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机构而言,它是否确实像天体机构和人体构造一样,被一般规律锁控制?它确实是一有机和谐的整体吗?一种特别引起人注意的情况,不就是其中并无任何组织吗?一切有上进之心的热心人、一切领先一步的政论家、一切站在人类面前思想家,他们今天所努力寻求的不正是一种这样的组织吗?就拿我们人来说,我们难道不是一些简单组织在一起、独立自主的、各自为政的个体吗?无数的平民,在异常艰苦地顿断续续重新获得所有的自由之后,不是在翘首以盼一位伟大的天才出现,以便把这些好不容易得到的自由装进一个和谐的整体中吗?有破有立,在破坏之后,难道不是更需要建设吗?
不能把这些问题归结为一下简单的描述:社会能否彻底摆脱成文法、规章以及惩罚镇压措施?每个个体能否不受限制地运用展现他的能力,即使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人的自由,或者会使整个集体蒙受损失?抑或是,一切任其自然这个准则能不能被看成是政治经济学的绝对公式?我个人的意见是,如果这就是问题症结所在,那么,任何人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到解决的办法。经济学家们抱持这样的观点,他们认为一个人可以做这些坏事,例如杀人、破坏、放火,而社会是无能为力的,也就是说,社会没有限制个人的权力;他们说,针对这样的行为,即使并无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禁止,基于社会公德,不满和抗议也会自然出现;所以,这种抵抗就是人类的铁律,是自发出现的;不需要民法或者刑法来加以阻碍,它们只需对这些一般规律的作用加以调节,因为它们发挥作用也必须仰仗这些规律。此种建立在人类一般规律基础之上的社会组织,同那种人为的、后发的、想象的、臆造的组织是有本质区别的,后者无视这些规律,否定它们,甚至藐视它们。可惜的是,这一组织正是一些近代学派一心想要强加于人的。
因为,假设存在不依据成文法而能对人来生活起作用的一般规律,而且成文法就必须研究这些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调节;这种规律可以是针对某种研究对象的学科,政治经济学得以应运而生。相悖的看法是,假设社会是一项人类的发明,就如同卢梭的说法,人只是些惰性物质,只有一个伟大的天才才能给予其感情与意志,动作与生命,那么,政治经济学显然不成立;这样一来,只存在无数可能的和偶然的安排,国家的命运就只能有赖于某个创始人,而这个人却是仅仅出于偶然才负起这种重任的。
在这里,我不想花费大量文字篇幅来论述社会是服从于一般规律这一准则。我只想明示某些事实,这些事实虽然失之通俗,重要性却不言而喻。
卢梭曾说过这样的话:“唯有思辨哲理,才能让我们观察身边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