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到底爱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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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清,风清。

  一整天里,李莎仿佛都是心不在焉的,一向最爱学习的她竟然敢在课上去公然打起了瞌睡。他一个脑袋就像木鱼一般一下一下地点,那样子非常滑稽。但是光是这样的话还不要紧的,有好几次居然还笑着醒过来了,搞得旁边的人很奇怪,全都唰唰地向她投来十分诧异的眼光,就像在看一个神经病一般。

  要知道一个人的本性很难改变的,李莎一向都是公认的大淑女啊,在同学们眼里,她但是既温柔又羞涩的,说话还细声细气的,娇弱无比,平日里来说虽谈不上是不说不笑的,但也也决不是那种热情外向的,更不会有什么奇怪的举止。不但如此,并且她还是一个学习狂啊,能够天天呆在自习室中学习的人,娱乐活动全都免谈。这要是在平时,打了上课铃后,你就去在教室中找她吧,坐在第一排那个离老师最近的一个,那一定就是她:扬着那长长的脖子,一双目光炯炯的眼睛好像随时迸发着智慧的火花,思绪随着老师的讲课进程也会由迷茫变为懵懂再转为顿悟到突然醒悟。当然,对于这样去拼命学习的她怎会就堕落到在上课时候睡觉呢。

  “莎莎,今天没有什么事吧你。”在课间时,旁边有同学小声地问她道,“是不是你家里出了什么事儿了,需要帮什么忙吗。”

  “我这个样子像是有事儿吗。”那个不在状态中的她恍惚地回答着,并且笑得非常花痴。

  “喂。你这样可是有损你的淑女形象啊,总要给个理由解释一下吧。”

  “淑女吗。谁说我是淑女啊。我可不是啊。我可告诉你啊,我是李莎,唯一的李莎,可不是别人啊。”

  至此,刚才那位问她的同学彻底的崩溃了,于是不再和她搭讪,只当是电脑忽然瘫痪了吧,还是把希望寄托于明天的修理之后吧。

  而李莎则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继续做着她的白日大梦。还淑女,哪有谁要当淑女啊。

  虽然李莎一直以来都知道她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形象,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天天埋头苦读诗书的家伙,可是她却依旧倔强地觉得事实其实并非这样。还有谁能够去完整地全面地了解其他的人呢。真实,到底什么才是真实呢。打一个比方说,就好像是一个宝藏吧,把它埋于一片空地当中,我们为了不被其他的人发现,就去种树,或者种草,栽花。而建在宝藏上面的一切的附属物却反倒成了主宰之物,可这一切的建构之下确实无处寻觅它的基础,一切都成了一片虚无。

  倘若一个人连她自己都无法去了解自己的一切,那更何况是别人呢。当李莎懂得了这个明显的道理,她便开始不再在乎他人的看法了。她做一切的事情都只是因为她认为她有做这件事的必要,就像是努力去读书一样,因为她觉得自己需要知识的灌溉,还需要技能培训,因为在这个社会上的“优胜劣汰”的永恒道理她明白是不可更改的。至于那些什么淑女形象啊,恐怕只能归于她那不善交往的性格吧。

  不善交往,这可真是她的硬伤啊。对于这一点来说她深深地明白,比起身边的人那广泛的交际圈来说,她的好朋友还真是少得可怜啊,除了她的成绩好以外,有时她也会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隔离在了同学们之外,纵是努力却也无法融入。一直以来她好像是无法学会如何在一大堆自己不熟的人面前找到一个恰当的话题,然后开始激烈地聊,因此当其他人在热火朝天地进行讨论的时候,她只能做一个旁观者啊,总是找不到哪有插嘴的空间。

  这样但是不行的,平时在和爸爸聊天时不是也挺能说的吗。李渝明总是不停地教育她,恐怕她得了什么自闭症等之类的,并且还总是海派她这样会交不到男朋友。

  而李莎却清楚要变化其实并非很容易能办到的事情,因此一直以来她并不那么着急,但是此刻,她却是真的想要改变自己了。她想要使自己变成受欢迎的一个人,还想变得滔滔不绝,因为她是真的想要真正去认识那个风清并且去认真的了解他的一切。

  她还从来都没有如此激动不安的心情,开心得仿佛掩盖了全部,就好像生命之中头一次忽然就有了人生的目标般那样的幸福。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

  喜欢上一个人。难道我喜欢他了。这二十年来,李莎一直都认为自己会是一个除了会爱亲人,不再会爱其他任何人的人了,当别人问她是否有心仪的男生时,她或是开玩笑地说:当然有啊,我的爸爸啊。或者就是不屑地答到:没有啊,我心仪的人估计还没出生呢。记得曾经有个男生对她的评价就是觉得她就像活死人的墓里的那个小龙女,从来都是不与世俗有瓜葛。而她总是笑笑:那你不就是在说我没有感情吗,是个冷血嘛。你直说就好了。

  难道真的就没什么人曾经打动过她么。她会不会否认掉。那次在梦中,有个男生,一直都让她是那么的憧憬,却又是那么的心痛。但是她也只是把它当作一个梦而已,因为她清楚的知道那并不是她的一份记忆,因为她只能够在梦中化身成为另外一个女孩子,去爱着他。即使她很不甘心,但是却也很无奈。

  但是现在。算了,不能想了。一想说不定又会笑出声来。

  好幸福,李莎忽然觉得自己很幸福。难道世界上真的有所说的转世吗。他仿佛就是那个梦中少男的重生似的,有着那样真实存在着的气息。难道是上天在垂怜她这样一个一直以来都企盼着一份唯美爱情的女生吗。

  “同学。我想要借本书。”

  “呃。好的。”

  真的是输给她了,那天在图书馆里打工时,她真的是没一丁点清醒过来的迹象啊。静坐在那借书架的后面,李莎却还像是在梦游一般。

  等到读者都走后,和她一同在这打工的柳烟凑过来问道:“你是有啥好事么,这么高兴。不会是快要去相亲了吧。”

  “相亲。我才不会去干那么无聊的事情呢。”李莎愤然而起到,“柳烟,不许你这样胡说啊,要不然我可不饶你啊。”

  “哈哈。倘若哪个白痴能看上你,那可真是上辈子没有修好福分啊。”

  “你。”哼,要不是因为穿的是裙子,李莎估计早就翻出了借书台,去把脚给踹了过去,但是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冲他运气道,“你还不赶快去干你的活啊,小心我一会报告给老师,到时候工钱你但是一毛都不能要。”

  “哼,你就这样打发掉我了…也太没有诚意了吧。”

  “拜托你稍微有点品味好不好啊,刚才那段武术表演是我自己发明的啊,仅此一家。你可别不识货啊。”

  “我说你没有诚意就是真的没诚意啊。今天但是我说了算。”

  “好啦好啦,那这样好吧,待会儿呢你早点回家,这里由我来替你吧,反正我的活也基本要干完啦。你就放心走吧,老师们是不会知道滴。”

  “真的啊…柳烟你可真是个超级大好人啊。”

  “好啦好啦,真是肉麻死了啊。祝你相亲愉快哦。”

  嗯,和柳烟在一起,李莎总是觉得非常轻松,就好像可以完全释放一个和平时不同的自己一般。在他的面前根本不需要去掩饰什么的,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的都都不需顾及。虽然柳烟就是这样看起来虽然有些调皮,甚至有时还有些拽,但却依旧是能给人一种很安心惬意的感受的人。

  而风清就不一样了,只要想到他,李莎的心就会怦怦直跳,她感觉他就像是个来自远方的一个王子,还拥有一双几乎能够吸走一切东西的澄澈的双眸的人。

  今晚,我还能见到他吧。哈哈,相亲。这个该死的柳烟。

  走出了图书馆的那扇门,迎面而来的风泛着落叶的清香,给人一种很清爽,也很舒服的感觉。李莎不自觉地就张开了双臂,让微风吹透那稀薄的衣衫,然后轻柔地去抚摸着自己的身体。她闭上了双眼,接着长吸了一口气,就微笑着走向前去。

  好美,李莎不由地感叹道,心想在这个时候若是有低声回旋的温柔甜美的一曲钢琴曲,我想那一定会是非常浪漫的。但是就在这时侯,一阵嘈杂的声音忽然占据了她的双耳。

  是有人在旁边打驾。那粗俗的声音中还夹杂着一阵拳打脚踢般的动静,听上去就是那种人与人猛力互击的一阵闷响。

  这样打会出人命的啊。这可不行,可不能这样的。李莎连想都不想就循声去找,直到走到了一个巷子口,才远远望见那巷子的深处有几个流氓样子的青年正在围着一个躺倒在地上的人去边骂边打,可受害者居然是一声没吭。

  这种情况下,李莎知道自己直接上去是绝对不可能占到什么便宜的,记得小的时候爸爸还逼着自己去学书画,不过就是没有去学着练成一身的好功夫,现在要强出头却连一个吓人的样子都没有。哎,这下可怎么办啊。这一带的地痞流氓但是出了名的凶狠啊,万一真闹出了人命可。

  灵光忽然一闪,李莎便急忙打开了背包,不停地在里面一阵乱翻。等她折腾一翻后,忽然手上多了一支录音笔。哈哈,这东西确实是个宝贝啊。那可是在一年前李莎刚入大学时,每天要来回往返于校园与家之间,由于害怕这个治安非常差的街道专门准备的用来防身的东西。只要把它的音量调整到最大,再打开机子。

  一阵急促漫长的警笛声就会呼啸而至…

  那帮警觉地小青年流氓们猛地回过头来察看,李莎赶紧闪到了角落里把自己藏了起来。只听见有人喊道:“怎么办啊,老大。”就在那时,老大突然发话:“走,咱们赶紧撤。你这个小子可给我记好了,以后可别再出现在这个地盘上了。否则的话我就要了你的狗命,这是我的地盘。”哈哈,真没想到那个一直没派上用场的东西今晚居然还救了人。李莎一阵的窃喜。等到脚步声渐渐远去,她便张望着走进了巷子,看到那个挨打的人依旧躺在那里不断地抽搐着。忽然,李莎才看清楚这人原来是一身乞丐样子的着装,一头乱糟糟的头发,里面还夹杂着很多的草屑,而且衣服也很脏的,上面有好几处刚撕裂开来的痕迹。处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居然还有这样类型的人啊。李莎不禁感慨道。

  曾经有人讲过在一个非常富足的社会中如此这般进行自我放逐的必然有他自身特殊的原因,这样说来那么这人的背后又会有着如何奇特的故事呢。

  “你有事没啊,要不我给你叫辆救护车吧。”她关心地问道。

  那人小声哼了一下,居然挣扎着慢慢地站起来了,那一张沾满了尘土的脸庞上有一道道鲜红的血痕。

  他长的好帅哦。李莎想不到的是自己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这样的。虽然那人看着很是狼狈,可是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全身传递出来的那种狂放不羁的性子,那张黑乎乎的脸上有着非常精致标准的五官,还有那双闪亮的眼眸子里虽是敌意万千,可就是那样的野性味儿才显得十分吸引大家的眼光。

  那人一言不发,却恶狠狠地朝他瞪了一下,就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你是真的没什么事吧。你还在流血啊。”

  李莎很负责地去提醒他,但是当事人却一点也不领情。看着那人就那样离开了,李莎松了一口气,然后整好好书包,快速离开了那个巷子。

  真是好奇怪的一个乞丐啊。

  管他呢。李莎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微笑,我才不要理他呢,现在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赶紧回家,接着就好好地打扮一翻,把自己收拾得漂亮一点,等待今晚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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