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尔事件之前,协约国曾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德国的赔款问题。1923年1月2日,协约国在巴黎召开第六次会议继续研究德国的战争赔款问题。签署和约,停止战争是困难的,但是履行合约,对德国对协约国各国,同样也很难。
1921年,在关于赔款的一次会议上,德国政府就曾以“国内赤色革命”为借口,向协约国讨价还价,延缓赔款的时间和金额。在不久前的几个月,在伦敦召开的另一轮关于赔款的会议上,由于各国都心怀鬼胎,互相猜疑推诿,更互不相让,致使那次会议毫无结果,不得不在未形成任何决议的情况下草草收场。
那么这次会议呢?
“我国政府同意德国部分延期赔款,但延缓期限不能超过二年。”在这次会议上还是首先由法国代表发言,作为德国的世仇以及德国赔款的主要受益人,法国不仅担任着协约国赔款委员会的主席,而且一直在赔款问题上卡着德国的喉咙。法国的代表随即表示,如果德国不履行和约所规定的还款金额和期限,协约国将有权对其采取强硬措施,其中包括对德国的部分地区进行军事占领。
英国首相鲍纳?劳刚刚在国内上任不久,也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与法国不同的观点,这着实让法国人懊恼: