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的统一还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由于战国时代的各个诸侯国经历了长期的政治独立,每一个国家都发展成为一个文化的和经济的社会单元,各不相同。故而,统一后的大秦帝国有许多问题显现出来:
原赵国人在本国偷了别人一块钱,可能被判流放,如果他在秦国偷了一块钱,可能被判枭首,这是不同国家的法律造成的不同结果;原楚国人写出的字原赵国人根本不认识,导致两国人交流上的困难;原赵国人使用的升斗和齐国人的不同,导致交易无法达成共识;原燕国的里程和原魏国的不同,导致理解上的误差时有发生;各国的车辙尺寸各不相同,原韩国人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本国行驶,一出过境后就寸步难行。
这些情况虽然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事关百姓日常生活,故而嬴政决定把这些内容全部划一。由此,著名的“人同伦、车同轨、书同文”的统一措施在秦国轰轰烈烈的搞起来了。
其一,统一法律。
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不同,在秦始皇统一之初,各项法规制度处于极端混乱状态,李斯作为当时的法学顾问深知其害,向嬴政提出了“法令出一”的建议,嬴政也正有此意,就颁布了统一的法规。做到这一点很简单,秦朝以峻法而闻名于世,大秦的法律都是现成的,只将秦律颁布于全国,这样法律就统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