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巨川常识判冥者张叔言,因撰《续神异记》,具载其灵验。叔言判冥鬼十人,十人数内,两人是妇人。又乌龟狐亦判冥。
于襄阳頴在镇时,选人刘某入京,逢一举人,年二十许,言语明晤,同行数里,意甚相得。因藉草,刘有酒,倾数杯。日暮,举人指支迳曰:“某弊止从此数里,能左顾乎?”刘辞以程期,举人因赋诗:“流水涓涓芹努(一曰吐)牙,织乌双飞客还家。荒村无人作寒食,殡宫空对棠梨花。”至明旦,刘归襄州。寻访举人,殡宫存焉。
顾况丧一子,年十七。其子魂游,恍惚如梦,不离其家。顾悲伤不已,因作诗,吟之且哭。诗云:“老人丧其子,日暮泣成血。老人年七十,不作多时别。”其子听之感恸,因自誓:“忽若作人,当再为顾家子。”经日,如被人执至一处,若县吏者,断令托生顾家,复都无所知。忽觉心醒,开目认其屋宇,兄弟亲满侧,唯语不得。当其生也,已后又不记。年至七岁,其兄戏批之,忽曰:“我是尔兄,何故批我。”一家惊异,方叙前生事,历历不误,弟妹小名悉遍呼之。抑知羊叔子事非怪也。即进士顾非熊。成式常访之,涕泣为成式言。释氏《处胎经》言人之住胎,与此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