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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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她喃喃地说。

  他坚决地,不容抗拒地前进。

  她急了,使劲地抓住他的手,并且用她的指甲掐。

  “你!”她喊,眼里落出了泪。

  “你怎么?”他摸她的脸,脸上湿漉漉的,真的哭了。

  他抱紧她,在她的背上轻轻地拍,挽哄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屋里很亮,月光透过纱帘照得屋里一切都朦朦胧胧的。

  吸完了烟,他感有点冷,回来,又钻进被窝,搂紧她。

  “你生气了”她可怜巴巴地问。

  “嗯。”他故意哼了一声。

  “我没想惹你。”她显然不想使今天夜里不愉快。新婚之夜呢。

  “答应了?”他正好,乘虚而入。

  “随你。”她说,“你要我答应你什么”

  “让我看看你。”他涎着脸。

  “那多不好意思。”也说。“有什么好看的?”

  他开了灯。她的脸果然很红。

  他猛地一掀被子,她惊叫了一声。

  “你不是答应了吗?”他问。

  她不响,那表情,好紧张。又想哭了。

  “干吗怕?”他奇怪地问,“我是你老公呀。”

  他爱她吗?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应当说,是爱的。她是个好妻子。

  只是他爱的粗糙,爱的霸蛮。这也难怪,他本业就是个粗人。

  可这次回来,他心里觉得有些忐忑不安。到底是为什么?他自己也弄不清楚。

  上次回来,他在家里呆了两个半月,可他常常在外喝酒打牌,又叫了几个哥们儿,逛了一趟南雁荡山,到庙里去烧香拜佛,没和她在一起厮守。

  他临走的那几天,真对她有些依恋。田里的活,他早不让她干了,地也给了别人。他掐的钱,养活她娘儿俩,绰绰有余了。可他觉得她好像是有什么心思,总是欲言又止。

  现在他吃惊了。

  对了,有天夜里,她竟对他说,她要离婚,他抽了她两个耳光,说叫她清醒清醒。

  他可怜她,又恨她,他真怕他狂怒的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会掐死她!

  他心里明白这是为了什么。

  他爱她,而是爱得太深、太深,所以也才爱得如此野蛮,如此不理智。

  他想,这个女人原本就是苍天为他准备的配偶,他把她驯化到这个份儿上也不容易。天底下有几个女人能这么乖,这么听话?

  她为他生了个儿子。儿子六岁了,长得十分秀气,像个女孩子,可爱极了,只是太瘦弱太文气了。他该是长得像只小海豹才对。

  长大了,也让他当水手吗?像他一样,到处漂泊?

  唉!

  一想到儿子,他心里甜丝丝的。

  船在印度尼西亚停泊的时候,他为儿子买了一支极威武的手枪,很像真的,手一扣,可以连发,也可以点射,声音好响啊。

  这两口子的世界,真是其乐无穷呢,难怪神仙也会下凡!

  鲨鱼走进自己的房间,沉重地倒在铺上,他的右腿一阵阵地剧痛。

  他翻身起来,绾起裤管,右腿一片青紫。这是刚才摔倒的时候,被钢折椅绊的。

  他掀起床单,在床下的木箱里找出一瓶酒精,用一团棉花蘸了酒精,使劲儿地在腿上擦。

  腿上火烧火燎,心里更是火烧火燎。

  他从柜子里拿出一瓶“可口可乐”,“啪”地一声用牙齿咬掉瓶盖,“咕嘟咕嘟”地灌了下去。喝了一瓶还不解馋,又拿出一瓶法国矿泉水,一气喝下去半瓶。

  酒劲儿消下去许多。

  快到家了。

  是呵,快到家了。船上的水手个个都百如饥似渴地想老婆,一个个都像索马里的饥民。

  离家愈近,饥渴愈甚。

  家是什么?

  家就是老婆。

  这两天,最难熬。水手们像是干渴得嗓子直冒烟儿,渴盼着打开房门又关上房门的那一刻,渴盼着野兽一样扑向自己失去的寻一半的一刻。

  十个月前,是他自己,亲手把他的未婚妻,结交了几年的女友——白燕托付给了他的铁哥们儿胡世忠。

  唉,引狼入室,引狼入室!

  人在失去什么的时候,才倍加珍贵!

  去年初夏,“蓝鲸号”远航巴西。出发的时候,白燕患了甲肝,住进医院。他含着热泪,把胡世忠领到白燕的病床前,千叮万嘱,要他代他照顾自己的女友,要他每天送一束血色玫瑰给她,那是他的一片疾情。

  十个月后,他回到家里,白燕却郑重其事地告诉他,她要和胡世忠结婚了,她也特别会挑日子,就在他这次出航的那一天她跟他讲了。

  他记得非常清楚,“蓝鲸号”启错那天,天阴得很重,像是有一场暴风雨要袭来。

  在港口,白燕送他。

  她脸色惨白,手里捧着一束血色玫瑰。

  他就要登船,船上的汽笛已拉响了第三遍,泪水在他眼眶里打转。

  他万万没想到,就在这时,白燕哭着对他说:“鲨鱼,你走吧,忘了我吧。求你!”

  “为什么?”他惊愕地问。

  她咬咬嘴唇,像是才下了决心。

  “我要和世忠结婚了。”

  “你说什么?”她脸色煞白地问。他早已有了疑心,现在,终于从她的嘴里吐出来了,虽然这话早在意料之中,可一旦听到,他仍然如遭雷击。

  “忘了我吧,鲨鱼!全当我死在医院里了。”

  说罢,她失声痛哭,转身便跑,在卷着尘土的风中,向远处跑去。

  “白燕!”他喊了一声。

  “鱼!”有人朝他吼叫,是老水鬼。

  他要追,老水鬼揪住他的衣服将他拖上了船。

  轮机隆隆地响,错链已经收起,“蓝鲸号”吼叫着离开了口岸。

  他站在船舷的护栏旁远眺,岸上早已不见了白燕的身影。他恨恨地将那束红玫瑰,那象征爱情的红玫瑰扔进了葡江,那束花被风一吹,飘落在江面上,很快地就无影无踪了。

  在海上航行的这四十天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吞舔自己流备的伤口和心中的溃疡。

  不行,他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他尤其不能忍受的是胡世忠。

  吃谁的饭,砸谁的锅,住谁的家,抄谁的窝……

  他真想放他的血。

  这就是鲨鱼为什么会那样冲动的原因,他还跟海豹打了一架。

  他窝火,胸口的那团火,时时在烤他,烧他,炮烙他!

  胡世忠,你等着,我要让世界上最残酷的惩罚,最解恨的报复落在你头上,叫你认识我鲨鱼!

  这报复的方案,他早想好了。

  他看看表,现在是十一点四十分,他可以小憩一下,半夜两点钟行动。

  他将为胡世忠,也为她,准备一件礼物。也为他自己。

  想到这儿,鲨鱼拧笑了一下。

  老船长并没有马上睡。

  大副的歌声让他很伤感。刚才那场辨论,那场突发的打斗也使他很烦乱。他打开舷窗,月色和海风一起涌起他的卧室,多美的夜呵。

  这样的夜,是最能让人想象的。

  他又走上甲板,来到船尾。船开得很快,像一把巨大的犁铧,海浪在犁铧两边翻飞,一君海鸥跟在船尾,呜叫着,尾随着。

  多美的夜哟。

  在船尾停了一会儿,他习惯地走进机房,看看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又走进驾驶室看看各种仪表的工作状态,再到甲板上去检查检查货位,打上十几分钟的太极拳,周身舒服了,然后才返回他的卧室。

  他还是没有睡意。

  他打开皮箱,拿出一只精巧的首饰盒子,打开,红色的丝绒上躺着一条金项链,24K金的,他花了一千二百美元,在新加坡的二家最豪华的金店买的,成色,手工,全是第一流的。这方面,老船长是行家,他们结婚十年了,这是他给她买的第一件珍贵的礼物。

  他在想象,这条金项链挂在她美丽,细长的脖颈上,会是什么样子。

  他又从皮箱中拿出一件绸裙,是用银灰色的软缎做成的,作工十分精美,闪烁着美丽的光彩。

  裙子虽然漂亮,可能穿这样的裙子的场合和机会是太少了,自己家的客厅里穿。

  他们没有孩子,这一点,他深为忧虑,他耽心这件事会成为他们夫妻关系的隐患,他虽然安慰他,可心里比他还要沉重。

  船长离过婚,细妹是他的第三个妻子。

  第一个妻子是和他一起留滨同学,结婚第七个月在她的大脑里发现了脑瘤,十三个月后,她痛苦地离开了人世。

  第二个妻子跟他过了十三年,动乱他背上了特嫌,拘留审查了两年零九个月,他们离婚了。她跟他划清了界限,带走了一双儿女,奶给了一个工宣队员,用她自己的话说,找了一把大红伞。

  她太年轻了。

  船长对着镜子看自己的白发,对了,明天回家以前,一定要支把头发染黑,不然,人家会笑话他的妻子的,她只比他的女儿大一岁。他同她走在一起,人家都会把他当成她的父亲。

  只要头发染黑了,他还是风度翩翩的,那身质地很好的船长服原是很气派的,他喜欢打条鲜艳的,红黑相间的领带,他身躯高大而匀称,四肢强壮有力,胖瘦适中,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美男子呢。

  他还给她带了一套名贵的英国化妆品,有一盒十二瓶装的香水,各种各样的香型:玫瑰香型,茉莉香型,玉兰香型,樱花香型,蔷薇香型,曼陀罗香型……还有胭脂,口红。口红也是十二支一盒的,有唇红、大红、玫红、嫣红、肉红,朱红,洋红……接不同深浅,色素变化排列着。还有有限膏,睫毛膏……

  他想,她一定会欢喜得什么似的。

  他一到家,她会像那些水手们的妻子一样立刻向单位告假,一分钟也不离开地在家里陪他三天,至少是三天……

  他把东西收进箱子,关上,锁好。

  当他从箱子上取下钥匙的时候,他没有把钥匙再挂到腰上,而是在手里翻来覆去地观察着……

  这一把最大的,铜钥匙,正面有一组字母:CHAN,背面画着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他想他应该在门口的钢丝垫上先把鞋子上的泥土擦干净。然后,他是先按电子门铃呢,还是自行打开房门?

  应该用钥匙开门,自己家嘛,然后,悄悄地进去。她在哪儿呢?在洗衣,还是看书,还是做饭?

  把箱子轻轻地放在门后,扑上去,抱住她,让她又惊又喜,再狠狠地吻她,吻得她透法这气来!

  他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她,为了弥补由于长久的分别,和太强太强的思念,而造成的空白,缺憾和饥渴。

  老水鬼踉踉跄跄地推开自己的房门,灯也没有开,就倒在床上了。

  床对面的窗开着,清凉的海风从窗孔里吹了进来,听得见海水哗哗的声响。

  今天没真的打起来,他觉得有点不过瘾。鲨鱼今天喝多了。借酒发疯,脚跟不稳。他满心希望海豹猛扑上去,狠地打鲨鱼一顿,打他个鼻青脸肿,三天起不了床,让他清醒清醒,把他的霸蛮气焰打下去。

  这次出航,鲨鱼像条疯狗,动不动就咬人,寻衅打架,这是不是一种迹象?

  那个姑娘—一白燕甩了她。前年秋天,鲨鱼有了艳遇。

  三十多岁的光棍,捞上了个二十四岁的花妹妹,鲨鱼头一次把那姑娘带到船上,所有的人都对她行注目礼。

  鲨鱼穿一身银灰色英国西装,雪白的硬领衬衣,打一条宽大的手绘锦缎领带,好不神气,鲨鱼一米八五的个头儿,体重二百零三,虎背熊腰,仪表堂堂。姑娘个头也不低,一米七零,苗苗条条,袅袅婷婷。平日里奚落鲨鱼的人,都立刻对鲨鱼刮目相看了。鲨鱼本来是个好小伙,侠义心肠,刚直不阿,又能文能武。论文,虽说读书不多,却能说会道;论武;他吹砖头不用瓦刀,抢起铁掌,一砍两半,如切豆腐一般。这船上他谁都不服,就服老水鬼。老水鬼真像个鬼。

  丑得像鬼,瘦得像鬼,黑的像鬼,阴得像鬼。人家还说他占全了,酒鬼,酒鬼,色鬼,吃喝嫖赌,他样样来。可他人缘却极好,谁都骂他,谁都喜欢他,还怕他。

  他从小就泡在海里,所以那身肉瘦得像吊熏肉,又黑又干,他怎么长魇,谁了也不知道。

  光他的那张脸就够吓人的,没有谁见过他笑,他右半边脸上有块伤疤,那伤疤从眉直连到嘴角,是这首伤疤毁了他的颜面神经,所以他不会笑了。有人说,他的这道伤疤是为了一个女人,跟人拼命,冲进敌群,杀得那一些人狼哭鬼嚎,留下的纪念。据说,他那时候,背插双刀,腰佩两枪,是条绿林好汉呢。

  他的一双眼睛很大,还发黄。所以有人又说他是混血儿,是杂种。他那双眼睛总是阴沉沉的,冷幽幽的,他若盯着谁,就叫谁心里发毛。

  有人说他是冷血动物,他面冷,目光狠毒,不但面冷,连他的手都没有温度。这也难怪,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爱字怎么字,也不知道爹妈是谁,更没有兄弟姐妹。从他记事的时候起,他就是靠自己养活自己,什么都干过,烧火,做饭,擦皮鞋,擦地板……老船长器重他,因为他是个难得的好水手长。他有心眼儿,心里有本海图,看看海水,看看日月星辰,他就报得出经纬度;搭眼一看云层,鼻子一闻风味,就知道三五天内的气象。

  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水鬼,腰里插一把匕首常到海底去捞海参,找鲍鱼,拾海花,挖珊瑚,碰上鲨鱼也不怕。他英语说得滚瓜烂熟,还会说菲律宾,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当地的土语。

  年轻的时候,他很漂亮,也风流过,到了这把年纪只要碰上了合适的女人还想打个野食。人家都这么说。

  他没有家,一辈子没结过婚,远洋公司只有他一间十六平方米的单身宿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女人,为了那女人,他杀过人,改名换姓潜逃了好多年,可那女人后来等不上他,嫁了人,他伤透了心,恨上了女人,从此再不娶妻,。一个人浪荡。

  就是这么一个怪物,可老船长器重他。

  只有当山朋地裂般的海啸袭来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什么是水手长!

  大海一下子翻了脸,惊涛骇浪会排山倒海般地压了过来,万吨,巨轮忽然没有了重量,轻了,薄了,轻得薄得像鸡蛋壳儿,像火柴盒儿,巨浪能把它像滚元宵一样在筛子里摇,海涛能把甲板上的一切掀到海里去,掀翻一条船,死上百把人,大海根本不当回事儿。

  只有这时候,你才能认识老水鬼。

  他上衣一脱,露出那两排搓衣板儿似的瘦骨峋嶙的胸膊,黑得就像夏天的柏油路面,一双狼一样的眼睛红得叫你害怕。他叫喊着,扑到东边,冲到西边,他的话就是命令,不是因为他有什么权威,而是因为他勇猛,专横,果断,凶狠,他的话就是命令,一次一次地,他把船从危难中救出险境。

  当怪味鸡李笑文冒出那一句话的时候,谁都没有觉察,老水鬼冲动那么得厉害,她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

  这些年来,他对女人已经冷了心,只是闪电般地占有和毫不怜悯地抛弃。

  有一件事,深深地伤了他的心,这伤害太深太深,即使他感到

  又使他感到愤恨。这件事他从不对人说起,可这件事永远地伤害了他对女人的感情。

  他甚至想法卢来他是怎么长大的,他只启发是,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常载上鸭蹼,背上氧气瓶,戴了眼镜头盔,潜到海底去拣海参,顺便也抓点别的海鲜。

  过上几天,他便背了篓子,坐了小船去城里卖掉。他胆子大,潜水深,那一带的海底他都摸遍了,所以他知道哪里有半斤重的梅花参。他的货是最好的,呆城里的饭店都他是个小孩,连吓带哄,他总也卖不上个好价钱。直到有一天,他遇到温州.港路边“仙客来”海鲜馆的老板娘阿月。

  也许这都是命,他刚从船上登岸,背着两大篓海鲜,准备去卖,可阿月呢,却急匆匆地赶到港口寻找海鲜,是她一把拉住他的。

  “小孩,卖海参?”

  他抬头看看,是个很风骚的少妇。

  “让我看看你的货。”她不由分说,手伸进篓子便抓,一看,喜形于色,“来,跟我来。”

  他跟她进了“仙客来”海鲜馆。

  餐馆不大,有二十个平方米,还有几个小单间,很干净,在这条街上是个挺体面的餐馆。

  她验了货,付了钱,价钱很好。他满心欢喜,值碰上好人了。她是个痛快人,她说:“小孩,以后你的货,有多有少都给我送来,我绝不亏待你,都是这个价。好不好?”

  他快活死了。

  他的梅花参,可以说是一等一级的鲜海参,那些大饭店的厨师,一斤才给他五六块钱,还横眉竖眼地欺负他。可这女人,一开口就给了他每斤十五元!

  他觉得这女人什么地方都好,长得也那么和善,让人一看就欢。

  于是,他隔三岔五地去送货。

  他拼命朝海底更深处潜,朝岸洞深处钻,想要找到更大更好的参,他半是为了挣钱,半是为了讨她喜欢。

  这老板娘也喜欢他,每次收货总要夸他几句,钱呢,也多赏几块,有时,还留他吃顿饭,不收饭钱。

  可他从来没见过老板。

  时间一长,他才明白,这店是她姐妹俩开的,姐姐是个寡妇,丈夫车祸死了,妹妹尚未嫁人。

  店里的生意一般,总有几个人在吃,可从来也没满座过。

  有天他去送货,天热,一身大汗。阿月一看,二话没说,便把他带到后院洗手间,打了一桶凉水,对他说:“来,冲个凉!”

  他脱了上衣,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她却对他喊:“脱下,把裤头脱下来,莫非还要我替你脱?毛孩子!”

  他红着把裤头脱了,背对着她。

  她提起水桶给他从头上浇下来。他打个激凌,好舒服!

  她又打一桶水,转着圈给他淋水。他挺快活地想,这女人比自己大快二十岁,跟妈妈一样,害什么羞?

  阿月给他身上浇水,自己也油了一身水,她穿的薄薄的纱裙,几乎都湿透了,透明的一般她却毫无觉觉察。

  到底说不是妈妈,再说,他也是个小伙子了,便浑身不自在起来。

  阿拿了一个丝瓜襄给他搓搓着,风他的雄性之物苞了翘了起来,便朝他那里拍了一下吧了一声:没出版出息!”格格地笑着,走了。

  他呆在那里,呆了半晌,心想,人家是过来人了,什么没见过?她若有个儿子,也跟自己一般大了这算什么?

  他在心里拿她当妈了。

  可这算什么妈呢,她那么年轻,又那么漂亮,还挺有钱。若他真有这么个,也是他的福气。

  从此,他从心里跟她非常非常地亲近了。

  他在心里,把这饭馆当成自己家了,做个小站弟吧。他给饭馆送货,不再过秤、结帐,每天送去,高兴了,随便收些钱,有钱了,多给些,没钱了,少给些,人家也不亏待他。

  现在,他特别喜欢和大姐戏耍。他把阿月叫大姐,把阿亮叫二姐。他每次送了货来,便要钻进洗手间冲凉,冲去那一身汗臭和鱼腥。

  阿月也乐此不疲。

  她像给儿子洗澡一样给他洗,她没生育过,没享过这份福。

  他也不再忸怩,不再陌生,由着她洗。

  若是被阿亮撞见,她也见怪不怪,抿嘴一笑,便低着头走了。

  有一天,他冲得快活了,便提了桶,也泼了阿月一身,浇了她一个落汤鸡。阿月又笑又骂,举拳便打,见打不疼他,便又掐又拧,骂累了。

  半夜里,她烦他了,便踹他一脚,去到外边睡?

  她又是一脚,去呀,烦不烦人!

  他恼了,拉开门就走,又把门重重地关上。他完全没想到,这就是两姐妹!

  他找人打听她俩,那人告诉他,这姐儿俩是暗娼。他太怒,狠狠地揍了那人一顿,边打边骂:“叫你作贱人!”

  他发了狠发了狂地打,那人被他一拳打了个跟头,他还揪住人家的头发朝地上撞。这且不说,又朝人家的腹部中央了几脚,然后哭着走了。

  他心里最美好的东西,全打碎了。

  那人被打断了四根肋骨,打得吐了血,住了三个月医院,出院后到公安局告了他。派出所又联系他别的劣迹,将他送去劳教了六个月。

  他载了。

  当钢制的手铐一下子套在他的腕上,他的第一个念头是:他这辈子,算完了。

  收审期间,他被关在看守所。一走进那架着铁丝网的大墙,被关进那间只有十六平方米,地关了七个犯人的号子,他一下子蔫了,垮了。

  他刚被抓进派出所时,那管段的民警说:“你横,我叫你知道什么是横!看看是你横,还是我横!”

  那民警拿了两副手铐,将他两臂分开,两只手分别铐在铁杆的两头,将他铐成一个“T”字,见他仍直戳戳地站着,民警拿眼睛恨恨地瞪他:

  “王八蛋,你还不服。今天我给你娃个样子。不信你还跟头狼一样,龀牙裂嘴!”

  他提了只铁桶,打了满满一桶水,足有五六十斤重重,朝他脖了上一挂,他顿时觉得那铐在铁栏杆上的双手钻心地疼,两臂从胳肢窝处像要脱似的,脖了立刻耷拉下来了。

  这办法只用了三天,他再也不敢横了。那民警辩:“地痞流氓恶霸,东霸天西霸天南霸天北霸天,我见得多了。一身贼膘一脸横肉一肚子坏水的,都从我手里过过,你算老几?我敲你的骨头抽你的筋,最后再扒你的皮!不信你不学!”

  真有人比他横。

  其实那时候他并不横,只是牛犟。

  没几天,派出所便将他调教了,叫他立正,他不敢稍息,叫他向右看齐,他的头一直向右,没有命令不敢复位。可真正调教他的,还不是警察。

  有比警察狠得多的人。

  他进到号子里才发现,与号子里的狂人比,警察是很文明又很宽厚的。

  他夹着被子走进号子,背后的铁门吱呀吱呀地响了同声,“啪”地一声关上了,门从外面上了大铁锁。他听见那杂沓的皮鞋声,渐渐地消失在走道的那头。

  他转过身来。

  牢房里,一盏昏暗的电灯下,六双狼一样的眼睛在瞪着他。那盏灯装在离地约有三米高的墙上,外面有沾满灰尘的铁丝网罩着,灯泡顶多只有十五瓦,一天二十四个小时。

  他感到一阵后背发凉。

  他感到疲惫,心想,先歇一下,便慢慢地在门口当作床的水泥台上坐了下来。谁知屁股尚未着地,身上早挨了狠狠的一脚,那一脚好重,他被踢出去好远,头重重地撞在大铁门上。

  他摇摇晃晃站起来,走到门口,靠在门上,站着。还没站稳,“咚”地又是一拳!这一拳,打得他满嘴是血,一头载倒,躺在地上,

  爬不起来了。

  那人还要打,嘴里嘶切齿姻骂:

  这时有人说:“别忙,别忙,先摸摸,搜搜身”

  于是,一下子冲来好几个人,在他的全身上下乱摸。这一句话救了他。若不是这句话,他不知会被打成什么样子。这一摸,从他兜里摸出来六个鸡蛋。

  他听到一阵吹呼。

  像是发现了六个金元宝,监号里立刻变了气氛。

  这六个鸡蛋谁也没敢吃,恭敬敬地送到了睡在最里面的那张铺上的一个囚犯手里。从这场戏开场,那人一直冷冷地坐在那里而所有的犯人都在看他的脸色。

  六个鸡蛋,六个犯人(不算他),一瞬间,他觉得,莫非这是天意?该他遭这灾?为什么这鸡蛋不多不少,正好是六个?

  那人显然是号头了。那人接过鸡蛋,一个铺上,一个扔了过去。接到鸡蛋的人,秤人一声欢呼。

  这时,世界上仿佛什么都没有了,只有犯人和鸡蛋,一片剥鸡蛋皮和吃蛋的声音。那鸡蛋吃得极其地仔细,一点一点地吃,一点地嚼,一点一点地咽。却也有人几乎是一口就吞了下去的,伸长了脖了打嗝和吧唧着嘴巴品味儿。

  这时,他注意到,有一个犯人没得到鸡蛋,他木头人似地坐在那里没动,脸色死灰一般。他挨打的时候,他眼皮也没动一下,就像一般坐在那里。

  号头吃了两个。吃罢,他伸出舌头舔净那两片厚墩墩的嘴唇上的蛋黄,又使劲、响亮地吧唧每个手指头上可能沾到的一点残渣,然后满意的说:“王八蛋,怪孝顺的。你带货了没有?”

  “啥货?”他莫名其妙地问。

  “嗨,肯定是一进宫,带烟了没有?”

  “带了。”他老老实实地说,“都让搜走了。”

  “嗨,笨驴,犯了啥了?”

  “监狱有纪律,看守叮咛了,狱里不准说。”他说。

  “咚”又是一拳,打在他的胸膛上。他抱住胸膛踉跄了一下,差点儿载倒。

  “你只知道看守厉害,还不知道老子的厉害!不打你扎伊尔不知道老子的拳头是啥做的!”

  说着,他“哗”地一下子脱了上衣!

  这个家伙,相貌凶狠,满脸的横肉,一身的疙瘩肌肉。而且还纹了身,两条臂膀上各刺了一条龙,肌肉隆起的胸脯上一边刺了一只虎。

  他后来才知道,这个人叫“神汉。”

  这个人是本地农村的一个神汉,整天装神弄鬼,弄出了他一身的邪火,他自称天兵天将。

  有天夜里,他作了一个梦,梦见有人要杀他。醒来后心惊肉跳,便提一把刀上了街。其时天尚未亮,有个男孩,大约十七八岁,骑了辆自行车迎面而来。他等那男孩走近,迎头便是一刀。那男孩应声而倒,他上去又是几刀,把那男孩的头剁了下来。

  他提了头,刚要走,却听到隔壁门响,走出一个老太婆。老太婆才走出门,他上去又是一刀,刀砍进脑门,夹在骨缝里,用了好大劲,才弄出来。他又举刀乱剁,劈柴一般,将老太婆的头吹了下来,把两个人头绑在一起,扔进了他家的地窖。

  案发后,据说他有癔病,所以还没有判。

  他是这西-2-2号牢房的打手。就是这样一个冷面杀手,在这号子里,他却怕一个人,便是这个号了里的号头——“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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