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例下
凡体具四德者,则转以胜者为先,故曰“元亨,利贞”也。其有先贞而后亨者,由于贞也。
凡阴阳者,相求之物也,近而不相得者,志各有所存也。故凡阴阳二爻,率相比而(无)应,则近而不相得;有应,则虽远而相得。
然时有险易,卦有小大。同救以相亲,同辟以相疏。故或有违斯例者也,然存时以考之,义可得也。
凡彖者,统论一卦之体者也。象者,各辩一爻之义者也。故履卦六三,为兑之主,以应于干;成卦之体,在斯一爻,故彖叙其应,虽危而亨也。象则各言六爻之义,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体,而指说一爻之德,故危不获亨而见咥也。讼之九二,亦同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