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人生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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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老天,让我穿越又不让我当主角,你姥姥的!”面临生死危机,秦九歌说出心中压抑已久的话。

  老牛不下崽,牛逼坏了,居然让自己打酱油,还有没有天理?

  秦九歌怒声不断仰天大吼,声音直入九天,响彻云霄。

  低下头,他那英俊的脸早已扭曲,生生用手掌将三具骷髅的颅骨拍碎。

  哐当。

  重剑落地,惊起地面浮尘。

  大批白骨大军触手可及,仿佛重现了当年那场灭世之战。

  杀戮无情,众生陨落,造物无用,强者生存!

  “要死,也得轰轰烈烈,死在前进的路上!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时,秦九歌觉得面对尸山血海谈笑风生,简直太帅了,完爆宋乐那种小白脸。

  手中长剑,直指天空,是号令天下的令剑。

  奈何重剑有百八十斤,想要单手抄起来,且手不抖气不喘的四十五度角斜指天空,难度系数太大。

  试了几次,秦九歌都没能成功,却已看见万千骷髅狰狞着没有活肉的轮廓,已经印在自己眼中。

  “杀!”重剑腰斩,秦九歌双手青筋几乎绷出皮肉。

  不用丝毫武技,只需要把蛮力源源不断的注入剑柄,随后竭尽全力的斩下去。数以千斤的重力叠加重剑,剑身嗡嗡鸣响,在空中摇晃叠加数层。

  轰轰。

  重剑如绞肉机落下,将朽骨折断数根,甚至把骷髅头弹飞出去,弹弹跳跳落入军中,被绞杀湮烂。

  储物戒指动用起来,不管里面什么灵石灵药灵物的。

  不挑剔,秦九歌尽数取出来,看也不看,直接往嘴里塞进去。

  走位风骚,豪气冲天,像是服用砒霜摔入墓坑,满脸杜鹃泣血的悲痛。

  嘴里酸甜苦辣都爆炸开,秦九歌流下苦涩的泪水。

  钱啊,都是钱啊。

  秦九歌心中大叫,自己都干了什么,把活生生的钱往嘴里塞,简直是败家子中的战斗机。

  白骨大军彼此间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似无数张重复复制的脸,终究全部压了过来。

  噗嗤。

  身体被狠狠一撞,脊骨差点断裂。

  秦九歌在空中倒飞出去,鲜血喷溢,最后狠狠砸在泥土里,铁锈味灌满喉鼻。

  眼中灰败,秦九歌感觉体内已经坏透了,筋脉断裂难以接上,已经开始透支微薄的生命。绝望占据了内心,他没能等来希望。

  白骨大军一往无前,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开始朝自己这边万马踏平。

  天地不仁的真正含义,就是天道是不管事的,无论你在它下面杀人放火还是吃斋念佛,天道都不会管。

  坦然,天道是适合退休老干部养老的地方。

  才正面交战半个回合,秦九歌差点死去,生生憋住血气没有昏厥。

  既然没有奇迹发生,秦九歌丢下已经变形的重剑,施展惊鸿步逃命。

  白骨大军在后面紧追不舍,地动山摇,就差嘴里大喊花姑娘滴有。

  不入善,便是恶,不念生,便入魔。

  白骨军队大部分朝着秦九歌追杀而去,毕竟那位少年哭得太心碎了,让人忍不住上去安慰他一番。

  宋乐和黑袍人轻易甩开骷髅的威胁,身后沙土扬尘,暂时不会有大军轻易调动开。

  两人前方出现一条通天大河,河水腥臭浑黄,甚至浮起淋淋血光。

  翻腾的河水有无数冤魂葬身其中,鬼魅的哀嚎淹没在滚滚浪花下,怨毒邪恶。

  通天大河看不见源头,前有三千后有八百,几百米宽的河面简直没有沙洲,说不定已经成了弱水汪洋。

  “可惜了秦兄,唉。”宋乐对此满怀愧疚,心下难过。

  “我会给他立块碑的。与其悼念死人,还不如想想怎么脱身。”黑袍人冰冷的说道。

  还真是,游弋在远古战场的白骨大军,他们被摒弃在乾坤阴阳之外,不知疲倦,不知生亡。

  它们是高举的死亡镰刀,随时随地会扫荡过来,将冒头的杂草铲除。

  “这条大河足有几百米宽,河水湍急,光靠罡阳境的修为,尚且不足以飞过。”宋乐盯着河面发愣,随即焦急的踱脚。

  黑袍人看了看毫无遮拦的河水,下定决心:“不要过河,远古战场席卷天下,哪怕我们侥幸到了对岸,难保不会有更多的骷髅等着我们。”

  “你的意思是,我们顺着河水漂流?”宋乐看着河水。

  水完完全全是由血凝聚起来,里面生机断绝,不可能存在活物。

  “事到如今,唯有搏命。顺着河水漂流,运气好,我们可能离开这片独立空间。远古战场陨落的大能太多了,这里空间极其夯实,万法境都不敢说能撕碎空间。”

  宋乐听完黑袍人的话,对他的来历产生了怀疑。

  这人不简单,不但有不弱于自己的武学功法,甚至见识不凡,不单单知道远古那场灭世大战,还知道万法境能撕碎空间。

  这种见识,不是普通人和运气好的小鬼能知道,莫非他是某个隐世大家族的弟子?

  想了想,宋乐觉得,还真有可能。

  两人下入河水,极力用灵力护住全身。

  奇怪的是,河水里并没有浮力,两人身上用灵气组成罩子,径直就沉入河底。

  后来,两人几乎在河床上游走,血红的河水也不会侵蚀防护。

  很快,在两人下到河底不久,秦九歌跟着逃亡到了河边。先入秦九歌视野的,不是滔滔不绝的血色黄河,而是河岸,生长着一种鲜花。

  鲜花有花无叶,巴掌大,形似千层菊,狰红的颜色能滴出血。

  花朵凄美,表面披着层淡淡血光,在风中凄美摇晃。

  附近,天是血色,地是血色,河水也是血色,都是因为花而起。

  花开彼岸,瞬间吸引了秦九歌的眼球,那种凄美在风中摇曳的花,浮萍漂泊,简直就是自己的知音!

  尽管花上血色,是用无数活生生的血肉皮囊堆砌而成,可没有人会嫌弃,那是沐浴血光的红色精灵,让人心甘情愿的奉献。

  一只骷髅扑了过来,秦九歌抓住对方两只纤细无肉的骨手,用额头将对方的骨架撞散。

  经过无数次搏杀,秦九歌来到河岸,已经到了极限。

  那些被他嚼碎吞服的灵药灵石在体内爆炸,秦九歌像是即将被气涨爆的气球,浑身皮肉开裂,鲜血不断灌溉着自身。

  活动已经没有知觉的筋脉,连呼吸都带着撕心裂肺的痛意。

  正是因为这种以命搏命的癫狂,秦九歌能以淬灵九级的修为,将三品武学惊鸿步提升到大成修为。

  否则凭借体内丁点可怜的灵气,秦九歌早就死了。

  看着血色红花在自己眼前点头,再看看那条血河,秦九歌低声吟道:“彼岸花忘川河,既然都到齐了,死便死,痛快点。”

  将唾手可及的彼岸花连根拔起,秦九歌整个囫囵吃下去,火辣辣但又精纯的灵气立即灌入七筋八脉,甚至开始帮助秦九歌冲击丹田。

  河两岸的彼岸花,药力甚至超过宋乐储存的四品灵药,那种纯粹的灵气像是开闸放水,没有什么不会被冲开。

  秦九歌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宋乐和黑袍人睁眼瞎,竟然都没有发现世间有这种宝贝。

  服下它,自己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力量,甚至能轻易摘下日月星辰。

  呵。

  不但血条全满,满血复活之后,秦九歌到达了罡阳境。

  再次寻找彼岸花,秦九歌将其满满塞入嘴里,转瞬抵达了浩清境。

  沉沦在那个世间里,如痴如醉,不会发现有什么不妥。

  此时,十万白骨大军追杀而来,密密麻麻的站满山坡,开始朝秦九歌发起攻击。

  秦九歌高傲如帝王,整个人悬在空中,既不踏地,又不沾天。

  俯视下方蝼蚁,秦九歌弹指间,便灭杀大半。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十万白骨大军灭幻成灰,秦九歌拥有翻江倒海之能,轻易撕开远古战场的空间,回到了外面。

  师弟归心,长老膜拜,宗主让位,秦九歌傲视天下,发现已无敌人。

  凝丹境成了他的小弟,万法境也在他面前低下高傲的头颅,有无数的钱,堆积成了山。

  秦九歌扑在钱山银海上,大声向世人宣布:额滴,都是额滴。

  万法境老怪齐齐五体投地,回答道:都是,哈都是你滴。

  正当秦九歌翱翔在无边无际的阿堵物中,无数国色天香的美色聚拢过来,拉着秦九歌的手不断摇啊摇。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这些全都有了。

  个个沉鱼落雁的美女为了秦九歌争风吃醋,相公啊,妾身要做一件新衣服,你帮我量量尺寸怎么样?

  夫君啊,要人家洗白白么?

  来一盘紧张刺激的飞行棋怎么样,输了脱一件衣服哦。

  有钱,还有无数美女左拥右抱,人生似乎没什么遗憾了。

  然而,世间总不缺少化为火星的人,秦九歌变成了主角雄踞崇灵大陆,自然少不得最后的反派。

  可恶的反派跳出来了,他很厉害,甚至能毁灭天下。宗派被破,人民流离失所,齐声呼喊救世主到来。

  在反派即将达成龌龊计划的时候,秦九歌来了,见他脚踏白云身批金光。

  人们看见他的第一眼,不是那滔天灵力,而是由衷的赞美:好帅,世间竟然有如此帅的人!

  反手灭杀反派,崇灵大陆尽数依附秦九歌,终于天下无敌。

  哈哈哈,秦九歌坐在龙椅上,揽收天下风光,何等的指点江山。

  不对,正当秦九歌无敌于宇内时,脑海里警钟大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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