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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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病大体第一

  《千金方》云∶张湛曰∶夫经方之难精,由来尚矣。今病有内同而外异,亦有内异而外同沉于兹而彻艺能又云∶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疾。

  若有等,怆,纵有所又云∶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老子神报之药又云∶自古名医治病,多用生命以济交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先死者能不又云∶仲景曰∶不须汗而强汗之者,出其津液,枯竭而死;须汗而不与汗之者,使诸毛孔闭塞,令人闷绝而死。又须(余吕反,又羊汝反,善也,待也,参与也)下而不与下之者,使人心内懊恼,胀满烦乱,浮肿而死;不须下而强与下之者,令人开肠洞泄不禁而死。又不须灸而强与灸之者。令人火邪入肠,干错五脏,重加其烦而死。须灸而不与灸之者,使冷结重凝《本草经》云∶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又云∶复应观人之虚实、补泻、男女、老少、苦乐、荣悴、乡壤、风俗,并各不同。褚澄治《太素经》云∶黄帝问于岐伯曰∶医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岐伯曰∶地人来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处也,天地之所收引也;其民陵居而多风,水土刚强,其民不衣其治宜北方者,天地所闭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冻;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脏寒生病,其治南方者,天地所养长阳气之所盛之处也。其地洼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中央者,其地平以湿,天地所生物色者众。其民食杂而不劳,故其病多痿厥寒热,其治宜导之情又云∶凡诊病者,必问尝贵后贱,虽不中于外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荣;尝富后贫,名曰失之辱最胜王经云∶病有四种别,谓风热痰,及以总集病,应知发动时。春中痰动,夏内风病生,秋时黄热服药病。

  应变顺时病。

  问其多汗及多。聪明梦见火,斯人是热性。心定身平整,虑审头津腻。梦见水白物,是性应知。

  无死舌黑生。

  慈悯《南海传》云∶夫四大违和,生灵共有,八节交竟,发动无恒。凡是病生,即须将息。

  故《令身病源二《太素经》云∶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皆疗其本也。又云∶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忘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苦志苦,病生咽喝,治之以药;形数惊恐,筋于不仁,治之按摩醪药。

  又云∶病有生于风寒、暑湿、饮食、男女,非心病者,可以针石汤药去之。喜怒忧思,伤神不可又云∶伯高曰∶兵法曰∶无迎逢逢之气,无击堂堂之阵。刺法曰∶无刺之热,无刺漉漉兵大《针灸经》云∶十岁小儿,七十老人,不得针,宜灸及甘药。

  《医门方》云∶大法春夏宜发汗。凡服汤药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凡发汗,欲令手足身体,凡大汗出复后,脉洪大,形如疟,一日再发,汗出便解,更与桂枝麻黄汤∶麻黄(四两,去节)桂心(二两)甘草(一两,炙)杏仁(八十枚,去尖)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三两,沸,撩去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半,分三服,服相去七八里,覆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

  凡发汗后,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桂心(三两)夕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擘,切)

  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小升,去滓,分温三服。服汤已须臾,啜一升热粥,以助药力。

  温覆复服又云∶冬可热药,不可发汗;汗退场门中疮生,吐痢。

  凡衄(女鞠反,鼻出血也)家不可发其汗。汗出即直视不得眠睡。

  凡淋家不可发汗,汗出即便血。

  凡咽中闭塞、咽燥者不可发其汗。

  凡大下后发汗即胀满。凡发汗后恶寒者,虚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其胃气。

  凡疮家虽身疼痛,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致痉(久至反,恶病反)。

  凡新大吐下、衄血、鼻失血、得欧楗之后。妇人新伤产,皆不可汗。

  凡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发汗,汗出即呕逆厥冷。

  凡发汗后饮水多,其人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凡发汗以后,其人脐下悸(其季反,心动也)。欲作奔豚(徒昆反,豕子也)气,茯苓桂心甘草凡发汗以后,腹胀满,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

  又云∶大法春宜吐。

  凡诸病在胸中者,宜吐之。

  凡服汤吐,中病便止,不必尽剂。须吐者虚及伤寒胸中满,及积痰干呕。又胸膈痰热转嗽(凡宿食在胃管,当吐下之。

  又云∶诸四逆者,不可吐之。凡诸虚羸者,不可吐之。凡新产者,不可吐之。

  凡脚气上冲心者,不宜吐之。

  凡病者恶寒而不欲近衣,不可吐之。

  又云∶大法秋宜下。

  凡服汤下,中病便止,不可尽剂。

  凡病发作汗多,急下之。

  凡病五日六日,腹满不大便,急下之。

  凡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痛而满,此有燥屎。所以然者,本有宿食,宜承气汤凡病者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沸冒不能卧,此有燥屎故也,宜下之。

  凡可下者,汤胜丸。胁下偏痛发热,此寒也。当以温药下。其寒胀须下。

  凡诸病大便涩,诸伤寒腹满,疟,腹满鼓胀,水胀,大便不通,须利小便者;黄病、水病、凡病腹中满痛者,为寒,当下之。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常下之。脉数而滑者,有宿食,下凡可下者,以承气汤方∶大黄(四两,别渍一宿)厚朴(二两,炙)

  切,以水五升,煮取一升半,下大黄,更一二沸,去滓,分二服。当利二三行愈。

  又云∶夏月不可下。凡病喘而胸满,不可下之。凡病心下坚,颈项强而眩,勿下之。凡厥逆凡病欲吐者,不可下。凡病有外证,外证未解,不可下之。凡病腹满吐食,下之益甚。

  凡大者不

  诸病不治证第二

  《医门方》云∶论曰∶夫人有病,皆起于脏腑;生死之候,乃见于容色。犹如影响报应,必不差违,当审察之,万无失一。其中形证具列后条。凡人无病及有病,常反眼上皮看,其中有赤脉从上下欲贯瞳子者,一脉一年死,二脉二年死。若未下者,可疗也。人急暴肥而愦(人面忽有赤色出而颊颧(距员反,《广雅》曰∶也,颊骨也)上大如指者卒死,至鼻头亦卒有赤色若黑色,忽从额上起下至鼻头卒死。

  黑色忽出额上,大如指,无病而卒死。忽有黑色横鼻上,或至眉下,不出月卒死。

  面上忽有青色如悬帚者,须臾死。鼻上至眉额,忽色如马肝;望之如青,近之如黑,不出百面卒虚肥,正白无血理者,方死不久。眼中睛上白色如半米者死。面忽青而眼黑若赤者死,面忽赤而眼白若目青者立死。眼卒视,无所见者死。病患身有臭气异常者死。病患忽悲泣者病患忽洁然汗出者死。病患面青白,目张失明;及面赤、唇骞,及面目鼻或耳无轮廓,或舌病患脊痛,腰中重,不可反复者,胃绝五日死。

  病患泄利,不觉出时者,脾绝十二日死。

  病患手足爪甲青,呼骂不止者,筋绝九日死。

  病患发直如干麻,或白汗出不止,肠绝六日死。

  病患面青,但欲伏眼目视不见人,泣出不止者,肝绝八日死。

  病患齿暴痛,面正黑,人中黄色,腰中如折,白汗出如流水者,肾绝四日死。

  病患两目有黄色者,不久方愈。病患耳目鼻边有黑色起入口者,死,十有三活。病患面两口,甲下病患目无精光,齿黑者,不治。病患足趺上肿,两膝大如斗,十日死。病患身臭,不治。

  病患面青目黄,百日死。病患口张者,三日死。病患阴囊茎肿者,死。病患妄语错乱及不能《葛氏方》云∶凡肿有五不治,面肿仓黑,肝败不治;掌肿无理满满,心败不治;脐满肿反《扁鹊传》云∶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不治《本草经》云∶仓公有言∶病不肯服药,一死;信巫不信医,二死。

  服药节度第三

  《千金方》云∶扁鹊曰∶人之所依者形也;乱于和气者,病也;理于烦毒者药也;济命扶厄者不又云∶夫为医者,当须洞视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药性刚烈,又云∶仲景曰∶欲治诸病,当先以汤洗除五脏六腑间,开通诸脉,理道阴阳,荡中破邪,润散,散能逐邪。风气、湿痹,表里移走,居无常处,散当平之。次用丸,丸药能逐风冷,破积聚,消诸坚瘕;进饮食,调营卫,能参合而行之者,可谓上工。医者意也。(营卫,《千金方》曰∶荣者,络脉之气通;卫者,经脉之气通;营出中焦,卫出上焦。)

  《养生要集》云∶张仲景曰∶人体平和,唯好自将养,勿妄服药。药势偏有所助,则令人脏又云∶悟论服药曰∶夫欲服食,当寻性理所宜,审冷暖之适,不可见彼得力,我便服之。

  《本草经》云∶治寒以热药,治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注蛊毒,以毒药;痈肿又云∶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抱朴子》云∶按中黄子服食节度曰∶服治病之药,以食前服之;服养生之药,以食后服之行,不得调之,不然,冷方转增或冷患热时治之,不可一又云∶病力弱者形肉多消,欲治之法,先以平和汤一两剂少服,通调血气,令病患力渐渐强又云∶其病或年远而人仍强,或得病日近病患已致瘦弱。此二种病乃是腑脏受纳病别故尔。凡脏病皆年远始成,腑病日近寻剧。五脏为阴,六腑为阳,阴病难治,阳病易治。阴阳二病服汤病者邪者日服行于又云∶春夏不可合吃热药,秋冬不可合吃冷药,但看病患冷热也。

  又云∶病有新旧疗法不同,邪在毫毛,宜服膏及以摩之。不疗,二十日入于孙脉,宜服药酒脉,宜谓之又云∶凡服补汤者,相去远;久服泻汤,相去近。

  《短剧方》云∶凡病剧者人必弱,人弱则不胜药,处方宜用分两单省者也。病轻者人则强,凡久病者日月已积,必损于食力;食力既弱,亦不胜药,处方亦宜用分两单省者也。新病者少壮者病虽重,其人壮,气血盛,胜于药,处方宜用分两重复者也。虽是优乐人,其人骤病宜用夫人壮病轻而用少分两方者,人盛则胜药势,处方分两单省者则不能制病,虽积服之,其势虚衰是又云∶自有小盛之人,不避风凉,触犯禁忌,暴竭精液;虽得微疾,皆不可轻以利药下之。一利便竭其精液,因滞着床席,动经年岁也。初始皆宜与平药治也。宜利者,乃转就下之耳夫长宿人病,宜服利汤药者,未必顿尽一剂也。皆视其利多少且消息之于一日之宽也。

  病源源宜夫病是服利汤得瘥者,从此以后,慎不中服补汤也。得补病势则还复成也。重就利之,其人垂平夫有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气力未衰,欲将补益。冷热随宜丸散者,乃可先服利汤下便,除复有虚人积服补药,或中实食为害者,可止服利药除之。复有平实之人暴虚空竭者,亦宜以夫极虚极劳,病应服补汤者,风病应服治风汤者,此皆非五三剂可知也。自有滞风洞虚,积《千金方》云∶凡人年四十以下,有病可服泻药;不甚须服补药,必有所损,不在此限。

  四术又云∶必有脏腑积聚,无问少长,须泻;必有虚损,无问少长,须补。以意商量而用之。

  又云∶每春秋皆须与服转泻药之一度,则不中天行时气也。

  又云∶凡用药皆随土地所宜。江南岭表,其地暑热,肌肤薄脆,腠理开疏,用药轻者;关中又云∶凡服痢汤,欲得侵早。

  凡服汤欲得如法。汤热服之,则易消下不吐,若冷则吐呕不下,若大热则破人咽喉。务在用汤来又云∶凡服汤皆分三升为三服,然承病儿谷气强,前一服最须多,次一服如少,次后一服最又云∶凡服补汤,欲得服三升半。昼三夜一,中间鬲食,则汤气溉灌百脉,易得药力。

  如此皆可又云∶凡服药三日慎酒,汤忌酒故也。

  又云∶凡服治风汤等,一服浓覆取汗,若得汗即须薄覆,勿令大汗。中间亦须间食,不尔,令人无力,更益虚羸。

  又云∶凡饵汤药,其粥食肉菜皆须大熟,大熟则易消,与药相宜。若生则难消。又复损药,又云∶凡服泻汤及诸丸散酒等,至食时须食者,皆先与一口冷醋饭,须臾乃进食佳也。

  又云∶凡丸药皆如梧子,补者十丸为始,从十渐加,不过四十丸为限。过此,虚人亦一日三徒弃又云∶凡服泻丸,不过以痢为度。慎勿过多,令人下痢无度,大损人。

  又云∶凡人忽遇风,发身心顿恶,或不能言。如此者当服大小续命及西州续命,排风越婢等出不日五夜服汤不绝,即经二日停汤,以美羹自补,消息四体。若小瘥,当即停药,渐渐将息。

  如其不瘥,当更服汤攻之,以瘥为限。

  又云∶凡患风服汤,非得大汗,其风不去,所以诸风方中皆有麻黄。至如西州续命用八两,药,《葛氏方》云∶凡服药不言先食后食者,皆在食前。其应食后者,自各说之。

  凡服汤云分三服再服者,要视病源候或疏或数,足令势力相及。毒利之药,皆须空腹,补汤凡服丸散不云酒水饮者,本方如此;而别说用酒水,则此可通得以水饮服之。

  《删繁论》云∶凡禁之法,若汤有触服,竟五日忌之。若丸散酒中有相违触,必须服药竟,之后十日方可饮啖。若药有乳石,复须一月日外。若不如尔,非唯不得力,反致祸也。

  服药禁物第四

  《本草经》云∶服药不可多食生葫蒜、杂生菜。

  又云∶服药不可食诸滑物果菜。

  又云∶服药不可多食肥猪犬肉肥羹及鱼脍。

  又云∶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诸淹秽事。

  又云∶服药有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葫蒜、青鱼。有巴豆勿食芦笋羹及猪肉。(今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今按∶《范汪方》∶食之精漏少子,使人缩产,饮不可下,病不除)。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及羊肉。(今按∶《范汪方》云∶令人病不除。《膳夫经》云∶三日勿食秫)。有细辛勿食生菜。(今按∶《范汪方》云∶食之病增)。有甘草勿食菘。(今按∶《范汪方有藜芦,勿食狸肉。(今按∶《范汪方》云∶食之使人水道逆上成腹胀)。有牡丹勿食生葫叶(《新修本草》无此字)。今按∶《范汪方》云∶一日勿食葫,病增。《膳夫经》云∶二日勿食生蒜,病增)。有恒山勿食生葱菜。(今按∶《范汪方》云∶食之增病)。有空青、朱沙,勿食生血物。(今按∶《养生要集》云∶病不除)。有茯云∶勿食诸酢热。《玉葙方》云∶茯苓忌鲤鱼)。

  《养生要集》云∶服药不可食诸滑物、果、实、菜、油、面、生、冷、酢。

  又云∶服药不可多食生葫蒜、杂生菜、猪肉、鱼臊脍。

  又云∶服药有松脂,勿食五肉鱼菜盐酱,唯得饮水并小酒脯耳。

  又云∶服药有天门冬,忌鲤鱼。

  又云∶服药有黄精,忌食梅。

  《枕中方》云∶凡服药物,不欲食蒜、石榴、猪肝,房室都绝之为上,服神药物勿向北方,又云∶凡服食,忌血味,使三尸不去。

  《千金方》云∶凡饵药之人不可服鹿肉,服药必不得力。所以然者,鹿恒食解毒之草,是故能制散诸药也。

  又云∶凡服药,皆断生、冷、酢、滑、猪、鸡、鱼、油、面、蒜。其大补丸慎陈臭。

  又云∶服药有柏子,忌食面、五肉、鱼、菜。

  《慧日寺药方》云∶服桂勿食鲤鱼,害人。(今按∶《养生要集》云,葱桂不可今食,伤人)

  《马琬食经》云∶服杏仁忌食猪肉,杀人。

  《药像》云∶服槐实,忌猪肉。

  服药中毒方第五

  《葛氏方》治服药过剂及中毒,多烦闷欲死方∶刮东壁土,少少以水三升饮之。

  又方∶捣蓝青,绞取汁,服数升。无蓝者,立浣新青布,若绀缥,取汁饮之。

  又方∶烧犀角,末之,服方寸匕。

  又方∶捣荷根,取汁饮一二升。夏用叶。

  又方∶服药失度、腹中苦烦者方∶饮生葛根汁,大良。无生者,捣干者,水服五合,亦可煮之。

  又方∶釜月下黄土末,服方寸匕。

  又云∶服药吐不止者方∶取猪膏,大如指长三寸者,煮令热,尽吞之。

  又方∶饮新汲冷水一升即止。

  又云∶若药中有巴豆下利不止者方∶末干姜、黄连,服方寸匕。

  又方∶煮豉服一升。

  又云∶诸药各有相解,然虽常储,今但取一种而兼解众毒,求之易得者。取甘草,咀,浓又方∶煮桂,多饮其汁,并多食葱叶中涕也。

  又方∶煮大豆,令浓,多饮其汁。无豆者,豉亦可用。

  凡煮此诸药,饮其汁以解毒。虽危急亦不可热饮之。诸毒得热皆更甚,宜扬令小冷也。

  《集验方》治服药过剂烦闷方∶研粳米,取汁五升服之。

  《医门方》云∶若方中有大黄、芒硝、槟榔仁等利不止者,冷粥及冷冻饮料吃半升即止。又有巴饮投《本草经》云服药过剂闷乱者方∶吞鸡子黄,又蓝汁,又水和胡粉,又土浆,又荷汁,又粳米沉汁,又豉汁,又干姜,黄连又云∶百药毒,用甘草、荠(齐礼反)(泥礼反)、大小豆汁、蓝汁及实皆解之。今按∶《马射冈毒∶用蓝汁、大小豆汁、竹沥、大麻子汁、藕、艾汁并解之。

  野葛毒∶用鸡子汁、葛根汁、甘草汁、鸭头、热血、温猪膏并解之。

  斑苗芫青毒∶用猪膏、大豆汁、戎盐、蓝汁及盐汤煮猪肠及巴豆并解之。

  野狼毒毒∶用蓝汁、白蔹及盐汁、木占斯并解之。

  踯躅毒∶用栀子汁解之。

  巴豆毒∶煮黄连汁、大豆汁、生藿汁、菖蒲屑汁、煮寒水石汁并解之。(今按∶《拾遗》云藜芦毒∶用雄黄屑煮葱汁,温汤并解之。

  雄黄毒∶用防己解之。

  蜀椒毒∶用葵子汁煮桂汁、豉汁、人尿及冷水及食土,食蒜鸡毛烧咽并解之。(今按∶《葛半夏毒∶用生姜汁及煮干姜汁并解之。

  石毒∶用大豆汁、白鹅膏并解之。

  芫花毒∶用防风、防己、甘草、桂汁并解之。

  乌头、天雄、附子毒∶用大豆汁、远志、防风、枣肌(肥)、饴糖并解之。

  大戟毒∶用菖蒲汁解之。

  桔梗毒∶用粥解之。

  杏仁毒∶用蓝子汁解之。

  诸菌毒∶堀地作坎,以水沃中,搅令浊,俄顷饮之,名地浆。

  防葵毒∶用葵根汁解之。(苏敬云∶防葵,按《本经》∶无毒。试用亦无毒。今用葵根汁解莨菪毒∶用荠、甘草、升麻、犀角、蟹并解之。

  马刀毒∶用清水解之。

  野芋毒∶用土浆及粪汁并解之。

  鸡子毒∶用淳酢解之。

  铁毒∶用磁石解之。

  金毒∶服水银数两即出。又鸭血及鸡子汁;又水淋鸡矢汁并解。(今按∶《葛氏方》云∶取石药中毒∶白鸡矢解之。人参汁亦佳。

  合药料理法第六

  《千金方》云∶凡捣药法,烧香,洒扫,洁净,勿得杂语,当使童子捣之。务令细熟,杵数菩相日造。所求皆得。攘灾减恶,病者得瘥,死者更生。

  凡合肾气,署预及诸大五虫,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时勿令妇女、小儿、产妇在禁等诸难捣之药,费人功力作者,悉盗弃之。又为尘埃秽气,皆入药中罗筛,粗恶随风飘扬,众口反加凡百药皆不欲数数晒曝,多见风日,气力即薄歇无用,宜熟知之。诸药未即用者,候天晴时中风。虽经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器贮,蜡封之勿泄,则三十年不坏。诸杏仁及子等药瓦器贮则凡贮药法,皆去地四尺,则土湿之气不中之。

  凡药冶择熬炮讫,然后称之,以依方。不得生称。

  凡药治,凡诸果子仁皆去尖头赤皮,双仁仍切之。

  凡茯苓、夕药须白者,泻药唯赤者。

  凡石斛皆以硬推打,令碎,乃入臼;不尔,捣,不可熟。牛膝、石斛等入汤,擘碎用之。

  凡渍凡枳壳、厚朴、甘草、桂、黄柏诸木皮及诸毛、羽、贝、齿、牙、蹄、甲、龟、鳖、鲭、鲤凡诸汤用酒者,皆临熟下。凡汤中用麝香、犀角、鹿茸、羊角、牛黄、蒲黄、丹沙者,汤熟凡生麦门冬、生姜,入汤皆切,三捣三绞,取汁,汤成去滓,纳煮五六沸,依如升数,不可凡银屑,皆以水银和成泥。

  凡用乳等诸石,以玉锤水研三日三夜,漂练,务令极细。凡用麦、曲米、大豆、黄卷、泽兰、芜荑、僵(纪良反)蚕、干漆、蜂房,皆微炒。

  《本草》云∶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称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义《葛氏方》∶咀者,皆应细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瘥,得无末而粒片调于药丸辈之日干三分一分耗。)其汤酒中不须如此。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密丸,易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服则不泥,其石药亦用细绢,筛如丸者。凡筛丸散药竟,皆更合于臼中,以杵研冶之数百过,视色理和同为佳。(今按∶《范汪方》云∶乃□着蜜熟捣之。)凡汤酒膏中用诸石药,皆细捣如粟米。亦以葛布筛令调,并新绵别裹纳中。其雄黄、朱砂细末如粉。凡煮汤欲熟,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升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率。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所得,宁令水少,多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浊,纸覆令密,温汤勿令器中有水气,于热汤上煮令暖,亦好服汤,宁令小热易下,冷则呕涌,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势足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必悉依方说也。(今按∶《新注》云∶但看病之轻重,形之羸疲,除加乃至四五服亦好,故曰不依方。)凡渍药酒,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尽也。(今按∶《新注》云∶凡渍药酒,冬日七宿,春秋五宿,夏日三宿。辛贞日、冬日者必须七宿一时,药酒皆盛瓷瓶以纸盖口,勿令气泄。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五四宿,四月、五月三宿,六月、七月若二十两药酒一斗五升。渍者先五升酒,渍药二日宿。初合,日再服,但视酒尽,更增一升酒日别,日别添着一升。如此法者,不必酒回酢,春秋日如常法用。)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用,皆应先曝令燥。凡合膏,初以苦酒渍取,令淹溲浸,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今按∶注》云∶淹溲者,酢药得相和,不用多汁。)云时者,周时从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今按∶《新注》云∶有言半日者,从旦至暮也。又一宿意同半日。)三上三下以泻其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币(祖合反),币沸仍下,下之取沸,静良久乃上,宁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也。(今按∶《新注》云∶膏得焦微生,若过焦者气力小也。)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弥佳。绞膏亦以新布。若是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可摩之膏,膏滓则宜以薄病上。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碎如面,须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搅至干凝强,勿使沉聚在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粗卧反),作汤者先水渍令淹溲(疏柳反),覆一宿。明旦煮汤,今凡汤中用麻黄,皆先别煮两三沸,断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纳余药,不尔,令人烦。

  麻则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栝萎子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子、子之类薄切。芒凡用麦门冬皆微润汤,抽去心。(今按∶《新注》云∶于微熬,抽去心,今时不润抽心也毛取有犀凡汤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鸟喙、侧子,皆灰中炮之,令微坼,削去黑皮乃称之。

  唯凡不尔洗便毕云∶方》炮之如建法,削去焦皮。)凡丸散用胶皆先炙,便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浃处更炙之。(今按《千金方》云∶断下汤直尔用之,勿炙也。又云∶既细碎,不炙,于子熬亦得筛凡用蜜,皆先火上煎断去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克之多少,随蜜精粗。(今按∶《用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苈、胡麻,诸有膏脂药,皆先熬令黄黑,别捣。令如膏脂,尽。(数百凡用桂、厚朴、杜仲、秦皮、木兰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皮,取里有味者称之。茯苓、猪苓白、根毛凡野狼毒、枳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其余唯须精新。(《范汪方》云《录验方》云∶蜜腊膏髓类者皆成汤,纳烊令和调也。又,合汤用血及酒者,临熟纳之。

  然《葛氏方》云∶凡直云末者,皆是捣筛。

  药斤两升合法第七

  《本草经》云∶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又云∶凡方有云分等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

  又云∶凡散药有云刀圭、十分、方寸匕∶(必履反,匙也)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此为方又云∶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今按∶《葛氏方》云∶五铢钱重五铢也。)

  又云∶一撮(粗活反)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夕(之药反),十夕为一合,(今按∶《千金方为一又云∶药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

  又云∶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又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者,即大麻子准三以如梧子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子准之。(今按∶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今以弹丸同鸡子黄,此甚不等也。)

  又云∶巴豆如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竟,称之,以一分准十六枚。又云∶附子乌头重又云∶枳实如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干姜一累者以一两为正。(今按∶《千金方》∶干姜一累以半两为正。《录验方》云∶干姜、生姜一累数者,其一支为累,取肥大者。《范汪方》云∶凡无生姜,可用干姜一两当二两。)

  又云∶桂一尺者,削去皮竟,重半两为正。(今按∶《范汪方》云∶桂一尺若五寸者,以广六分,浓三分为正。《录验方》∶桂一尺若数寸是,以浓二分、广六分为准。)

  又云∶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今按∶《范汪方》∶甘草一尺若五寸者大小,以径一寸为正。《录验方》∶甘草一尺若数寸者,以径半寸为准,去赤皮炙之,令不吐。《短剧方》云∶以径头一寸为准。)

  又方∶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称五两为正。(今按∶苏敬云∶半夏一升以八两为正。)

  又云∶凡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地肤子一升,四两;菟丝子一升,重有九两;(于炎反)(力鱼反)子一升四两。(今按∶苏敬云∶三又云∶凡方云某草一束者,以重三两为正;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今按∶《范汪方》∶麻黄若他草一者,以重三两为正。《录验方》∶麻黄一把一握者,并以重三两为准。)

  又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一升二合。《范汪方》云∶胶一廷如三指大,长三一KT,长一尺,径三寸是也。《经心方》云∶胡粉十二棋。(博棋者,大小方寸是也。按∶棋者,牙棋子。)《短剧方》云∶凡黄柏一斤者,以重二两为准。人参一枚者以重二分为准。

  又云∶凡厚朴一尺及数寸者,以浓三分、广一寸半为准。又云∶服汤云一杯者,以三合酒杯子

  药不入汤酒法第八

  《本草经》云∶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朱砂雌黄云母阳起石矾石硫黄钟乳(入酒)孔公孽(入酒)誉石银屑铜镜上十七种石类。

  冶葛野狼毒鬼臼毒公莽草巴豆踯躇(入酒)蒴(入酒)皂荚菌藜芦蛇衔陟厘上四十七种草木类。

  蜂子蜜蜡白马茎狗阴雀卵鸡子雄鹊伏翼鼠妇樗鸡萤火KT强蚕魁虾蟆上二十九种虫兽类。

  药畏恶相反法第九

  《本草经》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使者,有相反者,有相石上玉泉(畏款冬花。)

  玉屑(恶鹿角。)

  丹砂(恶磁石,畏碱水。)

  水银(恶磁石。(今按∶《范汪方》∶杀铜金毒。《药辨决》∶畏玄石。))曾青(恶菟丝子。)

  石胆(水英为之使,畏芫花、辛夷、白薇、牡桂、菌桂。)

  云母(泽泻为之使,畏鳝甲,反流水。(今按∶《极要方》∶恶除长卿。))硝石(萤火为之使,恶苦参、苦菜,畏女苑。(《药辨决》∶术为之使。《千金方》∶畏牡桂、芫花。))朴硝(畏麦句姜。(今按∶《千金方》∶恶麦勺姜。))芒硝(石苇为之使,畏麦勺姜。(今按∶《药决》云∶滑石为之使。《千金方》∶恶曾青。))矾石(甘草为之使,恶牡蛎。(今按∶《范汪方》∶铅为之使。))滑石(石苇为之使。恶曾青。(今按∶《药决》∶恶空青。))紫石英(长石为之使。畏扁青、附子,不欲鳝甲、黄连、麦勺姜。)

  白石英(恶马目毒公。)

  赤石脂(恶大黄、畏芜花。(今按∶《药辨决》∶畏黄芩,反甘草。))黄石脂(曾青为之使,恶细辛,畏蜚廉。)

  太一禹余粮(杜仲为之使,畏贝母、菖蒲、铁落。)

  白石脂(鸡矢为之使,恶松脂,畏黄芩。(今按∶《药辨决》∶恶柏脂布。))石中钟乳(蛇床子为之使。恶牡丹、玄石、牡蒙,畏紫石英、草。(《千金方》∶菟丝子为凝水石(畏地榆,解巴豆毒。)

  石膏(鸡子为之使,恶莽草、毒公。)

  阳起石(桑螵蛸(上瓢音,下消音)为之使,恶泽泻、菌桂、雷丸、蛇蜕皮,畏菟丝子。)玄石(恶松柏脂子,菌桂。)

  理石(滑石为之使,畏麻黄。)

  殷孽(恶木防己孽。)

  孔公孽(木兰为之使,恶细辛。)

  磁石(茈胡为之使,畏黄石脂,恶牡丹、莽草,杀铁毒。)

  石下青琅(得水银良,畏乌头,杀锡毒。(今按∶《千金方》∶畏鸡骨。))誉石(得火良。棘针为之使,恶虎掌、毒公、细辛,畏水蛭也。(今按∶《范汪方》∶甘方解石(恶巴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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