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受靈寶券盟,既有梯首,授簡修刺,必由次第,中盟大盟,皆投龍簡,其後八節甲子,別投三元玉簡,如此方得四時登山,修真文之事。明真玉訣並有其詳,而晚學闇惰,志性淺\略,遇見一科,不加精尋,率意施用,遂致矯錯,亡首失尾,永不悟非。若斯之徒,常為痛心,視其淪溺,懼傷慈教,謹依舊典,撰投簡文次第,復為甲乙,註解法度,以啟昧者之懷,自為門人成軌,豈苟施悠悠者哉。
真一自然經訣曰:弟子受書後,投金環十口,告於十方,為不泄之誓,並十口奉師,放金龍,並於清泠之淵,求登仙之信矣。
此科是初受靈寶度自然券宮經,竟校當五過定重拜,黃繒章付經,名曰中盟,應投此一龍,以十口鍛合龍,青絲纏簡,投之清淵,簡文依玉訣,告水官,法文如左。
明真科:三天受靈寶真文十部妙經,以金龍三枚,投水府靈山所住宅合三處,為學仙之信,不投此,三官拘人命籍,求乞不達。
此科是登壇大盟,佩真文赤書,二鐶策杖之日,當以金龍三枚,金環二十七隻,投山水宅三處,告盟三官,簡文依玉訣如左。
玉訣曰:當以八節甲子之日,投三元玉簡,除宿罪簿,言名上天,事事三過,諸天三官,更相囑記,上天右別,萬神敬護,千魔不干。
此科是大盟後,投山水所住宅三處,處三過止,初一過處用一龍九隻鈕,後二過但用龍不須鈕,合九簡九龍二十七雙鈕。經云:以八節甲子者,總舉大意耳,投此簡要當以吉辰,不得用他日,若不值八節,別用甲子。
三元玉簡文如左
中盟投龍則用此水簡文,大盟投三龍盟三官,則盡用此三簡文。
元始靈寶告水帝削除罪簡上法
靈寶某帝先生女人,云道士某甲,年如干歲,某月生,願神願仙,長生不死,三元同存,九府水帝,十二河源,江海淮濟,冥靈大神,乞削罪名,上聞九天,請詣水府,金龍驛傳。
某歲日月於某處告文。
右朱書銀木簡上,以青紙裹簡,青絲纏之,金龍負簡,以投三河之淵,初用金鈕九隻連簡,沉之後投,不須三過都止。
投簡當於清泠之淵,先東向叩齒三通,捻香發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