖子了,一下就从地上蹦了起来,伸手就抓~住了马小辫探出去的手。

  老熊他爸背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躺倒在了地上,连蹬带挪的往后退出了老远。“她·····她·····她怎么又起来了?你不是镇住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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