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愿借明驼千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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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风暴吹过,地面就再也看不到活物,也没有活人能逃出来。

  这种祭祀,持续到楼兰国灭亡后。

  祭祀虽然没了,不过传说还在当地流传,所以没有人敢随意越过当年的界线。

  退一步说,楼兰王城墙后,是沙漠环境最严峻的内围。没有水,没有动物,更有恐怖的流沙陷阱,历代被渲染成地狱。

  我倒是不惧这些,里面有什么黑沙王倒是不知,不过肯定有西域的王陵。

  王陵内机关重重,有些鬼怪妖魔,塞个黑驴蹄子便没啥大碍。

  “我可不敢再带你们到城墙附近。进去了,就会被黑沙王收取性命。我那些可怜的骆驼,得跟着你们殉葬。不行不行。”

  传说没能吓到我,见我们坚持要去,库伊斯来回摇摆脑袋否定。

  我心说得了吧,还心痛你那些骆驼。

  木乃伊那帮人进去,总不至于走路吧。看来还是价钱不够,早知该拉着大烟袋。

  有道是针尖对麦芒,奸商对奸商。

  大烟袋的市侩嘴脸,那是任何贬义词,都不能体现得淋漓尽致的。

  无奈,只有库伊斯能找到之前走过的坐标,据说他是信奉穆斯林的。我把价格层层往上加,瞥眼见到他紧握的拳头渐渐松开,最后摊成手掌。

  “行,看几位朋友如此重情重义,我也被感动了。俗语说舍命陪君子,库伊斯愿意跟着几位进沙漠冒险。”

  又是蹩脚的演技,看得我有些尴尬。

  还是大烟袋说得对,这年头火把是冷得,票子是热的。

  “你就不怕那啥的黑沙王?”我故意问,想听听对方如何回答。

  “不怕,反正按照条例,我只把你们送到楼兰王城墙的位置。那段城墙经历千年风沙,已经垮塌得不剩多少。小镇上,只有我库伊斯能准确找到。”

  果然够意思,看样子有机会,得找个死粽子吓吓对方,不然还当掘土的是肥羊呢。

  敲定这些琐事,我们五人八匹骆驼,便渡过了塔里木河,进入到塔克拉玛干沙漠。

  刚开始,沙漠气氛并不浓郁,偶尔还能看见绿色。

  至于胡杨就别想了,近些年盗砍疯狂,说是用胡杨做棺材,尸体不会被蚂蚁吃。库伊斯走这条路走了半辈子,一切显得轻车熟路,沿途无半分波澜。

  没啥好写的,没了胖子,队伍里显得死气沉沉。也没啥乐事,每天骑着双峰骆驼,不休止的赶路。那种无聊苦闷的气氛,憋得我有些难受。

  于是,我只能写写沙漠里看到的景色,留下笔较为直观的描写。

  干旱的塔克拉玛干,是无边无垠的沙漠,那是片黄色的、在流动的大海。海中汹涌波涛,在烈日下,反射着黄金斑点。一滴汗水滑落脸庞,还没落地,就会被蒸发。

  汽车在沙漠外围,是可以开的。我们还瞧见几辆来沙漠拍照的,骑着骆驼与对方打了招呼。团团的骆驼草、梭梭草、红柳等,是所见不多的沙漠生机。

  翻过一道黄沙板,后面又是几十重黄龙脊,根本没有个头。

  这是沙的海洋世界,风吹起,沙子便在空中波澜起伏。光想想,便叫人口干舌燥,想要喝水。

  至于身下木讷的笨骆驼,走得悠闲散漫,哼哼几声,嘴里还喷出大串白色泡沫。

  到了晚上安营扎寨,骤野漆黑,视线急剧缩短。只能看见篝火附近,被印得发红的沙沫。

  天也没月亮,地面更是盲人摸瞎。记得以前有人形容沙漠,那黄海皑皑,美极了。直到我真的到了地方,才明白,书中那些文章,词句把恶劣的干燥地,渲染得太美了。

  难怪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看来说这话的人,定然也是吃过书本的亏。

  沿途汗流浃背,加之太阳烤晒。下次,我宁愿在城市的二氧化碳里泡着,都不愿意来这种地方。

  很难想象,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此地竟然孕育了璀璨的西域文明。

  当年那些西域古国,大多都围绕塔里木盆地建立都城,盆地在戈壁瀚海上,成为有意被空出的明珠。

  库伊斯做生意,大多是领些探险或拍照的,故而他还兼职当了导游。

  凡是奸商,基本都具备一张神嘴。

  “几位,沙漠里面,就得具备苦中作乐的乐观精神。即便是晚上,沙漠里面也是充满了诗的意境。”库伊斯夸张吹嘘道。

  恕我眼拙,还真没看出哪有诗词的意境,瞎话还真是什么人都能编。

  “是吗,在哪?”我顺着问,反正都没事可做。

  升起堆篝火,大家围绕坐着烤火取暖。

  眼睛长时间适应了黑暗,此时到能看见,沙漠里面披着层薄薄的晶莹月光。

  “你们的乐府双璧,有篇是写女将军打仗的,其中有句不就是写的沙漠景色。”库伊斯搜肠刮肚,有点本事,连古代的乐府都能强加扯进来。

  乐府双璧,指的是孔雀东南飞,以及木兰诗。

  想必库伊斯指的,应该是木兰诗里面的某句。

  不对啊,木兰诗我学过,何来有过与之贴近的诗句。

  “是哪句?”真想不出,还得不耻下问。

  “愿借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库伊斯悠扬的哼起来,含着不成曲目的调子。

  此时人处在广袤的沙漠以及深邃的天穹下,如天地秋叶,显得连棵树木,都十分雄壮。

  顺着库伊斯的指点,我们低头看那些睡觉的骆驼。

  为了安全,骆驼围着我们排列一圈,沙漠外围,难免有狼。

  骆驼睡觉,睡卧时会弯下膝盖和腿脚。但是为了保暖,骆驼的腹部又不会贴地。低着头看,骆驼毛垂在腹部和地面之间,有些微光便从缝隙中漏出。

  还真有些明驼光明的意境。

  “看看,是不是。沙漠里面,最大的乐趣,就是把无聊变作有聊了。”

  库伊斯欣慰的说,在沙漠里看见那种画面,最容易让人思念到家。

  像是木兰诗里,木兰不用尚书朗。倒是我们,居然背井离乡,到了沙漠里面。那种情景比较,自惭形愧。

  沙漠昼夜气温起伏不定。白天还是烈日炎炎似火烧,大晚上就变成五花连钱旋作冰,怎一个冷字了得。我和葫芦还有苏衡,三个挤在帐篷里。

  外面偶尔寒风卷着沙尘,都快把帐篷吹到广寒宫。昼夜无光,黄色的沙子可不就是黑的。

  夹在他们两个当中,气氛略有些尴尬,想找些话头聊聊,却被苏衡抵回去,“睡觉别废话,否则滚出去吃沙子。”

  “咳咳。”我心说不跟你计较,也就闭眼愣住身形。

  不消片刻,有些颠沛的进入到梦境。

  自从被宣布蛊毒复发,有时脑子里,在意识混沌之际,总能出现些极为怪异的轮廓。

  或许是睡在危机四伏的沙漠,睡梦里我梦见,有人脸蛇身的怪物,正藏在黄沙下的城堡里,手持刀剑等着我们。

  其实说是人脸蛇身,只不过是它们的脸,相对于蛇的尾巴要正常些。梦里我仔细辨认,眼睛都瞪得有些疼。或许准确说,是马脸,头大得能有正常的三五倍。

  梦中,那些怪异的东西潜伏在沙子里,被我当做沙漠里的土著,简称沙民。

  其实有着蛇的下半身,并不奇怪,也不能被叫做怪物。

  三皇五帝的伏羲,还有大地之母的女娲,不都是这种模样?

  貌似伏羲女娲还是同个部族出身,两者还是兄妹。

  传说女娲的部落,后来就迁移到昆仑山附近繁衍。睡梦中,尽是些散乱零星的碎片,难以拼凑。

  我睡得很不安稳,以至于被人叫起时,人站起来,眼皮还是粘着的。

  在沙漠里起来,浑身都在冒汗,皮肤上还裹了层痒痒的沙子,有些难受。

  光汗水便能洗澡,待喝了几口酸梅汤,口里生津,方才觉得干瘪的皮囊被充入足够的水分。

  这场风尘仆仆的旅行,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持续了一个星期。

  骆驼倒是任劳任怨,悠哉咀嚼着嘴里的食物,偶尔还能喷出些泡沫。直到翻过横断视野南北的沙梁,又越过些丘陵沙包。

  库伊斯长叹口气,哼了两声沙哑的调子。“到了,那里,就是楼兰王城墙。”

  听闻到了地方,谢天谢地,我几近狼狈的翻下骆驼,又臃肿的踏在沙地里。

  “在哪?”我极力往前面看,刨去黄色的风沙,连看骆驼都是沙子的颜色。

  “哦,你们没在沙漠里生活过。那道城墙早就和沙漠融为一体,即便你靠近了看,说不定都会把它当成沙丘。”

  库伊斯见把我们带到了目的地,那神情轻松得,估计在想回去后如何潇洒。

  我嘴角翘起些弧度,当然不可能如此容易放跑他。

  据说西派的倒斗高手,有观天象点阴阳之术。

  队伍里,除去苏衡还算个正规的掏沙神将,其余的加上我,都算业余的。

  进入沙漠后如何寻找到方向乃至水源,始终还缺个导游。

  待我们下了沙梁,果然有堵半塌陷的石墙,风化得表面全是腐蚀后的痕迹。

  似乎我稍微用力推推,这堵楼兰王时期修筑的高墙,就会彻底化为尘埃。

  心中有些大失所望,像是长城留到现在,再差都有一人高。但沙漠里残余的城墙,恐怕我来个跨栏,都能轻松跨过去。

  兔子都困不着的墙,哪里还能圈定沙漠里的黑沙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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