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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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妾無子服制義

  劉榛

  予甥侯方至。喪其父無子之妾徐氏者。問禮於徐子邇黃恭士宋子介山及予。邇黃據呂司寇四禮疑曰。母之名。生於父。不生於子。有子與否。皆庶母也。當服期。方至難之。邇黃堅其議。予既寡聞見。不足以言禮。而邇黃又長者。不敢與面爭。因退而議曰。母之名生於父。不生於子。似也。然考之儀禮。緦麻三月曰士為庶母。註曰。士為有子者服緦。無子則已。朱子家禮祖之曰。士為庶母緦麻。謂父妾之有子者也。明制改服期。會典八母圖曰。父有子妾。本朝律曰。父妾無子。不得以母稱。蓋謂有子始得正乎母之名。為其子之母者。斯嫡子眾子因而庶母焉耳。是母之名雖生於父。而所以得母之名。則實由乎其子也。無子。則何母之有。喪服小記曰。士妾有子者而為之緦。無子則已。夫妾必有子者服緦。則父妾必有子者服期。義愈明也。無子者不足以當君之緦。則無子者必不足以當嫡子眾子之期。義愈明也。或曰。妾為君斬矣。為君之父母期矣。為女君與嫡子眾子皆期矣。未嘗別有子無子也。而報之者則否。於人情安乎。予曰。大夫於貴妾。不問子之有無皆服緦。可知此乃聖人所以抑其賤。而尤防夫寵溺者之得以行其私也。是故以有子為斷禮。固非施報之常情所能齊矣。或曰。徐氏有子而殤。非已正乎母之名者歟。予曰。子未下殤而殀。安在其為有子也。譬如王公貴人。既削其籍矣。仍得以王公之禮葬之乎。或曰。君子過於厚。即不可期降焉者。不可以義起歟。予曰。先王制禮。正名而定分。必使過者俯而就。不至者跂而及。蓋曰不容有自行其意者。人各自行其意。亂孰甚焉。或曰。呂司寇之疑也非乎。予曰。謂之疑。闕焉可爾。夫必有子而後為服者。本於經。著於律。天下古今之所共由。以一人之疑而遽廢焉。敢乎哉。或曰。徐氏之節可敬也。卒無容以少厚乎。予曰。厚其歛葬可也。禮為出母嫁母齊衰杖期。而為父後者無服。心喪而已。夫心喪云者。本無服而不忍已於心。不忍已於心。而終不容為之服。故孔子之喪顏淵子路也。若喪子而無服。孔子沒。諸弟子亦若喪父而無服。以此例之。若喪庶母而無服。而心喪以終其月焉。亦足以報徐氏矣。顧可輕為服乎哉。

  妾服議

  陳祖范

  古今服制不同。大都後加隆於前。如父在為母期。禮也。唐父在亦三年。明又升為斬衰。嫂叔無服。禮也。唐加小功。從母小功而舅緦麻。唐改舅為小功。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緦。明制則斬衰三年。士為庶母緦。明制則杖期。其古禮有服而後直去之者。儀禮云。貴妾緦。喪服小記云。士妾有子而為之緦。無子則已。後代不問有子無子皆無服。竊以理與勢權之有難安者四焉。明以來妾母之服。一如正適。子於其母。既全不厭降。而抗卑於尊。夫於子之母。又自尊而厭卑已甚。彼此何不相顧也。此一不安也。正妻若無子。妾有子。方藉妾子以承宗祀。而恝然於其母之喪。二不安也。或女君亡而妾攝職。生用其勞。歿曾不得比於同爨之緦。三不安也。服有報。妾為君斬衰三年。君為妾乃吝三月之報。四不安也。豈以人情多溺於私愛。以妾為妻。故矯枉不嫌於過正與。要不若古禮之為當矣。

  答王山史書

  顧炎武

  仲復之言。自是尋常之見。雖然何辱之有。小星江汜。聖人列之召南。而紀叔姬筆於春秋矣。或謂古人媵者皆姪娣。與今人不同。誠\然。然記曰。父母有婢子。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夫愛且然。而況五十餘年之節行乎。使鄉黨之人。謂諸母之為尊公媵者。其位也。其取重於後人。而為之受弔者。其德也。易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諸母當之矣。君子以廣大之心。而裁物制事。當不盡以仲復之言為然。將葬。當以一牲。告於尊公先生。而請啟土。及墓。自西上。不敢當中道。既窆。再告而後反。其反也。虞於別室。設座。不立主。期而焚之。先祖有二妾。炎武所逮事。其亡也葬之域外。此固江南士大夫家之成例。而亦周官冢人或前或後之遺法也。今諸母之喪。為位受弔。加於常儀。以報其五十餘年之苦節。足矣。若遂欲祔之同穴。進列於左右之次。竊以為非。宜追惟生時實命不同莫敢當夕之情。與夫今日葬之以禮。沒身敬之。不衰不義。固不待宋仲幾魯宗人釁夏之對也。謹復。

  師服議

  萬斯同

  檀弓曰。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子貢曰。夫子之喪顏回。若喪子而無服。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吾讀禮至此。竊歎記禮者之失言也。夫父之服子以期。為宗子為長子三年。其餘則長子與眾子均齊衰期年。子之服父以斬。若是乎父之為子。與子之為父。其禮原有不同也。夫子之於門人。可以無服。而門人之於夫子。亦可以無服乎。倘謂師不服弟。而弟亦可不服師。則父服子以期者。子亦將服之以期乎。愚謂情若父子。可也。因師無服而弟亦無服。則不可也。禮又言孔子之喪。二三子皆絰而出。夫喪莫重夫首絰。既加絰。則必用素弁矣。既素弁。則必用疑衰矣。凡此非喪服而何。而何以云無服也。孟子亦言三年之外。門人治任將歸。相嚮而哭。彼三年之中。既?聚於廬內。豈以吉服相對乎。知其必有服無疑也。而子貢乃更築室。獨居三年始返。彼隆於師誼如此。豈肯創為無服之說。以薄待其師邪。愚謂喪父無服之言。必記禮者失其真。而非子貢實有是言也。乃自檀弓載此說。後之論師服者。率以此為據。紛紛之論。皆謂師不當制服。則皆此說有以啟之也。夫朋友麻之文。載在儀禮。聖門弟子。豈有不知之者。而謂其待夫子反不若朋友哉。吾固以為非子貢言之也。

  顧大韶放言七十子之事孔子也若事父其喪孔子也若喪父而無服矣然而終不能為服者何也懼啟後世之爭也使喪服有師弟之條則世所謂句讀之師百工技藝之師以市井為心交易為道者將安所置之邪故聖人渾之而教之心喪焉夫曰心喪則其事之如父也與視之如市人也烏乎知之亦惟其心焉知之而已夫朋友亦猶是也

  師制服議

  杭世駿

  自檀弓心喪之制定。於是門人之于夫子。若喪父而無服。然猶?居則絰。漢夏侯勝死。竇太后為制服以答師傅之恩。而東漢風俗。遂為制杖。同之于父。甚且有表師喪而去官。延篤孔昱李膺見范史宣度見風俗通劉焉王朗見三國志其較著者也。而應劭嘗譏之。至晉定新禮。從摯虞之議。謂淺\教之師。暫學之徒。不可皆為之服。或有廢興。悔吝生焉。于是無服之制。相沿至今。未之有易。杭子曰。甚乎虞之教人以薄也。師者。匠成我以進德修業者也。於其死而等諸塗之人。在人情為寡恩。在禮制為闕典。淺\教之師。暫學之徒。以之幾聖學。較儒術。固不可同日語。然向者既有北面之義。民生于三而事如一。教不同而倫則同。為制服。以厚俗也。若謂其淺\教暫學。而豫申廢興悔吝之說。澆季末俗。將遂有逆師畔教。藉口實於摯虞之議。而傳道受業解惑之儒。竟至甘受菲薄。而莫能以師道自立者。故吾之議。謂師死不可以不制服。其制奈何。弔服加麻。三月除之。此魏王肅鄭稱之禮也。弔服加麻。既葬除之。此宋庾蔚之之禮也。禮大夫三月而葬。士踰月而葬。春秋疏云。踰月亦三月也。此五服之緦也。其服奈何。朱子之喪門人。用緦麻深衣而布緣。何北山之喪。王魯齋定議元冠端武加帛。深衣布帶加葛絰履。金仁山易之為元冠加帛絰帶方履。今可仿其意而變通之。元冠絰帶可也。三月不宴。不聽樂。三年心喪。

  論神

  錢維城

  神者天之鬼也。鬼者人之神也。故神在天人之間。天不死何以云鬼。天之運\於陽者。日月星辰風雨露雷皆天也。天之運\於陰者。日月星辰之所以行。風雨露雷之所以熛忽而濡潤者。皆神也。神依天而行。古聖王為之壇壝以安之。祭之從於郊。朝日於卯。夕月於酉。從天之道也。神依人而立。於是有句芒祝融后土蓐收元冥。以配五方五帝之祀。又有先嗇先蠶實沈臺駘社稷百神。及能為民禦災捍患者。皆祀之。其牲體而不割。熟而不薦。天人之間也。故神得其職。則寒暑以時。旱潦有節。草木鬯茂。疫厲疾虐不作。民無天札。神與人近。則有非所見而見。非所聞而聞。非所言而言。民乃妖禍。神與人遠。則祭祀不享。禱\福不應。蓍龜不告。民無所控。書曰。人神以和。和者非遠非近。各得其所而相為功也。後世之事神。皆以鬼道事之者也。為之宮室以奉之。衣冠以飾之。歌舞啼笑送迎以樂之。人與神褻。神乃不格。而鬼物憑凌乎其間。於是或降於人。或附於物。顛倒興滅。民以惶惕。今夫氣不能有正而無邪。故有正神。亦有邪神。譬之於人。聰明正直而壹者。君子也。非然者。小人也。以邪佞諂媚之道事君子。君子必怒而去之。而小人至矣。故曰。上古天與人近。後世天與人遠。非天之有遠近也。上古崇神。後世崇鬼。而神之職有得失故也。故知神之說者可以事天。可以治人。

  論鬼

  錢維城

  祖宗非死也。子孫而死之。則死矣。人固未有死其祖父者。亦未有生其祖宗者。生而生之。死而死之。非孝也。禮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此如焉者。非至死亡而知之。其事生事存。必有大異乎人之事者矣。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人之與鬼神。生之與死。若寒暑晝夜之不同。而夫子云爾者。何哉。鬼神者。不遠於人。而常以人為體。故有在天之鬼神。亦有人心之鬼神。死者反其所以生。故有死而死。有生而死。亦有死而生。祖宗者。吾形氣之所自來也。人生以氣不以形。死者死其形耳。其氣為精爽。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固未嘗亡也。古者孝子之事祖宗也。不忍其形之亡。而徒以氣求之也。於是乎為尸以像之。從其本而不遺其末。而後世之為祭祀者。不必其氣之相屬也。則其本已消亡矢。分祖父之形氣以有吾。又分祖父之形氣以有伯叔兄弟。伯叔兄弟者吾祖父之形氣也。家庭詬誶。手足忿爭。人情之所時有。然而不敢逞者。懼吾祖父之或聞而加責焉。及其死也。刀錐之末或操戈矛。謂其祖父之不得聞而禁之也。是其忍情蓄怒而為之者。方其生而死之矣。齊桓公歿。五公子爭立。七日不歛。蟲出乎戶外。周天元淫於殯。捫其杖痕曰。此老死晚矣。是皆方其生而死之也。人雖甚不仁。設語之曰。爾弒祖父。則必惶然驚。勃然怒。誠\畏乎其名也。則奈何及其死而死之。方其生而死之也。祖父之生為人。人以形治。形有所隔。隱微有所不知。其死也為鬼。鬼以氣治。氣無不通。一念之動無不知之。故畏祖宗尤嚴於畏祖父。詩曰。相在爾室。尚不愧于屋漏。吾之論鬼。所以責人也。

  五祀禮略

  李光地

  古者惟大夫祭五祀。然則五祀之祭。士庶蓋不得而兼之也。然今雖編氓之家。醮祭天地。禱\祀河嶽尊神。僭妄無所不至。而反於五祀之祭。簡嫚媟褻。付之婦人奴婢而已。是古者必大夫而後得行之祀典。今則士庶人之所不屑。必擬夫古天子諸侯之祭。然後用之。俗之悖謬越禮。莫此為甚。故有家者。于祭五祀。不可不講也。上古穴居野處。鑿其最中之處以通明。而雨亦溜焉。故曰中霤。以其最中。是以為一家之主。後代易以宮室。而仍襲中霤之號。不忘古也。其在于今。則當之者。梁脊是已。居一家之中。為一家之主。其神屬土。古者士大夫之家。門皆南向。戶皆東向。東西陽也。南北陰也。堂之門自外而入。偶而屬陰。室之戶自內而出。奇而屬陽也。惟天子之室。左右有房。則左右中閒。皆宜有戶。故在詩曰。築室百堵。西南其戶。言西南者。著天子所獨也。其東戶。則大夫以下所同。不必言也。大夫士之制。西室東房。房向北。主婦所居。即所謂北堂。詩曰。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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