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回 摸金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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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心一惊,辛洛时怎么会法术呢?顿时侠义心起,便拔起了剑,左手掏出一片桂叶,奔了过去。

  另一方面,辛洛时瞧见高庞的精神状况已陷入狂乱,于是打算一剑刺向高庞的心窝,没想到却来了个不速之客窜进红雾里,将桂叶塞进高庞的嘴里,用力往外一推,再挺剑朝红雾的顶端跃去,当下破了慑影术。

  慑影术并非是高深的法术,只会让困在红雾中的人认为自己正奋力左冲右推,企图离开,却不知自己仍站在原地。猎狼的目标虽然大都是武林中人,但偶尔也有会法术之人,一些破解与预防法术的功夫是必学的,夏侯凌才会一看就看出那是慑影术。

  夏侯凌平稳地落地,剑尖直指辛洛时。

  “你到底是谁,为何要破我阵法?”辛洛时厉声喊道。

  他仍缄默不语,像座石像般岿然而立,挺剑直视辛洛时。而这份定性正是猎狼的基本功之一。另外,轻功必须好,被发现时好逃命,为了赚一点钱而被杀,太不划算了。三、不准探知雇主与猎物之间的仇隙,更不准介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江湖恩怨。

  此时,红雾逐渐散去,高庞也清醒了,发现救他之人是清风,便大声说。“感谢少……”

  夏侯凌随即打断他的话。“报仇以后有的是机会,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高庞知道这位猎狼不愿被辛洛时获悉他的身份,便双手一拱,赶紧逃离。

  风,已停歇。两人,依然对峙。

  “我以前跟猎狼打过交道,看你的身手,应该是猎狼吧?”辛洛时问道。他见这位年轻人不承认、也不否认,于是继续说道。“猎狼虽然有许多门派,却都有个共同点,就是不准介意雇主的恩怨。你应该不认识高庞,为何要冒着责罚救他呢?”

  “桂云派乃是名门正派,而你是掌门的师弟,居然会使用法术,如果这件事传出去了,桂云派的声誉全被你一人所坏呀。”

  “呵呵……高庞不会笨到向旁人道出这件事,有人会相信吗?而你有自信能打的过我吗?只要我将你毁尸灭跡,根本没有人知道你被我杀死。”

  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夏侯凌惊愕地想着,他随即以平稳的口气说。“以你的功力应该能让高庞知难而退,你却不用真功夫,反而使用法术,可见你肯定身受内伤,不然不会冒这个险,洩露自己会法术的秘密!”

  这个傢伙不简单,居然能发现这点!辛洛时惊讶地心想。原来他前几天在山溅打坐时,一头稀有的白猴鲜少见过人类,便猛然跳到他身上,当下他的内力自行运行反扑,将白猴震入山溅,但他也因此受到内伤,这叫他此刻如何能不惊呢?他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地说。“樊平派不也是名门正派吗?高庞和童泗崍还不是用尽心机,借我之手杀了那位年轻人。你说,这跟所谓的邪术有何差别?”

  “他是为师报仇,技不如人而丧命在你的判官笔之下,怎么能说借刀杀人呢?”

  “刚才你会出手救高庞,可见你一直躲在附近观看,应该知道那位年轻人的武功修为只到那种程度。为什么高庞要带他来呢?因为他是被我杀之人的大弟子,只要他一死,那个派系便群龙无首,高庞只要稍施恩惠,就能将这些人收归门下,壮大自己的派系,以跟掌门相抗衡。”

  樊平派内斗不断,夏侯凌早就有耳闻,而且刚才他就犯嘀咕,怎么会让萤一来报仇呢?如今经辛洛时这么一剖析,疑惑当下便解开了,他不禁气愤自己为何要介入,坏了猎狼的规矩。

  “小兄弟,我知道你是见我施法,才一时心软救人,这也是无可厚非。只是人心险恶,就像高庞看起来像个老好人,谁知他的心机如此重呢?而且恩怨更是怎么理也理不清,愿你以后行走江湖凡事三思而后行。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仇恨,就化干戈为玉帛吧。”

  辛洛时已经送上梯子给夏侯凌下了,如果他还要死缠的话就太不上道,于是他双手一拱。“告辞了。”旋即跃入了丛林。

  辛洛时只说了几句客套话,便让鬼见愁的猎狼离开,不由地得意洋洋,张嘴打算狂笑。只是身受内伤的他才笑了半声,就走乱了内息,吓得赶紧坐下来运气。

  树林里的一条小溪蜿蜒潺流,夏侯凌来到溪畔,确定四周都无人,才将脸泼湿,然后小心翼翼地撕下黏在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一张俊秀的脸。他从口腔里掏出一块软垫,在溪水里清洗之后,放到一旁的石头上晾乾。

  他将脸埋入沁凉的溪水,双手使劲地搓揉双颊。他猛然抬起头来,夸张地扭动僵硬的脸颊,做出十几个鬼脸运动脸部肌肉,也咳了几声,而声音也从低沉变成清爽。

  他的身份,此时已从天敦帮的猎狼“清风”,变成金阁派的弟子夏侯凌——贱侠。

  那张人皮面具是猎狼不可缺的工具,为的是不让武林中人知道猎狼的真面目。天晓得猎物的亲朋好友会不会因武功不及仇家,在无法报仇的情况下恼羞成怒,转而找猎狼算帐。毕竟钱要赚,命也要顾。至于那块软垫则是改变声音之用,避免让人以声音认人。

  夏侯凌从腰带里掏出一条黄布,使劲捲绕于剑柄之上。然后将剑格两面的铁片陆续往上推去,固定在剑格的上方,镶嵌在原本剑格之上的绿松石顿时乍现。他把剑鞘的铜环往下推了一寸,发出喀地一声。

  这把剑,当下从一把单纯的利剑,恢复到它原来的身份——纯鉤剑。

  他将人皮面具和软垫贴身收藏,揹起千古名剑——纯鉤剑,大步朝桂州城走去。

  桂州乃是西南边陲的重镇,主要街衢颇为热闹,而且朝廷也驻有重兵于此。只不过当地的老百姓不晓得这些士兵是来维护治安、保家卫国,还是来骚扰百姓的。

  当今的世道是,将吃兵、兵吃民,民吃……当然吃五谷杂粮,难道还吃燕窝鱼翅吗?那是高官和富豪人家为了彰显身份地位吃的,至于黎民百姓能够喂饱肚子就要偷笑了。

  夏侯凌在一天不见几个人影的丛林里待了十来天,如今踏进闹市,那些原本早就看惯的人事物,当下都觉得新鲜有趣,眼神贪婪地左看右瞧。

  他进入桂州城还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便有武林人士发现他。应该是先认出剑柄包裹着黄布的纯鉤剑,才恍然这位年轻人就是“衰”动武林的夏侯凌。不到一个时辰,桂州城的武林中人都获悉“贱”侠来桂州了。

  围在夏侯凌身边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几位军爷也溜班前来一探。基本上这里没有人认识他,但每位见到他的人都礼貌性地朝他点了点头,目光就旋即飘向纯鉤剑,然后窃窃私语。而他也不辜负众人的热情拥护与爱戴,就算脸已经微笑到比僵尸还僵,仍然像娶到东施的新郎倌般拼命挤出笑脸,一一朝观众点头致意。

  贱侠果然名不虚传,待人相当礼貌。这是众人给他的佳评。不过,这算是佳评吗?

  突然有人大喊着。“金刀老爷来了!”

  围观的众人一听,立即很有默契地让出一条路来。只见一位四十几岁、身材魁梧的男人掛着笑容大步走来,旁边的随从则捧着一把漾着金光的大刀。不过……据说真正的金刀藏在很隐密的地方。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嘛,倘若与人互砍时,金刀的金屑被削掉了,要想出用什么法子将金屑扫回来就是很大的问题!而且如果金刀被抢了,谁负责呀!大家说是不是?

  夏侯凌原本还纳闷金刀老爷究竟是谁,如今瞧见那把刀,便知来者就是金刀门的掌门吴布通。也因为这个名字怎么念、怎么怪,而且金刀门是桂州城方圆百里之内的第一大派,有权有势,因此大家乾脆叫他金刀老爷。

  夏侯凌当下像是看到皇帝般满脸惊恐,更是屁颠颠地快步走去,双手哆嗦地拱起,以十分崇拜的口吻说。“尊驾可是威震西南的金刀门掌门,金刀老爷?”

  果然很贱,却贱的很可爱!这是观众对这一幕的评语。

  “呵呵……我就是。小兄弟可是金阁派的夏侯……少侠?”原本那个贱字已经窜到吴布通的喉咙,然而对方是那样的恭敬,说人家贱也说不过去,于是急忙改称少侠。

  “小侄正是夏侯凌。”夏侯凌并非是贱到半路认亲戚,而是特意如此说道,希望能在桂州城找个靠山,吴布通也不以为意。

  然后两人依照常例,面对观众亲热地握手寒暄,等到大家对这一幕满意地点头称讚之后,两人再客套下去也只是废话罢了,于是吴布通迫不及待地拉着他走,说是已经派人在金凤楼设宴,要尽地主之谊。

  其他人当然尾随在后,更是全挤进金凤楼。他们并不是吃饱没事干,只好花钱努力再撑一顿,而是为了纯鉤剑而来。

  夏侯凌一入席,便直挺挺地站着敬了吴布通三杯酒,然后转身向众人也敬了三杯,送足了面子。大家直说不必客气,却看的很满意!

  在他一言、我一语中,夏侯凌差不多吃饱、酒也喝足了,他嚥下一块烟燻烤鸭之后,就动作相当夸张地将揹在背上的长剑解下来。众人彷彿惧怕被“鞘气”扫到般不由地往后一挪,但视线就像吕布看到“披罗衣之璀璨兮、曳雾綃之轻裙”之貂蝉般紧紧黏在剑鞘上,更幻想着鞘里的光景,根本无法离开。

  “贤侄,这把可是传说中的宝剑,纯鉤剑!”吴布通睁大眼珠子说。

  “没错,就是纯鉤。老爷子,可要一睹它的丰彩。”

  “当然呀!”“不然我们来这里干嘛呢?”“快啦,别婆婆妈妈的!”“再不拔剑,老子就把你痛殴一顿!”众人七嘴八舌地喊着。

  吴布通扬起右手,大家也随即紧闭聒噪的嘴。然后他像青楼老鴇般露出諂媚的表情说。“贤侄若不介意的话,是否能让我们开开眼界?”

  “这有什么好介意的呢?”夏侯凌的话还没说完,就动作俐落地抽出宝剑。众人没想到贱侠说拔就拔,丝毫没有心理準备,剎时吓得纷纷往后一跳,惧怕被剑气煞到。夏侯凌摆出严肃的表情,双手捧着剑,轻轻放在桌子上。

  当下,是令人窒息的静。然后,是喧嚣的杂沓,金凤楼里客人、掌柜、跑堂全都挤了过来。有些人甚至爬到桌子、攀上窗櫺伸长着脖子,就为了能亲眼目睹宝剑的丰采。

  此时,阳光像金龙般受到千古名剑的吸引穿过工字卧蚕步步锦的窗櫺,悄悄滑过光芒内敛的剑身,最后两者融为一体,在剑身络上龙麟般的光采,盪漾着犹如杨贵妃出浴般雍容华贵。其剑身的三字鸟篆,龙飞凤舞,更增添它的神秘感。冷冽的剑刃令人不禁萌生如履薄冰的恐惧,望之生寒。至于剑格镶嵌着如众星拱月的宝石,更有脱落与修补的痕跡,可见此剑历史之悠久。

  “果然是千古名剑!剑气内敛,却又不掩其威严。”吴布通满脸肃穆、讚叹地说。

  “据说,纯鉤剑乃是春秋时越国人欧冶子所铸。”一位书生打扮的中年人站在摆于桌面的椅子上,双手搁在站在桌上之人的背上,双脚哆嗦地说道。“欧冶子与干将和莫邪齐名,皆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铸剑神匠,作品中以鱼肠、巨闕、胜邪、湛卢和纯鉤最为着名。尤其鱼肠剑短小精练,当年闔閭便将此剑藏在鱼腹之中,刺杀吴王僚……”

  “鱼肠剑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你就不必多说了。”吴布通厌烦地嚷着。

  “对嘛!”“现在是在欣赏纯鉤剑,你讲鱼肠剑干嘛呢?”众人不禁数落他几句,书生只好耸了耸肩。

  武林中人都知道纯鉤剑来历,尤其是它的历代主人那一段段凄美哀怨动人的不幸故事,不然绝世宝剑就搁在桌上,怎么没有人抢呢?没那个胆嘛!

  不过,大家都只知道个大概,如今纯鉤剑的现任主人就在眼前,当然希望听他讲故事嘍,于是有位老者语气恭敬地说。“夏侯少侠,能否跟大伙说说这把剑的千古经历呢?”

  吴布通早就想问了,只是不好意思,如今有人代为请求,于是便摆出比椅子还高的姿态。“贤侄,你方便的话就说说吧,也算是给这些山野武夫一点见识。”

  “唉……”夏侯凌的这声叹息,让众人不禁为他抱屈惋惜。“各位前辈若不嫌弃的话,就听小弟娓娓道来……”

  话说当年勾践收藏了数十把当世名剑,死后也要学吴王闔閭将这些宝剑带入陵寝。其后人深觉宝剑是用来向人炫耀的,不是埋在土里给鬼看,于是在封墓之前就光明正大地拿了十几把出来,纯鉤剑便是其中之一。

  尔来越王姒无疆伐楚战败,被楚国大将所杀,越国也因此灭亡,此剑于是落到此大将手中。这位大将仗着自己功勋彪炳,跩到连楚王也敢得罪,这下子什么功勋也救不了他,只好服毒自杀,此剑也就随着他一起埋入棺木。

  到了东汉末年,曹操认为人死了就死,还将一堆珍宝带入棺材,太暴畛天物了。而且金银财宝是拿来使的,有了流通才能彰显它们的价值,不是长伴死者,于是成立了“摸金校尉”这个官方组织,职掌就是大挖特挖王公贵族富贾之墓。

  如此一来,除了能物尽其用,更可以筹到军餉。同时也造就一批批的“盗墓新贵”,促进经济繁荣,这样税收又能增加,一举多得呀!

  但是,陈琳在“为袁绍檄豫州”一文中写道。“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

  可见摸金校尉的行径就跟杀人掠剽的强盗一样,只不过对象是尸骸罢了。同时也暗示,以前的人们多么喜欢将宝贝藏在暗无天日的墓穴里!

  也因为竞争太激烈了,而且绞尽脑汁、费尽劳力的所得朝廷又要分去一大半。一位摸金校尉认为怎么算都不划算,而且他也看不惯既拿了钱财,还毁棺灭尸的行径,于是举家迁徙到有无数墓冢让他大展身手的南方。

  “对于这位摸金校尉而言,南方谁的墓是他最想掘的呢?”夏侯凌问道。

  吴布通思索片刻,仍然想不出来,于是闷不吭声。那位书生便喊着。“曹操乃汉贼也,他在曹操帐下做事,也好不到那里去,应该是掘汉朝各封王的墓。”

  众人一听,觉得很有道理,纷纷点头赞成。

  “非也,是吴王闔閭和越王勾践的墓!这两人的墓藏有上百把名剑,不拿出来砍人太可惜了,对不对(对……)?而且那时正值乱世,大将们无不渴望能够拥有宝剑来防身,如果将那些宝剑挖出来,能卖多少钱呢(赚翻了……)?就算送出几把,也是卖个交情,为身家性命找到保障。”

  大伙一听,更觉有道理,不禁觉得被那位书生耍了,于是使出歹毒狠辣又令人无处可逃的暗器、也就是目光,射向那位书生——书都念到那里去了!

  不过,摸金校尉费尽了千辛万苦,仍苦寻不着闔閭之墓,就当要放弃之际,却阴错阳差让他挖到勾践的儿子之墓。他好不容易进入墓室,开了棺,却是仰墓长叹,欲哭无泪。因为此墓早就有人盗过,里面只剩下一些丙级品,以及几把刻着不知是什么鸟篆的剑。至少寥胜于无,他将那几把剑卖之后,抱着卧薪尝胆的精神再寻勾践之墓,后土不负挖墓人,最终被他找到了,却让他差点中风,长伴“忘恩负义”之君。

  “难道勾践的墓也被挖了吗?”一位身材矮壮的男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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