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雀肉性暖大温,李子性寒味酸,温得寒酸而滞气,故不可合食。
妇人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淫乱无耻。
【注】
雀之性淫,酒能乱性,妊娠当戒食之,古慎胎教也。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啖。
【注】
蛟龙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雷公曰:海竭江枯,投游波而立泛,以蛟龙嗜燕故也。凡渡江海者,切不可食燕肉。
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解毒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方解】
箭伤有毒,凡鸟兽被箭死者,肉毒,人食之,先服盐汁,次服豆汁,解不及者死。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注】
以上皆怪异之形色,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注】
六甲值日,食鳞甲物犯其所忌,故曰勿食。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注】
鱼属火,善动;鸡属木,生风,风火相煽,故勿合食。
鱼不得合鸬鹚肉食之。
【注】
鸬鹚嗜鱼,凡物相制相犯者,皆不可合食。
鲤鱼鲊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鱼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小豆藿即小豆叶也)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
醍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鲊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麦酱食。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注】
以上六条,皆能助热动风,合食俱不宜。
龟肉不可合酒子食之。
【注】
龟多神灵,不可轻食,若酒合食,更非所宜也。
目凹陷者,及腹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食之。
【注】
无耳,以目为听,目凹陷,及腹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性与鸡鸭相反,故不可合食。
龟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注】
龟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瘕。
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注】
无须腹黑反白者,怪异之也,故不可食。
食脍饮奶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注】
脍乃牛、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奶酪酸寒,与脍同食则生虫为瘕,故戒合食。
脍食在胃不化,吐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症病,治之方。
橘皮一两大黄二两朴硝二两
右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方解】
橘皮解鱼毒,得硝黄使下从大便而出也。
食脍多不消,结为症病,治之方
马鞭草
右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方解】
马鞭草主治症癖血瘕,破血杀虫,姜叶解毒,皆可用之。
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橘皮浓煎汁,服之即解。
【方解】
橘皮味苦辛温,下气通神,故能解毒。
食鯸\?鱼中毒方
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方解】
鯸\即河豚鱼,味美其腹腴,呼为西施乳。头无腮,身无鳞,其肝毒,血杀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惟芦根汁能解之。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注】
蟹目相背,若目相向,足斑目赤者,有毒,故戒勿食。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冬瓜汁饮三升,食冬瓜亦可。
【方解】
紫苏、冬瓜,俱能解蟹毒,故用之。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注】
蟹未经霜有毒,不可生食,经霜则毒无。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注】
蜘蛛有毒,凡落食上不可食,有毒故也。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注】
虫类有毒,凡虫集食上者,食之则致。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蓏,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柤梨曰攒之,则治果实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芼羹,以养父母,则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则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
果子生食生疮。
【注】
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
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
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囓之余,皆有毒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
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热,内成癃症也。
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
【注】
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梅多食坏人齿。
【注】
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注】
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
林禽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
『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
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注】
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肾,故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注】
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食也。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
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液而为痰饮矣。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
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煅黑)
右一味,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
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火之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
木耳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异,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治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
李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气上下分消也。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气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烦出于肺,烦乱欲死,故知毒气入肺也,亦用前方。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
;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枣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义未详。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与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注】
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
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化,积而不消,则成症瘕。
莼多食动痔病。
【注】
莼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注】
白苣味苦性寒,奶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
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
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人忌食。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
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
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鲊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
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食躁式躁方
【按】
食躁式躁之「式」字,当是「或」字,应改之。
【注】
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豉浓煮汁饮之。
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
【注】
太阴之精,名曰吻,入口则死。葛洪云:吻生处,无他草,茎上有毛。
荠苨八两
右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温分二服。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斤
右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蝪三、五枚,差。
【方解】
芹生陂泽之中,蛟龙虽变化莫测,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遗精于此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蛟龙子生在芹上,误食入腹,变成龙子,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验。张机用硬糖治之,考『本草』并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黍穣煮汁,数服之解。
【注】
『风俗通』云:烧穣可以杀瓠。又云:种瓜之家不烧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过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诸此。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注】
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
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肤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注】
大豆即黄豆也,若同猪肉食之,则闭气,故忌之,小儿尤当忌之。
大麦久食,令人作。
【集注】
李曰: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皆属心火。
故作。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注】
黍米多热,多食心烦。饴蜜味甘,多食中满。『食疗』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物性相反如此。
荍收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按】
此义未详。
盐多食伤人肺。
【注】
盐味咸,过食伤肺,发嗽哮喘。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注】
寒热相搏,脾胃乃伤。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注】
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身,及使扇,即成病。
【注】
夏月饮酒汗流,则腠理开,若浴水及使扇,寒风相搏,或即成黄汗,或即成漏风,戒之慎之!
饮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肠结。
【注】
灸家云:毋灸大醉人。即此义也。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注】
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饱食,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穣中,则发黄。
【注】
酒性多湿多热,饮酒食肉,则湿热交蒸于中宫,卧秫稻穣中,则湿热困于外,故发黄也。
食饴多,饮酒大忌。
【按】
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注】
见此影动者,乃怪异也,切不可饮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注】
酪性粘滞,醋性酸收,故令成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注】
白米粥、苍耳子同食,成走注病,必然性味不合也。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注】
粥甘盐咸,先食甜已,复过食盐即吐,理必然也。
犀角筋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注】
『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故知饮食之毒,若搅饮食沫出者,必有毒也,浇地坟起者,此怪异也,故食之杀人。
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
苦参三两苦酒一升半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
【方解】
苦参味苦,苦酒味酸,酸苦涌泄而去其毒,烦满自除。
又方
犀角汤亦佳。
【注】
中毒烦满,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
盐一升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差。
【方解】
盐咸能软坚,又能涌泄,坚满自除。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注】
矾性酸涩,无故用之,伤心肝,矾得水则化,物性相畏,故亦禁水。
商陆以水服,杀人。
【注】
商陆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恶而然。
葶苈子傅头疮,药气入脑杀人。
【注】
葶苈大寒,虽能敷疮杀虫,然药气善能下行,则疮毒亦内攻入脑矣,故杀人。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
【注】
水银大毒,入耳则沉经坠络,皆能死人。以金银着耳门,引之则吐出,此物性感召之理,犹磁石之引针也。
苦楝无子者,杀人。
【注】
苦楝有雌雄两种,雄者无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有至死者。雌者有子,根白微毒,可入药用。
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荠苨、甘草汁饮之,通除诸毒药。
【注】
凡诸毒多借饮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觉之,则时时煮甘草、荠苨汤饮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正误存疑篇
『金匮要略』一书,其世远而就阙误也,与『伤寒论』等。如饦之「」字,与缓中补虚用大黄虫圆主之之类,俱不可以为法。爰加斟酌其改移删补诸式,与夫存疑之二十八条,悉仿『伤寒论』叙次云。
藏府经络先后第一
师曰:病人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谙谙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腹」〔头〕中病。
【按】
头中病之「头」字,当是「腹」字,经中从无头中病之文,且文义不属,当改之。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远」〔促〕;在下焦者,其吸「促」〔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按】
吸促之「促」字,当是「远」字,吸远之「远」字,当是「促」字;方合病义,当移之。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厥」〔血〕气入藏即死,入府即愈,此为卒厥,何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府,即愈。
【按】
「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之十八字,文理不顺,衍文也,当删之。血气入藏之「血」字,当是「厥」字,始与卒厥相合,当改之。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欬,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漀」〔〕饦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急,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按】
字典无「」字,当是「漀」字,漀音倾,侧水也。后之积聚门,气之「」字,亦误。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按】
此条注,详见『伤寒论·太阴篇』内,故不复释。
夫诸病在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小便不利」,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按】
如渴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必是遗失,当补之。
痉湿暍第二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搏,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
【按】
「痉病也」之下诸句,与上文义不属。与后条之为欲解脉如故诸句,文义相属,宜分于彼。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寒者,名曰刚痉。
【按】
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玩痉病之条自知,当恶寒也,宜删之。
「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搏,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暴腹胀大者,〕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
【按】
「暴腹胀大者」五字,衍文也,当删之。
疟病第四
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沉」〔小〕紧者下之差,弦迟者可温之,弦「浮」紧者,可发汗针灸也,弦「滑」〔浮〕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
【按】
弦小紧者之「小」,当是「沉」字,则有可下之理。弦紧者,当是「弦浮紧」,则有可发汗之理。弦浮大者,当是「弦滑大」,则有可吐之理。且不遗本文疟脉自弦之意,当改之补之。
师曰:阴气孤绝,阳气独发,则热而少气、烦冤,手足热而欲呕,名曰瘅疟;若但热不寒者,邪气内藏于心,外舍分肉之间,令人消铄肌肉。
【按】
此言瘅疟,其文脱简,『内经』已详,不复释。
温疟者,其脉如平,身无寒,但热,骨节疼烦,时呕,白虎加桂枝汤主之。
【按】
此言温疟,其文脱简,『内经』已详,不复释。
疟多寒者,名曰牝疟,蜀漆散主之。
【按】
此言牝疟,其文脱简,『内经』已详,不复释。
中风历节第五
「寸口脉「浮」〔迟〕而缓,「浮」〔迟〕则为「风」〔寒〕,缓则为虚;荣缓则为亡血,卫缓则为中风;邪气中经,」〔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虚,寒虚相搏,邪在皮肤,〕〔浮者血虚,〕络脉空虚,贼邪不泻,或左或右;邪气反缓,正气即急,正气引邪,喎僻不遂。邪在于络,肌肤不仁;邪在于经,即重不胜;邪入于府,即不识人;邪入于藏,舌即难言,口吐涎。
【按】
「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虚,寒虚相搏,邪在皮肤」,此五句原文在本条之首,当在后条之首。「寸口脉迟而缓,迟则为寒,缓则为虚;荣缓则为亡血,卫缓则为中风;邪气中经」,此六句原文在后条,当在此条之首,文气始各得相属,必系错简,当移之。其中有浮者血虚一句,必是衍文,当删之。寸口脉迟而缓,迟则为寒,二「迟」字当是「浮」字,「寒」字当是「风」字,始得文义了然,且迟缓二脉不能并见,当改之。
「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风」〔虚〕,寒「风」〔虚〕相搏,邪在皮肤,」〔寸口脉迟而缓,迟则为寒,缓则为虚;荣缓则为亡血,卫缓则为中风;邪气中经,〕则身痒而瘾疹;心气不足,邪气入中,则胸满而短气。
【按】
「浮则为虚,寒虚相搏」二「虚」字,应是「风」字,当改之。
味酸则伤筋,筋伤则缓,名曰泄;咸则伤骨,骨伤则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断「绝」〔泄〕。荣气不通,卫不独行,荣卫俱微,三焦无所御,四属断绝,身体羸瘦,独足肿大,黄汗出,胫冷,假令发热,便为历节也。病历节,不可屈伸,疼痛,鸟头汤主之。
【按】
名曰断泄之「泄」字,当是「绝」字,始与下文相属,当改之。
诸肢节疼痛,身体羸,脚肿如脱,头眩短气,「嗢嗢」〔温温〕欲吐,桂枝芍药知母汤主之。
【按】
温温应是「嗢嗢」,当改之。
血痹虚劳第六
人年五、六十,其病脉大者,痹挟背行,〔若肠鸣,〕马刀挟「瘰」〔瘿〕者,皆为劳得之。
【按】
「若肠鸣」三字,与上下文不属,必是错简,当删之。挟瘿之「瘿」字,当是「瘰」字,且先劳后瘰、先瘰后劳者有之,从未见劳、瘿先后病也,当改之。
劳之为病,其脉浮大,手足烦,春夏剧,秋冬差,阴「虚」〔寒〕精自出,酸削不能行。
【按】
阴寒精自出之「寒」字,应是「虚」字,当改之。
男子面色白者,主渴及亡血,卒喘悸。〔脉浮者,里虚也。〕
【按】
「脉浮者,里虚也」句,当是衍文。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阴头寒,目眩,发落,脉极虚、芤、迟,为清谷亡血失精。〔脉得诸芤动微紧,男子失精,女子梦交,桂枝龙骨牡蛎汤主之。〕
【按】
此条「脉得诸芤…」五句,与上文义不属,衍文也。另分一条,在本门十二条之次。
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虚寒相搏,此名为革,妇人则半产漏下,男子则亡血失精。
【按】
此条注详见『伤寒论·办脉篇』内,故不复释。
五荣极虚,羸瘦,腹满,不能饮食,「缓中补虚」。食伤、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经络荣卫气伤,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缓中补虚,〕大黄
虫圆主之。
【按】
两目黯黑句下「缓中补虚」四字,当在不能饮食之下,必是传写之,当移之。
肺痿肺痈欬嗽上气第七
问曰:病欬逆,脉之,何以知此为「肺痿」肺痈?当有脓血,吐之则死,其脉何类?
师曰:寸口脉「浮」〔微〕而数,「浮」〔微〕则为风,数则为热,「浮」〔微〕则汗出,数则恶寒。风中于卫,呼气不入;热过于荣,吸而不出。风伤皮毛,热伤血脉。风舍于肺,其人则咳,口干,喘满,咽燥不渴,时唾浊沫,时时振寒。热之所过,血为之凝滞,畜结痈脓,吐如米粥。始萌可救,脓成则死。
【按】
肺痈之上,当有「肺痿」二字,不然本文论肺痿之义,则无着落,必是脱简,当补之。脉微之三「微」字,当是三「浮」字,始与文气相属,当改之。
「火」〔大〕逆上气,咽喉不利,止逆下气者,麦门冬汤主之。
【按】
大逆上气之「大」字,当是「火」字,文义病药始相属,当改之。
腹满寒疝宿食第十
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宜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
【按】
此篇无治虚寒腹满之方,当与温药之下,当有「宜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十四字,必是脱简。阅『伤寒论·太阴篇』自知,当补之。
病者痿黄,「燥」〔躁〕而不渴,「胃」〔胸〕中寒实,而利不止者死。
【按】
躁而不渴当是「燥而不渴」,文气通顺。胸中寒实当是「胃中寒实」,若是胸中寒实,如何曰下利不止者死,当改之。
〔其脉数而紧,乃弦,状如弓弦,按之不移,脉弦数者,〕〔当下其寒;〕脉紧大而迟者,必心下坚,「当下其寒,」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可下之。
【按】
「其脉数而紧,乃弦,状如弓弦,按之不移,脉数弦者」之十九字,当是衍文,阅『伤寒论·辨脉法』自知,删之。「当下其寒」四字,当在必心下坚之下,文义始属,当移之。
下「满」〔偏〕痛,发热,其脉紧弦,此寒也,以温药下之,宜大黄附子汤。
【按】
下偏痛之「偏」字,当是「满」字,当改之。
按之心下满痛「有潮热」者,此为实也,当下之,宜大柴胡汤。
【按】
「按之心下满痛」之下,当有「有潮热」三字,若无此三字,则不当与大柴胡汤,当补之。
腹痛,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寒,紧则不欲食,邪正相搏,即为寒疝。遶脐痛苦,发则「自」〔白〕汗出,手足厥冷,〔其脉沉紧者,〕大乌头煎主之。
【按】
此条脉重出,下条有证无脉,「其脉沉紧者」五字,当在下条里急之下。然脉弦而紧,是劲急之甚,当属寒疝之重者。其白汗之「白」字,当是「自」字,改之。下条「其脉沉紧者」,是里痛之脉,当属寒疝之轻者,当移之。
寒疝,腹中痛,及痛里急,「其脉沉紧者,」当归生姜羊肉汤主之。
【按】
「痛里急」之下,当有上条「其脉沉紧者」五字。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诸药不能治,〔抵当〕乌头桂枝汤主之。
【按】
「抵当」二字,衍文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大」〔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大承气汤主之。
【按】
尺中亦微而涩之「微」字,当按『伤寒论』作「大」字是,当改之。
五藏风寒积聚第十一
肺中风者,口燥而喘,「头」〔身〕运而「身」重,冒「风」而肿胀。
【按】
身运而重当是「头运而身重」,冒而肿胀当是「冒风而肿胀」,乃与文义始为相属,当改之补之。
肝中寒者,〔两臂不举,舌本燥,〕喜太息,胸中痛,不得转侧,食则吐〔而汗出〕也。
【按】
「两臂不举,舌本燥」二句,「而汗出」三字,文义不属,必是错简,不可为后世法,不释。
肝着,其人常欲蹈其胸上,先未苦时,但欲饮热〔,旋覆花汤主之〕。
【按】
「旋覆花汤主之」六字,与肝着之病不合,当是衍文。
心伤者,其人劳倦,即头面赤而下重,心中痛而自烦,发热,当脐跳,其脉「沉」〔弦〕,此为心藏伤所致也。
【按】
其脉弦之「弦」字,当是「沉」字,沉为肾脉,文义相属,当改之。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气少也,血气少者,属于心,心气虚者,其人则畏,合目欲眠,梦远行而精神离散,魂魄妄行,阴气衰者为「狂」〔癫〕,阳气衰者为「癫」〔狂〕。
【按】
阴气衰者为癫之「癫」字,当是「狂」字;阳气衰者为狂之「狂」字,当是「癫」字。『内经』曰:重阴者癫,重阳者狂,当改之。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
【按】
此条注详见『伤寒论·阳明篇』内,故不复释。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漀」〔〕气,何谓也?师曰:积者,藏病也,终不移;聚者,府病也,发作有时,展转痛移,为可治。「漀」〔〕气者,下痛,按之则愈,复发为「漀」〔〕气。诸积大法:脉来细而附骨者,乃积也。寸口,积在胸中;微出寸口,积在喉中;关上,积在脐傍;上关上,积在心下;微下关,积在少腹;尺中,积在气冲;脉出左,积在左;脉出右,积在右;脉两出,积在中央;各以其部处之。
【按】
作漀解,见首篇。
惊悸吐衄下血胸满瘀血第十二
病人面无血色,无寒热,脉「浮」〔沉〕弦者,衄;脉「沉」〔浮〕弱,手按之绝者,下血;烦欬者,必吐血。
【按】
脉沉当是「脉浮」,脉浮当是「脉沉」,文义始属,当改之。
寸口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寒虚相搏,如名曰革,妇人则半产漏下,男子则亡血。
【按】
此条注详见『伤寒·辨脉篇』内,故不复释。
心气「有余」〔不足〕,吐血衄血,泻心汤主之。
【按】
心气「不足」二字,当是「有余」二字,若是不足,如何用此方治之,当改之。
痰饮欬嗽第十三
夫病人饮水多,必暴喘满。凡食少饮多,水停心下,甚者则悸,微者短气。〔脉双弦者寒也,皆大下里虚,脉偏弦者饮也。〕
【按】
微者短气句下,古本有「脉双弦者寒也……」诸句,文义不属,另分一条,在本门二十七条之次。
假令「病」〔瘦〕人脐下有悸,吐涎沫而「巅」〔癫〕眩,此水也,五苓散主之。
【按】
瘦人之「瘦」字,当是「病」字,癫眩之「癫」字,当是「巅」字,巅者头也,文义始属,当改之。
夫心下有留饮,其人背寒冷如掌大。留饮者,下痛引缺盆,咳嗽则转甚。胸中有留饮,其人短气而「喘」〔渴〕,四肢历节痛。〔脉沉者,有留饮。〕
【按】
此条古本于四肢历节痛之下,有「脉沉者,有留饮」一句,当另为一条,始合论脉之义。短气而渴之「渴」字,当是「喘」字,四肢上,当有缺文。
病者脉伏,其人欲自利,利反快,「此为留饮欲去故也;」虽利,心下续坚满,〔此为留饮欲去故也,〕甘遂半夏汤主之。
【按】
心下续坚满句下,「此为留饮欲去故也」八字,当在利反快之下,此传写之,当移之。
水在心,心下坚筑短气,恶水不欲饮。水在肺,吐涎沫,欲饮水。水在脾,少气身重。水在肝,下支满,嚏而痛。水在肾,「脐」〔心〕下悸。
【按】
心下悸之「心」字,当是「脐」字,当改之。
支饮「腹」〔胸〕满者,厚朴大黄汤主之。
【按】
支饮胸满之「胸」字,当是「腹」字,若是「胸」字,无用承气汤之理,当改之。
脉弦「迟」〔数〕有寒饮,冬夏难治。
【按】
脉弦数之『数』字,当是『迟』字,始与寒饮之理合,当改之。
欬逆倚息不得卧,小青龙汤主之。青龙汤「汗」〔下〕已,多唾,口燥,寸脉沉,尺脉微,手足厥逆,气从少腹上冲胸咽,手足痹,其面翕热如醉状,因复下流阴股,小便难,时复冒者,与茯苓桂枝五味甘草汤,治其气冲。
【按】
小青龙汤下已之「下」字,当是「汗」字,盖大、小青龙汤,皆汗剂也,当改之。
消渴小便利淋第十四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按】
此条是『伤寒论』厥阴经正病,与杂病消渴之义不同,必是错简。
寸口脉浮而迟,浮即为虚,迟即为劳,虚则卫气不足,劳则荣气竭。
【按】
此条当在『虚劳篇』中,错简在此。
趺阳脉浮而数,浮即为气,数即消谷,而大「便」坚,气盛则溲数,溲数即坚,坚数相搏,即为消渴。
【按】
而大坚句不成文,大字下,当有「便」字,当补之。
水气病第十五
〔少阴脉,紧而沉,沉则为水,小便即难,〕脉得诸沉者,当责有水,身体肿重。
【按】
脉得诸沉者一条,乃始论水气病之脉,当列于篇首。但古本脉得诸沉之上,有「少阴脉紧而沉…」四句,文义不属,并有脱简,不释,且删之。
夫水病人,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
【按】
其人消渴之下,古本有「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四句,与上文义不属,当另分为一条,在本门五条之次,始合里水脉证。
里水者,一身面目黄肿,其脉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也。〔越婢加术汤主之。〕
【按】
「越婢加术汤主之」七字,当在后太阳病脉浮而紧条内,发汗即愈之下,文义始属,必是错简在此。观其里有水之之文,岂有用越婢加术汤发表之药,自可知也。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
【按】
「其人阴肿」四字,当在肾水条内,错简在此,当移之。
肾水者,其腹大脐肿,腰痛不得溺,除下湿,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面反瘦「,其人阴肿」。
【按】
「面反瘦」之下,当补上条「其人阴肿」四字。
师曰:寸口脉迟而涩,迟则为寒,涩为血不足;趺阳脉微而迟,微则为气,迟则为寒。寒气不足,则手足逆冷,手足逆冷,则荣卫不利,荣卫不利,则腹满肠鸣相逐,气转膀胱,荣卫俱劳,阳气不通即身冷,阴气不通即骨疼;阳气前通则恶寒,阴气前通则痹不仁;阴阳相得,其气乃行,大气一转,其气乃散,实则失气,虚则遗溺,名曰气分「,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按】
名曰气分之下,当补入下条「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十五字。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
主之。〕
【按】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之十六字,当是衍文,观心下坚之本条自知。「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之十五字,当在上条气分之下,文气始属,正是气分之治法,必是错简在此,当移之。
脉浮而洪,浮则为风,洪则为气,风气相搏,风强为隐疹,身体为痒,痒为泄风,久为痂癞;气强则为水,难以俯仰。风气相击,身体「浮」〔洪〕肿,汗出乃愈,恶风则虚,此为风水;不恶风者,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为黄汗〕。
【按】
身体洪肿之「洪」字,当是「浮」字,改之。「此为黄汗」四字,当是衍文。
太阳病脉浮而紧,法当骨节疼痛,反不疼,身体反重而酸,其人不渴,汗出即愈,此为风水。恶寒者,此为极虚,发汗得之。渴而不恶寒者,此为皮水。身肿而冷,状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此为黄汗,痛在骨节。欬而喘,不渴者,此为「肺」〔脾〕胀,其状如肿,发汗即愈「,越婢加术汤主之」。然诸病此者,渴而下利,小便数者,皆不可发汗。
【按】
脾胀之「脾」字,当是「肺」字,改之。发汗即愈之下,当补入前条之「越脾加术汤
主之」七字。
「皮」〔里〕水越婢加术汤主之,甘草麻黄汤亦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