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风画情散播包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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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胡医师摇摇头,“你别骗我了,你男朋友一定比你大很多,并且有妻子有孩子,对不对?”

  在胡医师的心目中,林慕夕所谓的男朋友一定是她的情夫。

  “不是的,我真的没有您想象的那么下贱。”林慕夕赶忙解释道。

  胡医师苦笑着摇摇头,说到:“算了,这些我也不想过问。我知道你父亲病重你很着急,因此,我能理解你所做的这些。”

  “我……”林慕夕还想解释,却被胡医师摆手制止了。

  胡医师站起身,将桌子上的那一捆钱重新放回到林慕夕的提包内,对林慕夕说到:“走吧!我带你去交款。”

  林慕夕虽然还有心解释,但是,一听说要去交款了,便不再解释,毕竟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把钱交上去,然后尽快进行手术。

  林慕夕和胡医师去交了手术费用,然后与胡医师聊了一些手术的适宜,之后便告别胡医师,离开了医院。

  虽然今天是周六,但是,林慕夕还是回到了学校。

  今天没有课,林慕夕径直回到了宿舍,躺在床上拿手机上上网,看看小说,之后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傍晚的时候,林慕夕被死党风画情叫醒,风画情让林慕夕陪自己出去吃晚饭。

  林慕夕从床上做起来,懒洋洋地伸了伸懒腰,将手机揣进兜里,便跟着风画情一起出去吃晚饭了。

  林慕夕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她考上的大学当然是本地最好的大学。这所大学内的食堂里各种好吃的东西都有,但是,风画情却偏偏要拉着林慕夕去校外吃晚饭。

  风画情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看上了校外那家骨头馆的帅哥老板了。

  那家骨头馆的名字叫“玛雅骨头馆”,玛雅骨头馆的老板是一个帅哥,风画情是典型的花痴,才来这里吃过一次饭,就被玛雅骨头馆的帅哥老板吸引了,于是,隔三差五地就过来吃一次饭。

  之所以是隔三差五,而不是每天都来,那是因为吃一顿骨头比在学校食堂里吃一顿饭的花销大很多。

  风画情已经考察过了,玛雅骨头馆外面停着的那辆奥A4就是玛雅骨头馆的帅哥老板的座驾。因此,在风画情的心目中,玛雅骨头馆的老板被她扣上了“高帅富”的印章。

  林慕夕其实很不愿意去玛雅骨头馆吃饭,因为每去一次最少都要花掉百八十块钱。而且,林慕夕也不好意思让风画情请客,每次和风画情都是AA制的。这样算来,她每次最少也得掏四五十块钱,看上去不多,但是,对于她这样出身的女孩子来说,实则不少。而林慕夕如果要是在学校食堂吃饭的话,一顿饭有五块钱就差不多了。

  林慕夕被风画情强拉硬拽进了玛雅骨头馆,那个长着一张惑世的脸的帅哥老板笑着招呼林慕夕和风画情,风画情没有注意到,其实那个帅哥老板打量林慕夕的时间比打量她的时间多。

  风画情看到帅哥老板如此热情,更是不好意思点特别少的骨头了,于是,一口气点了二百块钱的骨头。

  林慕夕不禁一阵头疼,看来,她这顿饭要掏一百块钱了,事实证明,果真不能与犯花痴的女人为伍。

  帅哥老板给二人拿了餐具之后就跑到厨房去吩咐厨子们烹饪骨头了,很快,二百块钱的骨头全部都端了上来。有糖醋的,有红烧的,还有酱焖的。

  林慕夕看着满桌子的骨头不禁一阵头疼,真不知道这风画情究竟是怎么想的,这么多的骨头要想啃完估计已经半夜了。

  “画情,你不觉得你买多了吗?”林慕夕有些无奈地说到。

  风画情看着那一桌子的骨头,想了想说:“咳!这有什么关系啊?我们努力吃就是了。”

  林慕夕无语,事已至此,也只有硬着头皮吃了。林慕夕戴上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抓起一块酱焖的骨头,咬上一口,顿觉口齿留香。虽然这家骨头馆的骨头卖得有些贵,但是味道确实是很不错。

  林慕夕正吃着,突然听到手机响了。

  林慕夕的手机铃声很欢快、很活泼,只是手机破旧了一些。

  林慕夕摘下油乎乎的一次性塑料手套,伸手从兜里掏出来手机,看到手机屏幕上闪动着慕容释的名字,有些高兴也有些疑惑地按下了接听键,将手机放到耳朵旁边。

  “喂?”

  “林慕夕!你跑到哪里去了?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来?”慕容释咆哮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

  “我……”

  “你什么你?你现在在哪呢?”

  “学校附近的骨头馆。”林慕夕嗫嚅着说到。

  “哪家骨头馆?叫什么名字?”

  “玛雅骨头馆。”

  “等我!”

  慕容释挂掉了电话,开着车上了高架桥,直奔林慕夕学校所在的方向而去。

  此时正在啃着骨头的风画情看到林慕夕打电话,便忍不住问到:“谁啊?”

  林慕夕一边将手机揣进兜里,一边说:“还能有谁?慕容释那个家伙呗?”

  风画情的脸色顿时变了,作为一个花痴,风画情见过的最帅、最有魅力、最多金的男人并不是玛雅骨头馆的帅哥老板,而是林慕夕现在的男朋友慕容释。

  慕容释不论是长相还是财力都能甩玛雅骨头馆的老板好几条街,因此,自从上次慕容释开着豪车去学校接林慕夕的时候起,风画情就暗中嫉妒林慕夕。

  在风画情的心目中,她自己长得并不比林慕夕差,但是,林慕夕却可以和如此帅气多金的总裁在一起,而她却还在惦记着一个开骨头馆的男人,这巨大的落差让风画情心里十分不平衡。

  没过多久,慕容释就开着车子过来了。风画情看到慕容释过来,顿时又眼冒桃心,她看到慕容释时候的表现可比她看到骨头馆老板时候的表现夸张多了。

  风画情现在的表情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垂涎欲滴。

  但是,慕容释似乎并没有意识到风画情的表情有什么不对,只是淡淡地对林慕夕说:“吃饱了吗?跟我回去吧!”

  “好吧,那我先把帐结了。”林慕夕说着从兜里拿出一百块钱。

  林慕夕拿着钱对风画情说:“画情,这顿饭总共两百块钱,一人一百,我给你一百块钱,我先走了。”

  风画情一愣,想到慕容释就在旁边看着,因此赶忙假装大度地说到:“算了,慕夕,你总共也没吃几块,我怎么好意思让你掏钱呢?这顿饭我请了,你和慕容总裁回去吧!”

  风画情说着,将手搭在慕容释的肩膀上说到:“慕容总裁,你可以要替我照顾好我们家慕夕啊!”

  慕容释皱了下眉头,狠狠地打掉了风画情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风画情一愣,随机用幽怨的眼神看了看林慕夕,妒火中烧。

  而林慕夕并没有注意到风画情眼中神色的变化,她看上去什么都没有意识到,甚至没有看出来风画情是有意勾引慕容释。

  慕容释打开皮夹,掏出两百块钱,扔到桌子上,带着林慕夕就走了。

  在慕容释看来,吃一顿饭只需要两百块钱的小骨头馆是很破烂的地方,他不愿意在里面多待一分一秒,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女人在这种地方吃饭。

  慕容释打开副驾驶的门,自己从驾驶室那边上车。林慕夕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关上车门,什么话也没有说。

  “你以后不要再来这种地方吃饭了。”慕容释说道,一边说着一边拧了下钥匙。

  “为什么?”林慕夕不解地问到。

  慕容释将车调头,按照来时路的方向往回开,一边开着车一边说道:“因为这种地方太破烂了,我来这种地方找你简直都侮辱了我的身份。”

  慕容释说这番话并不是成心诋毁林慕夕,而是实话实说。然而,林慕夕却被这番话激怒了。

  “慕容总裁,您是不是觉得我配不上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您尽管去找配得上您的!”

  慕容释斜眼看了林慕夕一眼,没有搭理她,继续开着车,而林慕夕也不再说话。

  风画情用慕容释留下的二百块钱结了账,把剩下的骨头打包带走,回到学校里。

  风画情回到学校之后越想越气愤,越想越嫉妒。

  想了想,风画情计上心来,拿着没吃完的骨头挨个寝室送。

  “画情姐,你哪来的这么多的骨头啊?”

  “买这些骨头应该花了很多钱吧?”

  “没有,这些骨头不是我买的,都是林慕夕的情夫买的。”风画情说到,她要做的就是败坏林慕夕的名声。

  同学们愣住了,“画情,你说什么情夫啊?”

  “你们还不知道吧?林慕夕被一个有钱的男人包养了,靠出卖身体赚钱。”风画情声情并茂地说。

  “什么?林慕夕居然被人包养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傍大款吗?”

  “真没想到林慕夕竟然这么不要脸!”

  “就是,真是太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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