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以色合二目之神,诊病生死之法也。五色生于五脏,各命其部而见于面。神藏于心,虽不可得而识,然外候在目,视其目光晦暗,此为神短病死之候也。若目睛清莹,了了分明,此为神足不病之候也。单失者,谓或色或神,主久病也。双失者,神色俱失,故主即死也。
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交互错见,皆主身亡,面黄有救,眦红疹疡,眦黄病愈,睛黄发黄。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色,诊病之法也。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之色,如面之色,肝青、心赤、脾黄、肺白、肾黑;目之色,如睛瞳黑、乌珠青、白珠白、两红也。若目青、目赤、目白、目黑,与面色但有不同,皆为交互错见,病者皆主身亡也。惟面色黄者,为土未败,五行有救,皆不死也。若伤寒两目红,则为发疹疡之兆。两目皆黄,则为病将愈之征。若两睛通黄,则为主发黄疸之候也。
闭目阴病,开目病阳,朦胧热盛,时瞑衄常,阳绝戴眼,阴脱目盲,气脱眶陷,睛定神亡。
【注】此诊目阴阳生死之法也。凡病者闭目,则为病在阴也;开目,则为病在阳也。朦胧昏不了了,非开目也,则为热盛伤神也。视而时瞑,非开目也,则为衄血之常候也。目上直视,谓之戴眼,则为阳绝之候也。
视不见物,谓之目盲,则为阴脱之候也。目眶忽陷,则为气脱之候也。
睛定不转,则为神亡之候也。
五色既审,五音当明。声为音本,音以声生。
声之余韵,音遂以名。角征宫商,并羽五声。
【注】此明五音,乃天地之正气,人之中声也。有声而后有音,故声为音本,音以声生也。声之余韵则谓之音,非声之外复有音也。
五色命乎五脏,诊人之病,既已审矣;而五音通乎五脏,诊人之病,亦当明也。角属木通乎肝,微属火通乎心,宫属土通乎脾,商属金通乎肺,羽属水通乎肾也。
中空有窍,故肺主声。喉为声路,会厌门户。
舌为声机,唇齿扇助。宽隘锐钝,厚薄之故。
【注】此明声音各有所主之诊法也。凡万物中空有窍者皆能鸣焉,故肺象之而主声也。凡发声必由喉出,故为声音之路也。必因会厌开阖,故为声音门户也。必借舌为宛转,故为声音之机也。必资之于牙齿唇口,故为声音之扇助也。五者相须,故能出五音而宣达远近也。若夫喉有宽隘,宽者声大,隘者声小。舌有锐钝,锐者声辨,钝者不真。会厌有厚薄,厚者声浊,薄者声清。唇亦有厚薄,厚者声迟,薄者声疾。牙齿有疏密,疏者声散,密者声聚。五者皆无病之声音,乃形质之禀赋不同也。以此推之,在喉、在会厌、在舌、在齿、在唇之故,当有别也。
舌居中发,喉音正宫,极长下浊,沉厚雄洪。
开口张颚,口音商成,次长下浊,铿锵肃清。
撮口唇音,极短高清,柔细透彻,尖利羽声。
舌点齿音,次短高清,抑扬咏越,征声始通。
角缩舌音,条畅正中,长短高下,清浊和平。
【注】此明五脏声音不病之常之诊法也。经曰:天食人以五气,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声音能彰。故五脏各有正声,以合于五音也。如舌居中,发音自喉出者,此宫之正音也;其声极长、极下、极浊,有沉洪雄厚之韵,属土入通于脾。开口张,音自口出者,此商之正音也;其声次长、次下、次浊,有铿锵清肃之韵,属金入通于肺。
撮口而发,音自唇出者,此羽之正音也;其声极短、极高、极清,有柔细尖利之韵,属水入通于肾。以舌点齿成音者,乃征之正音也;其声次短、次高、次清,有抑扬咏越之韵,属火入通于心。
内缩其舌而成音者,乃角之正音也;其声长短、高下、清浊相和,有条畅中正之韵,属木入通于肝。此五脏不病之常声也。
者,齿本肉也。
喜心所感,忻散之声。怒心所感,忿厉之声。
哀心所感,悲嘶之声。乐心所感,舒缓之声。
敬心所感,正肃之声。爱心所感,温和之声。
【注】前以咽喉、会厌、舌、齿、口唇禀赋不同,以别非病之音。
此又复以人之情、感物成声,以明非病之声也。如为喜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忻悦以散也。怒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忿急而厉也。
哀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悲凄以嘶也。乐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舒畅不迫也。
敬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正直肃敛也。爱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温柔以和也。
医者于此比类而推不病之音,自可识有病之音也。
五声之变,变则病生,肝呼而急,心笑而雄,脾歌以漫,肺哭促声,肾呻低微。色克则凶。
【注】此以五声变而生病之诊法也。五声失正,则谓之变,变则病生也。
肝呼而声急,肝声失正,故知病生肝也。心笑而声雄,心声失正,故知病生心也。脾歌而声漫,脾声失正,故知病生脾也。肺哭而声促,肺声失正,故知病生肺也。肾呻而低微,肾声失正,故知病生肾也。
所谓色克则凶者,假如肝病呼急,得相克之白色,主凶也。余脏仿此。
好言者热,懒言者寒。言壮为实,言轻为虚。
言微难复,夺气可知。谵妄无伦,神明已失。
【注】此以声音诊病寒热、虚实、生死之法也。《中藏经》曰:阳候多语、热也,阴候无声、寒也。发言壮厉,实也;发言轻微,虚也。若言声微小不能出喉,欲言不能复言者,此夺气也。谵言妄语,不别亲疏,神明失也,皆主死候。
失音声重,内火外寒。疮痛而久,劳哑使然。
哑风不语,虽治命难。呕歌失音,不治亦痊。
【注】此明失音为病不同之诊也。失音声粗重,乃内火为外寒所遏,郁于肺也。若不粗重,且疮烂而痛,日久流连者,是因劳哑使然也。
小儿抽风不语,大人中风不语,皆谓之哑风,虽竭力治之,而命则终难挽回,以金不能制木也。讴歌失音者,是因歌伤喉,不治亦可痊也。
声色既详,问亦当知,视其五人,以知起止。
心主五臭,自入为焦,脾香肾腐,肺腥肝臊。
脾主五味,自入为甘,肝酸心苦,肺辛肾咸。
肾主五液,心汗肝泣,自入为唾,脾涎肺涕。
【注】此明五入问病之诊法也。肺主五声,肝主五色,前已详明,而问之之道,亦所当知也。经曰:治之极于一。一者,问其因而得其情也。其要在视其五入,即可以知病情之起止也。
假如心主五臭,凡病者喜臭、恶臭,皆主于心,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喜焦,病生心也;入脾喜香,病生脾也;入肾喜腐,病生肾也;入肺喜腥,病生肺也;入肝喜臊,病生肝也。
脾主五味,凡病者喜味、恶味,皆主于脾,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喜甘,病生脾也;入肝喜酸,病生肝也;入心喜苦,病生心也;入肺喜辛,病生肺也;入肾喜咸,病生肾也。
肾主五液,凡病者多液、少液,皆主于肾,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出而为唾,病生肾也;入心出而为汗,病生心也;入肝出而为泪,病生肝也;入脾出而为涎,病生脾也;入肺出而为涕,病生肺也。其声之微壮,色之顺逆,法同推也。
百病之常,昼安朝慧,夕加夜甚,正邪进退。
潮作之时,精神为贵,不衰者实,困弱虚累。
【注】此以问知精神盛衰、虚实之诊法也。凡病朝慧者,以朝则人气始生,卫气始行,故慧也。昼安者,以日中则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也。夕加者,以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也。
夜甚者,以夜半则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此百病消长,邪正进退之常也,凡病来潮发作之时,精神为贵者,以病至精神不衰,则为邪气不能胜正,正气实也;病至精神困弱,则为正气不能胜邪,正气虚也。
昼剧而热,阳旺于阳。夜剧而寒,阴旺于阴。
昼剧而寒,阴上乘阳。夜剧而热,阳下陷阴。
昼夜寒厥,重阴无阳。昼夜烦热,重阳无阴。
昼寒夜热,阴阳交错,饮食不入,死终难却。
【注】此以问知昼夜起居,诊病阴阳、气血、生死之法也。
昼,阳也;热,阳也。凡病,昼则增剧烦热,而夜安静者,是阳自旺于阳分,气病而血不病也。夜,阴也;寒,阴也。
凡病,夜则增剧寒厥,而昼安静者,是阴自旺于阴分,血病而气不病也。凡病,昼则增剧寒厥而夜安静者,是阴上乘于阳分之病也。凡病,夜则增剧烦热而昼安静者,是阳下陷于阴分之病也。凡病,昼夜俱寒厥者,是重阴无阳之病也。
凡病昼夜俱烦热者,是重阳无阴之病也。凡病,昼则寒厥,夜则烦热者,名曰阴阳交错。若饮食不入,其人之死,终难却也。
食多气少,火化新痊。食少气多,胃肺两愆。
喜冷有热,喜热有寒,寒热虚实,多少之间。
【注】此以问知饮食之诊法也。食多气盛,此其常也。若食多气少,非胃病火化,即新愈之后贪食,而谷气未足也。食少气少,此其常也。
若食少气多,则必是胃病不食,肺病气逆,两经之愆也。喜冷者,中必有热。喜热者,中必有寒。虚热则饮冷少,实热则饮冷多,虚寒则饮热少,实寒则饮热多,故曰寒热虚实,辨在多少之间也。
大便通闭,关乎虚实,无热阴结,无寒阳利。
小便红白,主乎热寒,阴虚红浅,湿热白泔。
【注】此以问知大、小二便之诊法也。大便之利不利,关乎里之虚实也。闭者为实,若内外并无热证,则为阴结便闭也。
通者为虚,若内外并无寒证,则为阳实热利也。小便之红与白,主乎里之寒热也。红者为热,若平素浅红淡黄,则为阴虚也。
白者为寒,若平素白浑如米泔,则为湿热所化也。
望以观色,问以测情。召医至榻,不盼不惊,或告之痛,并无苦容,色脉皆和,诈病欺蒙。
【注】此以色合问,诊病真伪之法也。望色只可以知病之处,非问不足以测病之情也。凡病者闻医至榻,未有不盼视而惊起者也,若不惊起而盼视者,非无病必骄恣之辈也。若病者或告之痛,医视其面并无痛苦容状,诊其色脉皆利,此乃诈病欺蒙医士也。
脉之呻吟,病者常情。摇头而言,护处必疼。
三言三止,言謇为风。咽唾呵欠,皆非病征。
【注】此以声合情,诊病真伪之法也。医家诊脉,病者呻吟,以其为病所苦,无奈之常情也。凡欲言而先摇头者,是痛极艰于发声,摇头以意示缓故也。若以手护腹,则为里痛,护头则为头痛,但有所护之处,必有所痛也。持脉之时,病人三言三止者,谓欲言不言,不言欲言,如此者三也。言謇不能言者,风病也。
若非言謇风病而三言三止者,是故为诈病之态也。或脉之而咽唾,或脉之而呵欠,皆非有病之征。以咽唾者里气和,呵欠者阴阳和故也。
举此二事,以诊别其情之真伪,则其它可推广矣,盖意在使病者不能售其欺,医者不致为其所欺而妄治也。
黑色无痛,女疸肾伤,非疸血蓄,衄下后黄。
面微黄黑,纹绕口角,饥瘦之容,询必噎膈。
【注】此以色合问,诊病之法也。黑色当主痛,询之无痛病,或为肾伤女劳疸也,察之又非女疸,其为血蓄于中,颜变于外可知,然血蓄之黑,则必或吐衄、或下血,而后即转黄色,以瘀去故也。
面微黑黄者,即浅淡之黧色也,视其寿带纹短,若缠绕口角,亦非蓄血,即相家所谓蛇入口,主人饿死,更视其人有饥饿削瘦之容,可知病不能食,询问必是噎膈也。
白不脱血,脉如乱丝,问因恐怖,气下神失,乍白乍赤,脉浮气怯,羞愧神荡,有此气色。
【注】此以色合情之诊法也。白者脱血虚色也,察之并无脱血之证,问之始知因恐怖也。恐则血随气下,故色白也。怖则神随气失,故脉如乱丝也。乍白乍赤,气血不定之色也,脉浮气怯,神气不安之象也。问之始知中心羞愧,有此气色也。羞则气收,故气怯也。愧则神荡,故脉浮也。举此情色二端,一以诊病,一以诊情,他可类推,总在临病者神而明之也。
眉起五色,其病在皮。营变蠕动,血脉可知。
眦目筋病,唇口主肌,耳主骨病,焦枯垢泥。
【注】此以色合皮、脉、肉、筋、骨,诊病之法也。
凡眉间起五色,主病在皮者,以肺主皮毛也。营变五色,蠕蠕然动,主病在脉者,以营行血脉也。目起五色,主病在筋者,以肝主筋也。唇口起五色,主病在肌者,以脾主肉也。耳起五色,主病在骨者,以肾主骨也。焦枯垢泥者,乃枯骨不泽,不能外荣也。
此下皆诊病之杂法也。
发上属火,须下属水,皮毛属金,眉横属木,属土之毫,腋阴脐腹。发直如麻,毛焦死故。
【注】此明毛发诊病之法也。发属心而上长,故属火也。须属肾而下长,故属水也。通身之毛,属肺而生皮,故属金也。眉属肝而横长,故属木也。
腋下、阴下、脐中、腹中之毫,属脾以应四维,故属土也。凡毛发虽属五脏,然皆血液所生,故喜光泽,若发直如麻,须毛焦枯,皆死候也。
阴络从经,而有常色。阳络无常,随时变色。
寒多则凝,凝则黑青。热多则淖,淖则黄红。
【注】此以色合络脉之诊法也。络有阴阳,随阴经之络为阴络,随阳经之络为阳络也。阴络深而在内,阳络浮而在外,在内者不可得而见也,惟从经常之色而治之,故曰有常色也。在外者可得而见,则随四时推迁变色而治之,故曰阳络无常也。然阳络之变色,亦不外乎诊色之寒热也。寒多则脉凝,凝则色青黑也,热多则脉淖,淖则色黄红也。
胃之大络,名曰虚里,动左乳下,有过不及,其动应衣,宗气外泄,促结积聚,不至则死。
【注】此明宗气诊病法也。胃之大络,名曰虚里,贯膈络肺,出于左乳之下,动不应衣,以候宗气。若动之微而不见,则为不及,主宗气内虚也。若动之应衣而甚,则为太过,主宗气外泄。
若三、四至一止,或五、六至一止,则主有积聚也。若绝不至者,则主死矣。
脉尺相应,尺寒虚泻,尺热病温,阴虚寒热,风病尺滑,痹病尺涩,尺大丰盛,尺小亏竭。
【注】此明诊尺之法也。尺者,谓从关至尺泽之皮肤也。
经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小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尺之皮肤亦滑,脉涩尺之皮肤亦涩。故曰脉尺相应也。
若诊尺之皮肤寒,则主虚泻也。诊尺之皮肤热则主病温也;非病温则主阴虚寒热劳疾也。凡风病则尺之肤滑也。
痹病则尺之肤涩也,气血盛则尺之肉丰盛,气血虚则尺之肉亏竭也。
肘候腰腹,手股足端,尺外肩背,尺肉膺前,掌中腹中,鱼青胃寒,寒热所在,病生热寒。
【注】此明肘臂之诊法也。肘上曰膊,肘下曰臂,膊臂之节曰肘,臂内曰尺,尺外曰臂。肘上候腰腹,手主候股足,臂主候肩背,尺主候胸膺,掌中主候腹中。手大指本节后名曰鱼,或有青色,或现青脉,主候胃中寒也。诊其寒热所在,何处主病生寒热也。
诊脐上下,上胃下肠,腹皮寒热,肠胃相当。
胃喜冷饮,肠喜热汤。热无灼灼,寒无沧沧。
【注】此明诊脐之法也。脐之上主候胃也。脐之下主候肠也。扪其上、下之腹皮寒热,则知胃肠有寒热相当之病也。胃中有病,每喜冷饮,肠间有病,多喜热汤,是其征也。然与之饮热,不可过于灼灼之热;与寒,不可过于沧沧之寒,盖恐其恣意有失,惟当适其寒温之宜也。
胃热口糜,悬心善饥。肠热利热,出黄如糜。
胃寒清厥,腹胀而疼。肠寒尿白,飨泻肠鸣。
【注】此明胃肠寒热为病之诊法也。胃中有热,则上发口糜,心空善饥。
肠中有热,则泻出之物亦热,色黄如粥。胃中有寒,面清冷厥,则腹胀而疼。肠中有寒,则小便尿白,飨泻肠鸣也。
木形之人,其色必苍,身直五小,五瘦五长。
多才劳心,多忧劳事。软弱曲短,一有非良。
【注】此下五条,皆以色合形之诊法也。木形之人,其色合青,贵乎如碧苍之润也。身直者,象木之干直也。五小者,谓头小手足小,象木之巅枝也。五瘦五长者,谓身肢象木之条细而长也。多才者,象木之用随斫成材也。多才之人,必劳于心也。多忧者,象木之性不能自静也;多忧之人,必劳于事也。
若一有形质软弱曲短,皆非良材也。
火形赤明,小面五锐,反露偏陋,神清主贵。
重气轻财,少信多虑,好动心急,最忌不配。
【注】火形之人,其色合赤,贵乎明也。五锐者,谓头、额、鼻、面、口,象火上之尖锐也。五反五露者,谓五官反外、露外也,象火之性,张显外露也。五偏五陋者,谓五官不正丑陋也,象火寄体,随物难定也。
凡此反露偏陋,皆火败形,若神清而明,是为得火之神,则反主贵也。
重气者,象火属阳,多气也。轻财者,象火之性,多散也。少信者,象火之性,易变也。多虑者,象火之明,烛物也。好动者,象火之用,不静也。心急者,象火之性,急速也。最忌神痴、气浊、色悖,则为不配,皆败形也。
土形之状,黄亮五圆,五实五厚,五短贵全。
面圆头大,厚腹股肩,容人有信,行缓心安。
【注】土形之人,其色合黄,贵乎亮也。五圆者,象土之形圆也。
五实五厚者,象土之质实厚也。五短者,象土之形敦短也。圆、实、厚、短,五者俱全,各成一形,皆为土之正形,则主贵也。面圆、头大、厚腹、美肩、美股,皆土厚实之状也。客人有信,行缓心安,皆土德性之厚也。
金形洁白,五正五方,五朝五润,偏削败亡。
居处静悍,行廉性刚,为吏威肃,兼小无伤。
【注】金形之人,其色合白,贵乎洁也。五正五方者,象金之形方正也。
五朝者,金主骨,骨胳贵内朝明堂也。五润者,象金之藏于水也。
偏则不方正,削则骨露陷,败亡之形也。居处静悍者,象金静而悍也。
行廉性刚者,象金性洁而刚也。为吏威肃者,象金之性肃杀也。
兼小无伤者,谓方正朝润,虽小无伤,金之正形也。
水形紫润,面肥不平,五肥五嫩,五秀五清。
流动摇身,常不敬畏,内欺外恭,粗浊主废。
【注】水形之人,其色合紫,贵乎润色。面肥不平者,象水之面广而有波也。五肥者,象水之形广大也。五嫩者,象水之性滋润也。五秀五清者,象水之质清彻也。肥嫩之质,发行常流动摇身,象水之流动不居也。常不敬畏者,象水之性趋下不上也。
内欺外恭者,象水之质内虚无实也。若神气粗浊,皆主废形也。
贵乎相得,最忌相胜。形胜色微,色胜形重。
至胜时年,加感则病。年忌七九,犹宜慎恐。
【注】此明得其形不得其色之诊法也。假如木形之人,法当色青,是为形色相得,不病而贵之形也。若见黄色或见白色,是为相胜,主病而最忌者也。见黄色者,则为形胜色,主病微;见白色者,则为色胜形,主病重也。然其生病,必至于胜木之时之年,加感外邪则病也。年忌者,谓五形之人,形色相胜者,凡至七岁,是为年忌。积九递加至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年忌之年也。当此之年,加感为病则甚。
故曰尤宜戒慎恐惧也。
形有强弱,肉有脆坚,强者难犯,弱者易干。
肥食少痰,最怕如绵。瘦食多火,着骨难全。
【注】此明形肉生死之诊法也。五形之人,得其纯者,皆谓之强,得其驳者,皆谓之弱。强者加感之邪难犯,弱者加感之邪易干也。
能食形肥者、强也;若食少而肥者,非强也,乃痰也。
肥人最怕按之如绵絮,谓之无气,则主死矣。食少而瘦者,弱也;若食多而瘦者、非弱也,乃火也。瘦人最怕肉干着骨,谓之消瘦,亦主死矣。
形气已脱,脉调犹死。形气不足,脉调可医。
形盛脉小,少气体治。形衰脉大,多气死期。
【注】此以形合脉,诊生死之法也。经曰:形气已脱,九候虽调犹死者,谓形脱无以贮气也。形气俱虚,寸口脉调可医者,谓形气未相失也。
形盛而肥,脉小少气者,谓气不能胜形也。形衰而瘦,脉大多气者,谓形不能胜气也。故皆主死也。
颈痛喘疾,目裹肿水,面肿风水,足肿石水。
手肿至腕,足肿至踝,面肿至项,阳虚可嗟。
【注】此明形肿生死之诊法也。视其病者,人迎颈脉大动。
主喘不得卧之疾也。目裹上、下肿者,主有水气之病也。
从面肿起者,名曰风水,阳水也。从足胫肿起者,名曰石水,阴水也。若手肿至腕,足肿至踝,面肿至项,非水也,乃阳气虚结不还之死证也。
头倾视深,背曲肩随,坐则腰痿,转摇迟回,行则偻俯,立则振掉,形神将夺,筋骨虺颓。
【注】此明形惫死候之诊法也。经曰:夫五脏者,身之强也。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将夺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随,府将坏矣。腰者,肾之府,转摇艰难,肾将惫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则偻俯,筋将惫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则振掉,骨将惫矣。凡此形神将夺,筋骨虺颓之形状,故皆主死候也。
太阴情状,贪而不仁,好入恶出,下意貌亲,不随时务,后动于人,长大似偻,其色黯黯。
【注】此明阴阳之人之情状,以别阴阳盛衰法也。太阴,阴盛而过柔,故贪而不仁也。好入恶出,阴性藏也。下意貌亲,阴性卑柔也。不随时务,阴喜静也。后动于人,阴性迟也。长大者,阴盛之形也。似偻者,好曲身伛偻下意之态也。其色黑黯黯,阴盛之色也。此太阴人之情状也。
少阴情状,小贪贼心,喜失愠得,伤害无恩,立则险躁,寡和无亲,行如伏鼠,易惧易欣。
【注】少阴,阴微而残忍,故贪小而贼心也。喜失愠得,阴性嫉妒也。
伤害无恩,阴性残忍也。立则险躁,阴性危险也。寡和无亲,阴性冷落也。
行如伏鼠,阴性隐伏也。易惧易欣,谓如鼠之得失,忻然而进,惧然而退也。
此少阴人之情状也。
太阳情状,自大轩昂,仰胸挺腹,足高气扬,志大虚说,作事好强,虽败无悔,自用如常。
【注】太阳,阳盛而过刚,故自大轩昂,仰胸挺腹,足高气扬也。
好志大者,阳性好刚强也。好虚说者,阳性好夸张也。作事好强,虽事败而不悔者,以其常好自用自是,亦阳过刚,果于断也。
此太阳人之情状也。
少阳情状,谛自贵,志小易盈,好外不内,立则好仰,行则好摇,两臂两肘,常出于背。
【注】少阳,阳微而明小,故谛小察,自贵小官,志小易盈满也。
好外交而不内附者,阳之性外也。立则好仰,阳之性上也。行则好摇,阳之性动也。两臂两肘常出于背者,亦阳之性喜露而不喜藏也。
此少阳人之情状也。
得阴阳正,平和之人,无为惧惧,无为忻忻,婉然从物,肃然自新,谦谦君子,蔼蔼吉人。
【注】此明阴阳和平人之情状也。无为惧惧者。中心有所主,而威武不能屈也。无为忻忻者,外物不能惑,而富贵不能淫也。
婉然从物者,谓豁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也。肃然自新者,谓尊严以方外,恭敬以直内也。夫如是之人,天必之,人必爱之,福禄绥之,焉得不谓之谦谦君子,蔼蔼吉人也哉!明此五者,其人之阴阳盛衰,自可见矣。
脉为血腑,百体贯通,寸口动脉,大会朝宗。
【注】经曰:脉者,血之腑也。周身血脉运行,莫不由此贯通,故曰百体贯通也。『难经』曰:十二经中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死生。寸口者,左右寸,关,尺,手太阴肺经动脉也;为脉之大要会也。
故曰:寸口动脉,大会朝宗也。
诊人之脉,高骨上取,因何名关,界乎寸尺。
【注】凡诊人之脉,令仰其手,视掌后有高骨隆起,即是关部脉也。
医者复手取之,先将中指取定关部,方下前后二指于寸,尺之上。
病人长,则下指宜疏;病人短,则下指宜密。因其界乎寸,尺二部之间,故命名曰关。
3。至鱼一寸,至泽一尺,因此命名,阳寸阴尺。
【注】从高骨上至鱼际,长一寸,因此命名曰寸。从高骨下至尺泽,长一尺,因此命名曰尺。寸部候上,故为阳也。尺部候下,故为阴也。4。右寸肺胸,左寸心膻。右关脾胃,左肝膈胆。三部三焦,两尺两肾。左小膀胱,右大肠认。
【注】右寸浮候胸中,沉似候肺。左寸浮候膻中,沉以候心。右关浮以候胃,沉以候脾。左关浮候膈胆,沉以候肝。两尺沉俱候肾,尺浮候小肠,膀胱,右尺浮候大肠。膻,膻中即包络也。五脏皆一,惟肾有二,故曰两尺候两肾也。然『内经』言腑不及胆者,以寄于肝也。
不及大,小肠,膀胱者,以统于腹中也。不及三焦者,以寸候胸中,主上焦也;关候膈中,主中焦也·尺候腹中,主下焦也。此遵『内经』分配三部诊脉法也。至伪诀以大,小肠配于寸上,以三焦配于左尺,以命门配于右尺,其手厥阴包络,竟置而不言,悉属不经。滑寿以左尺候小肠,膀胱前阴之病,右尺候大肠,后阴之病,可称千古只眼也。浮外候腑,沉内候脏之说,详于卷末。
5。命门属肾,生气之源,人无两尺,必死不痊。
【注】两肾之中,名曰命门。命门居两肾之中,故两尺属之。命门之少火,即肾间动气,是为生气之源也。人若无两尺脉,则生气绝矣,病者必死不能痊也。
6。关脉一分,右食左风,右为气口,左为人迎。
【注】阴得尺中一寸,阳得寸内九分。一寸九分,寸,关,尺脉三分分之。今日关脉一分,乃关上之一分也。左关一分名人迎,肝胆脉也。肝胆主风,故人迎紧盛,主乎伤风。右关一分名气口,脾胃脉也。
脾胃主食,故气口紧盛,主乎伤食。此创自叔和,试之于诊,每多不应,然为后世所宗,不得不姑存其说。观『内经』以足阳明胃经,颈上之动脉为人迎,手太阴肺经高骨之动脉为气口,足知其谬矣。
7。脉有七诊,曰浮中沉,上竟下竟,左右推寻。
【注】浮者,轻下指于皮脉间所得之脉也。沉者,重下指于筋骨间所得之脉也。中者,不轻不重,下指于饥肉间所得之脉也。上者,两寸也:竟者,即『内经』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者,两尺也;竟者,即『内经』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胫,足中事也,左右者,左
右手脉也。此七诊者,乃推寻取脉之法也,非谓『内经』独大,独小,独寒,独热,独迟,独疾,独陷下七诊之脉也。
8。男左大顺,女右大宜,男尺恒虚,女尺恒实。
【注】天道阳盛于左,地道阴盛于右。故男左女右,脉大为顺宜也。
天之阳在南,阴在北,地之阳在北,阴在南,阳道常饶,阴道常亏。
故男寸恒实,尺恒虚,女寸恒虚,尺恒实也。
9。又有三部,曰天地人,部各有三,九候名焉。额颊耳前,寸口岐锐,下足三阴,肝肾脾胃。
【注】此遵『内经』三部九候,十二经中皆有动脉之诊法也。三部,谓上,中,下也。曰天,地,人,谓上,中,下三部,有天,地,人之名也。部各有三,九候名焉,谓三部各有天,地,人,三而三之,合为九候之名也。额,颊,耳前,谓两额,两颊,耳前也。上部天,两额之动脉,当颌厌之分,足少阳脉气所行,以候头角者也。上部地,两颊之动脉,即地仓,人迎之分,足阳明脉气所行,以候口齿者也。上部人,耳前之动脉,即和??之分,手少阳脉气所行,以候耳目者也。寸口岐锐,谓寸口岐骨锐骨也。中部天,乃掌后经渠之次,寸口之动脉,手太阴脉气所行,以候肺者也。中部地,乃手大指次指岐骨间,合谷之动脉,手阳明脉气所行,以候胸中者也。中部人,乃掌后锐骨下神门之动脉,手少阴脉气所行,以候心者也。下足三阴,谓五里,太溪,箕门,肝,肾,脾,胃也。下部天,乃气冲下三寸,五里之动脉,足厥阴脉气所行,以候肝者也。下部地,乃内踝后跟骨傍,太溪之动脉,足少阴脉气所行,以候肾者也。下部人,乃鱼腹上越筋间,箕门之动脉,足太阴脉气所行,以候脾胃者也。
10。寸口大会,五十合经。不满其动,无气必凶。更加疏数,止还不能。短死岁内,期定难生。
【注】寸口动脉,五十一止,合于经常不病之脉也。若四十动一止,一脏无气,主四岁死。三十动一止,二脏无气,主三岁死。二十动一止,三脏无气,主二岁死。十动一止,四脏无气,主一岁死。不满十动一止,五脏无气,若更乍数乍疏,止而不能即还,则可期短死,一岁之内,必难生也。
11。五脏本脉,各有所管,心浮大散,肺浮涩短,肝沉弦长,肾沉滑软,从容而和,脾中迟缓。
【注】上言五脏各有所管之本脉,必皆不大不小,从容而和,始为五脏不病之脉也。
12。四时平脉,缓而和匀,春弦夏洪,秋毛冬沉。
【注】此言四时各有应见之平脉,必皆不疾不徐,缓而和匀,始为四时不病之脉也。
13。太过实强,病生于外。不及虚微,病生于内。
【注】外因六气——风,寒,暑,湿,燥,火之邪,脉必洪大紧数,胘长滑实而太过矣。内因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之伤,脉必虚微细弱,短涩濡芤而不及矣。
14。饮食劳倦,诊在右关,有力为实,无力虚看。
【注】凡病外不因六气,内不因七情,为不内外因,内伤饮食劳倦也。饮食伤胃,劳倦伤脾,故诊在右关。饮食伤形为有余,故右关脉有力。劳倦伤气为不足,故右关脉无力也。三因百病之脉,不论阴,阳,浮,沉,迟,数,滑,涩,大,小,凡有力皆为实,无力皆为虚。
经曰:诸阳脉按之不鼓,诸阴脉按之鼓甚。此之谓欤!15。凡诊病脉,平旦为准,虚静宁神,调息细审。
【注】经曰:常以平旦,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气血未乱,乃可诊有过之脉。又曰:诊脉有道,虚静为宝。言无思无虑,以虚静其心,惟神凝于指下也。调息细审者,言医家调匀自己气息,精细审察也。
16。一呼一吸,合为一息,脉来四至,平和之则。五至无??,闰以太息。三至为迟,迟则为冷。六至为数,数则热证。转迟转冷,转数转热。
【注】医者调匀气息,一呼脉再至,一吸脉再至,呼吸定息,脉来四至,乃和平之准则也。然何以五至无??乎?人之气息,时长时短,凡鼓三息,必有一息之长,鼓五息,又有一息之长,名为太息;如三岁一闰,五岁再闰也。言脉必以四至为平,五至便为太过;惟正当太息之时,始曰无??。此息之长,非脉之急也;若非太息,正合四至也。至于性急之人,五至为平脉,不拘太息之例,盖性急脉亦急也。若一息而脉三至,即为迟慢而不及矣;迟主冷病。若一息而脉遂六至,即为急数而太过矣,数主热病。若一息仅得二至,甚而一至,则转迟而转冷矣。若一息七至,甚而八至,九至,则转数而转热矣。一至,二至,八至,九至,皆死脉也。
17。迟数既明,浮沉须别。浮沉迟数,辨内外因,外因于天,内因于人。天有阴阳,风雨晦明。人喜忧怒,思悲恐惊。
【注】浮脉法天,候表之疾,即外因也。沉脉法地,候里之病,即内因也。外因者,天之六气:风(风淫末疾),寒(寒淫阴疾),暑(暑淫心疾),湿(湿淫腹疾),燥(燥淫涸疾),火(火淫阳疾)是也。内因者,人之七情:喜伤心,怒伤肝,忧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惊伤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