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微醺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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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醺的风,咸咸的梦。梦醒时分,原来一切已惘然。

  向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面,那些过往一幕幕展现,鲜活鲜活的,乃至于,梦醒之后胸口疼的无法呼吸。她记得,那个时候林暮夕刚离开她时候,她死活都不信,呆在那个出租屋,日夜不睡,就坐在床上等他。

  她等了他三天三夜,滴水未进,只觉得眼泪哭干了,身体虚脱,轻飘飘的。直到昏过去,父亲才将她强行带回家去。

  医院里净白的四壁,她已经哭不出来了。她记得林暮夕说过的每一句话,他的笑脸那么清晰的在她的脑海里,就如同刻印一般,所以她选择相信他,暮夕是不会无缘无故的离开自己的。

  她等着他回来,可是却等到了让她作呕的黎天歌。然后命运的轮盘开始转动,一切回不到原地。

  向晚坐起身,天已经大亮,自己躺在后座上。林暮夕站在不远处的沙滩上,她寻了他去,林暮夕连忙将香烟熄灭。回头对她笑:“姐,你醒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吸烟了?”

  “很久了。你饿了吧,我们去吃东西。”

  就像很久以前一样,他问她,饿了吧,我们去吃饭,然后很自然的牵起她的手。向晚愣了一下,林暮夕也愣了,然后回头对她笑道:“姐,我还能牵你的手吗?”

  “快点走,我要饿死了。”

  车子在高速路上奔驰,向晚昨天没有注意到,原来他们已经开出K市这么远的路程了。郊区的小镇上,早市上的叫卖声,还有小吃的香味,满溢在整条小巷。

  “就在这里吃吧,前面有家馄饨面,去尝尝。”林暮夕俯过身来,为向晚解开安全带,这动作自然的就像支做过千次万次一样。

  “发什么呆啊,下车。”林暮夕抚摸她的头,傻傻的向晚这才反应过来,略微有些慌张的推开车门下车。

  路边的棚子下,四张桌子,露天的摊子,只有一个人照看着,既是老板也是服务员,还真是不大的生意呢。

  林暮夕和向晚找了位子坐下来,林暮夕喊了一声:“老板两碗馄饨面。”

  老板是个中年男子,包馄饨的速度快极了,两个手同时包,在锅里滴上一点香油,就将馄饨噼里啪啦的放进去,面条是手擀的,这样的面,最劲道,热气腾腾的煮了有一会儿,老板由放了些紫菜,差不多了,才捞起来,叫道:“馄饨面好了!”

  林暮夕这才明白过来,这是要自己去取的。刚出锅的馄饨面,自然是滚烫,只有五步路远,林暮夕端的却很费力,差一点就端不住洒汤。

  放下两个碗之后,赶紧将手放在耳朵上。

  白瓷的碗,净白的没有一丝花纹,热气腾腾的,汤面上,漂着几朵油花,小小的淡淡的。

  林暮夕拿起筷子,他的手向来都是修长白净的,夹着筷子的时候,就好像是在握一支笔,仿若是在行书留字一般。

  向晚看着他将馄饨面夹到自己的碗里,恍然见觉得穿越时空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远去很久。向晚也拿起筷子,阻止他,“我已经不喜欢吃馄饨了。”

  林暮夕浅浅一笑:“你这么瘦,多吃肉是好的。”他不顾向晚的拒绝,继续将自己碗里的馄饨夹给她。

  “暮夕?!”突然有人叫了一声,极其不确定的声音。

  林暮夕回头,来的人穿着一条紧身的牛仔裤,褶皱挤着,上身穿了一件简单的T恤,算是青春活力的打扮,样子看起来也不大,头发挑染的乱七八糟,鼻翼上的钻石闪闪发光。这人林暮夕认得,是公司的同事。

  “真的是你啊,暮夕你怎么到这里来了?”那人有些讶异。

  林暮夕笑了笑,“来这里吃东西的,白楚你怎么也在这里?”

  白楚顺势坐在林暮夕的旁边,长板凳坐两个人刚刚好,白楚勾着林暮夕的肩膀,“我们好久没见了吧。我在这儿附近片场拍戏,我们导演最近迷上了这样乡村风味了。”

  白楚坐下来之后就看到对面的向晚了,意味深长的一笑。然后对林暮夕说:“暮夕啊,你晚上要是在这里过夜的话,记得点蚊香啊,这里的蚊子都很飙汗。”

  林暮夕摇头笑笑,“我们一会儿还要回去,今天我有通告。”

  “哟!美人在抱,还想着通告呢?”白楚的眼睛时不时的憋向向晚。

  向晚躲避着他的目光,这个人向晚认得,也是她在夜半笙歌时的一位客人。好像也是在庆功宴之类的,在夜半笙歌招待的,白楚就是嘉宾之一,向晚之所以对他有印象,是因为她留意到,这个人和林暮夕是一个公司的艺人。而白楚自然也对向晚有印象,因为这个女人对他的味,长相身材自然不用说,让他至今没忘的原因是,他没吃到。

  想他白楚也是纵横风月之人,别看包装的是偶像明星,其实私生活乱着呢。还是那个道理,这没得到的心里总是个事情,这事情吧,不弹开是个结,弹开就是个疤痕。他记得貌似他还是第一次被女人拒绝,而且是个小姐,所以无论是颜面上,还是他那幼小的心灵上,总归是放不下的。白楚确实很幼小,今年刚刚满二十岁。

  林暮夕哪知道这些,只当是白楚在开玩笑,笑骂道:“你就不正经吧你这是我姐姐。”林暮夕转而又对向晚道;“姐,他叫白楚,是我同事。”

  向晚咬着唇,恨不得找个地缝就钻进去,她不光彩的事情,是不想让林暮夕知道的。

  虽然她知道这纸包不住火,可是总想着能瞒一天是一体,等林暮夕这边的工作结束了。走了就好了,没想到今天在这碰上白楚这么个主儿。

  白楚仔细打量着向晚的神色,唇边闪过一丝微笑,邪魅的,妖娆的,“暮夕这就是你那个失散多年的姐姐?找到了?我怎么觉得跟电视剧一样啊,比我现在手里的那个剧本还要精彩。”

  能不精彩么,这算不算新欢旧爱,齐聚一堂了?

  林暮夕察觉向晚的脸色不对,连忙问;“不舒服吗?是不是又着凉了?”

  向晚只顾着低着头了,这会儿听见林暮夕说话,轻轻的摇头,死死地咬住下唇,拳头攥得咯吱响。

  这情景,白楚一下就明白过来了,想必这林暮夕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姐姐是干什么的。白楚伸了伸脚,在下面偷偷的踢了向晚一脚。

  向晚一惊抬头正对上白楚似笑非笑的脸,白楚对她眨了眨眼睛,然后又点点头,示意自己会守口如瓶。

  林暮夕只顾看着向晚去了,担心着她的病,这会儿就根本没注意到白楚。

  “姐姐,你脸色怎么不好啊。”白楚突然开口道。

  向晚心中暗骂,着不是废话么,守着你这个不定时炸弹,脸色能好就出鬼了。

  白楚心里偷笑,向晚的这表现,正是他想要的。他不动声色的将手伸过去,寻着向晚的手。

  向晚愣了一下,又不敢有太大的反应,只得任他握住自己的手。

  好在着桌子是长方形的,并不宽,不然白楚就是长臂猿就够不到向晚的手哇,看来这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全了。

  他的手指在向晚的掌心慢慢的描绘着,似乎是在写字,向晚仔细感觉,才知道,他写的是八点锦江饭店。

  林暮夕见向晚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以为是她感冒不舒服,当下急的就要去买药,懊恼着:“姐,我不该带你出来的。”

  是啊,是不该带我来这里的。向晚暗自苦笑,不来这里就遇不上白楚这个小恶魔了。

  向晚拉住林暮夕道:“我们走吧,回去吧。”

  “嗯,我们回去。姐你等我,我去开车。”

  林暮夕前脚刚走,白楚就坐了过去,抱着向晚飞速的在她唇上啄了一下,笑道:“记得穿的性,感点,3307号房间。”

  车子停在不远处,所以林暮夕很快就提车过来了。

  向晚就像撞上鬼了一样,飞速的窜上车,关上车门再也不向外看一样。

  白楚越发觉得这个女人有意思,对林暮夕挥了挥手,自己也走了,去吃饭,然后开工,争取今天早点收工,然后去见姐姐。

  本开林暮夕是执意要带向晚去看医生的,向晚坚决的推辞,看着时间也差不多了,就让林暮夕送她去了华宇上班。

  华宇原本也是打卡上班的,可是向晚来了,黎天歌专门买了指纹识别面部识别,就是防止有人帮她打卡。向晚在心里咒骂,她这都遇上了些什么男人啊!简直个个都是极品人渣!

  她从郊区赶回来,就算这里林暮夕开得是飞船,也总归是赶不上正常上班的时间,迟到就是在所难免的了。不过她无所谓,不就是被黎天歌骂一顿么,他就算是砍她一刀,她也只能认了。

  坐在办公桌前之后,向晚的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她昨晚几乎就是没怎么睡,好不容易睡着了,又都是在做梦。

  几乎是她眼皮一合上,黎天歌就出现了,时间掐算的简直是神仙。

  用力的在她办公桌上敲了几下,向晚抬起头,睡眼朦胧的看他。

  黎天歌不惜不怒的样子,冷笑道:“昨晚去兼职了?累成这个样子,衣服也没换过。向晚你这夜生活还算是不错啊。”

  向晚没心思跟他吵,翻出资料,继续研究读后感怎么写。

  黎天歌又在她的桌子上敲了几下,向晚抬头看着他,“有事?”

  “去泡杯咖啡给我。”说完就转身走了,真是够雷厉风行的。

  向晚扭头看了看刚离刚才黎天歌站的地方,不出一米的茶水间,又看了看黎天歌的办公室,不由得感慨,果然是老板的作风。

  结果向晚这一上午就被折腾去泡咖啡了,向晚就只会泡速溶咖啡,黎天歌看都没看一眼,直接让她倒掉。向晚又去研究着怎么磨咖啡豆,好不容易煮好了咖啡,黎天歌又说,加点盐。

  向晚不由得再次咒骂,这个人的习惯真是变态。

  无奈公司没有准备盐,向晚就出去买,可是这商业区,都是写字,走了半条街都没有看见个超市。好不容易买到了,回去在咖啡里放了盐,人家黎天歌又说,凉了,我又不想喝了。

  得,这一上午算是白忙活了。

  向晚气得跳脚,愤愤地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埋头苦读。

  下班之后才觉得自己已经饥肠辘辘了,随便找了家饭店,猛吃一顿。回家之后看了看表,竟然已经七点了!

  洗了澡才想起白楚在她手心写字的那回事,她懊恼着,到底去不去呢?

  这去吧,向晚就算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白楚绝对是个纠缠不清的人。若是不去,白楚那张嘴,说不定会说出些什么,他就是在威胁自己。

  挣扎了一会儿,向晚一咬牙一跺脚,只当是被狗咬了。随便换了件衣服就奔向锦江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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