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贫苦少年谋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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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普通的,有些贫穷的小村子,这是一间普通的,甚至有些破旧的房子。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在这间房前的空地上,放着两把椅子,有一老一少坐在那里。老人正闭着眼睛晒着太阳,在椅子旁边放着一支拐杖,而老人的右臂也一直无力的垂着。而少年则在那里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

   这一老一少并非爷孙俩,老人名叫霍军,曾经是个杀手,在一次执行刺杀任务时出了意外,废了一手一脚。然后就在这个小村子里定居下来。

   作杀手经常与死亡擦肩而过的日子并不美好。霍军每次执行完任务都会去花天酒地挥霍一番,所以攒下的钱不多,加上他除了杀人也没什么一技之长,斗大的字也拾不了几箩筐。因此也没什么稳定的收入,所以手里有限的积蓄越花越少,日子越过越紧。

   那少年名叫崔浩,今年十五岁,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这一老一少能在一起只能说是缘分,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清晨,一个冷血无情的杀手,对一个孤苦无依、在自己门前瑟瑟发抖几乎快冻死的小乞儿,竟然动了恻隐之心。

   从此崔浩有了一个遮风挡雨之所,再也不用沿街乞讨。而霍军因为身体的残疾而产生的许多不便,也因为有了崔浩的帮助而得到了解决,这二人当真是一拍即合。就如同是亲爷孙俩一般。

   崔浩再有一年半就要初中毕业了,虽然家里很穷,但是霍军仍然供着崔浩读书,因为他觉得崔浩是个天才,霍军总共也就认得几十个字,他判断霍军是个天才的原因很简单,有一天他闲来无事教着九岁的崔浩写字。结果一会的功夫崔浩就不但全都认得,而且会写了。

   崔浩确实是个天才,有许多天才,他们在拥有了聪明的大脑的同时,往往有着其他的缺陷。崔浩也是如此,他此时并非是在自言自语,而是在和一个他幻想出来的人物“阿健”交谈。

   崔浩小时候孤苦无依,就想象出了这个像父亲又像哥哥的阿健,保护自己、陪自己玩耍。大家可以试着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你比较熟悉的人的相貌,看你能将其相貌刻画的有多清晰。

   大多数人只能想象出一个大体的轮廓,一些主要的特征。而崔浩的记忆力超强,他把一本书看过几遍后,老师让他背课文,他总是背的一字不差,看上去他是在背书,其实他面前放着一本他想象出来的,一模一样的书,他正照着在读。因为记忆力超强,所以他所幻想出来的这个阿健相貌非常清晰,和他看到的其他真实的人没什么不同。

   虽然随着年龄增长,见识增多,他已经知道阿健是不存在的,在别人面前他不会再同阿健交谈,但是当只有霍军在时,他仍然会把阿健当成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此时崔浩和阿健正在互相讨论,帮霍军想办法,解决崔浩上高中的学费问题。

   高中的学费,可不是这个贫穷的家庭能够负担的起的,小学初中是义务教育,崔浩又不买课本,而且因为上学晚直接跳过了前面几个年级,所以也花不了太多的钱。但是即使是这样,崔浩也是经常要先欠着学校的钱,慢慢的还上。

   最后,想了一个办法,就是跟学校商量先休学半年,等下半年再把落下的课补上,休学这半年既不用交学费,又能利用这半年的时间去赚点钱,谈到赚钱,马上就要过年了,崔浩又可以赚上一笔了。

   原来,村里有一个老先生,书法写的很好,一到过年,就会帮村子里的人写对联,然后多少收一些费用。有一年崔浩随一群小孩一起围在那里看看热闹,没有人的时候,那老先生闲来无事就教这帮孩子些毛笔字,他写一个,让那些孩子照着写。

   崔浩凭着记忆,在那空白的纸上,想象出一个和那老先生写的一模一样的字,然后用毛笔往那字上描,对于别的孩子来说是临帖,对于崔浩来说却是描红,虽然因为笔拿不稳,也不懂什么笔法,笔画写得并不好看,但是字的结构和那老先生写得是一样的,不会像其他孩子写得歪歪斜斜,半宽半窄的。

   老先生一看崔浩的字,大加赞赏,很细心的指导他该怎么拿笔,怎么运笔。崔浩得了表扬很高兴,学得也很认真,兴趣颇浓。经常跟着那老先生学习,一来二去真的喜欢上了书法。几年的练习下来,他的字已经写得相当漂亮了。老先生年岁大了,身体越来越差,过年时很少写对子了,有不少人找崔浩来写。

   几年写下来,崔浩的字在周围几个村子里已经颇有名气了,如今家里每年的年货,都是靠崔浩写对子赚得钱置办的。

   今年崔浩想要多赚点钱,那最好就是自己卖红纸,写了到周围几个村子去卖。但是买红纸需要本钱,卖得多成本就低。但是自己家里现在实在是拿不出多少钱来。

   霍军交给崔浩一把钥匙,崔浩进到屋里,从床底下拿出一个上了锁的小盒子,用钥匙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把手枪来,这是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手枪,是霍军做杀手时用的,他带着这把枪,开始时是担心有仇家找上自己,后来生活潦倒了,有时嘴里没味了,就拿着枪偷偷的跑到山里打点野味。只是以他现在的情况,要弄到子弹很难,所以他一般很少用这把枪。

   霍军教过崔浩如何用枪,也教过他一些格斗的技巧。虽然霍军为了节省子弹,除非有很好的机会,否则很少让崔浩用装了子弹的枪开枪。但是崔浩凭着强大的记忆力,对枪如何瞄准,子弹会达到什么位置,已经掌握的八九不离十,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能够把枪拿的比较稳定了后,其实他的枪法已经非常不错了。

   因为现在是冬天,霍军的身体吃不消,而且他腿脚不便,山上草木少了,没有遮挡物,很难接近动物。所以这次就由崔浩进山,打点野味卖了去买红纸。霍军嘱咐了几句,崔浩就揣着枪上了山。

   进了山后很快就发现了一只野兔,崔浩趴下身,因为冬天只有很矮的一层枯草,所以崔浩不敢往前靠近,怕惊走了那兔子。但是这个距离命中率并不是特别高。为保险起见,他先让阿健用他想象出来的枪先开枪试试看,这把想象出来的枪,不仅样子和崔浩手中的一样,在崔浩的想象中,这把枪甚至是有分量的,分量也与他手中的枪一样。

   在阿健试过许多枪后,崔浩拿起手中的枪瞄准野兔,噗的一声轻响后,野兔应声而亡,之后又遇到几只野兔,崔浩如法炮制,枪枪命中弹无虚发。

   崔浩卖掉野兔,去买了红纸,还剩一些钱,他又给霍军买了几瓶劣质的烧酒。霍军常年喝酒,过年什么年货都可以没有,没有酒可是不行。

   回家后崔浩研究了一通,如何裁剪才能最充分的利用这些红纸,然后把纸裁剪好,开始写起对子来。

   崔浩怕写不好浪费了纸,所以写得非常认真,精神高度集中,写了一会他慢慢的沉浸其中,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他从练习书法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已经遇到了瓶颈,如今在这种忘我的状态下,他的书法水平突破了瓶颈又有的提高,而且是很大的提高。崔浩在那挥动着毛笔,只是看他写字时如行云流水般的节奏,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崔浩这样一写就是五个多小时,当他停下来时,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而且头晕的厉害。他匆匆吃了饭,倒头就呼呼大睡。这一觉一直睡了十八个小时。崔浩起床后,肚子有咕咕的叫了起来。

   这次突破瓶颈之后,崔浩的字比原来提高了一大截,特别是他精神高度集中时写出来的字,有一种特别的韵味。只是在这种状态下,他一次只能些几个字,写完之后就会觉得很累,有些头晕。但是睡过一觉后,就会神清气爽,特别的有精神。所以崔浩经常这样练习。

   对联卖完后,崔浩估算了一下,赚到的钱大约够一年学费的四分之一,在高中开学之前,还有一个冬天,自己还可以再卖一次对联,也就是说还差大约一半,但是除此之外,还有这一年多的,和上高中学后的生活费等费用。过完年后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崔浩准备再想办法赚点钱。

   只是现在还没出正月,大家都在玩,也没有什么活可做,县城开始工作的早,赚钱的机会也多,只是崔浩一个人十五岁的少年,从来也没有进过县城,他自己去了县城也不知道到哪里能赚到钱。

   只是在周围几个村子里转了几天,仍然没找到什么赚钱的门路,崔浩决定去县城里试试运气。他从来没有去过县城,只是听教他书法的老先生说起过,县城里的文化市场。

   老先生在教崔浩书法时,经常会讲一些收藏字画的奇闻趣事,崔浩知道有很多喜欢收藏字画的有钱人,会花很多钱买一副字。崔浩在突破瓶颈后,曾拿着自己集中精神写下的字让老先生指点。老先生说他的字已经形神兼备,有收藏的价值了,如果以后能够闯出些名气来,他的字就能够卖个好价钱了。崔浩就想写几幅字到文化市场去碰碰运气,他想就算是一幅字能卖个三五块钱,卖出个五六幅去也比他帮人家干点杂活赚的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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