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六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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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雅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感觉心里轻松了许多,她就是担心林启杨有女朋友。

  “那你以前呢?以前的女朋友。”

  以前的女朋友,林启杨沉思了一下,摇摇头。

  然后表露出一副伤心的模样,孔雅见状赶忙道。

  “要是你不想说,就别说了。”

  孔雅还以为自己挑起的话题,让林启杨想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赶忙安抚。

  “说说你的吧,我想听一下。”

  林启杨好奇问道。

  “我的啊?”

  孔雅是不想说的,不过看到林启杨这副模样,想了想,还是说了。

  “因为我的家庭原因,那时候高中跟大学我都是以学业成绩为目标,”

  孔雅轻轻把水杯放在桌子上,说话一顿一顿,林启杨知道她是在回忆以前的往事,然后组织语言。

  “我第一次确定初恋关系是在大四的时候,那时候只经历了一年校园生活,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跟他都很珍惜这段时间。”

  林启杨在一旁认真的听着。

  孔雅继续说道。

  “后来,毕业后我被家族里面分配去一家亲戚的银行上班,他也是,不过离我那里有点远,好在他每个星期的星期天都会过来看我,只可惜维持了不了多久,而我也知道他想出国深造。”

  林启杨点点头,很多学士都希望能出国深造,而且不仅能得到国家的帮助,还能学到新的知识。

  国家的希望是国内的高材生出去学到新知识,然后回国贡献。

  只可惜,很多国内的学士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或许是因为金钱,或许是因为女人。

  毕竟一个异国的顶尖学生,这无论是哪一国的总统都希望他们留下来。

  孔雅继续说道。

  “那时候他为了出国付出了很多努力,我在经济上面也帮助了他,只可惜我爸妈不喜欢他,而我的工资也不算高,帮他也不多,好在最后他也成功了。”

  孔雅说到这里,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

  显然这个男人对她的印象还是很深的。

  “他出国后我一直等他学业有成回来然后结婚,直到他突然跟我说分手。”

  孔雅长长叹了一口气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跟我说分手,我问他理由,他跟我说我的父母不喜欢他,所以他要跟我分手。”

  “这个理无疑是荒缪的,在我多次追问下他才说出事实,他准备要跟一个外国女人结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一直在餐馆里面做杂工。”

  “后来我离开了亲戚这家银行,虽然过的日子轻松,但是依旧拿的是死工资,当时觉得如果自己有更多的钱,给他的帮助多一点,或许他就不会跟外国女人结婚了。”

  孔雅淡然说道。

  说出来后,她还莫名感到轻松。

  “给他的帮助多一点?”

  林启杨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试探问道。

  “他在国外读书的学费,你是不是赞助了很多?”

  林启杨不由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年轻的时候很傻。

  孔雅沉思一下后,点点头。

  “那时候因为实习,我的工资只有两千八,每个月我都会寄两千五过去,自己留三百当生活费。”

  这付出还真是有点多,而且到最后才发现付出的是一头白眼狼。

  “你现在狠他吗?”

  林启杨问道。

  毕竟自己的付出最后变成这个样子,不管是谁心里都会堵着一道墙吧。

  孔雅笑着摇摇头,也不知道是真的放下了还是宽恕了。

  “早就不狠了,其实除了些许的记忆碎片外,现在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

  林启杨点点头,表示理解。

  不过林启杨也没有多在意,毕竟这是普通人的世界,过了今晚,林启杨是不打算在这里继续逗留了。

  毕竟在这里除了浪费时间,林启杨也不知道做什么。

  陪了一会孔雅聊天,等到孔雅睡着后。

  林启杨把她抱起,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在床上。

  关上门后,林启杨就离开。

  先是回到自己原先租的酒店,毕竟这是花钱租的,不住的话那不就是浪费钱吗。

  而就在此时,林启杨接到夏侯安的电话。

  “你现在在哪里?”

  夏侯安问道,说话间有些仓促。

  “九清市,怎么了?”

  林启杨疑惑问道

  “你现在快点离开那里,千丁的人可能已经去到你那里了。”

  夏侯安道。

  “好,知道了。”

  林启杨反应过来赶忙挂了电话,去到楼下前台小姐姐那里办理退房。

  现在林启杨也不知道去哪里,难不成回到孔雅那边?

  林启杨立马摇头,他总不能把麻烦带给孔雅,而且她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就在林启杨逃跑的时候,突然前面有一个身穿黑衣的人,衣服胸口处有一个丁字。

  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千丁的那些人。

  “没想到他们来得这么快。”

  林启杨嘀咕道。

  夏侯安前脚刚提醒他,后腿千丁就来了。

  “龙泉剑。”

  林启杨低喝一声,白光一闪,一把长剑出现在他手中。

  就在此时,对面那个千丁的人来到了林启杨面前。

  他的武器也是一把剑,不过这是一把西洋剑。

  林启杨还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武器的攻击,除了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以外。

  而这种武器的优点很明显,那就是细小轻快,攻速迅速。

  当然缺点也明显,那就是小,如果你拿的是一把重剑,可以直接一剑把它砍断。

  一力降十会就是这种意思。

  林启杨的剑可以压制这个人的西洋剑,问题是人家根本不会跟你正面打。

  而且西洋剑也是以攻击破绽出名的。

  每当林启杨挥剑上去的时候,这个黑衣人都会往后退一步,然后向着林启杨刺出。

  现在林启杨身上已经是有几个血洞,好在不是很深。

  也就是看起来比较慎人而已。

  就在这个黑衣人再次冲上来的时候,林启杨反手抬剑,把他击退。

  然后赶忙开溜,林启杨知道自己是根本打不过他的。

  主要就是因为武器的灵活性。

  对比林启杨的,毫无疑问,没他灵活,不过威力上面还是龙泉剑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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