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电视屏幕上的播音员介绍完这起新闻的最后一个字眼,方玄的面色突然一寒,那栋居民楼,如果自己没记错,不正是昨晚叶莺所居住的地方?
而新闻里刻意提到的地下室,根本就是在说叶莺那间出租房。
“难道,叶莺出事了?”
想到这里,方玄的心突然狠狠的抽搐了一下,那个可爱善良的女孩,无论如何都不能有事。
方玄再顾不上桌上的美味,一把抓起旁边装钱的提拉箱,一阵风般的窜出了房间。
本来全副精神都放在对付桌上食物的方玄,当听见播音员提起一个地址后,他立刻把目光由餐桌移到了电视上。
新闻里说,就在刚刚过去的三个小时前,位于新尼德兰市某个街的一栋居民房突然发生大火,该栋楼房主要租住的都是一些外国留学生,当他们发现火势窜起的时候,自发的组成了救火队,等消防人员赶到时,火势已经被控制住,不过位于本栋楼地下室的一个小间却是被烧得面目全非。
据该屋主介绍称,地下室的租客是一名华夏国籍女留学生,她一般中午都会回家自己做饭吃,可是巡捕方经过细致的勘察,却并未发现地下室里有这名留学生的尸体。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至于进一步的消息,本台记者正在跟进当中,这到底是不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相信巡捕方会很快解开谜底。”
看着电视屏幕上的播音员介绍完这起新闻的最后一个字眼,方玄的面色突然一寒,那栋居民楼,如果自己没记错,不正是昨晚叶莺所居住的地方?
而新闻里刻意提到的地下室,根本就是在说叶莺那间出租房。
“难道,叶莺出事了?”
想到这里,方玄的心突然狠狠的抽搐了一下,那个可爱善良的女孩,无论如何都不能有事。
方玄再顾不上桌上的美味,一把抓起旁边装钱的提拉箱,一阵风般的窜出了房间。
出门拦了一辆出租车,花双倍的价格,终于说动那个黑人话唠司机,以超快的速度赶到叶莺的出租屋。
下车,径直来到昨晚打地铺的地下室,还没走近,空气中就传出一股浓烈的焦糊味。
地下室不通风,而大火发生的时间只过去了半天,烟雾都还没来得及完全的消散完。
当方玄来到地下室外面的走道,刚好碰见新闻里出现过的中年白人房东。
“你是干什么的?想租房吗?抱歉,这间地下室已经租出去了,而且,小伙子,你也看见了,这里出了点小状况,想租房,我们上去谈好吗?”
房东看方玄的打扮和年纪,误以为是来租房的,所以态度很热情,还一个劲的想把他往楼上带。
方玄做了次深呼吸,把焦急的心情平复下来,露出一副和善的笑容向房东问道:“你好,我不是来租房的,我是……”
“不是来租房的?那你来干什么?”
房东很现实,还没等方玄把话说完,立刻把脸拉了下来,扯着膀子就像往外赶人,话说,他对这些长相都一个模样的黄皮小子真心没一点好感。
方玄眉头皱起,本能的就想发火,可脾气窜起的同时,又硬生生的压了回去。
嘴角颤了颤,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张一百面值的钞票,抵到白人房东眼前,语气平静的说道:“我是这间租户的同学,问你几个问题,如果满意,钞票就是你的了。”
“你问,你问,呵呵呵……”看见钞票,房东脸色立马转换了过来,一副笑眯眯老好人的模样,哪里还有半点势利的样子?
方玄有些啼笑皆非,这呆逼翻脸比翻书还快,不去做演员,真是埋没他了。
“一,这间地下室住的女孩中午回来过没有?二,发生大火前,有谁来找过她没有?”
“回来过,嘿嘿,回来过!这点我敢保证……嘿,至于发生火灾前有没有人来找过她,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小伙子你知道,我虽然是这栋屋子的主人,可是这地方我可不常来。”
中年房东果然很爽快,直接回答了方玄提出的问题,虽然答得有些模糊。
听房东这么一说,方玄的眉头锁得更紧了,刚刚来的一路上他刻意观察过,这地方既没有干燥的木材,又没有煤气瓦斯之类的东西,而且空气还很潮湿,如果上面着火,根本波及不到这里,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不是一起自然发生的火灾,而是人为。
“你凭什么敢保证那女孩中午回来过?”
“嘿,小伙子,今天刚好是收租的日子,中午我来的时候在外面的门口遇见她的,这亲眼看见的还能有假?不过那群吃屎长大的巡捕居然说没在这里发现她的尸体,这倒有些奇怪了,这里可没有消防通道可以逃,这女孩到底是怎么跑掉的?难道已经被烧成灰烬了?”
房东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他前半句是回答方玄的问题,后半句却是开始自己猜测起来。
方玄的心一下沉到谷底,他把那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扔到房东的脸上,再不看房东一眼,一溜的走出了地下室。
虽然没问出什么可靠的消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起人为的纵火案,超过五成以上的原因,一定是针对叶莺。
不然,大火一定无法烧到连空气都充满霉味的地下室。
“究竟是谁要害她?”
方玄的眉头纠结到一起,开始思考起来。
他同叶莺也就是一面之缘,谈不上深交,不过短暂的接触,他能感受到女孩的善良与可爱,这样一个人,就算与人结仇,只怕也不会闹到生死的地步。
“掩饰?这场大火想掩饰一些东西?比如……”
突然,方玄心头一惊,脑中一道亮光闪过,他似乎抓住了什么东西。
“杀人纵火?掩饰痕迹?”
以上一世杀手的经历,方玄很自然的往杀人这方面想去,作为杀手,需要懂的东西往往不光是杀人,必要的善后工作还得会做,而最快速有效抹去一切痕迹的做法,唯有放火,一把火下去,什么指纹、痕迹、证据之类的,全都会化为灰烬。
巡捕既然宣称没有发现尸体,那么,叶莺百分百是被人抓走,而非杀死。
而抓她走的人,为了不留下任何的痕迹,干脆一把火烧了地下室,所以,才造成,整栋楼上面的火势不大,而地下室,反而被烧得最严重。
“难道是昨晚上那个被自己踢断腿骨的黑人痞子干的?”
既然女孩天性善良,多半不会与人结下解不开的仇恨,那么答案只有一个,昨晚那个调戏她的痞子,被自己教训后不甘心,拉了人来把女孩硬抢走了。
上一世作为杀手,方玄也接触过不少混社会的人,一般来说,越是社会底层的混混越难缠,胆子越大,干什么事都不计较后果,全凭一时兴起,兴之所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自己昨晚踢断了那个混混一条腿,如此不共戴天之仇,在讲求面子义气的古惑仔眼里,这口气如何咽得下?
而且,叶莺在地铁站表演估计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那痞子或许早就在打她主意,能找到她的住处也说得过去。
“一定是这样的。”方玄握紧拳头,在另一只手掌上重重击了一下,眼中闪过森森的杀机,如果叶莺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不介意在新尼德兰来场大屠杀。
既然认定是那批小混混所为,方玄自然有办法找出他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