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一具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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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明媚,清风徐吹。

  这是一个秋天,时已达晚秋。

  天地间没有一丝植物绿。所有的庄稼都绝收。百姓疾苦,怨声载道。

  世界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绝大多数人谁也不知道。

  知道真相的人,往往太过于平凡,一点儿也不扎眼。

  我坐在一只凳子上,注视着前方的人。

  他站在院子中央,也正在注视着我。

  我举着手上的一本书,说:“杨小芳说,在大概十六七年前,她在一条河边遇见了一个戴草帽钓鱼的人。那钓鱼人拦住她的去路,送给了她一尊如来佛祖的瓷像。让她回到家将佛像摔碎,因为佛像的肚子里藏着好东西。

  杨小芳回到家后,将佛像摔碎了。原来它肚子里面装着这么一本书《劫天命》。就是我现在手里拿着的这本!

  我问你,现在我手中拿着的这本书,是不是于大概十六七年前,你送给杨小芳的?”

  他点了点头,说:“没错,这本书就是我送给她的!”

  “你今年三十二岁。在十六七年前,你才十五六岁!可杨小芳说,当时她在河边见到的钓鱼人长得跟我现在的样子一模一样。我现在也是三十二岁了。

  我十五六岁的时候还没有开始写小说。连写小说的念头都还没有产生。

  难道你十五六岁的时候,已经把《劫天命》这本小说完成了?还有,你十五六岁时候长得模样,和我现在的模样是一样的吗?”我说。

  他说:“《劫天命》这本小说,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早已经完成了。我十五六岁时候长得模样,和我现在的模样,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区别,除了那个时候我还是两条腿,而现在只剩一条腿了!

  我长得早熟。十四岁的时候,便已经长成了一副成年人的模样。而十四岁之后,我身上几乎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除了胡子和头发不断地长长,但只需要剃干净了它们就行了!也就是说,我现在的模样,和我十五六岁时的模样,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我说:“我长得比较晚熟。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个子在同龄人中属于比较低矮的,脸蛋也比较嫩。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我二十岁的时候,个头还往上蹿了一蹿。现在,你三十二岁,我也是三十二岁,咱俩长得一模一样。就是不知,往后咱俩谁老得更快!”

  他脸上笑了笑,说:“谁老得更快或慢并不重要。其实,最早写出《劫天命》的人并不是我!”

  “是谁?”我问。

  “是另外一个人。他也是和你长得一模一样。和我也是长得一模一样。咱们三个人长得完全一模一样。在咱们三个人当中,他是长得最早熟的,我是第二早熟,至于你,是第三晚熟!”他说。

  “另外一个人,他有多早熟?”我问。

  “他才八岁的时候。就已经长成了一副成年人的模样!过了八岁以后,岁月在他身上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现在,他也是三十二岁了。相貌和我们两人长得一模一样。也是身上只剩下了一条腿!”正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最早熟的那个人,他是不是正呆在金拾家西屋里的那个?”我问。

  “嗯,就是他!”

  “他是什么时候写成《劫天命》的?”我问。

  “他五岁的时候就完成了《劫天命》!”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那你是什么时候写成的《劫天命》?”我又问。

  “我是十岁的时候完成它的!”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哦,那你是不是抄袭他的?”我心存怀疑,问。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摇了摇头,神情严肃地说:“我绝对没有抄袭他的,我是凭自己的头脑写成的!”

  我忍不住说:“我也不是抄袭你的,我也是凭着自己的头脑完成的!”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点了点头,神情认真地说:“我相信你不是抄袭我的。因为我也不是抄袭他的!”

  “咱们三人写出来的三本书都叫作《劫天命》,那么,三本书里的内容都是完全一样的吗?”我问。

  “三本《劫天命》,它们的情节内容完全一样!但我们俩写出来的,主角没有名字,该是主角名字的一处都是空白的。再说,我们俩,是亲手用笔在纸上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而你,则是在电脑上敲键盘敲出来的字!”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在电脑上敲出来的字,和亲手用笔在纸上写出来的字,有何不同?”我问。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亲手握笔在纸上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内容,才会在现实中真正的发生!而你在电脑上所发表的文章,跟一般的网文好像没有什么不同!并无什么奇特之处!”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我没有再吭声。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我们三个应该在称呼上区分一下!”

  “怎么区分?谁愿意改名字?”我说。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谁也不用改名字!只需在名字后面加上编号就行。最早熟的那个人叫作杜卫城一号。我叫作杜卫城二号。你叫作杜卫城三号!这样排列,你觉得怎么样?”

  我苦笑不已,点了点头,说:“这样也不错!这么听起来,我倒是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孤独了!”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脸上笑了。他的笑容里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讥诮。

  我问:“杜卫城一号写出来的《劫天命》一手稿子,弄到哪里去了?”

  “被他自己烧掉了!”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为什么要烧掉它?”我问。

  “因为他觉得自己写出来的《劫天命》里,牵扯到了一个十分传奇的人物!”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什么传奇人物?”我问。

  “就是关于那颗神奇的心脏。那颗神奇心脏的主人!”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那颗神奇心脏的主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对了,杜卫城三号。你利用电脑创作出来的《劫天命》里的主角,叫什么名字?”站在院子中央的人问道。

  “我用的第一人称!给主角用的是我自己的名字!叫杜卫城!”我说。

  “用你自己的真名?那你也真是一个奇葩!”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反正我是用电脑打出来的,并不是亲手用笔写出来的,其内容又不会在现实中真正的发生。又有何妨!”我说。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我将自己亲手写成的《劫天命》一手稿子封禁住。把它给了大日如来。

  大日如来拆开它的封禁,让一个叫金拾的小沙弥做了它的主角。结果成就了劫天佛。大日如来也得到了三样宝贝。

  那三样宝贝就是:天书地笔,良笔善书,空间种子。

  而关于那颗神奇的心脏。大日如来利用它给金拾做了一尊丈六金身。那是大千世界内最好的一尊金身。

  杜卫城一号之所以烧掉他亲手写成的《劫天命》一手稿子。就是因为忌讳那颗神奇心脏的主人。”

  “那颗神奇心脏的主人到底是谁?它只是一颗心脏。它里面藏着一个灵魂。灵魂不就是它的主人吗?”我说。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具体应该这么说。那颗神奇的心脏,和藏在心脏里的灵魂,共伙一个主人。那个灵魂,就是心脏的主人的灵魂。那颗心脏,就是灵魂的主人的心脏!而它们共伙的主人,就是一具身躯!”

  “对!一颗心脏,一个灵魂,本该归于一具身躯的!不知那一具身躯在哪里!也不知到底是一具什么样的身躯!”我说。

  “杜卫城三号。我且问你,你知道杜卫城一号为什么一直呆在一间西屋里吗?”站在院子中央的人问。

  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因为他正在等一个人!”

  “等谁?”我问。

  “就是等那一具身躯。那一颗神奇心脏和那一个灵魂共伙的主人!”站在院子中央的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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