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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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

  墨子曰:“古之人未知为宫室,就陵阜而居,穴而处,故圣王作为宫室。

  为宫室之法,高足以避润湿,边足以圉风寒。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

  谨此则止,不以为观乐也。故天下之人,财用可得而足也。当今之王为宫室则与此异矣。必厚敛于百姓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而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难理也。为宫室不可不节。[议曰:此节宫室者。]

  古之人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冬则不轻而暖,夏则不轻而清。圣王以为不中人之情,故圣人作,诲妇人。以为人衣。为衣服之法,冬则练帛,足以为轻暖,夏则絺绤,足以为轻清,谨此则止,非以荣耳目,观于人也。

  是以其人用俭约而易治,其君用财节而易赡也。当今之王,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必厚敛于百姓,以为文彩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由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也。是以其人淫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夫以奢侈之君,御淫僻之人,欲国无乱,不可得也。为衣服不可不节。”[议曰:此节衣服也。]

  此墨翟之术也。[议曰:墨家之议,去奢节用,盖强本道。]

  【译文】

  墨子说:“古人还不知道建造宫室,只是在山陵高地的岩洞居处,到了三王的时代才开始建造宫室。其办法是选择高地以避潮湿雨水,选择边地抵御风寒,墙高只要能够无碍男女之大防就可以了,所以非常简陋,不足以观赏。因此,那时人民都感到财用充足。现在的王侯,所造的宫室就大不相同了。他们向老百姓横征暴敛来建造宫室台榭,是为了看起来宏伟壮观,用各种颜色刻镂彩画,左右上下竟相效仿,结果财用匮乏。难以抵御凶年饥荒,无法赈济孤寡贫民。同家的贫困到了难以治理的地步。因此建造宫室不能不讲求节约。

  “古人不知道做衣服,那时候披兽皮,挂草叶,冬天穿的笨重但暖和,夏天挂的轻便却清爽。三王觉得这样不中意。于是就教妇女制作衣裳。冬天用丝制成棉衣,既轻又暖和,夏天用麻布做纱衣,既轻又凉爽——仅此而已。

  那时穿衣不是为了使自己美丽,让他人观看。所以,当时人们生活节俭,易于管理。当时的帝王生活很简朴,很容易奉养。现在国王的服饰可就不同了,他们对老百姓大加搜刮,以便制作华美飘逸的服装,用黄金铸制带钩,用美玉制作玉佩。他们穿衣服不是为了身体的需要,更是为了美观好看。上行下效,因此人们变得越来越淫逸邪僻,越来越无法管理。国君奢侈腐化,不听忠言。以奢侈腐化的君主来统治淫逸邪僻的臣民,要想国家不乱,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制作衣服也不可不节俭。”

  这就是墨家的治国之术。[墨家的学说,主要是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以便从根本上使国家富强。]

  【经文】

  商子曰:“法令者,人之命也,为治之本。[慎子曰:“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钩策为过人之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故曰:夫君任法而不躬为,则怨不生而上下和也。”]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卖兔满市,盗不敢取者,由名分之定也。故名分未定,虽尧舜禹汤,且皆加务而逐之。

  名分已定,则贫盗不敢取。故尧舜圣人之为法令也,置官也,置吏也,所以定分也。[《尸子》曰:“夫使众者,诏作则迟,分地则速,是何也?无所逃其罪也。言亦有地,不可不分,君臣同地,则臣有所逃其罪矣。故陈绳则木之枉者有罪,审名分则群臣之不审者有罪矣。”]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原悫,而各自治也。”[《尹文子》曰“名定则物不竞,分明则私不行。物不竞,非无心,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私不行,非无欲,由分明,故无所措其欲。

  然则心欲人人有之,而得同于无心无欲者,在制之有道故也。”]

  申子曰:“君如身,臣如手,君设其本,臣操其末。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网,圣人之符。张天地之网,用圣人之符,则万物无所逃矣。”

  [议曰:韩子曰:“人主者,非目若离朱乃为明也,耳若师旷乃为聪也。

  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者少矣,非不蔽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身居深宫之中,明烛四海之内,而天下不能蔽,不能欺者,何也?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

  孙卿曰:“明职分,序事业,材使官能,莫不治理。如是,则厚德者进,廉节者起,兼听齐明,而百事无留,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闻,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此操契以责名者也。”

  《尸子》曰:“明君之立,其貌庄,其心虚,其视不躁,其听不淫,审分应辞,以立于朝,则隐匿疏远,虽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长耳目,不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则远者理矣,明者不失则微者敬矣。此万物无所逃也。”]

  动者摇,静者安,名自名也,事自定也。

  [议曰:《尸子》曰:“治水潦者,禹也;播五谷者,后稷也;听讼折衷者,皋陶也;舜无为也,而为天下父母。”此则名自名也。

  太公谓文王曰:“天有常形,人有常生,与天人共其生者,而天下静矣。”

  此则事自定也。]

  是以有道者,因名而正之,随事而定之。

  [《尹文子》曰:“因贤者之有用,使不得不用;因愚者之无用,使不得用。用与不用,各得其用,奚患物之乱也?”

  《尸子》曰:“听朝之道,使人有分。有大善者,必问其孰进之,有大过者,必问其孰任之,而行罚赏焉。且以观贤不肖也,明分则不弊,正名则不虚。贤则贵之,不肖则贱之。贤不肖,忠不忠,以道观之,犹白黑也。”]

  昔者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乱。是以圣人贵名之正也。”[议曰:夫暗主以非贤为贤,不忠为忠,非法为法,以名之不正也。]

  李斯书曰:“韩子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

  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夫轻罪且督,而况有重罪乎?故人弗敢犯矣。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

  [商君之法,皆令为什伍,而相司牧犯禁,相连于不告奸者,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妻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呆,无功者虽富无芬华。务于耕战。此商君之法也。]此商鞅、申、韩之术也。

  [桓范曰:“夫商鞅申韩之徒,贵尚谲诈,务行苛刻。废礼义之教,任刑名之数,不师古,始败俗伤化。此则伊尹、周公之罪人也。然其尊君卑臣,富国强乓,守法持术,有可取焉。逮至汉兴,有宁成、郅都之辈,仿商、韩之治,专以杀伐残暴为能,顺人主之意,希旨之行,要时趋利,敢行败祸,此又商、韩之罪人也。然其抑强族,抚孤弱,清己禁奸,背私立公,亦有取焉。至于晚代之所谓能者,乃犯公家之法,赴私门之势,废百姓之务,趋人间之事,决烦理务,临时苟辩,使官无谴负之累,不省下人之冤,复是申、韩、宁、郅之罪人也。”]

  【译文】

  商鞅说:“法令是人的生命,治理天下的根本。”[慎到说:“统治者舍弃法律,想用自己的道德理想来治理天下,结果受赏的人虽然感到很得当,但其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受罚的既使也感到很得当,但总是希望无休止的减轻自己的罪行。国君如果舍弃法律,只凭自己的主观揣度来量刑,怨恨就会萌生。因此,分马的人采用抽签的办法,分田的人采用抓阄的办法,这并不是说抽签、抓阄比人的智慧高明,而是因为这样做可以排除私心,堵塞怨恨。

  所以治国要用法制而不能靠个人的主观意愿。这样,人们就不会产生怨恨,举国上下就会和睦相处。”]一只兔子在前面跑,后面可能有一百个人追逐,不是一只兔子可分为百份,而是这只兔子属于谁的名分还没有确定,因而谁都可以据为己有。卖兔子的满街都是,盗贼不敢去拿,那是因为这些兔子属于谁的名分已定。所以,名分未定,就是尧、舜、禹、汤也都可能去追逐,名分一定,就是再穷的盗贼也不敢去拿。圣人制定法令,安置官吏,实际上就是在定名分。[尸子说:“发动民众,圣旨已下还迟迟不见行动,如果是分地,动作则非常迅速。为什么呢?因为无可推脱。由言语形成的名分,也象分地一样,不能不分清职责权限,国君如果和大臣分担同样的职权,那么大臣们就有推脱罪责的机会了,就象用墨斗划线,校正弯曲的本头,木头无法投机取巧一样,一考查名分,大臣们如有失职而又想隐瞒的,就是有罪的。”]

  名分确定以后就是骗子也会变得贞洁守信,就是大盗也会变得诚实不欺,他们自觉地安分守己。”[尹文子说:“名分定,万物不争;职责明,私欲不行。

  人不争,不是因为无心争,而是因为名分已定,所以争也是白用心;私欲不行,并不是没有欲求,而是职责已明,所以有欲望也不管用。然而私心、私欲人人都有,能使人无私无欲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制止私心私欲的方法得当。”]

  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君设置根本,臣操持常务。作为人君,就是要拿法律公文来核查人臣,看看是否名实相符。名分就好象是大地之网,圣人之符。张网持符,天卜万物就无可逃遁了。[韩非子说:“人主的眼睛不象离朱那样明亮,耳朵不象师旷那样敏锐,如果不借别人的眼睛和耳朵去看去听,只等自己耳目聪明后才去观察、聆听,那么看到听到的东西就太有限了。这可不是使自己不被蒙蔽欺骗的办法啊!明君是让整个天下为自己去听去看的人,他虽身处深宫,却能明察四海,举国上下既不能隐瞒他,也不能欺骗他,这是什么原因呢?只因为隐瞒之罪重,举报之赏厚。”

  荀子说:“职责明确,事业有序,材尽其用,官尽其能,天下就没有得不到治理的。如果这样,品德好的人就会更加上进,廉洁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加上善于倾听各方面的意见,那么就会事事清楚,无所遗漏。一个国家的领袖之所以能够做到不看而能看见,不听而能听见,不思考而能知道,不行动而能使事业成功,岿然不动而能使天下顺从他的意志,就是因为牢牢抓住了名分这个法宝。”

  尸子说:“明君要想确保自己的权势,就应当形象端庄,心境空灵,目视九州而不烦,眼观红尘而不淫,文武百官的职权了然于心,与人言谈对应得体。如果能达到这种境界,那么他就能端立于朝堂之上,纵然有所隐瞒遗漏,疏远忽略,也一定不会太多。明君无须使用耳目或间谍去侦察刺探,也不勉强去听去看。有物则观,有声则听,事至则应,身边的事情不让轻易溜过,远处的事情也能得到妥善处理。贤明的人才不让流失,微贱的人就会对他毕恭毕敬。这就是万事万物都不能逃脱他的控制之奥秘。”]

  让该动的去运动,让该静的去安静,各负其责,事有归着。整个国家就会显得井然有序。

  [尸子说:”治理水患的是大禹;播种五谷的是后稷;掌管刑罚的是皋陶。

  舜虽然没去具体办什么事情,然而他却是全国臣民的父母。”这就是‘名自名’的意思。

  姜太公对周文王说:“天有固定的形象,人有固定的生存,能与上天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天下才会太平安定。”这就是‘事自定’意思。]

  因此有道之君要用名分来纠正一切不合名分的现象,并实事求是地确定名分。

  [尹文子说:“因为贤能的人有用,人君便不得不用他们;因为愚昧的人没用,所以人君不能使用他们。用与不用,各得其所,又何必担心天下大乱呢?”

  尸子说:“上朝议事,国君听了朝臣们的启奏后,使每个人各负其责,分工理事。发现有特别好的大臣,一定要问清是准举荐的;有重大过失的,一定要问清是谁任用的。然后决定赏罚,并用这种办法来考察优劣,使该负其责的大臣不敢徇私舞弊,文武百官就不会徒有其名。优秀的就会受到尊重,失职的就会受到蔑视。好与坏,忠与奸,用这一办法来鉴别,就犹如白和黑一样分明了。”]

  从前尧治理天下,就是以名分来处理政务的,因为名分正,所以天下大治;桀治理天下,也是以名分来处理政务,然而因为名不正,所以天下大乱。

  因此,圣人对名的正与不正是看得很重的。”[昏君以不贤为贤,以不忠为忠,以非法为法,就是因为名分不正。]

  李斯在给秦二世的书中说:“韩非先生认为:‘慈爱的母亲养出败家的儿子,而严励的主人没有强悍的奴仆,’原因在哪里呢?原因就在能不能实行严厉的惩罚。商鞅变法,对在路上随便倒垃圾的都处以刑罚。随便倒垃圾是小罪,而判刑却是重罚。轻罪且要严惩,更何况重罪呢?所以人人不敢犯法。现在如果不致力于设法使人不犯法,而去学慈母娇惯败家子的做法,这就太不理解圣贤的理论了。”[商鞅规定以伍家为‘伍’,十家为‘什’,一家犯法,九家举告,不告发者连坐有罪。同时明确尊卑、爵位、等级,贵族所拥有的田宅、奴婢、衣服等都依照爵位高低而定。使有军功的感到荣耀,无军功的虽富有也没有光彩。注重农事、战事,这就是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申不害和韩非子的治国之术有如上述。

  [桓范说:“商、申、韩这些人,看重人的狡诈智谋,因而推行法制特别苛刻。废除礼义的教化,用刑名律法统治天下,不师法古人的仁政,致使全国普遍的伤风败俗。因此说,他们是伊尹、周公的罪人。然而他们使人君尊贵,臣子卑下,富国强兵,信守法度,坚持法制,在这些方面还是可取的。

  到了汉朝,又有宁成、郅都之类的酷吏,效仿商、韩,专门以残暴的杀戳、惩罚为能事,迎合人君的旨意,趋势赴炎,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肆无忌惮地干尽了败坏朝纲、祸害百姓的事情,这又是商、韩的罪人了。然而酷吏在抑制豪强望族,抚慰孤独贫弱,自身清正廉洁,使各级官吏出于畏惧奉公守法、一心为公方面,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到了后来世人所谓的能人,就都是一些执法犯法,仰仗权势,不为老百姓办事,只想徇私舞弊,临到处理日常事务的时候,又敷衍了事,玩忽职守,做官不必担心受遣责处罚,根本不体察同情老百姓的冤枉,这就又是申、韩、宁、郅的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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