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第二位星君,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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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赤,地灵金人。

  其相貌,为壮年男子模样。如今,修为堪比藏星一窍,开窍完成,其金铁之身再增,正常体魄三四丈之高,暗金色泽的金刚筋骨,强壮且较匀称,尽显钢铁的强硬气概,笔直一站,像一尊钢水浇铸成的雕塑。

  当然,与火巨人般的温千岚相比,他成了小不点,气势也显孱弱。

  泡在岩浆之中,双翼舒展背靠焦石,挑眉稍作打量,温千岚疑声道:“心窍?”

  “是。”

  金赤的回答,言简意赅。

  开窍藏星,开何种窍,事关不小。

  生灵之躯,穴窍为数不少,可真正的大窍,就那么几个。

  其中,心窍与魂窍,是最为重要的两个,藏星当要甚之又甚,尽量选择藏入最佳的星魄。该两窍一成,强大与否姑且不议,生灵便堪称拥有了不死之身,纵是遭受严重的创伤,也能极快的复原。

  心窍重要,长远考虑,金赤在心窍藏入金星魄,才最合适。

  清楚此点,温千岚才略有意外。

  咻。

  温千岚不废话,一甩手,扔去一枚储物戒。

  接过戒指,探入感知加以瞧看,金赤面无表情地说道:“唯有拓开心窍,我方可利用此火星魄,最大地拔升实力。今后若有机会,再开龙骨窍,藏金星魄。我没你那么大的雄心壮志,不必追求尽善尽美。”

  不关心金赤的未来,温千岚随意点点头,“你自有主张就好。”

  “事不宜迟,开始吧。”他腾起而起。

  哗!

  星空双翼掀起一幕岩浆,似赤红的幕布,遮空盖在金赤的上空。

  温千岚双手稍作抱圆,如幕布的岩浆,旋成一团,将金赤包裹在其中。

  噗通。

  成团岩浆,落入了沸腾的岩浆池。

  取出火星魄,将之藏入穴窍,期间,会散布十分强烈的波动,为防被冰仙虫王发觉,需加以掩饰。

  金赤去修炼,温千岚重新回到岩浆池,警惕感知,为其护法。

  “不谢谢,让他拿媳妇抵债!”兽纹哈士奇,没头没脑地叫嚷一句。

  星空翼正值藏星,它不得化实于外,近段时间来,温千岚与虫军大战,它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犯,就是呼呼睡大觉。这会儿,它之所以蹦出这句话,缘于金赤拿走火星魄,又没感激涕零地道谢。

  蠢狗吭声,温千岚无诧异。

  心念交流,他随意道:“他媳妇,是金铁之身,哪哪都如金似铁,岚爷可无福消受。”

  “呜……”哈士奇不明所以,“让他媳妇,被本哈做饭饭还债!”

  “瞧把你能的。”温千岚鄙视,“让他媳妇还债,你帮岚爷去对付冰鬼老虫,抢冰星魄?”

  “啊呜……”闻言,哈士奇困了,又抱怨道:“呜大兄弟,哈时候去找大美人,本哈想大美人,想大鸟,早知跟泥吃辣么多苦,本哈就和大美人享福去呐。泥瞅瞅,本哈过滴是狗日子吗,狗生艰难呐……”

  提及洛云依,温千岚不由默然。

  平时战斗不休,提心吊胆,他无心去胡思乱想。

  现一空闲,说不想念,二狗子都是不信。

  快了、快了。

  只要藏入冰星魄,就可以扶摇而去,从雪蛛星脱困。

  和二狗子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时间过的飞快,未出变故,未有火虫子来骚乱,金赤成功将火星魄藏入了心窍。

  咕噜噜……

  岩浆的沸腾加剧,浆流在拱起。

  一尊金铁巨人,在翻涌的岩浆中,站起了身来。

  该金铁巨人,浑身是炙热的暗红色,挂着粘稠的铁水,凶悍燥热之气铺漫,搅动烟云翻旋。

  不算星空翼的话,火巨人温千岚,不及其脖颈加头颅的大小。

  “呼……”金铁巨人一呼气,喷出的是滚滚火焰。

  他,正是藏火星魄入窍的金赤。

  火星魄在心窍,澎湃的力量四通八达全身,其之身躯,是几十倍的激增。

  侧重不同,增长存在差异。

  温千岚为藏火星魄入左翼,得增长最多的,是星空双翼。

  金赤为藏心窍,最得火星魄之力灌溉的,是整个身躯。力量过盛,他想缩小身躯,也是做不到。又由于他是金铁之躯,炙热的力量,使得其身躯在融化、凝固、再融化着……

  “很好!”温千岚三目一亮。

  他不怕金赤的实力一旦超过了他,会对他不利,二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必须同仇敌忾的联手,才能活得久些。对方唯有指望他,才有希望从雪蛛星脱困。那么对方越是强大,当是越好。

  从岩浆中走出,坐在焦石上,瞧着皮肤融化为铁水流动的双手,金赤沉然道:“下一步,怎么做?”

  藏入火星魄,力量在身躯充斥奔腾,强大是强所未有的。此刻,若让他去找冰仙虫王决一死战,他无甚不敢。

  细致地感知下对方的状态,温千岚的声音,亦是沉然,“你我二人合力,有望干掉冰鬼老虫。”

  比较实力的强大,他与金赤比不了冰仙虫王,他与焰虺虫王联手,才能与之旗鼓相当,何况金赤不如金瞳焰虺强大。不过,他俩是星君,有不凡的本领。早前,镰恶虫王且是凶悍,可那次若不弃洞而逃,它迟早会温千岚与风丽等人,一点点地创伤至死。同理,他与金赤,可以不断创伤冰仙虫王,直至击毙。

  只是,期间会困难重重。

  首先,冰仙虫王不止自身强大,还率领着海量虫军。

  虫子大军的进攻,比之虫王更为可怖,他俩若被淹没,将尸骨无存。

  再者,冰仙虫王不会老老实实地,和他俩在炎地打疲劳战,发觉不妥,回返寒地,他俩追杀不得。

  谋事在人,温千岚早做了考虑,他接着说道:“为今之计,是先不和它杀,尽量保持隐忍,在炎地与它兜圈子。期间,尽量收集火星魄,待你我藏星完成,再择地,和它一决胜败,用火星魄先在它肚子里炸一下,你我再从外攻打,不信杀不了它。此为理想计划,若出岔子,另见机行事。”

  除了这么做,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地利必须要占据,若有可能,利用岩浆布个困阵,再布个幻阵。

  虽说,在层级压制的面前,阵法之力实在有限,却多少会起点作用。

  “嗯。”金赤点点头,他无其他行之有效的策略,“如何分工?”

  星空双翼微微挥动,温千岚凝然道:“我的速度快,我在明,和虫子捉迷藏。冰鬼老虫尚且不知道你,你尽量保持在暗,悄悄采集火星魄。”说到这,他顿了顿,又道:“瞧你的状态,藏身于岩浆,不成问题吧?”

  金铁之躯在融化,瞧着有点渗人。

  “嗯?”金赤有点没明白,他自觉状态甚好,“毫无问题,岩浆中的地焰精金,对我是大补。”

  原本,他的体质偏于冰寒,现今,转为了炎热。

  金铁身躯的融化,是暂时的,久经熔炼,其之铁身,相当于在朝地焰精金转变。

  “那就好。”温千岚耸下肩,想了想,他以元力在空中勾勒出一副地图,指尖指向一处,他沉声说道:“目前看,寒地只有一位金瞳虫子,这座雪山,八成是冰鬼老虫的窝……”

  “你是说……”金赤皱眉,“袭击冰仙虫巢穴?”

  “不不。”温千岚摆摆手,袭击冰仙虫的巢穴,等同于自投罗网,去得了怕是逃不出来。他又指向地图的另外两处,“这两处,是否会蕴生冰星魄……”他指的两处,是往日众生灵敬而远之的险地,因顾忌有金瞳虫王的存在,而不敢靠近。现今基本可以确定,寒地只有冰仙虫王一只金瞳,那么,是否可以派人去找寻一番。

  “难说。”金赤不看好该打算。

  吸了下从鼻孔流出的铁水,他解释道:“早年大军入驻雪蛛星,确实采出了原生星魄。但后来,我父亲等人,未寻得星魄。时隔多年,星虫泛滥,遍地挖洞,寒地某处固是蕴有星魄,估计,也非可以轻易寻得。你指的这两地,不仅寒冷,更会窝居大群虫子,除非你我亲自前往,否则,单凭风丽他等,怕是有去无回。”

  “嗯,以后有机会再说。”温千岚未有失望,他本就没抱多大期望。

  杀冰仙虫王,是目前唯一可行的猎取冰星魄的办法,其余企图,不仅同样危险,还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细致地谈论下计划,又打听些风丽等人的状况,温千岚不在岩浆地停留,飞身走了。

  咕噜噜……

  金赤沉入了岩浆,保持隐匿潜伏,着手收集火星晶。

  如果能在冰仙虫王的腹中,引爆十万晶的火星晶,成事的可能,会直线上升。

  而温千岚,不能一味隐藏,他要偶尔显身,吊住冰仙虫王的胃口。

  “小烁世!”

  轰咔……

  随意找一群火虫子下手,他打完就跑。

  温千岚显露了行踪,冰仙虫王得知消息之后,立即改变搜索的方向,却是扑了一空。

  在炎地,温千岚的星君感应,是件大利器。

  偶尔神出鬼没地惊鸿一现,随之又没了踪迹,他把冰仙虫王及火虫子大军,溜的团团转。

  金瞳焰虺不在,炎地,更似温千岚的领地,尽管火虫子不听他的调遣。

  照这样下去,若不将寒地虫子,全部开进炎地,睁眼瞎的冰仙虫王,恐怕是热的融化了,也堵不住温千岚。

  “嗷!”冰仙虫王的暴怒,积压的要自爆。

  “呵呵……”温千岚则显从容。

  日复一日,奈何,雪蛛星终究是虫子的天下。

  这日,听罢了传讯,温千岚的心脏,直坠冰寒谷底,“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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