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滁陽王廟碑歲祀冊
皇帝制諭滁陽千百戶王傑等:自古豪傑之士,有大功於天地人神者,生雖不獲其福,死必血食廟祀焉,所謂死而不亡,名傳永世者也!惟滁陽王,定遠之民,當元運\將終,羣雄並起,王亦乘時倡義,旋克濠城,拒守二載。時朕從事,恩禮甚厚。癸巳,王行兵盱眙。甲午,移駐環滁。乙未,南巡和陽,嬰疾而薨。先是,命朕率兵鎮禦和陽,及王薨,王子不能馭諸豪英,兵且乏食,朕率眾渡江,秣馬厲兵,東征西討,凡十有三年,帝業乃成。朕追念舊恩,特封滁陽王,立廟於州,歲時奉祀。
洪武十五年秋,召守滁陽千百戶等免徵田租者二十員名,永供時祀,其宥氏首率而祀之。故茲制諭。
一、祭祀日期,用四孟月:
正月初三日
四月初三日
七月初三日
十月初三日
前件四孟之祭,係是古禮,其餘俗節不行。
一、祭祀禮物,每祭合用:
山羊一羫(三十斤)
猪一口(三十斤)
香一炷
燭一對(一斤重)
菓子隨時不拘多少
酒四瓶
饅頭粉湯照神位
紙一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