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田迎着军师的目光,喉结上下移动,发出一声古怪的声响,语气十分迟疑:“这……不是很合适吧?”其余各人立即附和。军师抡起刀来,虚劈了一刀,“刷”地一声响,刀光映着他煞白的脸:“非这样不可,不然,我们就别做这一行,种地去!”
军师那时,自然也没有什么权威,所以他的话,引起的反对声更大。军师冷笑,说的话毫不容情,每一句话,都像利刺一样刺进人的心坎中。军师当时说的是:“怕烧了庄稼,伤天害理?哥儿们,我们现在是士匪,是强盗,不是善男信女,见人要砍,见财要抢,干的营生,桩桩都能打入十八层地狱!”“要是怕天理循环,怕报应,趁早回家抱孩子去──不过,只怕也迟了吧,我们手中的刀,欠的人命也不止一条两条了吧!只要豁出去干,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他霍然站起,又空挥了一轮刀,才说道:“要就出发,我和老大先出动。”其中的一个还是有点怯意:“要是被……追杀……我们可是人单势孤!”万一烧了庄稼,犯了众怒,被各屯子的民团追杀,连匪队也未必同情,那就天下虽大,无容身之处了!
军师在这时,昂然说出了一句使他毕生声名大噪的名言,这句名言,据说传在东北三省,甚至传进了关内,是成千上万亡命之徒的座右铭。军师这时说的是:“我做事从不想退路!”
不想退路,就只能勇猛前进,有了退路,就不免想到退守,难求进取,这是一股狠劲。这一点,和兵法上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倒十分吻合。于是,他们就到处去飞帖子──把勒索信绑在石头上,利用弹子弹进屯子的围墙去,或者,干脆就把勒索信贴在屯子的木栅上。
军师是上过书塾的,一手字,虽然说不上铁划银钩,在方圆千里之中,只怕也难找得出第二个来。他们不但飞帖子,而且还喊阵──策马绕着屯子的围墙飞驰,一面驰走,一面把勒索的内容,大声叫喊出来,可以让屯子里的男女老幼,一起听见。
喊阵比较有效,可是也十分危险,屯子中的自卫队万箭齐发,喊阵的匪徒,非死即伤──那次,焦田亲自去喊阵,喊了三个屯子,安然无恙,全靠着也那精娴无比的骑术,关于他的骑术,听起来简直像神话。
他那次喊阵,全身而退,用的是一招“蹬里藏身”──整个人藏在马腹之下,枪箭矛钓,自然都无奈他何,只不过虽然他事先在马身上也做了防备功夫,还是死了三匹好马。
勒索的内容,无非是限三日之内,把银元若干枚,放置于某处某处,否则便如何如何。别的马匪必然是“否则大队攻打,屯破之日,鸡犬不留,老幼无存”。可是这次,焦田的喊阵,军师的飞帖却是“否则纵火烧地,庄稼成灰,颗粒不存”!
那时,又正是秋熟时分。几个屯子受到了这种前所未有的勒索,自然派了民团,加紧巡逻。可是东北地肥,耕作容易,和关内的情形不同,大地面积十分大。五十亩为一晌,一家四口,普普通通,就可以管上三四晌田地,民团防卫就算再严,也总有月黑风高,有机可乘的时候。
三天的期限一到,五处大火头,十五处小火头,一夜之间,风趁火势,不但把几个屯子的庄稼,烧得干干净净,还连累了附近的不少田地,令得方圆千里,大是震动!
他们在勒索的时候,照例要报上万儿,照例是“替天行道”开头。可是军师一想自己要放火烧稼,这“替天行道”四字是说不上的了,所以没有提,报的是“焦田大队长”。
于是,一夜之间,焦田大队长的名头,就被所有人挂在口边,也叫人恨之切骨,黑白两道,都想把焦田大队长找出来。又是军师的妙计,放了这把火之后,一连五天,销声匿迹,然后,又是三个屯子,接到了焦田大队长的飞帖。这一次,受了损失的屯子,和没有受损失的屯子,联合起来,巡逻队不断,夜间更是紧张。
可是军师又出了奇谋,三天期限一到,并无动静,又过了两天,这才在白天,放了火,而且趁乱之时,伏击了一队民团,砍翻了十二个民团,夺得了一批武器,声势大壮!到了第三次,焦田大队长的飞帖出现,期限一到,白花花的大洋,就如数出现在他们指定的地方──善良的老百姓投降了!
于是,焦田的声势大壮,招兵买马,神出鬼没,往往今天还在一处喊阵,明天的飞帖,已经飞到了五百里之外,不到两三年,已成了势强力壮的大马匪队,而且,还曾和俄国马匪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战斗,大获全胜,杀得老毛子人仰马翻,俘获的武器,更是精良。
这时,他们也成了气候,目标大了,军师订下的一个大目标是乐家屯。
乐家屯是一个大镇甸,也是方圆千里最富的一个屯。虽然也叫屯子,实际上是一个大城镇,过往商旅必经之地,繁华热闹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地方,是漠河金矿,和远在西伯利亚的一些金矿的矿石集中地。
金矿的矿石,合金量极高──黄金和其它金属不同,多有天然的纯金块的。漠河和漠河以北,是地球上真正的苦寒之地,可是却有金矿,金矿开采出来,在矿场经过简单的处理,就专车运到乐家屯的炼金厂加工,这是正路。不是正路的,则是西伯利亚俄国人金矿中偷运走私来的矿石,一样泡在乐家屯集中。所以,乐家屯的原名,渐渐地反倒少人提了,远近都叫“黄金屯子”,有民谣唱:“黄金屯子满是金,有金个个是神明,拜得男来又拜女,金光闪闪冲天庭。”
民谣自有含意,是说在黄金屯子中,一切的一切,反正有金子在说话,不管是哪一个的政府,都说不上话,自成一国,超然物外。在黄金屯子之中,自然要什么就有什么,说不上的穷奢极侈和繁华。
军师的计划是:把黄金屯子打下来,据为己有,自成一国,继续在黄金上发大财。经过了很多年,马队的成员早已过千,可是遇上大事,集中在一起商讨的,仍然是当年窝棚中的五个人。当军师一提出他的大胆计划时,情形竟然和几年前的那次一样:没有人出声!
过了好一会,焦田才叹了一口气:“军师,太大块了吧,怕咽不下!”这时的焦田,当然不再是当日的焦田了,他刀法如神,骑术如神,早已远近驰名,去年,另外两股各有三百人的马匪首领,约他比试,说明谁赢,就可以并吞输了的马队,成为首领,输的,终生听命。
赌的是砍木桩。懂得骑术和刀术的人都知道,砍木桩是最公平的赌法,差一点都不行,高下立判。世界各地,精于骑术的民族,也大都精于使刀,多半是由于刀的威猛,和马的矫捷相配合,联合而成为十分有效的攻击力之故。
所以,砍木桩这种展示刀法和骑术的运动,世界各地都有;两排木桩,策骑在中间驰过,左一刀,右一刀,把木桩砍断。这是最简单的砍木桩,一到了和中国武术相结合的高手身上,砍木桩干变万化,首先,出现了短桩,硬木削成,埋在地上的木桩,有短到不足一尺的!
人在马上,挥刀砍去,自然是木桩越长,越容易砍,越短,越是难砍。短到一尺,人要大半吊在鞍上,斜着身子去砍,不单难以发力,又不能慢驰,一不小心,落了马来,就再没面混江湖了!
短桩如果在两旁,人一下向左斜,一下向右斜,若是没有过人的腰力,一两下过去,连骨架子都会散开来!
那次,焦田和另外两个马匪首领赌的,是另一种难度更高的欣法,砍的是“腹桩”──所有的木桩,一尺高,竖在地上,策骑者在向前飞驰之际,必须控制着马匹,绝对要直线前进,目的是使所有的木桩,都在马腹之下。然后,马上的骑士,要使出各种身法,把在马腹之下的木桩砍断──每砍断一根之后,必须回复正常的策骑姿势,不能一直藏身在马腹之下。这是一种听听也匪夷所思,认为不可能的骑术,但在东北平原之上,确然有人做得到!
焦田在那一次赌赛之中,竟然砍了二十四根“腹桩”,令得旁观者目定口呆,那两个和人赌赛的马匪首领,拜伏在地,手下六百多人,自然也归入了焦田的马队,令得焦田更是声势大壮!
可是,就算焦田的马队,有了那样的声势,想要吞并黄金屯子,他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事实上,这种念头,只有军师想得出来。
军师在那时,自然也不是当年的军师了,可是有两件事,他并没有改变。一是他的脸色,一直是那样苍白,白渗渗地,十分骇人。二是他喜欢眯着眼睛看人,怪的是,别人都是圆睁双目,才显得有威势,他却正好相反,眼睁大的时候,并不怎样,一眯眼,眼缝之中,就寒光迸射,叫人会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寒战。
焦田一说话,军师就眯着眼看着焦田,焦田自然不会心头生寒──他们在那么多年并肩作战之后,已经是生死之交了。军师慢吞吞地说话:“我想过了,我们现在声势再壮,也是一股马──人总不能一辈子当马匪,只有趁现在有人有马在手,拚一拚,打下一座城池来,自立为上,这才是长远之计!”
军师的话,当然不错,所以听得人人都咽了一口口水。军师又说道:“要打家劫合容易,要攻打城池,大不相同,既然要打,就拣大的,还有比黄金屯子更合适的么?所以,就打黄金屯子!”
焦田摇了摇头:“那屯子,我们没进去过,可是经过,也只能离远看,一丈五高的围墙,墙上全是岗哨,每隔三丈就有大炮,听说还有一种……叫火枪的,我们能吃得下吗?”军师的眼眯得更细,“当然不能是外面打,要里外夹攻!”焦田大喜:“你已有了内应?”军师慢条斯理:“还没有,可以找;他屯子是通都大邑,人来人往,总不能不让人进出!”
焦田苦笑:“查得可严啦!上回三分队的队长,想进去开开眼界,一进屯就给抓起来砍了──有头有脸的,全叫见过的人说了样貌,找能人画了像放着,进去的人,一有可疑就查对,对准了就杀,你混得进去?”军师笑:“我混进去过不止一次了!”各人听了,都是一呆──军师是有点神出鬼没,经常十天半月不见踪影,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自然,也包括了偷入黄金屯子在内。
军师这个人,能偷进警卫森严的黄金屯子去,自然有他的道理──别说当强盗的人,没有一个“贼”字刻在额头上,可以确然,一个人当了强盗之后不久,自然而然,就会变得贼眉贼眼,或满面都是横肉,或双眼之中充满了凶光。强盗在贼窝的时候,大家都一个样子,还不怎么觉得,可是一到了普通人之中,一半是由于做贼心虚,另一半也由于长相确然和常人有异,所以,一下子就被人认出来的机会极多。
像黄金屯子这样的大镇,警卫再严,每日要进出的人,都数以万计,难道还能每一个人都盘问一番?自然是拣有贼相的才查,八九不离十,没有什么不法分子可以过得关。所以,远近的马匪,都想进屯子去开开眼界,可是真正有胆子进去的,万中无一。
军师能进出黄金屯子多次,据他自己说,民团连问都未曾问过他一句,那也很可信,因为他虽然当了那么多年马匪,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匪相──不但没有,他看来比旁人更斯文儒雅。
所以,当他自称是北边来的教书先生之际,人人都相信他。他白净脸皮,双手柔软,手指细长,一付文人的样子,而且还弹的好曲子。
军师有一把独特的连弩,极短,特别适宜旋风式抢劫的马匪所用,极其难得,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还贵。但是军师绝少用弩,他常用的武器是飞刀,他的飞刀是特别打造的,据说得自异人传授,刀长六寸,其薄如纸,锋利无比,刀柄上有一个环,恰好可以套在手指之中,他可以一口气套三十柄飞刀在手指上,然后转动手指,向四面八方射出飞刀,百发百中,力道强大到不可思议,人的头颅骨多么硬,可是,十步之内,他射出的飞刀,可以直钉进入头骨之中,只剩一个环在外面。
他的这手飞刀绝技,远近驰名,很有些看他的外型十分文弱,想要欺负他的党匪。死在他疾如闪电的飞刀之下,久而久之,自然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作为一个大规模的马匪队伍的军师,军师有各种优点,但是也有一个大缺点,他好色──好色如命!男人没有不好色的,正如所有的猫都吃鱼一样,男人好色,也是生物的天性,可是好色好到像军师这种程度的倒也不多见。他每晚一定要搂着女人才能睡得着,当然,整个晚上除了搂抱之外,还有什么别的行动,也不必深究了。
马匪除了抢劫之外,也绑架勒索。多数的情形是,打开了一个屯子,尽量掠劫一番。但是着良的老百姓,在这种动荡不安的时代之中,也创造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财富隐藏法,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搜得出来的。于是,马匪在撤退之时,大都顺手牵羊,绑架一些人,等候事主花银洋来赎。被绑架的对象,自然是富户的子女,也有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
那些被马匪绑架的青年妇女,就算事后被赎了出来,规矩也是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解释在匪巢时的遭遇──那其实是不必问,谁都可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而民间也有不成文的规矩,是父兄,甚至丈夫,都绝口不提,若是妇女有了孕,生下了孩子,也都一律当作是自己亲生的一样。
当然,作为丈夫的,心中在受着什么样屈辱的折磨,外人不得而知,但是既然这种事常有发生,而且女性所受的各种屈辱,必然在男性之上,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军师对于掳劫来的俊俏妇女,自然不肯放过。可是他有一样奇,和其余马匪截然不同,他对女人不用强,他说:女人要是不愿意给你,再标致的女人,也是死的。女人要是自己愿意了,那你才能在女人的身上,得到乐趣。可惜懂得他这个道理的马贼,万中无一,都是一把按倒了女人,扯破衣服,就霸王硬上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