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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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中的夏日的白昼似乎格外漫长,时间慢得让庄黎觉得似乎可以看见万物的生长,蝉鸣叫,夏雨水,落到花盆里,那里面种着被太监精心修剪过的一株石榴,此时已经开过了花,结了几个小小的果实。庄黎喜欢石榴,西域的石榴就特别多,皮薄汁多,戈雅拿小刀划开,一粒粒石榴籽晶透亮得如一颗颗水晶一般。

  回到京城以来,庄黎还没有好好吃过石榴,一是这里的气候,并不适合石榴的种植,就算有,也不会长得太好,个头不够大,汁水也不够甜。皇宫中的石榴都是千里之外运回来的,就算快马加鞭,到京城中也已经被沿途的坎坷糟蹋了不少,剩下能够送来宫中的不多,自然也显得金贵,李公公这样的大太监总管都未免能吃上,何况庄黎这般的茶房使唤。

  再来之前都住在梅院里,能有饭吃都不错了,哪里能想起石榴来,小白经常往这里送些水果,也是集市上常见的,能采买到的果子,所以这会子每天看着御书房外院子中那颗小小的石榴果子一天天长大,觉得心里乐呵呵的,倒是打发了不少时间。

  度过了漫长的白天,到黄昏的时候就会远远的听到养心殿传来的声音,皇上正在往这边过来,她也开始忙了起来,将茶壶中的水换上新的山泉,小炉子烧起来,将茶叶配备好,花盘也提前摆好,在皇上坐在书桌前的时候就有一杯温度刚好合适的香茶端端正正的候在书桌上,然后她再回到茶室,根据来了几个大人再配备新的茶水,一刻钟之内给他们端过去,日子久了,连哪位大人爱喝什么茶,喜欢浓的还是淡的,她都记得清楚。一旦忙起来,时间也就过得快了,并且变得快乐起来,她在茶水间候着,看着小铁炉子咕嘟咕嘟的冒起烟来,在安静的夜晚里声音变得格外亲切,外面的御书房因为一直替换着冰块凉爽的很,那冰块中添加了进贡上来的凉油,空气中有丝丝清爽的味道,她端着茶出去,看着皇上在书桌前。心中觉得十分满足。

  就好像整个人生都是完整的,若是哪天皇上不来,她不用在茶房里候着伺候,反而觉得心里似乎是少了一块什么,感觉空空的。

  有时候也想过自己是不是未免也太没有出息了,做一个奉茶的小宫女都觉得满足,怎么说也是在现代生活过,受过那样的教育,读了整整四年的大学出来的新社会人才。寒窗苦读十几年,如今心甘情愿做一个仆人。

  说起读书,凤朝读书的多是男子。饱读诗书,为了有朝一日能够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凤朝并没有规定女子就不能读书,而之所以少有女子读书的原因是因为读书确实要花不少银子,穷困些的人家自然就不要想了,再来是女子毕竟没有那么多的青春去花费在读书上。凤朝的女子,十七八岁就可以嫁人了,若是嫁人了,开始为婆家开枝散叶,侍奉丈夫养娃娃,自然不可能继续读书,若是不嫁人,那一直读书到三十岁,功名不取,又面临着成为老女人根本嫁不出去的风险,代价实在太大……

  所以也就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能在出嫁前读过一两年的学问,为的是在选夫婿的时候能被称得上琴棋书画样样通晓,比如赵丞相当年不就特地为赵琴和赵敏请过私塾老先生,教她们读起道德经,不过大不分女子就算饱读诗书在未来的岁月中才发现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在她们成熟到那样一天,明白生活中的现实和无奈,永远不可能如诗歌美好的时候她们便彻底明白,人还是要吃五谷杂粮才能生活下去的,而肚子里装的那些名言锦句,所能的作用大概是在为人妇忧愁的时候赋上几首充满怨气的女词。

  庄黎虽然也算有过十年寒窗苦读的经验,自以为穿越回这样不靠科学的时代自己应该是这个社会的精英,时代的佼佼者,可是后来才发现,自己的所学却是和凤朝的文化水土不服,若是以凤朝的考试制度算起来她还得从头读起。所以就她而言,虽然自己觉得是自己是新社会的人才一枚,不过在这里并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在西凉的时候戈雅和西措都是天性自由的人。

  戈雅被西凉王宠成了一个疯丫头,能识字便已经不错了,高兴了便喝酒唱歌,不高兴了便挥着小皮鞭要出门找人打上一架,人生求的是一个自在快活,庄黎跟着她自然也是活得格外潇洒,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在这个世界到底没有文化这种事。

  如今天天守在御书房才深切意识到自己竟然对好多事情都一无所知。学识见解比不上太监李公公。

  不过一个小宫女而已,能识字也已经很不错了……况且自从庄黎竟然还和皇上说起凿河道治水的事情,更是让皇上忽然觉得刮目相看……

  庄黎想大概皇上觉得她那稀奇古怪的才华颇有些剑走偏锋的山野郎中的味道。

  但是那一刻却是觉得格外高兴,是因为自己竟然能派上用场,也是因为皇上竟然愿意听自己说话,忽然之间关系变得格外微妙。这种莫名的情愫庄黎想着大概只有自己才能感觉得到。

  何从几时开始,自己开始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候在茶房之中,在茶香氤氲中想着那个人的模样,因为他要来御书房而等待,因为他疲倦的眉头而觉得爱惜。那个人的欢喜忧愁,似乎生出了一根无行的线条一般,也牵动着庄黎的思绪,控制着她的感情……

  因为呆在这里,春花夏蝉都似乎有了更多的意义。至少能够这样下去,让她觉得值得。

  碧亲王送过来的红玉镯子倒是极其稀有的,那日小太监送过来,庄黎一直觉得与碧亲王谈得来,那个如仙人好看的亲王也确实让人觉得极其迷人。他似乎接受了庄黎许多来自现代的小秘密,所谓良师益友。

  那个男人,似乎与京城之中的人都不一样,有的时候,他似乎像一只白鹭,在广阔的天空飞翔,宫廷和京城,通通奈何不了他,它羽翼洁白,不曾染过一丝尘埃,而当它在天空中飞翔的时候,仿佛世间的苦难都在她的羽翼下安静的沉睡。而另外一些时候,他又好像一个牢,将自己锁起来。没有人能够靠近。没有人能够读懂他的辛苦与难过,他只蜷缩在墙角,抱紧自己的痛苦,走向灭亡。

  庄黎看着那只玉镯,通体透红,上面布满如玉髓血管一般的纹路,倒是好看而稀少,可是毕竟此物实在太过贵重,就算她是碧亲王的好朋友也消受不起,当时收下,是也不想为难送信的小太监,便收了下来,心里却是想着或许有天能有机会再还回去,如此贵重的东西,自己一个小宫女戴着也未免太招人恨了。若是不戴上,便又是暴敛天物。

  不过碧亲王倒是自蒙古回来后就没出现在宫中过,听说病得厉害。也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情况,听说虽然知道此事的人挺多,去探望的却是很少,毕竟是前废太子,虽然表面风光,走到今天,已经牵连了太多利弊和人心。若是走得太近,反倒担心起是否有人借此在皇上面前吹风,说自己预谋另主,事情就大条了。

  想当年拥簇碧亲王的满朝朝臣,在碧太子被废后青一色倒向了王素一边,虽说是为求自保,不过到底是有些许人走茶凉的悲哀。

  庄黎与他之间的交往也算是朋友,理所当然应该去看看,再者庄黎不是政局中人,也不会因为去看过碧亲王就被冠上亲碧的名头。虽然挂着一个才人的名头,实际上也只是个看茶水的小宫女而已,不过就算庄黎想去看他也没有能出宫的机会和人脉,她所认识的下人里面权限最大的李公公倒是有出宫的令牌,因为他会安排小太监出去采买个什么宫中没有的物件,或者是替皇上办什么事,不过李公公是绝对不可能帮她的。

  庄黎能够信得过得人,也就只有青釉而已。

  虽然还有李良孝……不过李良孝是皇上培养起来的心腹,若是被冠上亲碧的名头,估计会被皇上直接赐死……

  想到这里,庄黎只能摇摇头。正好就看见御书房门口站着个小太监。

  那不就是前些日子替碧亲王给自己送镯子的那个小太监么!

  庄黎心里一惊,赶紧招呼他过来。

  “你真的是宫里人?”庄黎问道。

  “不然咧?”他天真的仰起头来,那张小脸白白净净,透着一股子激灵。

  “你叫什么名字?哪个殿的?”

  “我叫小皖子,是露水宫掌小灯的。”

  他说起这句话的时候竟然是一脸自豪的表情……

  露水宫?这话庄黎听起来极为陌生,还从来没有听起过这宫中有个叫露水宫的地方,便又接着问道。

  “这露水宫中住的可是哪位娘娘?”

  那小家伙把头一仰,竟然笑起来,他还很年轻,甚至可以说是太年少,笑起来的声音如小孩子一般是咯咯咯的,让人觉得几分可爱。

  “露水宫是纪念太皇太后的地方,太后早就去世多年,先皇帝与母亲关系好,思恋母亲,说要把这露水宫留下来,思恋的时候,就进去看看。哪里来什么娘娘?太皇太后生前好生,说这朝来的露水都是上天赐下来的福分,就叫露水宫来着。你还好意思说自己在宫里当差,连这点都不知道,也亏得是我听到,不然小心皇上削了你脑袋!”

  他说得极为自豪,那模样屁颠屁颠的小屁孩,真想将他按在地上,好好打一顿屁股……

  庄黎一头黑线,一掌拍在他脑门上头。原来这名字听起来就清心寡欲的露水宫,不就是住过皇上的亲奶奶嘛。

  “不过就是纪念太后吃斋念佛的地方么?有什么好骄傲的,为这么点皇上就要削我脑袋?我还没那么大本事,也太看得起我了……”

  “那可说不准,就你这脑子……悬着呢,还不知道要闯出多少祸端。啧啧啧啧……”他一脸嫌弃,并且陷入了无休止的啧啧声中。

  庄黎实在受不了这个口无遮拦的小屁孩,拧着他耳朵越来越用力,一直到他求饶为止,从开始的笨蛋,逐渐求饶,嘴巴也变得甜甜的开始叫她姐姐。

  真会见风使陀讨好人……

  “这还差不多……”庄黎拍拍手,总算饶过他。

  “你露水宫的人,怎么会来这御书房?”

  “这你就不明白了……我小皖子可是名人……”

  见那孩子又开始矫情起来,庄黎赶忙伸手拧住他刚才那只耳朵。那小孩连忙求饶道“好了好了,姐姐,您就不能换一只耳朵拧!”

  “你想换一只耳朵被我拧?”

  那家伙赶紧将两只耳朵都用手捂住。

  “最好别拧……”

  “少啰嗦,你怎么会来这御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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