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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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了,街上的人很少,又下着雨。车一开出槐荫路,路面开阔起来,磺钨灯的路灯把淌水的路面照得像河一样,亮闪闪的。

  在这样的夜晚,带着这样一位美丽的女人风驰电掣,真是在梦里一样,又这样刺激,又这样有戏剧性。

  “朝哪儿走?”

  “别问。到了拐弯处,我会告诉你的。”

  真是谜一样的女人。他决定,什么都不问。

  路边,长着一排排亭亭如盏的法国梧桐,雨点打在那宽大的树叶上,沙沙地响。他的头盔给她戴了。细雨在击着他的头,脸,他觉得特别惬意。他真想就这样在雨中兜风,兜上一夜。

  哦,夏雨。

  若是有几辆汽车,风辆摩托,来上一场太赛,跟电影里一样刺激呢。

  他刚这么一想,就以了一阵马达的轰鸣声,接着背上就挨了一拳,她惊恐地喊:“当心!”

  他一回头,真有一队摩托车从身后驰来,像是追来的。

  “是这这帮王八蛋吗?”他问。

  “快,快跑!”她要哭出来了。他一轰油门,车加速到了时速125公里,他骑的是一辆本田125,豪华型的,全新的。他深信,他的车开到了这个速度,陆地上没有任何一种工具能追上他,包括火车在内,这个速度快赶上飞机了?

  他真快活。他真希望找帮对手,飞一回车,就像他常在泰国首都曼谷街头,与老水鬼,海豹骑上大红的雅马哈125,穿上一身飞车族的叁红服饰,绘车上装上发动机音响扩大器在街上横冲直撞,像一股旋风,呼啸而过,好不威风!他好久没体会这份疯狂了。在曼谷,他会在街上打一个响指,招一个泰妹上来,从她在车后,抱紧他,十个美元就行,收了钱,她会还你一个番吻,道一声非常婉转的拜。

  曼谷的街头,车多,多得像山洞里的石头,可越是这样,那跑起车来越刺激,越惊险,越让人疯狂。如果有上两三帮摩托车狂碰到一起,那可真叫有戏!所有的人都会驻足观看这股飞车旋风,所有的车都会闻风让道。那只能在泰国,也只能在曼谷。这回,他可赶上了,还能演一场“荚雄救美人。”

  果然,追的车越扔越远,不到十几分钟,便不见了后面的追兵。

  “向右拐。”她说。

  上了立交桥。

  “向左。”那是一条通向郊区的路,上了南二环。

  他快活了。

  雨渐渐地小了,似雨似雾,宽阔的路面上难得见到一个人,夜像一幅画。

  多浪漫的夜啊。

  “向左拐。”

  又回城了。他忽然明白过来,她指挥着他,兜了一个大圈子,是为了安全,他深深地为她,难过,她整日生活在惊恐,灾难与压迫之中,她需要帮助,他不能离开她了,他一定要帮她,不求回报地帮她,无私的帮她。

  人在有时候会变得很高尚,现在便是。也许是原本污浊的灵魂,在一个这样的女人面前也忽然会被净化,被升华。

  车拐进城了,他减低了车速,渐渐地开,让他和心境都放松下来,调整一下心态。

  “朝右拐,快到了。谢谢您。”她疲惫地说。

  车在一个小巷里行驶。

  他有些失望,快分手了。

  他不敢希冀她会爱他,他不配,他愿意站在远处,辫眺她,远眺这颗美丽的织女星。

  “右边那条巷子便是,你骑慢点,到街口我自己跳下来,你走吧。”

  她告别了。

  她很谨慎,不仅不请他到家里坐,而且连门牌号也不告诉他,

  也许,还要再转好几条陋巷,才能到她的家。

  就是如此,他也不怨恨她,他仍然很高兴,她给了他一个多梦的夜晚。他忘不了她了。

  车渐渐驶近了巷口。

  “糟糕!”她喊了一声,“快,冲过去。”

  他这才看见,就在前面十字路口。她要下车的地方,五六辆,至少五六辆摩托车在守株待兔。

  掉头已来不及了。

  他一轰油门,加了速。

  他喊:“让我停下来,会会这帮王八蛋,好?我这两天浑身痒,正想找人过几招呢。”

  “别!”他感到她在身后抓紧了他,她恐惧得浑身发抖。“千万别,快,冲过去。”

  前面的人已经警觉,不但一齐打亮了车灯,发动了车子,还正一字排开,想要阻挡,拦裁来车。

  鲨鱼大喊一声,猛轰油门,向路口冲去。

  横的怕不要命的。

  他闪电一般地从路口冲了过去,可那帮人也紧紧地追了上来,就在冲过路口的一瞬间,他已看清了这帮家伙俨然如同职业的飞车族一般,骑的都是清一色的本田,铃零,雅马哈大功率赛车,他并不享有车辆优势,那就拼车技吧。

  他对身后的白燕喊:

  “抱紧我,白燕!两腿夹紧车座,手伸进去,抓紧我的皮带!”温州城依山傍水。

  他专拣小巷子钻,鲨鱼本来就是个亡命之徒,此刻,他玩起了上山下山,拾级而上;滚阶两下的特技。

  雨密,路湿,苔滑。

  几乎是背着白燕的鲨鱼,亢奋到了极点。

  这一带的路,他熟。冲过路口,有一段窄巷,是石子路,冲过这段没有路灯的路,朝右一拐,是上山的路,45度大坡,他用了加力挡,猛冲,车在拾阶而上,气势汹汹地颠。白燕吓得透不过气,他却欢喜得透不过气。

  只追了两级台阶,每级大约有三百阶,后面便没有几部摩托车速上来了。上了第四级,他回头一看,只有两部车开了大灯,又在追上来,他对白燕说:“你下来。”

  白燕叫:“快走!”

  他不由分说地停了车,跳下车来,在路边拣到一根很粗的树干,守在台阶边。

  白燕心惊胆战地看着他。他那样高大雄壮,像站在当阳桥头的燕人张翼德。

  追在后面的车冲上来了。

  他居高临下,照头就是一棍,打个正着,那部摩托托连人带车滚了下去,后面的摩托吓了一跳,驾车人心一慌,也载了下去了。

  两部摩托撞在一起,他只听到轰隆一响,不知在什么地方,冲起一片火光。

  鲨鱼哈哈大笑,载了白燕,走了。

  雨住了,西边的天上,映起一片令人恐怖的红光。住在海边的人都知道,这雨只是暂歇,大暴雨还在后面。

  白燕坐在车后,发愁地说。

  “今天晚上,我回不去了。”

  “去我那儿,行吗。”

  “不行。”她犹豫地说,“这不合适。”

  “别怕,我那儿安全。我另找地方住,就在你隔壁,随叫随到。”

  “不。”她坚决地说。

  两人都沉默了,车徐徐地开,风徐徐地吹。

  “你送我去奶奶家里,就是远一点。”她抱歉地说,“在鲁家村。”

  “不在冥王星上吧?”他笑了。

  车又开出了城区,到关瓯口,沿江而下。

  鲁家村在温州湾的_个小岛上,那岛叫柴林岛。

  夜里三点,到了永强,再向西二十里,到了港口,找了条船,上船了。

  临分手,她哑着伤风的嗓子说:“谢谢您。”

  “我们有约在先。”他笑笑,“不说谢的。”

  她那双秋水潋滟的眼时,泪光晶莹。,他好感动,问:“我还能见到你吗?”

  “不知道。”她说,“忘了我吧,我不会等你的。”

  她到底哭了。

  雨又下起来了。

  夜风一吹,好冷。

  渡轮的马达突突吼叫起来,船开了,不大工夫,便消逝在漆黑的夜色里,他努力地想看清江面上星星点点的渔火,不行,风大雨大,分不清了。

  他在那里站了许久,心里帐然,也许再见不到她了。

  她一点希望都不给他,就像这没有星星也没没有月亮的夜。

  只是有一点,他感到十分亲切,她的奶奶住在柴林岛。也许,她也是渔民的女儿,跟他一样。

  柴林岛他很熟,这一带海面上的小岛,没有他不熟的。

  等天晴了,他准备去找她一次,他相信,她需要他。

  他一轰油门,风雨兼程,又回城了。

  鲨鱼真想去找她,却又犹豫再三。

  她一直在拒绝他。既然她不肯留下地址,那就是一种再明白不过的谢绝,又何必去讨人嫌呢?他还是去那里喝酒,只是心里空荡荡的。他想,她是避祸离开温州的,肯定不会马上回来,也许会一走数月,等事态平息了再回来。可到那时候,他们的船又该走了,只怕沧海桑田,再见不到她了。

  忘了她吧,他对自己说。

  可又怎么割舍褥下?这个女人,浑身是谜。唉,割舍不下又能奈何?

  晚上,他照例来这里吃饭,听歌。越听越不是味儿,就像谁在茅台酒里掺了可口可乐。

  他向餐厅经理打听她,餐厅经理说,她是客串歌手,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谁能知道她的行踪?

  飘来飘去的云。

  他还老在了的订座上就餐。吃过饭,便要几杯饮料料,慢慢地呷。

  这天晚上,他正呷着,忽然又听到了那熟悉的歌声。

  他雷殛似地站了起来看,果然是她,她又来了。

  她唱得很投入,很深情,嗓子像并未痊愈,还有些哑,却又哑得那样美妙:每逢唱起你的歌,想起那怅然若失的分离,那样肝肠寸断,谁能够忘记?盼望,你的归期,每逢走到你的屋前,望见那景色如昔,一怎能忍心将归情抛弃?每逢听到你的歌,心里痴痴猜疑。莫非是深情已经被割舍,大海样的恩爱早已忘记?每逢走到你的房间,年老的妈妈总在叹息,何情,何义,我偷偷地怨你。景色如昔,何日是归期?景色如昔何日是归期……

  他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和自己的眼睛了,是他喝多了,眼前才会有这样的幻觉?

  他照例叫了小姐,买了一整红攻瑰给她送去。

  曲终,她过来了,坐在他桌边。他又要了两书鸡尾酒。

  “你回来了?”他惊讶地说,

  “我需要钱。”她急促地说,“我得挣钱。我的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上大学。一个学年学费得两万元。我一年要挣不到四万元,这日子就很难过,我必须回来挣钱。”

  “我能帮你吗?”鲨鱼小心翼翼地问。

  “不行。我赁什么?不,我若是肯傍大款,做金丝雀,我早不唱歌了,省得这份辛苦,还像条丧家之犬。”

  说着,她又伤感了。

  “你还有什么麻烦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哦,你放心,那件事,我已经摆平了,至少可以过上几天平安日子了。只是你得当心,说不定我会给你惹了麻烦。

  正说着,她手上的小提包里,电蛐蛐“滴一滴”地叫了,她取出来看了看,说:“对不起,我该走了。我还得赶到“鹭岛”歌舞厅去。”

  “我能送你吗?”鲨鱼诚恳地问。

  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吧。”

  鲨鱼把头盔给她戴上,与她一起下了楼。

  衡上,月华如水,万家灯火。

  鲨鱼载了她,在人丛车流中鱼贯丽行,不到十分钟,就把她送到了。“你走吧。”她跳下车:“别等我,如果我对你有什么忠告——”

  她停了一下,似乎有些伤感,却又不能不说:“千万别爱上我,千万!如果你不想受到伤害。”

  鲨鱼动情地说:“我知道。我不配。”

  她匆匆地说:“随你怎么想吧。拜拜!”

  她闪身进了歌舞厅。

  怎么能忘!鲨鱼在心力对自己说。这样的女人,谁又能抗拒这样的惑?他一路上都在怒,她是凭什么力量能摆平如此凶恶,如此强大的对手昵?而且她几乎对所有的男人都有一种恐惧感,这到底是为什么?

  这难解的谜啊!

  他还是天天晚上都去“威尼斯大酒店”;现在他是专门想听她的歌了。可奇怪的是她一连几天没来。

  她失踪了?

  他问酒店的经理,经理两手一摊,说;“天晓得,许多人都问她,她人缘不错。可她是天天结帐的,大概另有高就了。”

  他又去鹭岛找,人回答的一样。

  她怎么了?她出了什么事?

  他深深为她担忧,这时他才感到,她没有留下地址。

  他觉得,她身上有一身傲骨,正因为如此才活得这么艰难。尤其是这会儿,“笑贫不笑娼”,有这身傲骨,难哟。他更思念她了,一到晚上,全便开了车满城她找她,在家家歌舞门口,楼下听歌,寻找她的歌声,可就是没能找到。她走了?销声匿迹了?还是……哦,白燕……现在,他又见到她了,终于见到他了。

  他一阵阵心痛。

  他正想叫她,却看到身边还有一个人,邢个他不共戴天的人一一胡世忠。他很新密地和她走在一起。

  他的心痛立刻变成了愤怒。

  走出了被碘钨灯照得霉这的码头,人潮分漉了。

  路边,树影婆娑。

  胡世忠伸手搂了白燕那窄窄的肩膀,白燕把头轻轻她依偎在他胸前,也伸手勾住胡世忠的腰,两人亲昵地偎依着,走在黑黧黧的树影时。

  鲨鱼的眼里几乎要冒出烟来,他真想冲出去,把胡世忠打了个血肉横飞,但又觉得自己竟像魇住了似的,浑身发软,四肢无力。

  他正在犹豫,却见胡世忠作了个手势,拦住了一辆码头的出租,上了车,汽车很快地消逝在夜色里。

  鲨鱼疲惫不堪地靠在树上。

  他这是怎么了?

  他为什么如此胆怯,虚弱?

  是不是白燕从来就没有爱过他,从来也不属于他?不曾拥有,又何来失去?不,绝对不是。

  怪味鸡鼓足了勇气,准备去我辛丽美。他想,这姑娘大约是个职业女性。他决定周末去找她,若是她能给他个好脸,他顺便水推舟,第二天请她去跳舞。

  晚上,他去找她。想起上次的遭遇,他没有马上上楼,先站在街上,远远地看她的窗口,偏偏窗里黑着灯。

  他只好等,耐心地等。

  等着等着,免不了胡思乱想。今天周末,会不会那男人带了去玩,害得他在这里傻等?想到这儿,他甚至有些心灰意冷,想转身走了。她,该不是早已名花有主?

  不能这样就完。他想,有没有主,总得弄清楚了,再决定取舍对。

  于是,他决定再等。今天晚上,豁出去了,等到十二点也等。

  突然,他眼前一亮,她的房间里,灯亮了!

  他想,别忙,看看是不是她,看甭再说。他想,要是带上那架型远镜来,多好。

  虽窗上挂了道纱帘,可灯一开,屋里还是看得清清楚楚。停一会儿,他终于看到她走到窗前,拉上了那道布帘。没错,她在。

  他兴冲冲地进了那个大院,走进那座楼。一走进楼,他又不得不放慢脚步,那楼道好黑。他用手在墙上摸,想打开路灯,入口处有开关,他伸手一拉,灯却不亮。

  这种简易居民楼,公用设施没人管,灯泡坏了。

  他只好在那漆黑的楼道里摸索着走。走到二楼拐弯处,有一亮,是街上路灯的余辉,他快活了,大步地朝楼上奔去。他上楼,一向喜欢一步两级,三级地蹦蹦跳跳上,他就这么个人。

  谁知,他刚要跨上三楼拐率,却与一个急匆匆下人,在黑暗中碰了一个满怀。那入北撞得“哎哟”一声摔了个屁股墩,是个女人,可他摔得更重,一骨碌竟从楼梯上滚了下去,他随即听到那个女人得惊叫:“这是谁呀?”

  怪味鸡摔得不轻,他趴在地上,一时竟起不来,不知是哪里出了毛病。

  那女人摔得不重,她爬了起来,向他走来,见他倒在地上,便打亮手电,问:“你摔着了?”

  他抬头一看,却喜不自禁。是她,辛丽美。他噗哧笑出声来,说:“这下可好,咱俩扯平了。”

  她却莫名其妙,问:“你说什么?”

  他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在地上找他手里拿的那束鲜花,他对她说:“你不记得我了?”

  她惊讶地看看他,说:“我不认识您。”

  怪味鸡一边拍打身上的灰土,一边说:“两个月前,在望江路立交桥那儿,我骑车撞了您。想起来了吗?”

  她细看他,惊叫起来:“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是您呀。”

  他扶着墙站着,埋怨地说:“这下可好,又扯平了。我撞你一回,你撞我一跤。这且不说,不从三楼滚到二楼。”

  辛丽美哈哈大笑,笑得眼泪直流。

  “笑!笑!笑!这回,我扭了脚,走不成路了。”

  她来扶他。

  “走吧,到家里坐。您是来找我的吗?”

  “不找你,找谁?”

  刚一迈步,他“哎哟”一声。

  “这回,该我背你了。”她又笑。

  他想,正好,亲近她一回,便耍赖,要她背。她架了他,上楼。其实他脚并不怎么疼,要走,也能走,不碍事。

  怪味鸡心里直乐,这一跤摔得真合算,他跟她,立刻亲近了不少。

  她开了门,对他说:“我妈不在。”

  他又是一乐,全身一阵轻松感。她扶着他,在厅里坐下,问:“摔得怎么样?”看他额头上青了一块。她问他:“疼不疼?”“别问我。”怪味鸡说,“这下可好,咱俩两清了。”两人都笑。“你怎么样?摔疼了吧?”他问她。“我没事。”她笑,“我肉厚。”“这话不假。”两人都笑。

  “你可真会挑地方,在楼梯口撞。在哪儿撞不行?简直是高利贷,借一还十。”他抱怨。

  辛丽美笑得眼泪直流。

  “你这人,真逗!”笑罢了,她问:“你属什么?”

  “属牛。”他老老实实地说。

  “怪不得,顶人。”又笑。

  “你属什么?”他问。

  “属羊。”

  “一定是山羊。”他幽默地说。

  两人都觉得乐不可支,很快活。

  “不是山羊。”她说,“是羚羊。”美丽的羚羊,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现在,他才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这个姑娘,那个风雨之夜他乒乎没有在亮处认清她的芳颜。

  “干吗这样看我?”她奇怪地问,走到窗衣镜前,“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哪里哪里。”他忙说,“谁又能从您身上挑出刺儿来?”

  “你是说像个鸡蛋?”

  “比鸡蛋大点儿。”

  “鸭蛋?”

  “不像吗?”

  “哪儿像?”

  “哪儿都像。”

  “有这样骂人的吗?”

  “那么自净,那么顺溜,那么圆润如玉,那么——”

  “肉乎乎的。”她替他说,“你还说没骂!”

  “那你是肉乎乎的吗?”

  辛丽美看他,果然,此言不妄。怪味鸡也不瘦,不但下巴有些双,还有点将军肚,那戴着金戒指的手上,还有肉坑。

  顿时,两个人都有些好笑。

  “咱们俩——”怪味鸡走到她身边,对着镜了说,“你瞧,简直像一个爹妈生的,兄妹俩。你说,是不是?”

  辛丽美对着镜子看,可不,真像,那皮肤,那个头儿,那胖瘦,那和善,那福态。

  她忽然转过脸来说:“怎么,你的腿不瘸了”你是装的呀?想占我的便宜?”

  “哪里哪里,岂敢。”怪怪味鸡忙,“你要觉得吃了亏,我再背你转回,成不成?”

  “美不死你!”她骂。

  俩人笑一会儿,骂一会儿,乐一会儿。他大着胆子说:“明天,我们去跳舞,好吗?”不想,她那么爽快:“去哪儿”“‘玫瑰园’,好不好”他早想好了,那是这高星级的酒店。“好。”

  “慢点儿走,楼梯口黑!”辛丽美警告他。

  正说呢,楼梯上一声大响,又听到“哎哟”一声。

  “别装。”辛丽美在楼梯口笑,“摔死你活该。”

  却不见动静。

  “怎么,真摔着了”辛丽美吃了一惊,下楼来看,走到二楼拐弯处,怪味鸡尖叫一声,抱住了她。

  “妈呀!”她吓一大跳,瘫在他怀里:“吓死我了。”

  他真想亲她一下,没敢。

  “你坏!”她打他一拳,从他怀里掐脱,跑了。

  “玫瑰园”酒店,灯火辉煌。

  二楼的舞厅里,怪味鸡正搂着辛丽美在舞池里旋转。

  怪味鸡李笑文今年三十出头,是上海外国语学院毕业的翻译。他个头不高,年纪也不算大,却早早地挺起了“将军肚”。说他是个翻译,人家却常把他当成部长。他长得十分白净,又富态,嘴巴上还寸草不生,是块不毛之地。这就怪了,按理说,按他的皮相本该命名溜溜的,按菜谱,该是“糖醋鸡”。可再品品味昧,也不妥,他那酸味酸得狠,不甜,麻辣麻辣的,是川味,当是“麻辣鸡”。可有人还说不妥,这麻辣味墨,珲有点苦涩,该是“五味鸡”。可有人再嚼嚼,还说不对,五味鸡”哪是这个味儿呀?

  得,别费这个神了,干脆叫“怪味鸡”吧,这个名命,在场的十二个哥们儿,举二十六只手。

  这数怎么数的?

  是这么回事:十一个哥们双手赞成,有一个哥们举了四只手,不用说,有两只是从地反上举到桌子上的。甭管是手不是手,反正举起来了,数数就得数上。甭管是电线杆子还是树,反正都是木头杠子,还赫站得直地,干嘛数你不数人家”绕弯儿?不是这个理儿?

  那举了四只手的,就是李笑文。这会儿,他正美得晕乎的呢。

  他这个舞伴儿也妙,跟他真是一对儿,天底下辱没这么般配的了。

  辛丽美外号“心里美”,天津卫的大水萝卜。用她自己的话说:“我这‘心里美’呀,皮是白的。您瞧,我这脸上从来不搽粉,连雪花膏都不用粉质的,天生的就这么自。可心儿是红的,甜的,脆的,水灵灵的,不但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而且含有多种维他命;不但可以做菜、入药,而且还是上等时鲜水果。我的妈呀这么好的姑娘,哪儿找去!”

  她呀,今年芳龄二十又四,却也早早发了福,用“怪味鸡”的话说,给她车像有把圆规就行。大圆套小圆,小圆套中圆,中圆套椭圆,椭圆套扁圆,扁圆套同心圆,然后再画几条切线一连就成。要是没有圆规,你这么画也行:先画个西瓜,再画个徐瓜,再画个甜瓜,再画几根黄瓜,再画个冬瓜,再画个倭瓜,再画几个哈密瓜,临了再画四个白兰瓜,连手带脚就都画齐了。你就这么画,没错儿,谁见了,都会笑得抱住肚子喊:“哎哟,我的妈呀,真像!”

  她的浑身都像那打足了气儿的氢气球,圆鼓鼓的,一个棱角都找不到。

  怪味鸡常对别人夸耀说;“我那对象呀,别好不好不知道,有一样好处谁都比不上;弹性好!”

  这对活宝这会儿正在舞池里撤欢呢。

  舞厅里时明时暗,红的、黄的、蓝的、绿的,灯光变幻迷离。

  乐池里,大号、圆号、长号、黑管、单簧管、长笛,十几把小提琴疯狂地在演奏。

  女歌星手持话筒唱得如痴如醉,眼泪直流。

  舞厅里音乐声越来越大,节奏越来越强,面对面都听不见说话。反正谁也不说话了,这儿说话不用嘴巴,用眼睛,用眉毛,用鼻子,用胳膊、腿,还用屁股,用皮鞋。

  “空!空!”两声,音乐停了,男指挥散了架,一屁股坐在钢折椅上。女歌星像是犯了心脏病,瘫倒在大钢琴上。’

  “哗”地一阵掌声,夹着口哨声和皮鞋跺地板声。

  “心里美”喊;“哎哟,我的妈呀,我的胳脯都抽筋了。”

  怪味鸡喊:“哎哟,我的爹呀,我的关节都脱臼了!”

  俩人坐在椅子上呼哧呼哧地喘气儿,一人擦湿了一条新手绢

  一个女声:“冰镇汽水!”

  一个国声:“可口可乐!”

  才喝完了,乐队又奏起了“蓝色的多瑙河”“好,幽雅点儿的,换个味儿。”怪味鸡高兴地说。他才站起身来,准备和“心里美”再跳,不想早有个青年站在心里美面前,鞠了一躬,平安伸出手来。怪味鸡愣了一下,看“心里美。”“心里美”站了起来,她发现面前这个小伙子挺招人喜欢,高高的个头儿,一头浓黑的头发,连鬓胡子,有梭有角的四方脸,穿一身黑色的西装,打一条黑色的领带,白衬衣,黑白分明,很有男子汉气制裁。她把手交给了他。然后,她冲怪味鸡一笑,重复了他刚才的那句话::“好,幽雅点儿,换个昧儿。”他眼睁睁地看着那陌生的小伙子用手牵着“心里美”那白兰瓜似的嫩手,走进舞池,搂了那甜瓜似的身材;她呢,把那雪白,圆润润的手臂搂住小伙子的腰,把脸靠在他的鬓边,姿态优美地舞起来了。他知道“心里美”偎在他身边的滋味,那是甜蜜蜜的哈密瓜昧儿,香喷喷的白兰瓜的味儿,脆生生的刺黄瓜的味儿……那撩人的劲儿,撩得你心里猫抓似的。

  怪味鸡酸倒大牙了,他捂住了腮帮子,龀牙裂嘴的。

  怪味鸡的扁脸变长。他发狠,不看她。他转过脸去,看到一个姑娘坐在不远的一张椅子旁,没精打采地在喝着汽水。

  他在心里哼了一声,便站起身来。

  走到姑娘面前,他挺文雅地鞠了一躬,伸出手来,说:“可以吗?”

  那姑娘有点不好意思她站起身来,看了他一眼,把手伸给了他。

  他挽起姑娘进了乐池,这姑娘长得似乎清滑瘦瘦的,唇上涂了一点淡淡的红,身上是用了香水,有些香味儿。

  他可有办法气她了。

  他带着她,以轻快的旋转向“心里美”身边靠近,水磨石的地援,皮鞋在那上面轻轻地滑,好惬意呢。

  他终于看到她了,她看见了他。可他并没能在她的脸上看到他所期待的气恼,她还给他的却是一个鬼脸,然后,是一个媚人的笑;那笑里似乎还有点儿鼓励的味儿。

  他茫然了。

  无意中,他不小心地绊了那女的一下,那姑娘叫了一声,好多人转过头来看他们,“怪味鸡”面红耳赤,忙向姑娘道歉。他漂了一眼“心里美”,“心里美”在笑他。

  他看见那可恨的小伙子在“心里美”的耳边叽叽咕咕地说什么,心里美快活地笑了,拧了他一把。

  她不爱我。怪味鸡徂丧地想,有些气恼了。

  一曲终了。

  心里美回到他身边。

  怪味鸡气呼呼地说:“哼,跳得不错嘛,那么亲热!”

  “心里美却翻过手掌,用两上指头在他那鼓鼓的肚皮上弹了两下,说:“哎,当心点儿,可别再打气了,会爆炸的。”

  偏不偏,这会怪味鸡肚子有点儿不畅,噗地放了一个屁,两人都笑了。泄气了,火也给扑灭了。

  音乐又响了。

  心里美说:“好,来吧,我陪你。”

  是迪期科:鼓敲得让人心悸。

  这回登台的是个身穿黑色闪光牛仔服的男歌星,后边跟着登台的是四男四女的舞蹈演员,喝的是“阿里巴巴。”

  伴唱的歌手嘶哑疯狂地吼叫着:“哇……阿里巴巴……嗨!哇,啊里巴巴……”

  这音乐所表达的感情和情绪,就像烈性的酒一样,又烧又辣,还直上头,喝下去,心里像有火在烧,那么热烈,还火辣辣的。舞池里的人那股疯狂的劲头,也不比舞台上差。

  心里美有她自己的跳法。

  在怪味鸡的眼里,心里美从来没有此时此刻这样美丽过,她陶醉在这热烈的快活的放纵中了。在生活中,人常常像在煤矿那采煤的吭道里爬行,头一抬就会碰壁,到处都是煤黑,哪也不能蹭上,蹭上就是一片黑……在这儿,可解放了,每一根神经,每一条肌肉,都在那如火如茶的音乐节奏中抖动。

  他们俩都放声大笑,笑得东倒西歪,不过在这种场合,怎么笑,怎么扭都行,谁也不见怪。

  云绽开了,变成一团一团,于是那缝隙里便瀑布般地洒出金色的阳光。

  阳光跌落在温州湾里,水变得透亮了,像是一淌万里的银波,美呢。哲学家柴小泽穿着一身漂亮的大副制服,打着一条红底织着金色的帆船图案的领带,喜孜孜地朝保育院走去。就要见到女儿了,他连走带小跑。

  路上,他见到每个抱孩子的母亲就笑,随便哪个孩子他都想逗弄逗弄,也许是到了这种年龄特别喜欢孩子,而且是那种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

  路边有块草坪,一个刚满周岁的女孩站在那里,大副不由得停下脚步看那女孩。女孩头上长着一堆棕黄色的柔嫩的胎毛,皮肤雪白,小胖脸上生着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和肉乎乎的小鼻头,小嘴也可爱地嘟着,像吹哨似的,她快活地不停地喊些什么。多漂亮的小妞儿!大副心想。孩子的妈妈站在远处逗引孩子,孩子格格地笑了。大副看呆了。一瞬间,他像是看到了他自己的孩子:小船嘴里咬着一个小花皮球,像只小狗似的,乐不可支地发出格格的笑声,张开双手,向他扑了过来。

  就要看到你了,我的小船。

  他转过身,急步小跑地向保育院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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