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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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胖子在雨水中笑得痛快,雨滴顺着笑嘴咧开而流入喉腔,引得一声声咳嗽不休。

  最后一声爆炸传来的声响,淹没在雨势滂沱的白天。

  终于摆脱了那些追魂阴兵,然而阴山四处出现的滑坡逐渐汇聚。

  几百年前,黄河堵塞了河道而形成地上河,那模样就是如此。哪怕大象大小的岩石,在大势所趋中也是一粒砂子,而随着整个阴山的重组,我们几次险些死在乱流中。

  当我们从阴山山头来到阴山山腰时,暴雨终于小了,变为西瓜子大小的雨滴,仍然把泥土浇得透湿。身下的马受不了,两只前蹄一弯,跪倒在地。

  我和胖子摔在地上,也不疼,有水的黄沙土,软绵绵的比席梦思舒服,我差点倒在这温柔乡中。

  胖子拽着我继续走,现在待在山上,危险也随时会让我们两个与世长辞。两匹瘦马跟在我们后面,流血跛足的样子十分惨烈。

  我生出一个心思,要不回了部族,把这几匹马买下来。

  这次收获不小,买下它们绰绰有余。到时候托人养在部族内,偶尔我还能来度假骑马。辽阔的草原无天无地,只有自由和奔放存在的平原上,人心再宽阔,也显得狭隘。

  后来我们追上了赫尔目珠和大烟袋,娘娘腔他们已经分开。

  回到部族的措辞,大烟袋已经与赫尔目珠商议好。

  既然出来了,遵从青巴禅师的遗愿,赫尔目珠不能住在部族里,他们这一代的使命,在今天已经终结。长大的雏鹰总要飞翔,所以青巴禅师让赫尔目珠跟着我混?这是我的猜测,反正是赖上我了。

  几天才能回到部族的路程,硬是让我们缩短成一天半。

  那是何等的速度,比之来时的从容悠闲,现在我只想喝碗热的奶茶,吃一块流着黄金油水的烤肉。

  这场大雨下了三天,还好阴山附近少人,比较湿润茂密的山脉,滑坡虽然有,但没有那种颠倒乾坤的威力。

  吃的没有,一路上我们喝水充饥。

  现在山里到处是流转蜿蜒的小溪,时而还有各种五颜六色的蘑菇。赫尔目珠采了一些,说是没毒,我们是不敢吃的,将就着说不饿。

  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这话有道理,才进内蒙古几天,我就从小帅哥蜕变成满面沧桑,一肚子故事的中年大叔。摸摸下巴长出来的胡茬和蓬松如鸡窝的头发,倒映水中的脸,洗净泥沙还是那棱角分明的帅气。

  看来之前我误吞的那恶心东西,并没有给我的身体造成影响。这事我也没说,安静的放在肚子里。

  提起精神继续走,偶尔骑马狂奔一会,马累了就坐11路公交车,省水省电省油省钱顾名思义,两条腿

  回到部族,看见里面升起的篝火时,我才顿悟,这才是人间!

  支撑回到部族,人和马都在虚脱昏迷的边缘。马被人牵走好生饲养,胖子和大烟袋几乎爬在马背上拉不下来,像极了一只大牛虻。我就不管这么多,看见赶来的敦厚的蒙古壮汉,我直接睡在地上去寻那梦中仙境。

  吃饭睡觉是本能,也是人生最享受的事。

  等我的饥渴战胜了睡眠时,外面的天已经亮了,暴雨消散,露出湛蓝的天空和比绵羊还白的云朵,空气中,是牧场带来的草香味。

  我懒懒的伸了个懒腰,左右活动啪啪作响快要生锈的骨骼关节。揉了揉干涩的眼睛,才弄出点精神气。

  胖子还在那抱着铺盖卷睡觉,呼噜声比敲锣的都响。大烟袋早就醒了,出去吃香的喝辣的,我找了一群,听人说是出去学骑马。

  看不出这老头对这种事还有兴趣,不过听说他是朝着附近河流的下游去,我就知道这老头贼心不死。他是希望这些地下河冒出地面,能把那些金砖带到上游。

  不过结果肯定叫人失望,我先去找人家弄了点吃的,把肚子解决好。

  赫尔目珠和大烟袋已经把事说了一遍,其中有大烟袋打掩护,一个故事下来,大烟袋在里面肯定拥有了苟利国家生死以的高尚人格。

  并且赫尔目珠向阿巴嘎表明了去意,阿巴嘎表示理解,嘱咐赫尔目珠在外面要小心,欢迎他随回到部族。当我问起赫尔目珠的近况时,得到的答复是,赫尔目珠已经收拾好了东西等了我一天了。

  我揉了揉发涨的太阳穴,这下还真有点麻烦。我自己养自己就有些问题,要回去啃老吧,估计除非残了或者瘫了,这种情况不存在,再说我也干不出来。

  要让赫尔目珠跟着胖子,胖子自己也不正经,会带坏人。

  大烟袋也是,老奸商一个,赫尔目珠跟着他,几年之后,潘家园就会新鲜出炉一个市侩奸商。

  这会,大烟袋出去骑马还没回来,估摸着这老头在黄昏下别把石头当成金子才好。

  我寻了块肉干烤着吃,胖子闻香醒来,打着哈欠来剥夺我的劳动成果。

  “小同志,回去了留个地址给胖爷,胖爷有空去慰问慰问你,给你筹备点年货。”

  “得得,离过年还有几个月。你这高瞻远瞩也忒高了点。四川还有几个好玩的地方,你到了我请你逛逛。”

  盘算口袋里的钱,刚才我和阿巴嘎商量,把那几匹运我们回来的马买下。

  其实这几匹马没个把月都将养不好,我买下也当偿还牧民的损失。

  这里至少几十年内不会有太大变化,这里生活的牧民依旧会保持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习惯。大城市里面人挤人,一平米的空间也难空得出来。这马我虽然买了,不过不可能弄回去。

  幸好这里的人朴实,阿巴嘎同意放牧的时候帮我养着这几匹属于我的马。

  我现在在草原上,也算小有资产,以后度假的时候可以来这住。

  “有件事胖爷得和你说清楚,那个赫尔目珠,你真打算带着他?”

  胖子哗啦撕下一块烤肉,不知是否是无心还是有意。

  “我这也没办法,正所谓君子一诺重千金。再者说这个社会,也饿不死人,他也能说汉语,估摸着寻个工作多半还行。”

  我是这么想的,他有手有脚,我当然不可能白养他,在我手里,每一分钱都要发挥一分钱的作用。

  “这样最好,胖爷这也是怕你吃亏。到时候你给他随便找个工作,逢年过节去慰问慰问就行,有什么心事大事要干,千万别和他说。”

  胖子吃着别人的肉,还防着别人。不能说是不知道知恩图报,只是胖子办事,互相分得很清楚。

  “有问题?”我好奇胖子的话。不过既然他这么说了,绝对有其用意。用句夸张的话:胖子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米都多。

  “这人怎么说,虽然帮过咱们救过咱们,可不代表这就挖心挖肺了。胖爷是没啥证据,反正就是心理上,你离他远点。有时候扮猪吃老虎,瞎子吃汤圆心里有数,这都是发生在不起眼的人身上。”

  “行了,我就一普通老百姓,现在才是共青团团员,能有什么大事。”我应付道,还是先吃饱喝足再说。

  傍晚,大烟袋回来了,骑着马,依旧不能遮掩他猥琐的气质。提起赫尔目珠,没想到大烟袋和胖子众口一词,话里话外,似乎都有戒备。

  “我说你们两个是串了口供是怎么回事,要我离他远点,总得拿证据,不然不得寒人心了?”

  异于他们对于赫尔目珠别样的态度,大烟袋说得振振有词,拿出一个证据。或许在古代,这还真是一个铁证。

  “爷,那我明说,这人脑后有反骨,交人万不可和他交心。”

  反骨,就是指脑后枕骨突起。从命格来说,这类人不忠不义,极具反叛之心,民间俗称锛儿头。

  我听了觉得好笑又感觉不足为虑,这算是什么证据?

  要面相能看定一切,大烟袋这尖嘴猴腮一看就是早死夭折之相。

  “这可不是玩儿的。昔日关羽引魏延归降刘备,来到帐下,孔明却喝令刀斧手推下斩之。刘备问何故,孔明说:吾观魏延脑后有反骨...故而斩之。后魏延保住了性命,却再没有被大用过。直到诸葛亮死后,魏延果然反了,马岱受军师遗命于军前斩之。”

  大烟袋又推举一事例,恐怕是三国演义看多了。就算真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听到了这是有多伤人?

  “行了行了,第一我不是诸葛亮,第二他也不是魏延。第三,反骨这事只不过是骨骼位置问题,算什么证据。”

  比了个暂停让他们别说了。赫尔目珠要从内蒙到内地定居,还需一些手续,托大烟袋找人办了。正好这几天就是蒙古祭祀成吉思汗的日子,无异于又有一场饭局。

  接下来那几天就舒坦够了,都说偷得浮生半日闲,我们除了骑马还跟着一起放牧,主要是图个新鲜。当祭祀成吉思汗的节日降临时,雄浑的号角在部族内外吹响。

  作为成吉思汗的后裔,他们相信,自己体内流淌的血液,有一大部分来自于祖先,包括他们拥有的力量和肥美的水草,都来自祖先的恩泽。

  这是部族最大的一次传统节日,属于部族几百口人的庆典。

  我们三个半人挂着白色哈达,偶尔帮忙搬运东西,胖子忙着显摆自己孔武有力,顺道调侃调侃那些姑娘。

  期间我观察过赫尔目珠,似乎这人没什么坏心眼,大概是胖子和大烟袋太过于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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