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不适合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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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杨逸轩照常早起准备去上班。

  手机响了,是总裁吉姆打来的。

  “你被解雇了,来公司人事部领了工资就收拾东西走吧。”吉姆淡淡地说。

  杨逸轩还没来得为什么,那这就匆忙地挂了电话。,

  这是怎么了?他这个财务经理当得好好的,而且月底眼看就要升职了。是工作中出了什么失误吗?他反复回想最近的工作表现,又拿出笔记本电脑把近期做得几个财务报告重新梳理了一遍都没有发现什么纰漏。太奇怪了,今天明明不是愚人节啊。他给助理露西打了电话,她也不知道原因。

  到了NL公司,杨逸轩直接去了总裁办公室。秘书说总裁刚刚去了温哥华,一个星期以后才能回来,桌上的一份辞退信是总经理让转交给他的。

  什么?不适合这份工作?

  多么可笑又牵强的理由啊!杨逸轩被弄得有点哭笑不得。

  收拾完东西准备离开公司的时候,露西突然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总经理今天早上刚刚来到公司就收到了一封恐吓信,信的大致内容是让他解雇现在的财务经理,如果他不照做,这栋大楼很快会被夷为平地,落款是安迪。安迪这个名字加拿大人大部分都很熟悉,他是全国最大的黑帮UK的头号人物,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冒用他的名头,因为被他知道的话下场会很惨。

  NK的规模在渥太华不算是大的,而且总裁是个美国人。中国有句老话,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吉姆权衡之下还是作出了解雇杨逸轩的决定。这样的解雇是很无奈的,为了避免向杨逸轩解释真实原因的尴尬,他只好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了。

  “如果你和黑帮大佬有什么误会,还是早点儿解释清楚为好。不然,你以后找什么工作,他都会去搞破坏,你将永无宁日。”露西说。

  “谢谢!”杨逸轩点点头。

  他刚来渥太华半年多而已,而且平时一直埋头工作从来不关注社会上的事,自然是有些孤陋寡闻,不过“黑帮”这个词意味着什么他当然非常清楚。安迪这个名字很熟,似乎苏宛白的弟弟就叫安迪,不过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虽然看起来有几分神秘,但要说他是黑帮大佬他还真不信。可除了他,埋头做财务工作又不常交际的他,怎么会和黑帮扯上关系呢?

  正低头深思着,一辆嚣张的红色保时捷跑车“嘎”地停在了他的面前。

  车上的人摇下玻璃,一张熟悉的脸露了出来,竟然是安迪。

  “你们老板真是听话啊,我刚发了信他就解雇你了!”安迪扬起下巴,眼神里划过一丝冷厉。

  “为什么这么做?”杨逸轩的脸瞬间阴沉下来。

  “以后不许去我们家,还有,你可以做我姐的好朋友,但是不能对苏小米动歪心思!记住了没有?否则,哼,小心你的小命儿!”安迪戴上墨镜,准备发动车子。

  “你误会了,我一见倾心的是你的姐姐苏宛白!”杨逸轩摇摇头,一脸无奈地看着安迪。

  安迪回过头迟疑地看着杨逸轩,再确认他不是开玩笑以后,迈开大长腿下了车,突然狠狠地抱住杨逸轩,还在他的脸颊上夸张地亲了一下。

  “John,进去跟他老板说一下,我和杨大哥之间的误会解释清楚了,让他把辞职信收回去,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吧。”安迪冲坐在后座的John挥了挥手。

  杨逸轩过了好久脑子都没有转过弯了,他莫名其妙地被辞退了,又莫名其妙地被老板请回公司,而且升了职。过山车一样的心情,乱七八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始作俑者竟然是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让人大跌眼镜的黑道大佬。

  杨逸轩刚刚坐在办公桌前,就接到了安迪的电话。

  “姐夫,对不起啊,怪我没有弄清楚!本来还想狠狠打你一顿的,幸亏我没有这么做,否则罪过就大了。不过啊,这件事情你得保密,不要告诉我姐和小米!还有,小米不知道我喜欢她,不许跟她说!”

  “我可不是你姐夫,这可不能瞎叫!”杨逸轩有点坐立不安,安迪这小子变脸比翻书还快,刚才还恨不得杀了他,现在又这么亲热,他真是不习惯。

  杨逸轩这个人客观来说,长得不错,而且脾气性格也很好,和姐姐倒是很般配。自从和慕容傲天分手以后,姐姐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变化,可一个人的时候总是郁郁寡欢。他一直觉得,想要忘掉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爱上另外一个人,而且姐姐还年轻,终究是找个男人嫁了的。这个杨逸轩就是一个不错的对象,虽然接触不多,可他的细心周到和彬彬有礼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慕容傲天那种人只适合轰轰烈烈地谈恋爱,并不适合做姐姐未来的另一半,杨逸轩和慕容傲天比,实在是强太多了。

  苏宛白从海边写生回来,发现妈妈和弟弟两个人兴高采烈地在嘀咕着什么,看她走近又神秘兮兮地住了口。

  “聊什么呢你们?”苏宛白倒了一杯水拿在手里,一脸好奇地问。

  “昨天杨逸轩来妈妈正好没在,你有时间跟他约一下,请他来家里吃个饭,妈妈想见见他,正好有几句话要跟他说。”莫欣然笑盈盈地看着苏宛白,连脸上淡淡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我们只是好朋友,你和他有什么好说的啊!”苏宛白哭笑不得。

  莫欣然意味深长地看了女儿一眼,笑而不语。

  几天以后,杨逸轩被安迪约了过来。也不知道安迪是怎么跟杨逸轩说的,他特意穿了西装,而且领带也是专门搭配的,头发似乎也是专门到美发店做的,油光光地梳在背后。手里大包小包的补品全是买给莫欣然的,莫欣然一件一件接过来,高兴地嘴都合不拢。

  这架势,连傻子都能看出来,这不是准新郎拜见岳母吗?

  苏宛白把弟弟拉到角落里问他怎么回事,安迪支支吾吾地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就慌忙地跑去杨逸轩身边坐下,两个人亲热得简直像亲兄弟一样。都说女人心海底针,看来男人心也不好猜啊。上次杨逸轩来还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现在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席间,莫欣然一边不停地给杨逸轩夹菜一边闲聊着家常。

  杨逸轩的父母很早以前就过世了,他从小在叔叔家长大。叔叔一家在国内,他在渥太华读完大学以后就留在这里,每年也就回一趟家。上大学以后他就没有向叔叔要过一分钱,都是靠自己半工半读挺过来的。虽然一个人在国外打拼很不容易,但杨逸轩凭借自己出众的才华做到了今天这个位置,而且每个月还会给叔叔寄一部分钱回去。

  母亲莫欣然对杨逸轩印象很好,他的自立和孝顺深深打动了她,动情处,她还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阿姨,您是不是有胃病?”杨逸轩犹豫了很久还是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嗯,老毛病了,最近可能是换季的关系,似乎有点严重了。不过不碍事的,我一直吃着药呢。”莫欣然说。

  “我建议您到医院好好做个检查,可以试试中医,好好调理一下很快就会有好转。”杨逸轩说。

  “让我妈去医院?门儿都没有,她打死都不会去的!我早就催着她去治病,怎么说都不去,犟得很!”安迪忍不住抱怨。

  莫欣然微微变了脸色,笑得很勉强。

  安迪的父亲去过医院,苏宛白爸爸也去过医院,他们只去了一次,就再也没有活着出来。她不是一个迷信的人,生老病死已经看得很淡。可她对医院有着一种不可抹灭的阴影,她不愿意去。人死有命,宝贵在天,她希望每天可以轻松自在地活着就好。触目可及的白色,难闻的来苏水味,她一想到这些就难过得想哭。

  人老了难免固执,孩子们什么办法都试过了,母亲根本不为所动,说什么也不去医院。

  安迪以前也请过几个老中医过来给母亲看病,他们开的药母亲也吃过一些并没有什么效果。可能那些中医的医术也并不高明,从此母亲更不肯找医生来给她看病。

  “人老了,活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我不在意的!”莫欣然说。

  “你不在意我们可在意,我们还盼着您能长命百岁呢。”苏宛白搂住妈妈,亲昵地说。

  “想要我活到一百岁,好啊,现在你们俩都给我结婚,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让我抱上孙子和外孙子,我心情好了自然想活多久就活多久!”莫欣然说。

  安迪和苏宛白对看一眼,默契地选择了沉默。

  杨逸轩本来想说点儿让阿姨欣慰的话,可苏宛白那边都还没有表白,现在说也着实有点为时过早,所以他只是低头给莫欣然夹菜,赶紧把话题岔开了。

  苏宛白无意中扫过杨逸轩望过来的目光,下意识地躲开了。杨逸轩的心意她怎么能不明白,只是心死了,哪还有心思再谈儿女之情。这辈子,她是不想再嫁人了,一个人清清静静地也很好。如果有一天杨逸轩向她表白了,那他们怕是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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