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十分,夕阳洒满大地,世间万物镀上了一层金黄的光晕。
喧嚣了一天的大地,逐渐沉寂,劳累一天的人们,都已经回到家中,与家人一起休息娱乐。
因为第二天就是大婚的日子,所以洛凝今晚需要住在程家,要从这里出嫁,霍修斯亲自把她送了回来。
“麻烦你们照顾洛凝一晚,明天一早,我就会带着婚车来接她!”霍修斯歉疚而客套的对程少东夫妻说道,他的神态清冷而恭敬。
程少东有些受宠若惊,慌忙回道:“小凝是我的外甥女,她能从我们家出嫁,我比任何人都高兴,我们自己的孩子,哪里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程妻也赶紧附和道:“是啊,我们早已经把小凝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了,她从自己家出嫁,我们高兴。”
霍修斯看到程家人如此真诚,终于放下心来。他似乎也受到了感染,有些微的感动。
匆匆告别之后,霍修斯便带着关易和罗德离开了程家。
明天就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最亲的亲人。
驱车来到西郊的一片墓地,霍修斯找到了那被一圈松柏围绕着的墓碑,星眸闪烁着兴奋的光,冰川般的容颜终于融化,长长的舒出一口气之后,霍修斯竟然笑了。
他的笑容,非常奇怪,仿佛是一个毫无戒备的孩童的笑容。
墓碑修葺的十分庄严,一看就不是平常人家能力所及的,墓碑上镶嵌着一张照片,有个花白头发的老人正慈祥的望着霍修斯。
下意识的走到墓碑前面,霍修斯伸出右手,轻轻抚上照片里的老人。
“爷爷,你还好吗?修斯来看你了!”薄凉的唇轻轻弯成好看的弧度,眼神是从未有过的明澈。
照片上的老人仍旧慈祥的笑着,他不可能回答孙子的问话,只有呼呼的风声在霍修斯的耳边不断的回荡。
棱角分明的英俊脸庞突然贴向墓碑,霍修斯把自己的脸庞贴到了爷爷的照片上,轻轻蹭了蹭,薄凉的唇轻轻的弯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一直漾在唇边。
霍修斯的脸庞上闪现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安详的神色,没有冰冷,没有焦虑。或许这样的他,才是最真实的。
“爷爷,我明天就要结婚了,你高兴吗?我要给你娶孙媳妇了,而且很快就会有一个小小的曾孙子。”霍修斯凝视着照片中的老人,喃喃着。
四处静谧,只有呼呼的风声陪伴。
天色彻底黯了下来,黑暗中看不到霍修斯脸上的表情。
霍修斯在墓碑前喃喃自语了许久,才起身离开……
他用自己的方式,来告诉爷爷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孤独的,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他的爷爷仍旧是他最亲近的人。
翌日,大婚的日子。
天气晴好,碧空中漂浮中朵朵白云,是个适合结婚的好日子。
海城一众大小报刊的记者,都已经在提香宫堡外蹲守了整整一晚上,海城首富霍修斯的婚礼,已经成为最令人瞩目的事情。
“唉,都留守了一夜了,霍少怎么还没有出现啊?”记者一有些着急,跟同伴嘀咕道。
“才刚刚清晨,这个时间新郎应该在准备,不要着急,再等等!”记者二冷静揣测。
“新娘那边,有我们的人吗?”记者一突然想到新娘,冲口而出问道。
“有,但是很少,大多数人马都聚集在天马教堂那里。”记者二再次回答道。
天马教堂是海城最大的教堂,坐落于海边,是最适合新人举行婚礼的地方,也是霍修斯钦定的婚礼地点。
一众记者焦急的等待在提香宫堡外面,翘首等待新郎出现。
提香宫堡内。
四处挂满了红色的喜字和红色的飘带,地上所有的路都铺满了大红的地毯,整个提香宫堡被一种喜庆的红色包围,四处都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少爷,您收拾完了吗?吉时马上就要到了,再不抓紧就来不及了。”祥叔一边搓着手,一边焦急的唠叨。
今日祥叔穿了一件黑色的裤子,中式的暗红花纹的上衣,花白的头发梳理的井井有条。面色红润,精神抖擞,脸上喜气洋洋。
“好了,马上好了!”霍修斯的声音自更衣室里传出,也不知怎地,往日雷厉风行的他今日也有些时常,总是一会忘记这个一会忘记那个。
祥叔抬头瞟了一眼墙头的挂钟,发现时间又紧张了许多,愈加着急起来。
“少爷,快一点!”再次催促。
更衣室没了声音,突然安静,祥叔有些疑惑,伸长脖子想要看个究竟。
突然,一个颀长的身躯从更衣室里闪了出来。
“祥叔,觉得怎么样?”霍修斯大步走了出来,剑眉朗目笑容可掬。
“哎呀”祥叔惊呼一声,神情诧异而赞叹。
“少爷,真不错。你穿这身西装,可真帅气!”祥叔走上前去,细细端详。
一套剪裁得体的香槟色的西装,穿在霍修斯的身上,如同专门量身定做的一般,西装里面搭配了一件米白色的休闲衬衣,设计师亲自挑选一个黑色的小领结为霍修斯扎在衬衣领口。
往日霍修斯一直偏爱深色系的衣服,很少穿浅色的服装,深色沉稳大方,但是浅色却显的他整个人都柔和了许多。
英俊的脸庞,气色红润,脸上的冰寒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喜气洋洋的喜悦,这样全新的霍修斯,怪不得连祥叔都会感到惊诧!
“少爷,如果老爷还活着,看到你今天的模样,他不知道得有多高兴呢!”祥叔喜极而泣,一边说一边撩起袖角擦拭眼角溢出的眼泪。
霍修斯面上闪过一丝动容,但是顷刻间,就被理智压制了下去,他不想让自己在人前流露太多的真实情绪,不是虚伪和掩饰,而是他一贯的生存和处事方法。
霍修斯走近祥叔,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用极轻微的声音伏在他的耳边说道:“祥叔,大喜的日子,你怎么还难过起来了?”
祥叔立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匆忙擦拭眼角,侧首看了一下时间,惊叫起来:“少爷,时间到了,不能再耽搁了!”
霍修斯需要先去程家接上新娘,然后一起去教堂举行婚礼。
“霍少,出发吧,一切都准备好了!”罗德满头大汗的跑了进来,气场嘘嘘的说道。
霍修斯轻轻点头,示意。
一行人,随之浩浩荡荡朝外走去。
霍修斯突然想到了什么,侧首面向罗德,沉声问道:“关易呢?”
“他去接翟日和采诗,这会应该已经在路上了!”罗德一边整理身上崭新的西装,一边匆忙回答。
“怎么安排的?他们直接去教堂吗?”霍修斯大脑一片混沌,有些理不清头绪。
“是的。迎亲的时候,不需要伴郎和伴娘,他们直接在教堂等着就可以!”罗德终于整理好难弄的领结,如释重负般长舒一口气。
“出来了,快,摄像跟上!”记者们如同嗅觉灵敏的鹰犬一般,反应迅速,如同一窝蜂一般,一拥而上,迅速包围住新郎一行人。
浓眉一挑,抬起胳膊瞟一眼腕上的手表,指针有条不紊的朝前又走了许多,狭长的眼睛闪过一丝不耐烦。
罗德瞥见霍修斯的不悦神色,立即朝着不远处招手。呼啦围过来十几个保安,站成一排,阻挡记者们采访。
这样,霍修斯才从记者们的包围中脱身而出,记者们哪里会放过独家新闻的机会,瞅准一切可乘之机,全程追踪。
提香宫堡墙外不远处,停泊着一辆马车。
没错,是马车。
九匹洁白的白马,拉着一辆纯金色豪华劳斯劳斯,每匹马儿都头戴五彩的花环,散发出鲜花的清香。
婚车更是被鲜花围绕,美观而芳香,马车之后,紧排着99辆纯白色豪华劳斯莱斯以及其他世界顶级品牌的白色豪华轿车,蜿蜒排成一条长龙模样,非常壮观。
更令人赞叹的是,每辆车都被艳丽的蓝色妖姬装饰起来,蓝色玫瑰与白色豪车形成一道美轮美奂的风景线,即使隔得远远的都会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芳香。
可不要小瞧这些鲜花,因为这些名贵的花朵,全部都是霍修斯命人专门从法国空运回来的!
后面跟屁虫似的大批记者,见到这幅情景,全都震惊了。
“真漂亮啊!”众人由衷的赞叹。
“咔嚓,咔嚓!”镁光闪烁,摄像记者趁机拍下了N多照片,可以预想明日的头版头条,必定是海城首富霍修斯的婚礼事宜。
“霍少,您还满意吗?”罗德悄然瞥了一眼霍修斯,发现主人春风满面,于是大着胆子问道。
“不错”大手适时拍在罗德的肩膀上,用了好些力道,看的出来,霍修斯对这一切都是极为满意的。
环视一周,看到壮观的车队,围绕的人群,空前的盛况,想不满意都难,连霍修斯这个一贯挑剔的人,都挑不出半点的毛病。
罗德得到首肯,兴奋一笑,匆忙跟紧霍修斯。
微微侧首,有什么东西晃到了罗德的眼睛,他偏过脑袋,下意识眯起眼睛,终于看清楚了。
此时,霍修斯已经走到九匹白马拉着的金色劳斯莱斯旁边,弯着腰准备钻进车里。
罗德忍了忍终究没有忍住,他凑到霍修斯耳边,耳语道:“霍少,您的耳钉今天是不是取下来呢?”
霍修斯一愣,下意识伸出左手摸了摸左耳上的狼牙耳钉,很显然那个耳钉与他今日的新郎装扮并不相配。
稍微犹豫了一下,思索了片刻,仍旧没有想要取下来的意思,那个耳钉,已经陪伴了他将近二十年,早就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拍了拍罗德的肩膀,轻声说:“没事,不用取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