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本以为,给他想要的,他就会答应离开,现在看来,似乎一切都是她想的太简单了。
现在她只希望Leo不要来破坏她的婚礼才好。
……
星期一的早晨,天还没有亮,陆琛年就早早的起了床,从今天开始,这一周的时间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这一周的时间,他即将要恢复他失去的记忆,想起楚锦然,虽然现在即使想起了也没有什么用了,可是他还是选择恢复记忆。
林哲也破天荒的没有睡懒觉,一大早他就开车来了陆琛年家。
他按门铃的时候,陆琛年已经准备好了早餐,他走过去开门,看到门口站着的林哲,笑了笑说道:“真难得你这么早就来了,竟然没有睡懒觉。”
林哲翻了个白眼,有些不满地说道:“什么叫很难得?我本来就很勤快的好不好,谁说我总是睡懒觉了?”
“好好好,你最勤快了好不好?”陆琛年无奈,“我刚刚准备好早餐,吃早饭了吗?”
“还没有,我刚起床,然后就来这里了。”林哲说道,一听到有早餐,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就知道你最好了,正好我饿了,走吧走吧,我们去吃早餐。”
陆琛年一脸黑线,这个家伙,好像只要一提到吃的东西,心情就会变好。
林哲搓了搓手,一副已经按耐不住的样子,“你都做什么好吃的了,我好饿呀。”
“就是平常的早餐,吐司和牛奶。”陆琛年说道。
林哲有些失望的瘪了瘪嘴,“啊?怎么还是这些呀,你每天都吃这些,你吃不腻吗?能不能换一换,我住在你家的时候每天早上都吃吐司,就不能有别的东西吃吗?”
“怎么样?你不想吃的话,可以不吃,我家只有土司和牛奶。”陆琛年说道。
这个家伙,来他家蹭吃蹭喝还嫌弃这嫌弃那,他自己都没有嫌弃,天天吃土司,他反而嫌弃上了。
“不不不,我想吃,想吃。”林哲讨好的说道,“只是觉得有些疑惑,你们家这么大,为什么不找一些管家,厨师,女佣之类的,你一个人在这里多不方便啊?每天午饭和晚饭都要钟点工来给你做,你找个厨师不就好了?让他住在你家,反正你家客房这么多。”
陆琛年白了他一眼,这小子还挺会享受生活的。
“我家原本是有管家,厨师女佣和司机的,几个月以前还有,只不过都被我遣散了。”陆琛年走到厨房,一边从面包机里拿出烤好的土司一边说。
林哲有些疑惑,“做得好好的在你家,你干嘛遣散啊。”
“大哥,你是失忆了吗?当初刚认识你的时候,是你来我家,说我家是仅有的安全的,没有被监控的地方你忘了?”陆琛年翻着白眼问。
林哲的注意力已经被土司吸引,“所以呢?这个你们家有没有佣人有什么关系?喂你吃吐司都不抹花生酱的吗?没有花生酱的话,果酱也可以啊,唔,最好是要草莓味的。”林哲一边吃一边说。
陆琛年眼睛都快翻到天灵盖上去了,“你这个家伙,要求怎么这么多?有的吃就不错了,我家只有一瓶果酱,在冰箱里,还是你在的时候吃的那瓶,应该还没有坏,你自己去拿吧。”陆琛年说道。
林哲一边向厨房走去一边说:“你家的不买果酱的吗?那你平时早上吃早餐的时候都是干吃土司啊?多噎人啊?”
“我不习惯吃太甜的食物,你知道的,我平时喝咖啡的时候都只喜欢喝黑咖啡,加糖加奶的咖啡我从来都不喝的。”陆琛年说道,“我觉得吐司已经够甜了。”
林哲一边塞进嘴巴里一片大大的土司,一边从冰箱里拿出果酱说道:“甜吗?我怎么不觉得?”
“你没有味蕾。”陆琛年说道。
“切。”林哲懒得理他,这个家伙永远规矩多多,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这也不吃,那也不吃,仿佛在他世界里,很多东西都是不合格的,那干脆饿死好了。
真是的,强迫症的人就是难搞。
陆琛年吃着土司,对林哲的不屑也表示嗤之以鼻,“做人是需要追求生活质量的,如果连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马马虎虎的话,那这样的生活也太没有意义了。”
林哲说道:“好好好,你最厉害了,好不好?真是搞不懂你们这种人。”
可能在林哲的世界里,他永远理解不了,陆琛年的习惯。
可是非常令人奇怪的是,这样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竟然可以成为这么要好的朋友,两个人相处了这么久,经历这么多的事情,早就已经从陌生人变成朋友了。
至少陆琛年是这样觉得的,他从小到大因为性子冷,所以一直都没有什么朋友,而且在他原本的世界里,他也不太需要朋友。
很多的事情,他都可以自己做,不需要别人的帮忙,而他不能做的事情,别人几乎也都做不到了,而且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需要陪伴,因为他虽然感觉到孤独,可是他真的很忙碌,闲下来的时间非常少,少有的,闲下来的时间,他都会静静的自己一个人坐下来看书。
他不是一个喜欢和人相处的人,因为他觉得那样会非常麻烦,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挺好。
他白天要奔走商场,谈各种生意,他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每天都要八面玲珑,绞尽脑汁应付各种各样的人,对于这种人际关系方面的事情,他已经非常疲惫了,所以晚上他下班了以后,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不想再考虑太多关于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
自然的,他也就没有什么朋友。
楚锦然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每天都是幸福而浪漫的。
她的出现,让他原本死气沉沉的生活变得光芒万丈,有了她他的生活似乎美好了很多。
闲下来的时候,他不再感觉到孤独了,每天心中都有一份牵挂,他总是期待着下班的时候能够见到她,和她一起去吃热乎乎的晚餐,所以,每一天他都显得精神抖擞,期待每天见到她,似乎成为了他,每一天都会做的事情。
可是爱情的美好,似乎总是格外短暂。
楚锦然还是离开了,在他爱她爱到死去活来的时候,他撤下她一个人,离开了,留下他一个失去记忆的人,独自品尝痛苦。
那段时间,他的生活几乎陷入了全部的绝望。
没有从前的记忆,他变的似乎像是一个空壳,每天,他都仿佛活在梦境之中。
记不起曾经发生过什么,这种感觉真的很痛苦,就像心脏的一块被人挖走了一样,他不像一个完整的人,而是一个行尸走肉。
身边的人都在骗他,他们明明都知道真相却什么都不告诉他。
这种悲伤让他心脏疼痛。
自从遇见了林哲,这个家伙在他的生活中仿佛是一个异类。
在他从小到大几乎近30年的生活中,从来没有一这样一个人进入他的生活,从小到大,他的生活都是中规中矩的,所有的事情都要按规定做好。
而林哲,他似乎就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人,从来不按常理生活,可是他却又很温暖,总是带着照耀人心的温度,让他冰冷的心慢慢融化。
莫名的,他总是觉得这个家伙很亲切,就像他的亲人一样,他差点都以为他是他的亲弟弟,不过这应该是不可能的,纯粹只是他的一种幻想罢了。
这个家伙闯入他的生活,把他原本规规矩矩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可是,在他失落痛苦的时候,他又总是在他身边安慰他。
在他悲伤难过的时候,这个家伙却又总是不经意间让他开心起来。
可能上辈子,他们真的是亲兄弟吧,否则这一世,为什么他们两个之间会有种莫名的亲切呢?
其实这个家伙给他的感觉和楚锦然有些相似,他们两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相同的特质。
他们两个都很倔强,不服输,总是带着天真的朝气,勇往直前,总是很坚韧,只要心中有目标,一定会努力向前,绝不服输。
这种傻傻的特质,一开始是让他觉得惊讶的,为什么又会有人这么傻,明明知道事情的可能性非常小,却还要傻傻的向前冲。
从小到大,他的生活里都是估算着做事,从小到大,父亲就教他做每一个行动的时候都要估算这件事情的风险。
做事情的时候,如果这件事,成功几率太低,就不要冒险去做,如果非常有把握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尝试,一定要不错过生命中的每一个机会,也不要将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不可能的事上。
他从小就深深记住了这些道理。
所以他一直都觉得,可能性太小的事情,他不愿意去做,那是既浪费时间又愚蠢的行为。
所以一开始他对他们这些坚韧的行为非常不理解。
可是时间久了,他却对他们这些特质深深着迷,正因为他们一直以来的坚持,让他明白了,其实很多事情,只要努力去做,拼尽全力,都会有成功的一天。
其实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对于有些事情,不要说不可能,也不要估算事情的风险,只要有手有脚有能力,趁着年轻就放手去做吧,如果不努力,到最后总有一天会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