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三十日,月出乙,沒於坤。坤者,陰也。故云得朋,束北及西南者也。故云喪朋,水自束北流至西南,同喪朋也。
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
節盡,月終。禪與者,陰禪位於陽也。月終為陰,月初為陽。陽即龍也。繼陰之體,而復生陽,故云繼體復生龍是也。金繼水體,復生於陽。陽,火氣也。王輔嗣曰:以龍喻乾,以馬喻坤,從其類也。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括,結也。壬癸,水以配坤。甲乙,陽以配乾。蓋言一月之內,陰陽各半。成結萬物,實在陰陽。陰陽者,即水火之氣,故能成金水之形。《繫辭》曰:乾知太始,坤作成物。始終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