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偃月营形象偃月,背山冈,面陂泽,轮逐山势,弦随面直,地窄山狭之所下营也。
偃月外营常以四六分幕。一万人以六千人守地九千六百尺,积尺得一千六百步,积步得四里余一百六十步,为营轮。四千人守地六千四百尺,积尺得一千六十六步余四尺,积步得二里余三百四十六步四尺,为弦。弦置三门,每门相去三百五十五步一尺五寸五分。营内有地一十八顷八十亩余五十八步四尺。右置上弦门,中置偃月门,左置下弦门。偃月中营以二千五百人守地四千尺,积尺得六百六十六步余四尺,积步得一里三百六步余四尺。每幕加地四尺五寸四分,每幕中两厢置土马一十二匹,大小如常马,备直鞍,令士卒擐甲胄,橐弓矢,佩刀剑,持矛盾,左右上下以习骑射。
经曰:阳队起一至九,阴队起九至一。队有五十人,五人为火长,一队九人不失四十五人之数。卒间容卒,相去二步;队间容队,相去一十八步,前后一十步。其队相去前后亦如之。黄帝曰:“阵间容阵,队间容队,曲间容曲。”是也。
一队布地三十六步,一阵二十二队,布地七百九十二步,方圆、斜曲、长短皆如之。火长不预教习,其支器仗亦在分数之内。甲三十领,六分。战袍二十领,四分。枪五十根,十分。牌十面,二分。弩十张,二分。陌刀十张,二分。箭四十副,八分。佩刀四十口,八分。棓十具,六分。
右守用阴队,左攻用阳队。矛盾弓布置各有行列,前后阴阳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