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语,最为慈仁贴切。能以此存心,则古今带兵格言,千言万语都可付之一炬。父兄之待子弟,虑子弟蒙昧无知也,则教诲之;虑其饥寒苦痛也,则爱之护之;虑其放荡无行也,则惩责之;虑其不克发达也,则培养之。无论为宽为严,为爱为憎,为好为恶,为赏为罚,均出之以至诚无伪,行之以至公无私,如此,则弁兵爱戴长上,亦必如子弟之爱父兄矣。
军人以军营为二家庭,此言殊亲切有味。然实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较之固有之家庭,其关系之密切殆将过之。何以故?长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师友,其约束督责爱护之也如父兄;部下之对长上也,其恪恭将事,与子弟之对于师友父兄殆无以异耳。及其同莅战役也,同患难,共死生,休戚无不相关,利害靡不与共。且一经从戎,由常备而续备,由续备而后备,其间年月正长,不能脱军籍之关系,一有战事,即须荷戈以出,为国宣劳,此以情言之耳;因为家之集合体,卫国亦所以卫家,军人为卫国团体之中坚,则应视此第二家庭为重,此以义言之耳。
古今名将用兵,莫不以安民爱民为本。盖用兵原为安民,若扰之害之,是悖用兵之旨也。兵者民之所出,饷亦出之自民,索本探源,何忍加以扰害。行师寺方,仰给于我者,岂止一端,休养军队,采办粮秣,征发夫役,采访敌情,带引道路,何一非借重民力。
若修怨于民,而招其反抗,是自困也。至于兴师外国,亦不可以无端之祸,乱加之无辜之民,致上干天和,下招怨读言,仁师义旅,决不出此,此海陆战条约所以严掳掠之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