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才不相信钟离烨浑身上下哪里有一点点像会写毛笔字的样子嘛?而且他已经会六国语言,门门功课第一了,哪里还有时间写毛笔字。
钟离烨无奈的摇了摇头,快要到家的时候,他停在了文具店前,买了毛笔墨水和宣纸,回家给顾明月好好露了一手,写了一首北宋词人张先的《千秋岁》。
他写字的时候,神色极其认真,微敛的双眸,微抿的薄唇,还有淡淡的呼吸,带着古代文人墨客独有的书香气,如同从画卷中走出来的才子。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他说:“丫头,记住这两句词。”
顾明月念了一遍这两句词,目光转向握着毛笔的钟离烨,他的眼神还停留在宣纸上,眼神柔和,似被这两句词的意境所吸引。
天不老,情难绝!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父亲会让我学习了。”顾明月望着钟离烨的字,眼神中拥有着羡慕,欣赏,“和你比起来,我真的是差太多。”
一个对自己儿子要求这么好的父亲,对儿媳妇的要求自然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钟离烨,长相惊为天人,学习成绩优异,拳脚功夫了得,被誉为最年轻的商业巨头,还写得了一手好字。
顾明月,长相一般,学习成绩一般,拳脚功夫一塌糊涂,对经商更是连接触都没有接触。
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放下毛笔的钟离烨,便褪去了文人墨客的才气,恢复了老公该有的痞气,他搂着她的腰,笑的邪魅。
“所以你才更应该好好珍惜我,来,叫一声老公来听听。”
顾明月推了推钟离烨:“别闹,我在说真的。钟离烨,你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要和我结婚?”
现在的顾明月,心中对钟离烨的抵触好不容易减少,自卑却随之增多。
“说什么呢?”钟离烨皱了皱眉,怎么听顾明月的语气不太对啊,“知道什么叫做物极必反吗?”
“什么意思?”
“我都这么完美了,再找个和我一样完美的,那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这个道理不知道吗?”
钟离烨盖上毛笔的盖子。
“原来你和我结婚不是我的优点,是因为我的缺点。”
“可以这么说吧。”钟离烨还煞有介事的点点头。
顾明月气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杏眸瞪大注视着钟离烨:“你太过分了,我要和你离婚,离婚。”
虽然知道钟离烨和她结婚不是因为有感情基础,也并不是因为她有什么优点。
但是钟离烨当着她的面这样义正言辞的说这话,真的很过分。
难道,在钟离烨的眼中,她真的没有一点点优点吗?
仔细想想,其实不用钟离烨说,她也知道,她在他的眼中,真的是一点优点都没有的。
因为在钟离烨的面前,他从来没有展现过她的优点。
其实从一开始,见钟离烨的第一面,她就知道钟离烨是个十分有魅力的男子,且不说他真的有多少内涵,单单是他那张完美到天怒人愤的容颜,就已经很轻易的让一个女孩子动心了。
顾明月不能对他动心,她跟着妈妈嫁进钟离家有更加重要的使命。
索性钟离烨看不得她,处处针对她,给了她远离钟离烨的理由。
所以,顾明月也不奢望她在钟离叶的心里还有优点,甚至他希望钟离烨现在还都是她的缺点,最好,能够和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