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丽不可以算是一位贤良的未婚妻,温千岚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她未进行充足的约束与劝诫。
两人倒真是夫唱妇随,家有万贯资财,温千岚肆意挥霍,风丽听之任之。
“风美人,和岚爷去赌坊遛达一圈。”
“不好吧,一女子去赌坊,会被人厌烦的。”
“谁敢,岚爷放狗咬他的蛋蛋!王一莫二周三许四苏五,麻溜准备,都给岚爷随身带着大棒子。”
“好吧,与你一起去。”
两狗在前开路,温风二人走在中间,后面是小跟班王彩儿,再后是各自扛着一根大木棒的王一等五名壮汉,横行霸道地赶往本镇最大的豪华赌坊。至于什么医馆洛云依,温千岚将之抛在脑后,不管不问了。
钱财用之不尽,他肆意挥霍。
手气不佳,理智不足,真应了十赌九输这句话。
他把随身带的金银输全精光了不说,险些把丫鬟王彩儿也搭进去。
身上没银子,仅凭五位壮汉耍不得横,现派哈士奇回去取来金砖,温千岚等人才得以离开赌坊。
“岂有此理,一定是那些人做套算计岚爷。”温千岚愤懑难平,越想越生气。
风丽不愿温千岚与人争斗,她劝解道:“算了,咱再不来赌坊玩。”
“不行,当岚爷是软柿子了。”想想刚才被一群人不怀好意地围着,温千岚的火气便腾腾上涨。
王彩儿在撅着嘴,气哼哼的,“彩儿也咽不下这口恶气,那个臭混蛋,竟然说彩儿不值一百两真金,哼!”
“彩儿,此家赌坊,是否属于镇主大魔王?”
“呃,不是的,容彩儿想想,此赌坊是几名富家少爷合开的,和大魔王没关系,公子尽管砸。”
得肯定回答,温千岚的底气顿时足了,他立即吩咐,“王一你五个,火速码齐一百大汉,去把赌坊给岚爷砸了!”
“好啊好啊。”
王一等五人为虎作伥,当街收买一百小弟,带上家伙,冲进了赌坊。
叮当咣啷……
听着打砸的吵闹声,温千岚、王彩儿舒心的笑了。
“手气不佳,还怪赌坊……”风丽无奈地耸耸肩,温千岚在胡作非为,她瞧着仍是特别喜爱。
“走,去酒楼,不满意再砸。”
不可一世的嚣张,温千岚横行无忌。
王一等百余位壮汉打砸完赌坊出来,尽职地开道。遇巷封巷、遇街堵街,大小路口一概禁行,温千岚十丈之内不得有陌生人靠近,谁敢接近,大棒子招呼。地面如若不平,有包铲平有坑填上,只差铺红地毯了。
到了酒楼,温千岚心情好,各桌花费他全包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与两狗到池塘当街泡澡,谁胆敢来阻止,大棍子打跑。
就这么蛮不讲理!
随后去听曲,各种名茶,一样沏一大缸。
茶水太多,好悬没把百余位壮汉给喝吐了,喝不了浇花,花不娇艳拔了沏茶。
纸醉金迷、醉生梦死,迷糊糊回到家中,他倒头就睡。睡醒了,牵上狗找到风丽,他又到镇中乱走胡混。
短短不到十日,温千岚玩遍了此镇的大街小巷,百余位壮汉跟着厮混,全都白胖了一圈。这么一群人,野蛮无理,所到之处鸡飞狗跳,人见人怕,蒙面岚爷之凶名,响彻十街八巷,小孩见着了都不敢哭。
“奇怪,好像走不出镇子?”
今日,温千岚又来到了街上,他扫量周围,目有怪异。
镇子玩遍了,他有心去镇外耍耍。
风丽亦有同感,“是啊,似乎没有通往镇外的路,怎么出去呢?”
王一等百余位壮汉,是十分茫然,不晓得啥镇内镇外的。
大眼睛骨碌碌乱转,双手捧在胸前,两根食指敲来敲去,王彩儿似乎知晓些什么。
她蓦地惊愕,指向一侧天空,“看,是镇主大魔王!”
“镇主大魔王?”
温千岚、风丽、两狗等,顺着手指的指引看去,脸色变得精彩。
街上的行人,亦在看去,惶惶气氛弥漫,喧闹的小镇遽然寂静。
镇外方向的天空,浮现一巨大黑影,随着黑影走进,轮廓清晰,可以大概看清其模样。
“太丑了吧,巨丑啊!”温千岚瞪大眼睛,不由嘀咕出口。
“嗯嗯。”风丽连连点头。
哈士奇与青霜,缓缓地长大了狗嘴。
不是他四个少见多怪,是此镇主大魔王的长相,委实不咋地。
其身材高大,王彩儿说的身高百丈,非是夸张。
他体魄魁梧,满身虬结筋肉、青筋暴起,如同老树盘根枯藤缠绕,肤色乌青发黄。
单是这么看,还没什么,主要是其面目,压根不是正常的人脸,胡须是密密麻麻的乌青细长触角,触角自顾自爬动纠缠,脸上像是趴满了几百只活着的八爪鱼。其五官,他有双眼,半个眼球凸出于眼眶,再瞪一下,都担心眼球会掉出来。没有鼻骨,鼻子就是俩个黑窟窿,向外喷着黑气,嘴巴是血盆大口,满口利齿。
此副模样,说他是人,未免有点太勉强了。
“怎一丑字了得。”
街上行人噤若寒蝉,温千岚却没有多少惧怕,毛骨悚然之余,还有闲心调侃。
“镇主大魔王……”风丽神情迷糊,“千岚,是否觉得此名号有点……幼稚?”
“怎一幼稚了得,感觉像是小屁孩瞎编的。”温千岚严重赞同。
旁边的王彩儿,不怎愿听,连连翻白眼。
“彩儿,眼睛怎么了,进沙子了?”瞧其古怪,风丽关切地问道。
“没没……”王彩儿忐忑挠头,不忘臭美一句,“眼睛大,容易干燥。”
狗到用时方见怂,两狗已经躲到了温千岚的身后。青霜从腿旁探出脑袋,胆颤心惊,从裆下探出脑袋哈士奇,狗眼充斥着白痴,“大魔王进镇呐,他不会来吃狗吧,被他吃喽,本哈还有变成粑粑的机会吗?”
“没有。”温千岚信口答道。
不知该做什么,他与风丽随意地观望,任由巨大的身影不断接近。
王彩儿没关注大魔王,她在偷偷观察二人,适时地提醒一句,“公子,镇主大魔王好像去找洛小姐?”
风丽瞧向温千岚,面容被纱布遮盖,温千岚神情不明,沉默稍许,他道:“太不靠谱了吧,它是人吗,要娶洛云依小妖精?它把小妖精夹在馒头里吃了,倒是大有可能。”
“真的!”王彩儿猛点头。
近十余日吃喝玩乐,温千岚未去医馆,没兴趣去了,不曾去靠近,怕惹是生非会挨揍。
洛云依近况如何,他一无所知。
“千岚,想去便去看看吧。”风丽一如既往的贴心。
温千岚确实挺想去瞧瞧,既然未婚妻发话了,他自是借坡下驴,“嗯,去瞧瞧,小妖精没准会求我替她消灾解难!”
“王一,你等在这等着吧,免得被大魔王盯上。”
风丽考虑周全,留下百位打手,三人两狗躲躲藏藏地赶往医馆。
轰、轰、轰。
镇主大模样举步行进,镇子的地面在震颤。
其体魄巨大,躺倒会压垮四条街,他在镇内走动,不免造成房倒屋塌,所到之处,人全逃远了。
结束为期十日免费问诊的医馆,冷冷清清,只有洛云依一人。
听轰鸣的脚步声,她知道是镇主大魔王来了,消瘦的身子绷紧了,紧咬贝齿,她紧紧闭上双眸。
当脚步声停了,洛云依倏然睁开双眸,神色变得格外清冷,缓缓站起身,走到了医馆外。
“小妖精出来了。”躲在远处墙角的温千岚,在紧盯地观望。
在他脑袋的下方,是依次探出排开的两人脑袋和两狗脑袋,“嘘,别吵吵。”
隔着一条街道,镇主大魔王俯瞰医馆前的洛云依。他一开口,触角般胡须乱舞着朝其口中爬入,他的口舌别扭,发出的粗重声音因此模糊难听,嗓门还特别大,“药膏拿来!”
“在那。”语气、神情皆是清冷,洛云依指向医馆门前的一只木桶。
“少了,下次要多一倍。”镇主大魔王明显不满,胡须大涨狂舞,钻进鼻孔嘴巴。
他伸出手去拿木桶,巨大的手掌遮出阴影,动作急躁粗鲁,街面上掀起了风沙,吹动洛云依的素白医装飘曳。这一幕,让人倍感那清瘦身姿的单薄与无助,替其担心,会不慎被手掌压死。
拿到了木桶,镇主大魔王直接将之捏碎在手,桶内粘稠猩红的药膏,从其缝缝溢出。
噗哧、噗哧。
大手搓动,他将药膏摸在胡须上。
触角般扭动的胡须,一遇此猩红药膏,顿时蔫了。
可以肯定,此镇主大魔王没有洁癖,药膏胡乱地涂了半张脸,像刚吃过活人,格外恐怖。
胆小者见之,当场就晕了。
胡须不再作怪,镇主大魔王舒爽地喷口气,恶臭顿时弥漫开。口齿有所清晰了,他俯瞰洛云依,威胁再道:“本大魔王下次来,会娶你为妻,你敢逃跑敢寻思,本大魔王会镇内的人,全部捏碎吃掉。”
巨大的声响,震得洛云依脸色连变。
秀眉皱成个疙瘩,全身绷紧,素手紧攥衣角,她艰难地作出决定,“不逃!”
“哈、哈、哈……”镇主大魔王发声大笑,转身离开。
此幕似曾相识,温千岚看罢,心绪莫名的激烈。
“我弄……”他抄起块石头要冲上,却被风丽、两狗,还有反应慢半拍的王彩儿按到在地,捂住了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