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臣某,二人已上則云臣某等。言云云。臣某誠\惶誠\懼,賀即云誠\歡誠\抃\,辭末亦准此。頓首頓首。辭云云。謹奉表稱。稱甜,若賀式辭免陳乞,不甩狀者各隨。以聞臣某誠\惶誠\懼,頓首頓首,謹言。
年月日。具位臣姓名上表。
凡上表陳事皆用此式,箋亦倣此,但易頓首曰叩頭,不稱臣。如南斗北斗已下用箋。
奏狀式
某司,自奏事即具官。某事云云。自奏而無事用者,於此便云右臣。右臣某云云。如列數事,即云右件如前云。謹録奏,不列事尾便稱聞。謹奏。
年月日。具官姓名狀奏。
凡狀前及封面,以黃紙貼事。仍於狀前批申發日時。應奏請事於年月日旁,貼乞降
付某處。若借印者,亦於此處開說。差出者仍貼云,臣今見在某處,某月日發向某處。巳上用表奏者,亦各准此。封面具官臣姓名狀奏謹封。實封云謹實封。實封者摺角,重封兩端用印,無印者,具臣名書字。封面不貼黃。在外奏者,止貼係機密及急速字。其用劄子者,前不具官,不用右,不用年。改狀為剖子事,末云取進止此,即直詣通落,不經司屬。急速文字,其用膀子者,唯不年,不全幅,不封,如狀小書。若於默奏時,則面北默奏,面前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