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者,借也。岁借民力,条之于版,春秋司籍,即其事也。
簿者,圃也。草木区别,文书类聚,张汤、李广,为吏所簿,别情伪也。
录者,领也。古史《世本》,编以简策,领其名数,故曰录也。
方者,隅也。医药攻病,各有所主,专精一隅,故药术称方。
术者,路也。算历极数,见路乃明,《九章》积微,故称为术,淮南《万毕》,皆其类也。
占者,觇也。星辰飞伏,伺候乃见,登观书云,故曰占也。
式者,则也。阴阳盈虚,五行消息,变虽不常,而稽之有则也。
律者,中也。黄钟调起,五音以正;法律驭民,八刑克平。以律为名,取中正也。
令者,命也。出命申禁,有若自天,管仲下命如流水,使民从也。
法者,象也。兵谋无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也。
制者,裁也。上行于下,如匠之制器也。
符者,孚也。征召防伪,事资中孚。三代玉瑞,汉世金竹,末代从省,易以书翰矣。
契者,结也。上古纯质,结绳执契,今羌胡征数,负贩记缗,其遗风欤!
券者,束也。明白约束,以备情伪,字形半分,故周称判书。古有铁券,以坚信誓;王《褒髯》奴,则券之谐也。
疏者,布也。布置物类,撮题近意,故小券短书,号为疏也。
关者,闭也。出入由门,关闭当审;庶务在政,通塞应详。韩非云:“孙亶回,圣相也,而关于州部。”盖谓此也。
刺者,达也。诗人讽刺,周礼三刺,事叙相达,若针之通结矣。
解者,释也。解释结滞,征事以对也。
牒者,叶也。短简编牒,如叶在枝,温舒截蒲,即其事也。议政未定,故短牒咨谋。牒之尤密,谓之为签。签者,纤密者也。
状者,貌也。体貌本原,取其事实,先贤表谥,并有行状,状之大者也。
列者,陈也。陈列事情,昭然可见也。
辞者,舌端之文,通己于人。子产有辞,诸侯所赖,不可已也。
谚者,直语也。丧言亦不及文,故吊亦称谚。廛路浅言,有实无华。邹穆公云“囊满储中”,皆其类也。《太誓》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大雅》云“人亦有言”、“惟忧用老”,并上古遗谚,《诗》、《书》可引者也。至于陈琳谏辞,称“掩目捕雀”,潘岳哀辞,称“掌珠”、“伉俪”,并引俗说而为文辞者也。夫文辞鄙俚,莫过于谚,而圣贤《诗》、《书》,采以为谈,况逾于此,岂可忽哉!
观此众条,并书记所总。或事本相通,而文意各异,或全任质素,或杂用文绮,随事立体,贵乎精要,意少一字则义阙,句长一言则辞妨,并有司之实务,而浮藻之所忽也。然才冠鸿笔,多疏尺牍,譬九方堙之识骏足,而不知毛色牝牡也。言既身文,信亦邦瑞,翰林之士,思理实焉。
赞曰:文藻条流,托在笔札。既驰金相,亦运木讷。
万古声荐,千里应拔。庶务纷纶,因书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