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野狼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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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乐国和闻国交界之处,有一片苦寒之地,这里终年下雪,一年四季都见不到太阳,生活环境极为艰苦,被称为荒野。因为荒野环境艰苦,不适宜耕种和居住,这里变成了闻国和乐国都没有人管的地方,两国会将一些死囚犯送到这里,让他们自生自灭。

  数百年来,一批批死囚犯死在荒野,又有一批批死在了那里,谁也不知道荒野到底死了多少人,反正到了那里没有活路,只有是死。荒野环境苦寒不说,这里野狼遍地,荒野寸草不生,没有什么食物可以充饥,所以这些野狼就用囚犯的尸体用来充饥。

  白骨累累,冤魂无数,这是外界对荒野所下的定义,直到野狼团的出现,才让外界对这个地方彻底发生了改观,荒野之名也开始在诸侯国之间流传,更多流传的都是野狼团的传说。

  荒野之上,野狼遍地,那些死囚们为了不被野狼吃掉,只能联合起来对付野狼。可是那些野狼凶残狡猾,死囚们不是它们的对手。可是人类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从失败中找到原因,吸取教训,然后成长。狼吃人的戏码在荒野上上演了五六十年,后来那些死囚学会了驯狼,那些野狼居然变成了死囚的朋友,野狼团由此便诞生了。

  野狼团组成之后,便经常从荒野之中逃出来,带着群狼四处烧杀抢虐,将闻国和乐国的边境搅得鸡犬不宁,两国曾经派出大兵前去镇压。可是荒野上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根本无法辨别方向,又加上地冻天寒,很多出征的士兵都被冻死在了荒野上。闻国和乐国的军队还没有找到野狼团,便已经伤亡惨重,最后只能无功而返。

  最后,闻国和乐国一同设下奇计,将野狼军团犹如埋伏圈,这才将野狼军团打的大败。可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狼军团的生命力却是格外顽强,野狼军团的首领带人将包围圈冲开,最后杀回了荒野上。

  那一战也是十分惨烈的,闻国和乐国参与埋伏的武士,很多人都命丧狼口。

  闻国和乐国还有野狼军团之间达成协议,此后野狼军团不能侵扰两国的边境,他们愿意给野狼军团让道,祸水东引,让野狼军团去别的诸侯国烧杀抢掠。

  野狼军团也深知闻国和乐国的实力,硬碰硬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的,便答应了两国的要求。从此野狼军团纵横闻国和乐国附近的小国,吓得那些诸侯国全都投靠了两个国家,野狼军团变成了两国的武器,那些诸侯国为了求平安,每年要向两国纳贡,他们将这些财物与野狼军团进行分赃。

  从此,野狼军团臭名昭著,却也是让诸侯国们闻风丧胆。

  荒野上的天气永远都是那么糟糕,糟糕的让人心烦意乱,却又无可奈何。

  野狼军团的首领野狐气呼呼将手中的果子朝着一个侍妾身上砸去,吓得那名侍妾连忙跪在地上,花容失色,浑身发抖。

  这位野狼军团首领的心狠手辣可是出了名,脾气也是十分火爆,一言不合,不会选择相互伤害,而是会把人拖出去喂狼,野狐养了两只白色的雪狼,站起来有两人之高,犹如变种的怪物。野狐对这两匹雪狼疼爱有加,经常赏活人给它们吃。

  野狐最喜欢的表演就是看两只雪狼活吃人,听着被吃之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直到最后没有了声息,会让他觉得全身血液滚烫,看到被吃之人最后变成碎片,心里更有一种说不出的狂喜。

  这段时间心情很差,主要原因不是天气,荒野上的天气从他出生以来一直都是这样的。野狐的母亲就是荒野上的死囚,至于他的父亲是谁,这就是谁也说不清楚的问题。

  在荒野上,所有人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明天,在荒野上生存是一件太艰难的事情,比什么都让人觉得痛苦。

  野狐看着面无血色的侍妾,他决定玩一个猫捉老鼠的游戏,他这里可不缺美少女。每年乐国和闻国送来的少女可以供他夜夜做新郎了。

  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等待死亡才是最可怕的。在等待死亡来临之前的每分每秒,都是一种无比绝望的煎熬,让人心生恐惧,恨不得立即死去。

  “贱人,坏了我的心情。”野狐起身一把将那名侍妾抓起来,然后狠狠丢在地上,如同在丢一件废物而已,脸上还带着一丝狞笑。

  那名侍妾不过是个柔弱女子,哪里经得起野狐这一摔,顿时全身骨折,疼的额头上大汗淋漓,却不敢喊出一个痛字,目光楚楚可怜看着野狐,希望他能饶过自己一命。

  “你是不是想让我放过你?”野狐面色阴冷说道:“多好看的美人儿。”

  他上前一把将那名侍妾嘴巴捂住,然后恶狠狠问道:“你要是想活,你就说啊!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你想活下去呢?你倒是说话呀!”

  野狐手上的力道不由之间猛增,那名侍妾本来已经气若游丝,现在被他如此一折腾,顿时香消玉殒。他从那名侍妾身边站起来,有些无奈说道:“真扫兴,我还没有玩够呢!”

  “来人,将这个贱人给我拉出去喂狼。”

  站在门口的两个小兵连忙进来将那名侍妾搬了出去,野狐倒在厚厚的柔软的虎皮垫子上,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个声音,野狐首领真是好手段啊!

  紧接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白衣胜雪的青年,面若冠玉,手里拿着一把古剑,气度雍容,一看就不是普通人,野狐也是不由得一惊,这个青年怎么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就进了荒野,要知道荒野上没有人带路,是绝对找不到天狼军团的。

  “你是谁?你到这里干什么?”野狐十分警惕握住桌子上的刀,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

  只见白衣青年面容宁静如水,丝毫不起波澜,缓缓说道:“我是谁重要吗?我想野狐首领最应该问的是我来这里干什么?”

  野狐便说道:“既然如此,那你说说你来野狼军团所为何事?”他喋喋一笑,又说道:“要是说不清楚,我外面的两只大雪狼已经饿了好几天,我看你给他们做晚餐倒是挺合适的。”

  这个青年能够只身穿过荒野,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我这一身懒肉,恐怕野狐首领的雪狼吃了以后,也会变成大懒狼的。”白衣青年哈哈一笑。

  这下却让野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厉声说道:“你要是今天不说清楚,恐怕是要留下一样东西在这里了。”野狐轻轻拍了两下手,只见帐外数十名野狼武士鱼贯而入,个个手持长刀,面部表情凶狠无比,犹如一群货真价实的野狼。

  “野狐首领何必如此紧张,我来野狼军团当然是来找你做生意的。”白衣青年走上前去,将其中一名野狼武士的刀轻轻压下去,往他的手里塞了一个沉甸甸的金元宝。

  这一下,众人全都十分震惊,出手如此阔绰的人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

  野狐也是个见钱眼看的主,连忙问道:“生意?什么生意?”

  一看这个白衣青年就是大财主,这让野狐心里不由的有些喜出望外。

  “野狼团在诸侯国之间声名远播,我找野狐首领做生意,当然做的是大生意了。只是不知道野狐首领有没有这个意向呢?”白衣青年说话的瞬间,怀里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璧便落在了野狐面前的桌子上,野狐虽然不识货,可是看到玉璧莹莹发光,便知道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好说,好说,这位公子请上座,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野狐一定尽力所为。”

  野狐手里把玩着那块玉璧,脸上的笑意大盛,再也没有一丝杀人的戾气了。

  白衣青年看了一下帐中的其他人,野狐瞬间便明白了,命令手下的人全都退了出去。

  “野狐首领果真是快人快语,我也就不隐瞒此次自己前来的目的了,我想请野狐首领出兵金城,帮助乐国太子世无双守住金城。”白衣青年从怀里拿出一叠很厚的银票放在了野狐面前,脸上带着一丝温暖的笑意,让人不忍心去拒绝。

  野狐神色一变,乐国发生内乱,丞相杨烨举兵叛乱,他本来也想要去分一杯羹的。没想到现在乐国的使臣到了这里,而且请自己帮助乐国守城。

  “想要我帮你们乐国也行,可是就你这点银票,恐怕不能让野狼团为你们出战吧!”野狐冷然笑道:“据我所知,皓月帝国和闻国还有天顷城人马这次都来围攻乐国,看样子是要将你乐国灭掉啊!”

  野狐之所以叫做野狐,因为他凶残的像一只狼,但是却比狼狡猾许多,更像是一只狐狸,所以荒野上以及外面的人都叫他野狐。

  白衣青年微微笑道:“我不得不承认野狐首领的消息很准确,只是他们想要将乐国灭掉,恐怕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做到的,乐国的实力想必野狐首领也是知道的。”

  他似乎完全没有将野狐的话放在心上,这个时候气场比什么都有用。

  南阳芙蓉知道自己绝不能露出一丝怯意,野狐这种欺软怕硬,又贪图钱财的人,只要自己将他镇住了,什么事情都好说。

  大帐之中,一时之间气氛沉闷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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